矿党委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决定。二、把安全工作纳入本单位党委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主持召开党委(扩大)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保证、监督党的安全生产方针的贯彻落实。三、经常组织开展职工安全思想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并针对不同时期制定切实有效的安全教育措施。四、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把安全生产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并贯穿于安全生产的全过程。五、参加矿长(厂长、经理)主持召开的安全办公会。检查督促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对重大安全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六、加强党的建设,在安全生产中充分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七、支持矿长(厂长、经理)在安全生产中依法行使职权。八、把安全工作纳入干部业绩考核内容,对干部的提拔任用、评先、晋级(工资)实行“一票否决”,组织追究党员或干部中的“三违”行为和事故责任。九、充分发挥党、政工、团、纪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在落实齐抓共管中起核心和主导作用。十、经常深入现场、深入井下,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生产问题、消除安全隐患。矿党委书记每月下井次数不得少于8次。十一、发生事故灾害时,协助矿长组织事故抢救,负责做好职工思想稳定工作。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决定的学习宣传、贯彻执行。二、协助党委书记召开党委(扩大)会,定期研究解决生产中的重大问题。三、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思想教育活动,参与制定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术素质。四、围绕安全生产做好职工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并贯穿于安全生产的全过程。五、参加矿长主持召开的安全办公会,检查督促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并对重大安全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协助党委书记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六、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党的建设,充分发挥本单位各级党组织在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保证作用。对党员、干部中的“三违”行为和事故责任进行认真追究;组织开展党员身边无违章、无隐患、无事故活动。七、认真组织开展安全执法监察工作,监督检查党和国家安全方针、法律、法规、《煤矿安全规程》、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检查督促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八、负责依法维护职工安全生产的合法权益、落实《煤矿工人安全生产十项权利》,组织职工对安全生产进行监督,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监督检查活动。九、参与安全事故调查,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分或对安全有功者提出奖励建议。十、抓好矿区治安、危险物品、防火消防等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十一、加强群监协管工作、提高群监协管人员的工作质量,及时向行政领导或部门反馈群监协管安全生产意见。十二、经常深入现场、深入井下、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生产问题。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每月下井次数不得少于6次。十三、发生事故灾害时,协助矿长组织事故抢救和职工思想稳定工作。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一、矿长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贯彻落实《煤矿安全规程》和本单位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管理责任。二、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决定;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认真组织改善现场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技术装备水平,组织文明生产作业。对全面贯彻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负责。三、组织编制、实施安全技术发展规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确保安全生产投入,把安全技术措施所需费用、材料、设备等,必须列入财务、供应计划;加强安全技术装备设施管理,充分发挥安全技术装备设施作用,提高安全生产防突抗灾能力。四、认真实施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各项安全技术方案措施;每月主持研究一资助“一通三防”工作,并在人、财、物方面优先保证。五、组织有关部门对矿井把风设施按规定进行检查维护,按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要求,每年组织一次矿井救灾学习。六、组织编制和实施矿井防治水工作计划和矿井瓦斯综合治理方案预案,认真做好“雨季三防”工作和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七、每月按时主持召开安全办公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每旬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并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八、发生伤亡事故或事故灾害时,必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指挥事故抢救,防止事故扩大,查明事故原因和教训,组织制定、认真落实预防同类事故发生的措施。九、检查、考核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落实;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体系,配置安全管理人员。十、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报告安全工作,组织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决定奖罚;组织编制和落实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提高职工安全生产素质、加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基础工作。十一、加强救护中队人、财、物的管理,不断提高救护中队指战员的实战能力。十二、经常深入现场、深入井下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矿长每月下井次数不得少于8次。矿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一、总工程师对全矿安全生产负技术领导管理责任,全面负责“一通三防”技术业务管理组织搞好矿井通风质量标准化工作。二、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技术方针、政策、法规、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对全面贯彻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负技术管理责任。三、组织制定并审查防治顶板、瓦斯、煤尘、突出、水、火、机电、运输等事故灾害的技术方案和措施,组织编制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和矿井瓦斯综合治理技术方案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并根据变化情况进行及时修改,制定补充措施;组织编制安全技术发展规划、年度安全技工程计划,并检查督促落实。四、对预防煤与瓦斯突出工作负技术管理责任,及时组织编制、审批、实施防突工作计划和措施。每月组织召开一次“一通三防”专业会,分析研究解决“一通三防”安全问题。每旬组织一次“一通三防”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并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及时组织分析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事故。五、在矿长领导下,对矿井瓦斯综合治理、防止瓦斯事故负直接领导责任,组织编制审批通风系统调整、排放瓦斯、石门揭幕煤、高突采掘工作面“一通三防”管理、巷道贯通、采面初采、撤面收尾、防治水患等安全技术措施,对确保“一通三防”急需解决的问题,有权调动人员和物资进行处理。六、对重大安全生产技术问题及时提出方案和措施,经矿长审定或公司批准后组织实施;按措施规定亲自组织指挥搞好瓦斯排放、石门揭煤、通风系统调整等工作;每月按时组织对矿井通风系统合理、稳定、可靠性进行检查、分析和处理。七、组织编制、审批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定期组织复审,并对作业规程、措施编制质量负责。八、加强矿井通风系统、瓦斯监控、瓦斯抽放管理,对通风系统的合理稳定可靠性负责。九、主持对技术标准、生产技术管理制度以及工程施工、安装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制定、审批、检查。十、检查考核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提出奖罚意见。十一、协助矿长贯彻落实《煤矿安全规程》,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安全技术管理审批权限。发生事故灾害时,协助矿长采取有效措施,组织事故抢救,组织制定预防同类事故发生的措施。负责对救护中队业务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十二、经常深入现场,深入井下,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技术问题。矿总工程师每月下井次数不得少于10次。机电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书一、在矿长领导下,负责搞好生产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对分管生产工作范围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管理责任。二、协助矿长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决定,组织制定生产工作分管范围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认真落实区队(车间)管理人员现场安全管理责任制。三、组织制定本单位停产检修计划及检修安全技术措施,并抓好现场落实到位。四、每月按时组织召开机电、运输专业会,分析研究解决机电、运输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每旬按时组织开展机电、运输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排查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五、加强机电、运输安全技术管理基础工作,及时组织分析机电、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制定和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六、加强机电、运输质量标准化工作,按机电、运输管理规定及时组织大型机电设备和安全仪表的技术性能测定和校验。七、组织搞好采掘机械化和设备更新改造等方面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和落实机电、运输安装工程设计、施工安装组织设计、安装质量监控检测、安装竣工验收的各项技术管理规定。八、协助总工程师搞好安全技措工程的实施,及时组织安装、完善采掘工作面的安全生产设施系统,严格执行“三专两闭锁“和机电安全保护措施的各项规定,确保机电设备安全运行。九、对全矿的安全供电、矿井排水、电气防爆、设备完好、安装检修、锅炉压力容器、“雨季三防“等安全管理负直接领导责任。十、深入井下、深入现场,及时发现和处理现场机电运输安全生产问题。发生事故灾害时,协助矿长组织事故抢险,落实预防同类事故发生的措施。机电矿长每月下井次数不得少于12次。大湾子煤矿(章)负责人:责任单位(章)责任人:经营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劳动安全保护,职业安全健康的规定,并进行检查落实。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财经政策,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组织研究制定本单位依法经营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本单位依法经营,检查监督下属部门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的执行情况。三、在矿长领导下,管好用好全矿资金,在资金使用上优先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四、参与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所需费用、材料和设备计划,安排资金,保证供应;保证供应的材料、配件、设备等符合国家安全质量技术标准或待业安全质量技术标准。五、检查督促安全生产资金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保证资金合理使用,做到专款专用;保证资金安全运行,防止资金流失。六、参加安全办公会议,对分管部门业务保安责任的落实和分管经营、后勤工作范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的实现负直接领导管理责任。七、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协助矿长做好善后工作和后勤保障工作。八、对分管工作范围按旬组织开展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排查,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对分管工作范围发生的安全事故及时组织追查、分析。九、搞好冬季“四防“工作,按时召开冬季”四防“专业会,制定计划,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十、经常深入井下、深入现场,及时发现和处理影响安全生产的物资供应问题。经营副矿长每月下井次数每月不得少于6次。安全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书一、对本矿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进行检查监督,组织搞好本矿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负直接领导管理责任。二、每旬按时组织开展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排查,对查出的安全质量问题认真督促整改,达到整改效果。跟踪落实整改情况。三、检查监督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的编制、审批和执行;对防止重大“一通三防“事故和其它安全事故的安全技术方案、措施进行督促落实。四、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的各种会议,参加审查工程技术设计、施工组织设计、灾害防治处理计划等,参加安全办公会,总结上月安全生产情况,安排下月安全工作重点。五、检查监督安全生产资金的使用情况及安全技措工程进度;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并进行有效监督。六、组织有关部门编制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检查监督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七、参加审定生产作业规程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检查、督促贯彻落实。八、组织开展反“三违“、反事故活动,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追查处理”三违“行为及各类安全事故责任者。九、对“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方案、安全技术措施负监督落实责任。十、做好群监、协管业务指导,加强本单位安检队伍管理、提高安检人员的执业素质、及时调度安全生产情况,组织开展安全活动,落实安全管理重点。十一、经常深入井下、深入现场,及时发现和处理现场安全隐患。发生事故时,协助矿长组织事故抢救,监督、检查预防同类事故发生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安全副矿长每月下井次数不得少于12次。大湾子煤矿(章)负责人:责任单位(章)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