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度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xx局对专项技术服务机构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的要求,xx局组织开展2023年全省专项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检查行动,各地按照xx局统一部署,扎实开展工作,督促专项技术服务机构落实主体责任,规范执业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严厉打击了一批冲击安全底线的突出问题,有效维护了专项技术服务市场秩序。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专项检查开展情况本次专项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检查工作为期四个月,共分为动员部署、摸底排查、重点检查、巩固提升四个阶段。(一)周密组织,层层抓好部署落实。xx局高度重视专项技术服务领域监管工作,已连续三年开展全省专项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检查工作。年初xx局制定印发了《2023年全省专项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检查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提出要通过日常检查、专项检查、责任倒查、督导检查四种检查形式全面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各地接到专项检查通知后,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立足本地实际,以问题为导向,制定下发检查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检查内容和实施步骤,深挖技术服务机构在执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切实查处、整改一批突出问题。(二)加强领导,全面动员部署工作。xx局成立以xx局长为组长的专项检查小组。—2—(三)优化监管,多举措整治违规行为。今年,我省新出台了两个地方标准,进一步规范了社会专项服务机构执业标准和评估要求。同时,xx局组织研发了xxx市专项技术服务平台,实现执业活动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全流程”闭环管理。各地积极对接市场监管部门,打通信息共享途径,第一时间将经营范围包含专项设施维护保养、检查、专项安全评估等信息的企业纳入监管范围。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在此次专项检查行动中,发现各地在工作中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专项技术服务机构法律意识淡薄,违规现象突出。从支队上报检查情况和xx局实地核查情况来看,主要有5项突出问题。一是办公场地、仪器设备等硬件设施不达标。实地核查发现部分机构未能提供相关房产证明文件、租赁合同等场所权属证明文件,且所在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能满足办公的基本要求,未区分功能库房,未单独设立器材室和档案保管室;部分机构未按照要求配备专项设施检测、专项安全评估必备的仪器设备,未对仪器设备定期开展检定、校准。二是人员“空挂”现象依然存在。部分机构一级注册专项工程师、专项设施操作员存在“证在人不在”的现象,核查时机构不能提供上述人员的日常执业证明、签—3—到表、考勤记录、社保缴纳记录等资料。三是现场执业未按标准开展。维保人员未对明显违反技术规范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专项设施维保报告存在代签、补签的现象;专项技术服务结论存在明显错误、漏洞;原始记录不完整不准确;器材出入库记录不完整;检测结论存在避重就轻现象。四是从业人员业务水平达不到执业要求。部分从业人员对服务单位的专项安全软、硬件环境不了解,对专项设施、设备的基本原理掌握不深、不透,技术能力不足以支撑所从事的专项技术服务执业活动,尤其在专项安全评估方面的问题较为明显。五是管理体系和控制体系不健全。部分机构没有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或专项安全评估过程控制体系,有的建立体系文件时质量管理体系管控不严。个别机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只是用于检查,而实际工作并不执行,普遍存在服务记录不规范、档案建立不完善等问题。六是其它突出违规问题。部分机构承接业务,未与委托人签订专项技术服务合同,且未明确项目负责人。执业完成后,出具的书面结论文件未经由专项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个别机构未在其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专项技术服务信息。(二)xx机构执法人员监管指导不力,能力有待提高。一是业务能力不足。在xx局开展督查工作中发现,一些专项监督执法人员对相关法规标准掌握不全面、理解不透彻。开展—4—检查时,不对检测报告细致核查,不能发现技术服务质量存在明显漏洞;不掌握核对执业人员身份的方式方法,对于“挂证”“人证分离”等情况不进行深入排查。二是检查不够细致。监督执法人员在检查时,粗枝大叶、浮于表面,检查项目不系统、不全面,导致违法违规问题指出不全、重要环节疏忽遗漏。实地检查时,不核对社会专项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疏忽了对不录系统、不备案服务项目等系统应用方面违规行为的检查;不核对机构去年以来所签维保检测、评估服务合同台账,遗漏了机构执业活动中的重要问题线索。三是“网上执法”不严格。部分支队网上执法制度不落实,执法活动未录入或未及时录入“专项监督管理系统”,并存在事后违规修改、补录情况。(三)专项技术服务管理模式存在短板,机制有待完善。对专项技术服务机构的管理缺乏有效的模式、机制、体系和考评办法,工作上应付了事、不主动,专项整治一阵子,没有在长效监管方面下功夫。对新成立且已在系统中登记的专项技术服务机构,没有及时纳入监管范围;一些机构注销、停业、搬迁,辖区xx机构没有第一时间掌握情况;一些机构谎称停业却一直处于经营状态,辖区xx机构不掌握实情。三、下步工作要求(一)强化问题导向,落实整改措施。各地要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项法》、《社会专项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应急部第7—5—号令)和《专项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应急〔2019〕88号)等相关标准规范,督促专项技术服务机构定期自查、主动整改,尤其是对存在不符合从业条件及质量管理存在缺陷,综合评定不达标的机构,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抽查频次,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格处罚,不断引导专项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与社会单位、xx机构形成内外合力,提升中介机构服务整体水平。对于检查单位数量偏低、执法办案起数偏少、违法行为查处不到位、执法系统录入较少的支队,要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确保日常监管无遗漏、无死角,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依法依规办案,切实形成高压态势,以严厉的执法措施,倒逼专项技术服务机构、社会单位主动整改消除隐患问题。(二)强化主体责任,规范执业行为。各地要进一步规范专项技术服务机构的从业活动,落实机构主体责任,要求机构法人、执业人员不断学习掌握现行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做到依法依规执业,保证服务质量。要提醒机构负责人重新审视专项技术服务行业、重新审视机构及技术人员的职能作用,清醒认识自身承担的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要始终站在维护全省专项安全稳定的高度去执业,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主动承担起行业社会责任,服务好安全、服务好民生、服务好经济社会发展。要督促服务机构提高服务质量,杜绝弄虚作假,发现隐患及时提出,提—6—醒委托单位维修,单位拒绝维修的,要保留证据,向专项部门报备。(三)强化依法监管,推进平台应用。严格执行我省新出台两个地方标准,各地要牢固树立专项法治理念,深入领会、准确把握地方标准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熟练掌握并精准运用到日常专项监督执法工作中去,更好地发挥标准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提升专项监督执法质效。同时,向社会广泛宣传,引导专项技术服务机构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执业活动。黑龙江省专项技术服务平台已经投入使用,推广应用平台是以信息化手段提高专项技术服务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是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质效、防控监管风险的有效方式,是推进社会专项技术服务管理正规化建设的有力抓手。各地要高度重视,积极宣传推广应用平台,将平台应用情况纳入到专项技术服务日常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对拒不使用平台的专项技术服务机构,要列入重点监管范围。各级专项监督人员要熟练应用平台,辅助开展日常监管工作,通过平台督促专项技术服务机构规范执业行为,切实掌握辖区建筑专项设施状况和专项技术服务质量情况,为专项安全形势分析提供依据,切实提升监管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