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要点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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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要点5篇2024/X/XX2024年度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要点1xx年县安委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框架,不断完善安全生产体系,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依法治理、安全基础,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扎实做好国务院安委会督导帮扶“后半篇”文章,推进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常态化开展“打非治违”工作,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着力防控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控制较大事故,以高水平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平安xx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一、统筹发展和安全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安全生产重要部署,强化落实措施。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各乡镇(街道)党委(工委)和政府(办事处)宣传工作重点,纳入地方和部门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纳入县委党校相关班次教学内容,作为全县领导干部应急管理培训的重要内容,着力提高全县领导干部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以下均需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不再列出)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2.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坚持将各乡镇(街道)党委(工委)和政府(办事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严格落实《xx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及我县实施办法,制定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年度工作任务清单。各乡镇(街道)党委(工委)和政府(办事处)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组织研究1次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定期研判重大安全风险,主动协调跨区域跨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县安委办、县委组织部、县发展和改革局等有关部门负责)3.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出台《xx自治县党政部门及安在关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并抓好落实。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成员单位将安全生产有关要求纳入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专题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承担县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职责的部门切实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有序有效推动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抓实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监管责任,着力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流通销售、通行秩序、停放充电、拆解回收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健全完善醇基燃料、低空运动、室内冰雪场所等安全监管措施,加强安全监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商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4.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指导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每月至少带队检查1次、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推动有关企业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矿长带班下井等制度规定,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制定印发《xx自治县国有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进一步完善有关县属国有企业安全生产考核机制,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企业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县应急管理局、县财政局负责)三、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5.加强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对国务院安委会督导帮扶和上级考核、巡查、督查、检查交办问题隐患闭环整改,对重大隐患逐一“过筛子”。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针对全国“两会”、“五一”、国庆节、中央全会等重要时段,坚持“‘四不两直’执法检查+专家指导服务+主流媒体曝光”,因时制宜开展多种形式明察暗访,全面排查重大风险隐患,逐项落实管控措施,对动火、检修、高空、爆破、吊装等高危作业坚持提级管理。巩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国务院安委会督导帮扶成效,认真落实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通用导则。(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6.强化矿山安全整治。扎实开展动态整治,推动解决一批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有效化解区域性风险(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深入开展煤矿采掘接续紧张安全治理,严厉打击非法盗采、超层越界、隐蔽工作面开采、不按设计施工、以采代建等行为(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分工负责)。推动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常态化制度化,深化瓦斯、顶板、水害等重大灾害超前治理,对瓦斯突出的一律当责任事故处理,严肃追查每一起瓦斯超限责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分工负责)。深入实施煤炭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项目化、清单化推动煤矿“六个一批”分类处置,持续做好煤炭安全保供(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分工负责)。加大《xx省煤矿安全生产基本要求》《xx省煤矿瓦斯防治综合管理办法》宣贯培训力度,推动“两个文件”落地落实,督促煤矿企业开展“安全班组建设年”活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应急管理局负责)7.强化交通安全整治。持续开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聚焦“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车辆,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非法营运、货车和农用车辆违法载人、非法改装、违法超限、“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推进变型拖拉机淘汰退出。持续开展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建设完成82公里生命防护工程,提升恶劣天气交通气象预警能力。强化渡口渡船安全监管,加强水上交通执法监管,严查乡镇船舶非法载客和“三无”船舶非法从事捕捞运输作业等行为(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加强高铁、旅客列车、货物运输安全管理,持续开展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强化高速铁路隧道口等重点区段护路巡防、视频监控工作。(县交通运输局、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8.强化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整治。严格存储、经营、运输常态化风险管控,继续开展重点专家指导服务。深化开展危险化学品设备“带病”运行等专项整治(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县工信和信息化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指导油气长输管道企业对在运管道开展风险评估和防控,健全高风险区域管控政企联动机制(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做好烟花爆竹存储、经营、运输、燃放各环节的安全风险管控,从严整治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超量储存,零售店“下店上宅”“前店后宅”行为,全面完成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对标提升改造。(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等有关部门负责)9.强化消防安全整治。紧盯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劳动密集型企业、仓储基地、养老院、医院等高风险场所,经营性自建房、群租房、“九小场所”、沿街门店、“三合一”等低设防场所,重点整治违章搭建使用彩钢板、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规焊割作业、电源火源管理不到位、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安全隐患。持续开展农村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科学制定传统村落消防基础设施年度建设改造计划,完成13个乡镇(街道)消防工作站和专职消防队伍建设任务。持续深化畅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强化冬春等重点时段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强化农事用火、农村祭祀用火安全监管。(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邮政局、县林业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10.强化建设领域安全整治。深入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坚持“一户一栋一策”分步分类处置,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自建房存量安全隐患整治,到xx年底基本建立常态化自建房安全管理机制。深化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持续推进危大工程、关键岗位人员履职、防高空坠落、起重机械安装使用登记等专项整治,提升施工安全监管数字化水平,加强“保交楼”安全监管。严格公路、铁路、水运、电力、水利、轨道交通等重大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完成2座危桥改造,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和出借资质等行为。大力实施美丽乡村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段、县水务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11.强化燃气安全整治。持续开展城镇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督促使用燃气的餐饮等生产经营场所依法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严格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监管,加强气瓶可追溯管理;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伪劣燃气具行为;积极推进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进一步规范燃气市场秩序,严格实施燃气经营企业市场准入,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小、散、弱”企业整合提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12.强化旅游安全整治。深入开展涉文涉旅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加强旅游场所风险区域、运载工具、游乐设施及带有危险性项目的排查监测和维护管理,全力做好节假日期间景区安全防范工作。(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13.强化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整治。持续加强钢铁、铝加工、有限空间作业、粉尘涉爆等工贸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加大专家指导服务力度(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加强危化企业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公众聚集场所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强化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安全监管(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分工负责)。开展水电站大坝安全提升等专项行动,督促指导企业制定强化大坝关键设备管理措施,加快推进大坝安全信息化建设,按要求建立大坝安全在线监控系统,认真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县水务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分工负责)。加强公共场所人群聚集活动安全管理,将人群经常聚集的广场等公共场所纳入监测网络并进行日常监测,严格人员聚集公共场所安全许可审批(县公安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监管,指导督促具有脱硫脱硝、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污水处理、粉尘治理、蓄热式焚烧炉5类重点环保设备设施的企业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县应急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加强校园实验室危险源辨识和风险管控,探索实施校园实验室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县教科局负责)。开展“平安农机”“平安渔业”示范创建和应急处置演练,深入开展养殖化粪池、农村沼气、姜窖薯窖等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分工负责)。加强新冠病毒疫苗流通、储存等环节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规范疫苗储存、运输管理,确保全过程符合要求。(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四、加强安全生产依法治理14.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体系。按照省制定出台的矿山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工作实施办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准入条件、醇基燃料安全生产规范等地方性规定标准和修订的烟花爆竹安全规程、喀斯特岩体台阶爆破技术规范等标准,抓好贯彻落实。(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15.严格安全监管执法。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运用监管执法、行刑衔接、举报奖励、联合惩戒、曝光案例等措施,最大限度压缩非法违法行为生存空间。全面推广“互联网+执法”,推进执法全过程“上线入网”。落实典型执法案例季度公开发布机制,有关部门按照要求公布案例;县应急管理局每季度向市上报安全生产执法案例情况。深入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坚持严格执法与指导服务相结合,进一步规范检查程序,探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模式。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制度,广泛发动群众举报非法违法行为。(县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五、持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16.提升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深化“工业互联网+安全生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