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节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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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第九节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卫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校园周边饮食单位的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取缔非法经营的小卖部、饮食摊点。学校采购食品时,应当向有条件的供应商索取食品卫生检疫证明。申请向学校供应营养食品的企业,应当经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并定期将产品送卫生防疫部门检验。2002年3月在“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期间,平顺县组织开展了一次“关注学生饮食卫生,保障青少年健康”主题宣传活动。随着省、市教育及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督查力度的加大,长治市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有了很大的改观。但仍有一些学校领导对学校食品卫生工作疏于管理,缺乏应有的安全防范意识。2002年3月6日长治市教育局结合山西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加强全省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意见》,对全市各学校提出了要求:一、各级各类学校必需认真学习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全省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意见》,按照要求,努力整改所有存在的问题,绝对不能留下任何隐患。二、各级各类学校必须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食品卫生法》,每年安排四次自查,并要求将自查结果及上级部门的检查结果写成书面材料报送市教育局普教科。三、各级各类学校必须进一步强化责任感和法制观念,全面实行目标化管理。对于因官僚主义、玩忽职守而酿成责任事故者,或知情2不报隐瞒实情者,要坚决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2002年5月21日,平顺县科技教育局转发了长治市教育局下发的《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全省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认真学习,按照要求,努力整改,搞好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山西省各级教育、卫生部门依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加强学校卫生管理工作的同时,组织开展了多次较大规模的食品卫生检查活动,有力地推动了学校食品卫生工作的开展。从1998年以来,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卫生厅联合组织全省性的学校食品卫生大检查7次,1998年,省卫生厅与省教育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饮食卫生管理,做好学校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通知》,1999年下发了《关于加强大、中专院校食品卫生监督检查的通知》,2000年下发了《关于加强学校饮食卫生管理的几点意见》,2001年又下发了《关于转发<卫生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立即开展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关于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通知》、《关于全省学校食品卫生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关于采取措施防止夏季肠道传染病与食物中毒在学校发生的紧急通知》,加大了对学校食品卫生的管理力度,有效地保证了广大师生的饮食卫生安全,控制了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尽管平顺县科教局在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中多次下文并多次检查,投入了较多的精力,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3作仍然存在着不少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一些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领导对学校卫生工作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尤其是对学校食品卫生疏于管理,缺乏安全防范意识。随着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不断深化,学校饮食卫生管理出现了一些新问题,部分学校存在重教学、轻卫生管理现象,学校无卫生管理机构,无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卫生法律、法规得不到贯彻执行。二是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和食堂工作人员不学习和掌握《学校卫生工作条例》、《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文件,法律意识淡薄,一味追求经济效益,忽视了学生的身体健康。三是一些学校食堂存在无证经营和从业人员无健康合格证的现象。四是多数食堂卫生条件差、设施陈旧、管理混乱。五是学校食堂采购粮油副食均不向供货商索取食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学校小卖部销售假冒伪劣食品问题突出。针对这些问题,并为了保证广大师生的身心健康,2002年1月6日,山西省教育厅就加强学校饮食卫生安全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各级各类学校要把搞好学校食品卫生工作上升到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的高度来认识,要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教育部、公安部“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及有关文件精神,要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建立学校卫生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人分管学校卫生工作及食品卫生工作,分管校长担任学校卫生及食品卫生领导组组长,实行食品中毒事故学校领导第一责任人制度。二、各级各类学校必须组织校领导及与学校卫生工作有关人员学4习《学校卫生工作条例》、《食品卫生法》、《学校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增强法律意识,依法制定和健全各项学校卫生工作管理制度,认真研究解决学校后勤社会化服务后,学校出现的餐饮食品卫生方面的新问题,建立学校食品卫生工作责任制及制定相应的政策。三、学校要增加经费改善学校食堂的设施及卫生条件,不符合卫生标准及设施简陋的食堂要停业整顿,限期改正,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不能进行营业。四、学校要对师生员工加强政治思想教育,要关心教职工的身心健康,同时要提高防范意识,制定相应的保卫措施,严防不法分子投毒破坏。五、学校食堂、食品经营者必须具有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凡无证者不得生产经营食品:不能上岗从事餐饮工作。生产加工场所面积要符合国家规定,卫生设施配备要符合国家要求。食品采购要索证,坚决杜绝“三无”食品流入校内。六、学校食堂、供水间周围环境要保持整洁,无污染源。要配备餐具消毒、洗手消毒设施,食品冷藏、冷冻设施;凉菜要有专用操作间和专用冷藏设施。并配有紫外线消毒灯,每天定时消毒,防止细菌、病毒污染。食品库房要干净整洁;不出现无食品标示的产品,无腐败变质食品,无过期食品;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对学校炊管人员加强营养与食品卫生知识方面的培训。要制定培训计划,分期分批地进行培训,使之5懂得营养与食品卫生方面的知识,增强食品卫生方面的防范意识。八、要加强学校健康教育工作。各级各类学校应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课、班会、队会、讲座、板报等形式对学生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预防食品中毒的专题教育,增强学生的卫生防病意识以及识别腐败、变质食品的能力,并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九、加强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疫情报告制度。各级各类学校一旦发生食品中毒、传染病流行等事件应及时报告当地卫生防疫和教育行政部门,并积极采取措施救治发病人群,保护易感人群,力争把中毒事件或传染病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重大事件或疫情应及时报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十、各级各类学校每学期必须由校长负责组织人员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报例》、《食品卫生法》,对学校食堂进行认真仔细的检查,各级教育部门每年要对所辖区内的学校进行一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大检查,省教育厅、卫生厅每年组织一次全省范围的大抽查。对食品卫生不合格的学校,要限期进行整改;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集体食堂卫生检查评估细则学校名称:联系人:地址:邮编:就餐人数:电话:一、卫生管理(38分)1、有卫生许可证3分2、卫生管理制度(逐一核实,是否合乎要求)3分6注明:采购加工贮存个人消毒凉菜间3、食品卫生管理机构(查院校文件)13分4、食品卫生管理员(查文件、核实职责)1分5、从业人员的有效健康证(核实人数及健康证)3分从业人员人健康证个6、从业人员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2分7、原料、半成品与成品分开存放2分8、无腐败变质、污秽不洁及其它感官性状异常食品2分9、肉类食品的检验合格证明2分10、检查、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食品记录2分11、食品分类、分架存放2分12、食品隔墙、离地存放2分13、食品用工具,容器标志1分14、食品用工具,容器定位存放1分15、非直接入口食品用工具,容器用后洗净2分16、直接入口食品用工具,容器用后消毒2分l7、餐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3分18、直接入口食品使用工具销售2分二、卫生设施(44分)1、周围环境无污染源2分2、内外环境经常保持整洁3分3、设有从业人员更衣柜2分74、洗手消毒设施2分5、防鼠措施2分6、防蝇措施2分7、食品冷藏、冷冻等设施3分8、有粗加工间3分9、蔬菜与肉类、水产品分池清洗3分10、餐具消毒间2分11、餐具清洗设施2分12、餐具消毒设施2分13、餐具保洁柜并有明显标志2分14、有凉菜间3分15、凉菜间有专用冷藏设施3分16、凉菜间有紫外线消毒灯2分17、凉菜间必须每天定时消毒3分18、凉菜间专人使用1分19、有相应的食品库房2分三、食品卫生(18分)1、采购原、辅料索取相应检验报告单3分2、有进货日期、生产日期及保存期登记2分3、库房无无食品标识的产品2分4、库房无过期食品3分5、库房无腐败变质食品3分86、禁止存放毒、有害物品3分7、未发现其它感观性状异常的食品2分发现后请注明:库房加工间吧台四、检查小结1、主要成绩:2、主要存在问题: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检查人签字:平顺县科教局为切实加强对中小学食堂的管理,确保中小学食堂的伙食卫生安全、价格合理、质量良好,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协同卫生部门对全县25所学校的29个学生食堂进行了全面检查,部分学校对学生食堂的硬件卫生设施进行了更新改造,学校食堂卫生状况有了一定的改善。但仍有一些学校领导对学校食品卫生工作重视不够,存在如下问题:认识不高,投入不足,卫生管理制度不健全,学校食堂设施简陋,无防蝇、防尘、防鼠设施;食堂内部功能分区不明显,布局不合理,存在着生熟食品交叉污染隐患;库房存放食品不符合卫生要求,采购食物及原料不索证,收购学生粮食腐烂变质;食品从业人员卫生意识差,有的无健康合格证。为进一步做好学校食品卫生各项管理工作,2005年11月15日,平顺县科教局下发文件,要9求各有关学校尽快落实以下四个方面工作:一、各学校要继续加大对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力度,成立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管理领导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完善食品卫生管理各项制度,对食品卫生不达要求的食堂要限期整改。二、对没有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的食堂,一周内到相关单位补办,否则,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三、食堂要保持良好的环境,锅碗干净、消毒,不许让学生食用生、冷、腐烂变质食物。从业人员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食品分类、分架存放,粮食隔墙、离地存放,库房要有挡鼠板。四、各学生食堂对粮、油、蔬菜、调味品,要定点采购,每次采购要有记录,要有买、卖双方签字。五、平顺县科教局将会同卫生部门不定期对各学校食品卫生进行检查,对整治不力,疏于监管的责任人要给予严肃的处理。平顺县科教局为贯彻落实2006年3月25日省、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电视电话会议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切实做好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防止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保障全县师生的饮食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长教字[2006]12号文件安排,平顺县科教局和平顺县卫生局4月中下旬对平顺县学校食堂卫生安全进行专项检查:一、检查范围和重点(一)检查范围:全县范围内的中小学校食堂。(二)检查重点:按照《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10办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要求,重点检查学校食堂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采购渠道是否规范、用具、容器、加工设备是否彻底清洗消毒,加工设备是否进行卫生消毒处理,各种食品原料是否进行认真清理,食品的储藏条件是否符合规定,超过保质期限和腐烂变质的食品原料是否及时销毁。二、检查方法和检查时间(一)检查方法:采取学校自查,县科教局、卫生局对各学校食堂卫生安全全面检查。各校有书面汇报两份。(二)检查时间:2006年4月17日至4月21日。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检查工作,要结合本校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并根据检查出的情况和问题进行集中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科教局政教股。2008年10月7日,平顺县科教局转发了山西省教育厅晋教体[2008]13号文件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对晋城市泽洲县川底乡中学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件的通报》、晋教体[2008]14号文件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对古县南垣中学、店上小学食物中毒事件的通报》,要求各校认真组织学习,遵照执行。平顺县科教局要求各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饮食安全工作,对学校食堂卫生、宿舍管理、饮水安全等情况进行一次详细排查。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是否建立,学校食堂是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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