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办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安委会成员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提高全社会对《意见》的知晓率,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强化执行《意见》的自觉性,确保《意见》各项政策措施的顺利实施,经研究,市安办制定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宣传工作方案》,现予以印发,请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慈溪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二○一二年二月二十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宣传工作方案为广泛深入地学习宣传贯彻《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紧紧围绕“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结合2004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2010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及《慈溪市安全生产发展“十二五”规划》、《慈溪市安全生产领域三年行动工作方案》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动员各方力量,深入开展对《意见》以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进一步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水平,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实现“打造品质之城,共建幸福家园”目标创造良好的环境。二、宣贯目标紧紧围绕全市安全生产中心工作,在全市深入开展以《意见》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要通过学习宣传贯彻,进一步加深各地、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对《意见》出台背景和指导作用的理解和把握,对《意见》主要内容和突出特点的理解和把握,对《意见》理论创新和长远意义的理解和把握,力求在全面落实《意见》的各项制度上见成效。三、宣贯措施在学习宣传贯彻过程中,必须提高一个认识、注重两个到位、突出三个重点、做好四个结合、调动五个积极性,确保《意见》的学习宣传贯彻在我市有声有色地开展。(一)提高一个认识,就是要充分认识《意见》对于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信心,提高学习宣传贯彻《意见》的自觉性。(二)注重两个到位,就是计划部署到位、组织保障到位,确保《意见》的学习宣传贯彻在我市扎扎实实地进行。(三)突出三个重点,就是要把政府领导、安监干部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学习宣传的重点,加强《意见》学习,使《意见》的各项理论创新和政策措施落实到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之中。(四)做好四个结合,把学习宣传贯彻《意见》与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相结合,与贯彻实施《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相结合,与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相结合,与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思路相结合,使《意见》在我市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五)调动五个积极性,一是调动媒体参与宣传的积极性;二是调动安监干部主动宣传的积极性;三是调动生产经营单位主耍负责人自觉宣传的积极性;四是调动专家深入宣传的积极性;五是调动全社会广泛宣传的积极性。四、方法步骤在《意见》的学习宣传贯彻过程中,分为动员发动、组织实施、总结提高三个阶段。学习宣传贯彻要按照“开局大造声势、宣传贯彻始终、多种形式结合、取得效果明显”的原则,做到集中宣传与自学相结合,面上宣传与深度宣讲相结合,媒体宣传与开展活动相结合。(一)动员发动阶段(2月下旬-2月底),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学习宣传贯彻计划,成立领导小组,准备各种学习材料,抓好动员部署工作。(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初-6月底),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贯彻活动,提高全社会对《意见》的知晓率,增强学习宣传贯彻《意见》的自觉性。(三)总结提高阶段(6月初-6月底),对学习宣传贯彻情况进行总结,为进一贯彻落实《意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五、宣贯活动要集中开展“五个一”活动。一是策划一套宣传方案。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各种媒体,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活动,提高《意见》在全社会的知晓率。二是召开一次专题会议。通过会议对《意见》做深入全面的解读,提高各地、各部门对《意见》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宣贯活动的开展力度。三是开展一轮集中学习。发动各地、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开展本部门、本单位的集中学习活动,做到领导班子带头学,安监干部全面学,企业负责人重点学,广大职工普遍学。四是编印一套宣传资料。印制学习手册、文件单行本等,广泛发至各地、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为学习《意见》提供素材,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五是组织一系列宣传活动。在新闻媒体上策划制作专题节目,分级、分类、分行业精选主题开展座谈交流活动,组织开展知识竞赛提高社会各界参与度。六、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认真学习。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要率先学习好、领会好《意见》精神,把握好核心内容,为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学习做好专题辅导,努力把学习贯彻《意见》精神转化为完善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的自觉行动,(二)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各地、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意见》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结合各自实际,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要将《意见》迅速传达贯彻到各地、各有关部门和所有企业及职工,在全社会掀起学习宣传热潮。要成立相应的宣传领导小组,对学习宣贯《意见》作出具体部署,制定工作计划。(三)全面贯彻,推进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学习贯彻《意见》与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要充分认识企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和基础作用,指导和督促属地企业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强化生产过程控制和安全技术管理,强化职工安全培训,全面开展安全标准化、规范化活动,层层落实企业内部安全责任制度,确保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不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四)加强督查,确保实效。各地、各部门及各单位要加强对《意见》的宣传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要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向市安委会办公室报送相关信息,加强工作交流。相关学习、宣贯活动总结材料请予6月20日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传真:63976535;电子邮箱:党政信息网市安监局办公室。附件:慈溪市安监局学习宣贯国发〔2011〕40号工作安排。附件:慈溪市安监局学习宣贯国发〔2011〕40号工作安排序号工作内容时间安排责任科(室)工作要求l制定宣贯方案2月下旬办公室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宣贯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2开展集体学习2月下旬政策法规科对《意见》进行解读,并结合工作实际,畅谈学习体会,就如何贯彻落实《意见》精神提出要求。3召开全市安监所(分局)长会议3月上旬办公室组织召开各镇(街道)、慈东滨海区安监所(分局)长会议,对《意见》宣贯工作再布置、再动员。4媒体宣传3月办公室、政策法规科1.通过慈溪人民广播电台《106阳光政务热线》栏目对《意见》进行宣传;2.通过局门户网站发布《意见》全文、解读等内容;3.通过《慈溪日报》刊发《意见》宣贯专栏。5印制张贴画、挂图、学习手册、文件单行本等宣传资料4月政策法规科印制各类宣传资料广泛发到各镇(街道)、各生产经营单位。6召开企业学习《意见》宣贯座谈会5月政策法规科1.对《意见》进行解读学习;2.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畅谈学习体会。7开展《意见》知识竞赛和测试6月政策法规科在全市相关行业、安监系统组织开展《意见》知识竞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