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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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同志们: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动力和重要支撑,具有保障资金需求、优化资源配置、调节经济运行等功能,事关经济快速发展,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当前,我县经济进入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金融业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发挥的作用更加突出。去年,全县银行贷款余额62.65亿元、增长35.84%,有力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金融业自身增加值实现2.4亿元,成为县域经济的重要组成。但是,随着宏观经济下行压力日益增大,我县一些非法金融活动逐渐浮出水面,严重扰乱金融秩序,威胁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影响地方经济加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必须依法严厉防范和打击。针对当前的特殊形势,今天我们召开全县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研究部署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相关工作,切实加强金融监管和风险防控,保持金融平稳向好的发展态势,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刚才,立峰县长就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作了一个很好的工作报告,我完全赞同,希望大家认真领会,抓好落实。下面,我强调三点意见:一、认清严峻形势,增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紧迫感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稳增长、调结构的任务十分艰巨,部分行业领域和地区的金融风险逐渐显现,从隐性到显性,给经济增长带来了很大压力。从前段时间的媒体报道和相关部门的情况通报来看,非法金融活动从东部沿海到西部地区均有波及,涉及全国大多数省市,包括港澳台地区,且有日益增加的趋势,涉及人数多,传递面广,风险隐患十分突出。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信用风险防控压力增加。一些产能过剩行业已经出现资金链条趋紧、资产负债表恶化的问题,实体经济风险极有可能向金融行业传递。同时,面对金融整体风险上升的态势,金融体系中的小贷、担保等机构同样面临较大的信用风险,尤其表现在小贷公司,有的已经出现贷款逾期,风险防控的压力很大。二是民间借贷风险日益显现。金融咨询、投资咨询、金融服务等没有金融许可的中介机构,由于进入门槛低、缺乏监管主体,很容易擅自超出经营范围,违规从事金融业务,开展非法集资、非法理财、变相融资等活动。一旦崩盘,将诱发甚至放大金融风险,引发群访集访事件,影响社会大局的稳定。三是非法集资形式更加隐蔽。近年来发生的企业、单位、个人非法集资等案件,有凭借老板实力集资的,有打着发展实体经济旗号集资的,也有以高息诱惑私人集资的,还有的以金融创新为幌子,在私募股权融资、传销和电子商务平台等领域开展非法集资,这些非法集资活动形式隐蔽,欺骗性强,对其性质认定、风险排查、识别和查处的难度较大。四是宣传监管责任落实不够。金融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单位对金融风险认识不到位,一线监管人员少,业务素质和能力还有待提升。对非法集资活动的监管手段不足、处罚力度不够,与金融监管机构的信息共享机制还不完善,协同监管力度还需加大。金融知识的宣传广度和深度还需进一步加强,群众风险防范意识有待提高,特别是中老年群体,对金融风险的识别和防范能力十分薄弱。以上这些问题,在我县或多或少都有呈现,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二、统一思想认识,增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责任感近年来,我县针对处非工作进行了广泛的宣传教育,开展了全面风险排查,依法依规处置了非法集资案件,有效维护了群众利益和社会大局稳定,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受整个大环境的影响,我县当前非法集资风险依然存在,需要我们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措施,推进工作。一是要站在政治高度看待“防非处非”工作。今年下半年,党的十九大将要召开,稳定是第一要务。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事关改革发展大局、经济金融稳定、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社会和谐以及党和政府的形象。今年,省政府专门召开了加强民间融资管理工作会议及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安排部署防非处非工作。去年以来,市政府先后4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分析部署防非处非工作,足见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对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高度重视。相关单位一定要站在政治高度看待防非处非工作,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调动一切力量,全力做好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保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好社会大局的稳定和谐。二是要从经济发展大局出发看待“防非处非”工作。当前,非法集资案件在全省呈现爆发性增长态势,特别是娄底、长沙、株洲、邵阳等地较为严重。我县虽然不是重灾区,但我们也不能盲目乐观。从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有些现在看似没有问题,但不排除爆发问题的可能,而且只要爆发就可能是大问题。2016年,我县民行资产、中亿佰联、君毅财富、宏兴投资、昌盛非融资性担保等5家公司被立案调查,这对我县的金融环境造成了冲击,影响了数十家企业的资金链,如果引导失衡、控制不好、处置不当,极有可能引发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因此,扎实做好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非常重要,影响深远,绝不可掉以轻心,等闲视之。三是要从群众利益出发看待“防非处非”工作。“防非处非”工作跟群众利益息息相关。当前,一般参与非法集资、被各类非法集资所害的群体多为下岗失业人员、老人、妇女等弱势群体。我国法律规定,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虽然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但是我们要充分认识做好防范和处置工作就是保护群众权益。对已发生的非法集资案件,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集资者不逃逸、不转移资产,积极主动开展处置工作,引导受害人合理合法维权、合理合法表达诉求,最大限度地帮助参与者挽回损失,避免出现群体性事件和越级上访。三、强化工作措施,增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主动性今年,我县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的总体要求是: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行业进行监管排查;坚持属地管理,落实乡镇政府金融监管主体责任;坚持打防结合、打早打小,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理;坚持协调联动,加强部门沟通合作,共同处置。为确保全县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重点抓好四个方面工作:一要明确任务,落实工作责任。为切实加强对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组织领导,我们特别成立了全县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能职责,各乡镇、各部门、各驻南金融机构要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切实履责。县金融办要牵头抓总,加大统筹协调力度,主动会同相关部门和金融机构,认真分析金融形势,及时协调处置相关问题。县委政法委要牵头协调公检法、信访等部门和单位,加大对非法集资案件侦办诉讼、资产追缴和信访维稳等处置力度,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纳入社会治安专项整治,高度关注和及时掌握重点人员、群体的涉稳动态,防止重大群体性事件和极端事件发生,特别是公安、市监部门,要关口前移,靠前监管和查处。科工局、住建局、农业局、商粮局、国土局、教育局、民政局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深入排查行业内企业非法集资情况,认真核查企业的信用和财务资金状况,防止个别企业以认领股份、入股分红等名义,从事非法金融活动。在南金融机构要规范自身经营行为,严禁开展非法揽储、违规销售理财产品等非法金融活动;要管理好自己的员工,严禁参与非法金融活动或为非法金融活动提供帮助,特别要禁止退休人员到非法金融机构担任管理人员;要加大可疑账户监测力度,建立可疑资金交易监测报告机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二要强化措施,加大防范和处置力度。前阶段,县金融办、人民银行南县支行、市监局、科工局、商粮局、经开区等部门对全县非法金融活动进行了初步排查,发现了一些问题,但还不够全面和深入。下一步,各乡镇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坚持“归口排查、预警排查、重点排查、内紧外松”原则,进一步排查非法金融活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做到心中有数。各乡镇要组织人员对辖区进行排查,并及时将排查情况报告县打非办,切实做到信息灵通、预警及时、反应灵敏、应对有力。对排查出的问题,一方面要抓好案件查处。公安机关要按照“打早打小、及时处置、维护稳定”的原则,对涉嫌非法集资活动保持高度警惕、及时采取措施,做到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切实保护群众利益。同时,信访局、相关乡镇要认真细致地做好群众疏导工作,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和事态扩大升级,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另一方面要抓好善后处置。坚持“分类指导、依法办理、注重实效”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做好涉案个人或企业资产处置、涉案群众清算兑付等工作,尽量帮助群众挽回损失。在处置非法集资案例过程中,必须坚持依法办事原则,党委、政府及有关工作部门只能在宣传、协调、信访维稳、金融环境治理监管以及在职人员、金融机构工作人员教育管理上主动作为做好工作,绝不能去包办代替,否则会带来不必要的工作压力。三要预防为先,抓好宣传引导。县金融办要会同宣传部、电视台、信息中心等单位,统一制定宣传方案,统筹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一要注重针对性,以投资咨询、私募股权投资、网络借贷等案件高发领域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政策法规和业务宣传,剖析典型案例,及时进行风险提示。二要注重灵活性,采取宣传展板、宣传手册等形式,借助网络平台、电视等载体,全方位、多角度地开展宣传。市监部门要加强对非法金融活动广告宣传的清理整治和监管,进一步净化广告市场环境。三要注重全覆盖,按照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要求,推动宣传教育活动进单位、进街道、进社区、进村组、进家庭。要加强农村边远地区的宣传,落实网格责任,特别是要落实驻村干部责任,务必包村到户开展宣传;要加强对公职人员及其家属的宣传教育和纪律约束,严禁公职人员、各类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参与非法金融活动,对参与非法金融活动的,要通过组织谈话等方式依法严肃处理。四要建章立制,确保常抓常管。县金融办要加强风险处置体系建设,尽快研究制定有针对性、操作性的实施方案和风险应急预案,建立乡镇、公安、市监、金融、司法部门等多方联动、协同配合的风险处置长效协调机制。今年,县委、县政府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纳入了年度绩效考核,县绩考办要进一步研究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纳入对各乡镇、相关部门的绩效考核。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要加大督查力度,定期通报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开展情况,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同志们,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任务艰巨、时间紧迫,希望大家提高思想认识,立足本职岗位,落实工作责任,强化部门配合,共同开展好这项工作,切实保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好社会大局的稳定和谐,以和谐的社会环境和优秀的工作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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