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2024年药店买卖合同【汇编5篇】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我给大家分享的“2024年药店买卖合同【汇编5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药店买卖合同【第一篇】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甲、乙双方经协商确定,甲方向乙方购买药品。为明确双方责任和权利,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具体条款如下:1、乙方必须依法领取《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及到甲方上级有关药品市场监督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并将上述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和法人委托书原件加盖供方红印章,提供给甲方存档备查。2、乙方负责向甲方供应的药品:品名:____________规格:____________厂家单位单价:____________3、乙方向甲方供应药品的品种数量以甲方每月或每周提2/21供的书面通知为准。乙方在与甲方合作期间,药品供应价格应为市场的最低售价,如遇药品价格政策性下调时,应给予相应下调。如乙方供应给甲方附件外药品,供应价格也应为市场的最低售价。乙方负责运输、装卸及退换货等费用。4、质量标准:(1)因药品质量问题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及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2)乙方必须及时保证甲方所需药品的供应,药品的批号、有效期不得低于____个月。5、交货时间及地点(1)乙方交货时间:接甲方书面计划通知____小时内(2)乙方交货地点:运输及卸车至甲方指定地点:(3)合同执行地:甲方所在地6、验收(1)甲方根据药品专业法规及标准查验时,药品外包装及药物外观不合格,拒收入库。(2)甲方根据购药计划查验时,发现药品的数量、品牌和规格不一致,无有效期或近有效期及过期的药品时,应当办理退货手续。(3)甲方根据本院临床实际需要,对在乙方购进的药品可办理退货或换货。(4)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药品后_____日内验收7、付款方式:3/21(1)甲方以电汇方式支付乙方货款,乙方在收到甲方的货款____日内发货,同时出据合法税票并做到货票同行。(2)货款在___万元以内以转账支票或电汇方式支付,货款在__万元以上(含___万元)以三个月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8、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2)乙方未能按时交货,每拖延一天,须向甲方支付计划金额的____%的违约金。(3)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4)乙方在与甲方合作期间不允许有任何做临床和给医务人员回扣的行为发生,否则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作,并处以____万元的罚款。9、争议的解决签约双方在履约中发生争执和分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10、其他本合同共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_____份、乙方执___份,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甲方:____________签约代表:____________4/21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乙方:____________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药店买卖合同【第二篇】签订时间:20xx年12月19日购货单位:南平新力量药品经营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供货单位:福州闽药经济开发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具体协议。一、药品名称、数量、价格、金额、规格二、质量标准乙方交付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最新药典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并与供应时的承诺相一致,附有该药品生产企业同批号的出厂药品检验记录或合格证,以备验收检查。三、药品有效期乙方所提供药品的有效期不得少于12个月。四、包装标准乙方提供的全部药品均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有一份详细装箱数量单和该药品生产企业同批号的出厂药品检验记录或合格证(进口药品应提供进口药品注册证和口岸药检所的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5/21件,并加盖经营企业公章)。如为拼装箱件,箱内应按前述要求附有各种药品数量单和药品质量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配送企业公章。五、配送服务配送由乙方提供,送到南平市长兴路6号,乙方在发货1天前通知甲方,在12月25日前完成交易。六、伴随服务乙方应甲方要求提供或组织提供下列伴随服务:(一)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二)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三)对进货验收时发现的破损、有效期少于12个月或不符合特殊约定期限的药品及其他不合格包装的药品及时更换;(四)在甲方指定地点(甲方医疗服务范围内)为所供药品的临床应用免费进行现场讲解或培训。七、双方的权利义务(一)甲方必须按合同约定采购成交药品品种;除本条第四项规定外,甲方不得采购其他非成交药品替代成交品种。(二)甲方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按实际入库的药品数量及时结算货款;并在货、票验收后3日以银行转账结清货款。(三)甲方在接收药品时,应于当日对药品进行验收入库,对乙方提供的药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种、数量、质量要求的部分,甲方有权拒绝接受。(四)甲方有证据证明乙方交付的药品不符合质量标准6/21(以省、省辖市药监部门的检验结果为准)或延期交货等不按合同约定交货时,可以书面通知乙方终止该药品的供货;并可以另行采购替代药品;同时将选择的替代成交药品名称、价格、数量清单或另行采购替代药品的协议,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药品品种、数量、质量要求和期限,配送或组织配送成交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五)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成交药品时,不存在该药品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等知识产权方面的争议,如产生争议由乙方自行处理和承担责任。(六)乙方供应药品在顾客使用过程中,因受举报、抽检等检查出现质量问题,属于生产经营企业责任的,被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罚的后果,由乙方负责。八、违约责任(一)乙方提供的药品不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期限等要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损失。(二)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乙方每延误7日,履约保证金为迟交药品货款的5%,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乙方在支付履约保证金后,甲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的,还应当履行应尽义务。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损失。(三)除本合同第七条第四项约定的原因外,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采购其他品牌的非成交药品替代成交品种,应按不履7/21行本合同的药品金额或所替代成交药品同数量金额的5%向乙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另行赔偿损失。(四)甲方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支付货款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甲方每迟延支付7日,履约保证金为未支付货款金额的5%,直至甲方支付应付货款为止,但履约保证金最高不超过未支付货款金额的50%;当甲方未支付货款金额达到本合同约定金额的50%时,乙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终止合同。九、合同生效及合同有效期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下一采购周期止。十、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合同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提交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十一、其他约定事项:(一)成交药品临时最高零售价格执行期间,遇国家或省价格主管部门下调后的零售价格低于采购临时最高零售价时,对未供货部分,甲方与乙方协商调整成交供货价格。(二)乙方的供应,以甲方发送的电子订货单为准。(三)甲方在无法获得乙方正常供货,且无其他成交候选8/21品种可替代时,应按规定程序申请备案采购。十二、附则(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二)对故意违反本合同约定和订立、履行合同中的违法行为,当事人应及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书面报告。购销单位:南平新力量药品供货单位:福州闽药经济开发公司(盖经营公司(盖章)章)地址:南平市长兴路6号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陈坂村金山法定代表人:(章)电话:134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帐号:3541邮政编码:353000投资区1号法定代表人:(章)电话:152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帐号:4587邮政编码:350002药店买卖合同【第三篇】甲方:(医疗机构)乙方:(中标人或者配送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湖南省公立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试行)》、《湖南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为确保药品网上交易的顺利进行,明确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9/21第一条甲方须根据乙方在湖南省药品集中采购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http://)上所提供的药品信息,以网上采购的形式采购临床需要使用的药品,甲方通过交易平台向乙方发送电子订单通知,乙方据此供货;双方确认后的电子订单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乙方对甲方通过交易平台发出的电子订单通知,自甲方发出电子订单通知起一个工作日内必须确认。中标人与药品经营企业签订的委托配送协议书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二条乙方须按甲方采购药品订单向甲方供应药品。第三条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药品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有关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等方面的权利的要求。第四条乙方所供应药品的质量应符合国家药品相关标准,药品包装、质量及价格须与交易平台上中标(挂网)药品的信息一致,不得更改,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应的药检报告书,并将药品送到甲方指定地点。第五条供货期限乙方应自确认甲方订单通知起一个工作日内交货,最长不超过48小时;急救药品乙方应在4小时内送到。第六条供货价格与货款结算(一)供货价格:按交易平台所公布的中标(挂网)药品价格执行,该价格包含成本、运输、包装、伴随服务、税费及其他一切附加费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政策性调价,按平台更新10/21后的价格执行,包括尚未售出的药品。(二)货款结算:甲方在收到配送药品之日起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货款结算。第七条药品验收及异议甲方对不符合质量、有效期、包装和订单数量要求的药品,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对不符合要求的药品及时进行更换,不得影响甲方的临床应用。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自身原因造成产品失效或质量下降的,自行负责。第八条甲方的违约责任(一)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通过交易平台以外途径购买替代中标(挂网)药品,承担违约责任;(二)甲方无正当理由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收货或违约付款的,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以上两种情形,乙方有权向当地药品集中采购联席会议办公室举报。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一)乙方确认甲方发出的订单通知后拒绝供货的,应承担违约责任。(二)乙方所供药品因药品质量不符合有关规定而造成后果的,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以上两种情形,甲方有权向当地药品集中采购联席会议办公室举报。第十条合同当事人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11/21能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合同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合同某一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合同双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除另行要求外,合同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及解除由于药品生产企业关、停、并、转的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并提供省级以上药监部门证明,双方可以解除就相应药品的购销合同,合同如需变更,须经双方协商解决。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项,按《湖南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和《湖南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