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校园心理危机干预预案为进一步完善我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工作,增强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的针对性、主动性和有效性,降低校园心理危机事件对学生的伤害,提高全校心理健康水平,促进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根据学校心理健康指导中心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心理危机定义心理危机是指学生运用通常方式不能应对目前所遇到的情形而出现的严重心理失衡状态。心理危机干预是指对处在心理危机下的个人及与其有密切关系的人,采取有效的措施,使之能安全度过危机,尽快恢复社会功能。心理危机干预由学生班主任及学校有关工作人员参与,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和心理健康教育办公室分工负责,教导处主要领导统一指挥协调,学校分管学生工作领导负总责。第二条心理危机干预的目的1、通过心理危机教育和宣传,加强学生对危机的了解与认识,提高学生承受挫折的能力,为应对危机做好准备。2、通过心理咨询等支持性干预,协助处于危机中的学生把握现状,重新认识危机事件,尽快恢复心理平衡,顺利度过危机,并掌握有效的危机应对策略。3、通过提供适时的介入帮助防止自伤、自杀或攻击行为等过激行为。4、通过构建心理危机干预体系,做到心理困扰早预防、早发现、早诊断、早应对,减少和尽量避免危机对学院正常工作的影响。5、通过积极创设良好的校园环境,为学生成长营造健康氛围,努力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优化学生的心理素质,促进每一位学生的健康成长和成才。2第三条心理危机干预的对象是我校在读的存在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具体包括:1.通过心理健康测评筛查出来的需要关注的重点学生;2.遭遇重大事件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3.患有严重心理疾病(如抑郁症)的学生;4.有自杀倾向或既往有自杀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自杀者的学生;5.因严重生理疾病而导致心理异常的学生;6.由于身边的同学出现个体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慌、担心、焦虑不安的学生;7.其他有情绪困扰、行为异常的学生。对近期发出下列警示讯号的学生,应作为心理危机的重点干预对象,及时进行危机评估与干预:1、谈论过自杀并考虑过自杀方法,包括在信件、日记、图画或乱涂乱画的只言片语中流露死亡念头者;2、不明原因突然给同学、朋友或家人送礼物、请客、赔礼道歉、述说告别话语等行为明显改变者;3、情绪突然明显异常者,如特别烦躁,高度焦虑、恐惧,易感情冲动,或情绪异常低落,或情绪突然从低落变为平静,或饮食睡眠受到严重影响等。尤其要关注上述多种特征并存的学生,其心理危机程度更严重,应成为重点干预的对象。第四条心理危机干预的原则1.生命第一的原则。发现危机情况,立即采取保护措施,最大限度地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32.亲属参与的原则。实施心理危机干预时,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学生家长或监护人。3.全程监护的原则。实施危机干预过程中,安排专人对干预对象全程监护。4.分工协作的原则。实施危机干预过程中,相关部门要协调配合,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第五条心理危机干预的工作要求(一)信息畅通。参与危机干预的工作人员要做到快速反应,确保信息畅通。(二)工作到位。危机发生后,相关人员要立即赶赴现场,靠上工作,靠前指挥,迅速果断地采取有效措施。(三)协调配合。相关人员在现场指挥的调度下,主动配合,服从指挥。(四)记录备案。在危机处理过程中,相关人员要做好书面文字记录,必要时做好音像资料的收集,保证资料详细完整。(五)责任追究。对于因违反工作原则、延误时间、知情不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单位或个人的责任。第六条心理危机应对工作流程:危机出现前危机过程中危机处理后心理健康教育热线援助团体辅导生活适应指导认知治疗后期干预良好个性培养行为治疗压力调适4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七条在现有的校心理辅导室的基础上,成立校园心理危机干预小组:组长:副组长:组员:第八条校园心理危机干预小组负责做好心理危机宣传、教育和干预工作,对学生心理危机进行评估,制定危机事件处理方案,实施危机风险化解。第九条各班应发挥班级心理委员、学生骨干在学生心理危机干预中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作用。第三章早期预警第十条做好学生心理危机早期预警工作,应做到对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变化的早发现、早汇报、早评估、早反馈、早干预,力争将学生心理危机的发生消除在萌芽状态。第十一条早发现。校心理辅导站每年对全校新生进行心理健康普查,建立学生心理档案,并根据普查结果筛选出高危个体与相关班主任一起对这些学生做好干预与跟踪控制工作。第十二条早汇报。班主任、各任课教师、各班心理委员、心理辅导教师作为心理危机的可能发现者负有向心理危机干预小组汇报的责任。班级心理委员每周至少一次向学校心理老师汇报班上学生的心理状况;心理老师每周至少一次向校园心理危机干预小组组长汇报学生心理健康变化情况。如发现学生心理问题迅速恶化或新发现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班主任和相关老师应将该生情况迅速上报到心理5危机干预小组,第一时间通知心理老师,并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心理辅导站报告;有伤及身体的要及时联系校医;心理老师对发生的心理危机事件及其处理情况,要及时向心理危机干预小组汇报。第十三条早评估。校心理辅导应对班级心理委员和班主任报告的存在心理危机的学生进行及时地心理危机风险评估。第十四条早反馈。校心理辅导应及时将有问题的学生名单及其评估结果反馈给心理危机干预小组。第四章中期干预第十五条对于进入《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库》的学生或突发心理危机的学生,应根据其心理危机程度,采取支持、阻控、监护、心理辅导、紧急救助等方法,实施心理危机干预。第十六条心理支持。心理老师、班主任、任课老师、班级心理委员、学生骨干对有心理困难的学生应提供及时热情的帮助,班主任应动员有心理困难的学生家长、朋友、室友对学生多一些关爱与支持,必要时应要求学生亲人来校陪伴学生。第十七条及时阻控。对于可调控的引发学生心理危机的人、事或情景等刺激物,学校应协调有关部门及时阻断,消除对危机个体的持续不良刺激。对于危机个体遭遇刺激后引起紧张性反应可能攻击的对象,学校应采取保护或回避措施。心理老师、班主任、相关老师在接待有心理危机的学生来访时,在其危机尚未解除的情况下,应不让学生独自离开,如疑是严重心理障碍和心理疾病,在积极与专业卫生机构联系的同时,报告给心理危机干预小组。第十八条实时监护。有心理危机的学生在校期间要进行监护,心理问题程度较轻,能在校正常学习者,应成立以班主任为负责人及6相处关系较好同学(最好包括心理委员在内)为主的不少于三人的学生监护小组,以及时了解该生的心理与行为状况,对该生进行安全监护。监护小组应及时向班主任、心理辅导站汇报该生的情况,心理危机干预小组应将该生在校期间的心理与行为状况及时向其家长反馈并取得家长的支持;对于心理问题程度较重(有严重心理障碍和心理疾病的),原则上学校应通知该生家长领回并监督其去专业卫生机构治疗。在心理危机干预小组与学生家长作安全责任移交之前,心理危机干预小组应对该生作24小时特别监护。第十九条心理辅导。学校心理辅导室对发出危机求助的学生提供心理辅导服务。第二十条紧急救助。对学生突发性事故,心理危机干预小组、班主任、校园诊所、保安部等部门应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紧急救助,推行首视制原则。第五章后期跟踪第二十一条因心理问题而休学的学生申请复学时,应出示医院的治愈证明,并到我校指定的医院做复诊检查,经校心理危机干预小组同意后,到教务处办理复学手续。同时学校与其家长签订书面协议书。第二十二条学生复学后,心理危机干预小组协同班主任应对其学习生活进行妥善安排,帮助该生建立良好的社会支持系统。应安排班级心理委员、学生骨干、班主任对其密切监护,了解其心理变化情况,防止该生心理状况的恶化。心理委员在每周填写一次的《班级学生心理动态报告》里向心理老师报告该生的心理状况。7第二十三条心理辅导站要根据心理危机干预小组、班主任和学生家长提供的情况,定期以预约咨询或随访咨询的形式,对这些学生的心理健康情况进行鉴定,并将鉴定结果及时反馈给相关班主任和心理危机干预小组。第六章工作制度第二十四条做好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是一项长期任务、系统工程,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应遵循以下制度:1、《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库》录入制度。心理辅导建立《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库》,将全校有心理危机倾向及需要进行危机干预的学生信息录入其中,实行动态管理。2、培训制度。心理辅导站应对班级心理委员、班主任实行定期培训。3、专家联系制度。心理辅导站应有固定联系的校外心理医学专家,并对严重心理障碍的学生及时转介。4、档案制度。心理危机干预小组和各班主任在开展危机干预与危机事故处理过程中,应做好资料的收集与保留工作,包括与相关学生打交道的重要电话录音、谈话录音、书信、照片等;学生突发性事故发生后,相关班主任在事故处理后应将该生的详细材料提供给心理危机干预小组备案;学生因心理问题需请假一个月左右、退学、休学、转学、复学的,亦应将其详细材料报心理危机干预小组备案。5、鉴定制度。学生因心理问题需退学、休学、转学、复学的,应到指定的医院进行鉴定后,方可到教务处办理手续,并到心理辅导室备案。86、保密制度。参与危机干预工作的人员应对工作中所涉及干预对象的各种信息严格保密。7、问责制度。全校各部门尤其是心理危机干预小组成员,应服从指挥,统一行动,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失职造成重大事故的,要对个人实行责任追究。有下列情况的,要追究个人责任:危机事件处理过程中需要协助而不服从协调部门指挥的;参与危机干预事故处理的个人,在接到学生心理危机事故报案后,故意拖延时间没有及时赶到现场,或在现场不配合、不服从统一指挥而延误时机的;对学生心理危机不闻不问,或知情不报,或不及时上报,或执行学校危机干预方案不力的。第二十五条总结与处理事故处理结束后,心理健康教育办公室负责事件的成因分析,对事前征兆、事发状态、事中干预、事后疏导等情况认真梳理,尤其对那些行之有效、操作性强的手段和措施认真总结,以备今后参考。第七章附则第二十六条班主任应针对本班学生的实际情况,本着教育为主、及时干预、跟踪服务的原则,做好班级心理委员的选拔和班级学生心理异常情况的登载工作。第二十七条(一)、心理危机干预一定要以对学生的人文关怀为使命心理危机干预的目的帮助学生解决心理上的困惑与烦恼,掌握科学有效的心理保健常识和方法,从而更好地适应环境。心理危机干预一定要充分体现对学生的人文关怀,满足学生当下最迫切的心理需9求,及时解决学生当下最重要的心理困扰,因此,心理危机干预不能完全拘泥于原先预定方案,而应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和变通性。特别是当学生遭受重大挫折后,会出现一些应激反应,产生紧张、焦虑、冲动、绝望等强烈情绪体验,这些消极情绪如果得不到及时调节,往往会给未来的生活带来巨大的心灵创伤。所以当灾难发生后,为他们提供及时的、专业的心理援助,进行心理危机干预,帮助同学们平安地度过心灵困境,是学校工作的当务之急(二)、心理危机干预的价值是其他任何工作所不能代替的过去很多人都把心理辅导误以为交流谈心,许多学校把心理危机等同于一般的思想工作,其实心理危机干预完全不同于常规的教育工作。心理辅导注重师生关系的平等和谐,强调的团体互动过程中的相互尊重、理解、信任、支持和无条件接纳,倡导的是引导而不是指导,说服而不是压服。一次有效的心理辅导送给孩子们的是“心灵鸡汤”,带给孩子们的是“登天的感觉”其价值是其他任何工作难于取代的。比如,通过播放一首悲凉的音乐,让学生伤心、懊恼、紧张、焦虑的情绪得到充分宣泄,缓解心理压力;通过讨论交流,让学生认识到这起案件发生有其主客观原因,我们不必为损坏了教学器械而哭泣,而应从教训中总结经验;通过小品观赏,帮助学生树立“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安全防范、警钟常鸣”的法律意识。整个工作过程中没有指责,没有训斥、没有说教、没有压服,有的是师与生之间、生与生之间心灵的交融、情感的共鸣。(三)、心理辅导课对教师的专业素质提出更高的要求10新课标旗帜鲜明地打出了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教学理念,课堂教学从强调目标和计划的实现发展到强调过程本身的价值,心理辅导课对教师的专业素质提出更高的要求。在心理辅导过程中,教师必须摒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