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农村人口现状及生育意愿问题研究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①中国式现代化是一种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其中人口发展问题,尤其是农村人口问题,已经显现为全局性、长期性、战略性的议题。该问题时刻影响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尽管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经济和社会方面取得了巨大进步,城市化进程稳步推进,但2022年我国农村仍旧有4.91亿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34.8%,其意义不容忽视。我国人口形势正在经历深刻变化,其中农村人口发展呈现出独特的复杂性。具体而言,农村人口总量持续减少,由2000年的8.08亿人降至2022年的4.91亿人,减少约39.2%。②与此同时,农村地区还面临一系列挑战,如“空心化”“老龄化”和“少子化”,以及因人口迁移引发的人户分离、空巢现象和性别比例失衡等问题。这些挑战共同反映了我国农村人口的复杂现状。“优化人口发展战略,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③是党的二十大报告为积极应对人口挑战提出的战略目标。这一战略目标从生育议题着手,对破解我国农村人口问题有重要意义。历史上,农村地区受计划生育政策和地域文化特色的双重影响,其生育意愿和生育水平长期高于城市。但近年来,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引发了这一趋势的显著转变。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到2020年,中国农村地区0岁至4岁幼儿数量占全国同年龄段幼儿比例已低于农村全年龄人口占全国比。①不仅农村生育水平大幅下降,全国生育率同样面临整体低迷的问题。事实上,我国已成为全世界总和生育率最低的国家之一,仅为1.3。②根据“低生育率陷阱”理论,一旦总和生育率低于1.5,扭转生育率下降趋势将非常困难。③因此,对我国而言,制定有效政策提升生育水平,破除生育意愿和生育数量所面临的障碍,变得尤为紧迫。而缘于过去生育率相对较高、人口基数大的属性,农村地区自然成为提高全国生育水平的关键突破口。在此背景下,本研究致力于解答如下问题:第一,我国农村当前的人口态势和生育状况如何?其中存在哪些主要问题和冲突?第二,农村生育意愿的转变有何特征?第三,农村育龄人口如何认识我国的鼓励生育政策?为此,本文将深入分析2000年至2020年期间历次人口普查、人口抽样调查数据以及xx年共青团中央青少年生育配套支撑政策调查数据,④回答上述问题,并为我国农村人口发展、乡村振兴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政策建议。一、中国农村人口状况(一)中国农村人口总量分析伴随着城市化的推进,我国农村人口总量呈现逐渐下滑的态势。2020年的数据显示,农村人口约为5.1亿人,相较于2000年减少了约2.7亿人,降幅达35%。在这20年间,农村人口在全国总人口中的比例从63.1%下降至36.2%,降幅约为27个百分点(见表1)。然而,我国的城市化进程存在明显的地域差异,农村人口占总人口比重在不同省份和地区明显不同。例如,在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的西藏、xx、甘肃和贵州等地,农村人口比重依然较高。比较而言,在经济较为发达的北京、xx、xx和广东等地区,农村人口的占比则明显偏低。从农村人口减少的速率来看,⑤xx、江苏、浙江等东部省份的农村人口减少更快。总体来看,西部地区的农村人口占比较高,城市化进程相对缓慢。我国农村人口的变化受多重因素影响,其中不同世代人口数量的变化值得关注。表2中2000年、2010年、2020年各世代农村人口的数量及变化,揭示出我国农村人口在自然变化和机械变化两个层面的演变特征。较早世代的人口数量变化更多地来自人口的自然变化。例如,2010年的“30后”农村人口相比于2000年减少了36.2%,2020年的“40后”农村人口相比于2010年减少了29.4%,其主要原因在于人口自然死亡。对“80后”“90后”和“00后”而言,人口数量的显著下降更多地受到人口机械变化的驱动,其中以农村向城市的人口流动为主导。特别是在2000年至2010年间,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被视为提高生活水平的主要途径,这成为“80后”农村人口大量流出的重要原因。在随后的2010年至2020年间,“80后”“90后”和“00后”农村人口外流进一步加快。这些因素共同推动了我国农村人口总体数量的快速减少。(二)中国农村人口结构分析随着农村人口数量的显著减少,我国人口结构也呈现显著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农村地区呈现出明显的人口“老龄化”特征,青壮年劳动力大幅减少。表3显示,2000年至2020年间,60岁及以上的人口比例稳步上升,占比从11.0%提升至23.8%。与此同时,20岁至44岁劳动力的占比逐渐减少,从39.8%下降至27.6%。第二,农村地区正在经历“少子化”,童龄人口逐渐减少。在过去的二十年里,农村0岁至9岁的儿童占总人口的比例从14.1%减少到了12.3%,并且呈现出持续下降的趋势。第三,农村地区的人口性别比例失衡问题日趋严重。从2000年开始,男性人口在农村中的数量持续超过女性,到了2020年,性别比甚至上升到了107.9,特别是农村人口中15岁—19岁、20岁—24岁、25岁—29岁几个年龄段的性别比分别为126.3、123.2和120.9,显著高于平均水平,并远高于2000年和2010年同期水平。综合考虑,我国农村正同时遭遇“老龄化”和“少子化”的双重压力,并伴随着性别比例的失衡,给农村地区带来了诸多挑战:首先,农村青壮年劳动力供给的下降意味着可能出现劳动力短缺,会对农村经济发展造成负面影响。例如,在农业发展中,劳动力“老龄化”可能使生产效率降低,同时老年农户的自发性土地流转意愿较弱,①这可能进一步加剧农村土地撂荒的问题。其次,农村的养老和社会福利负担加重。随着年轻人口流入城市,农村老年人接受的家庭照护可能减少,从而给国家的养老保障体系带来更大压力。此外,农村地区人口性别比失衡直接引致了农村适龄人口的婚配难题。二、中国农村生育状况以上对我国农村人口总量和结构的分析,揭示了我国农村当前在人口生育方面遭遇的重大挑战。本文进一步针对中国农村的生育问题进行解析。生育问题也是影响人口结构变迁的重要因素。(一)中国农村人口生育情况表4为我国农村人口婚育相关指标,基于这些指标可以有如下发现:我国的农村新生人口始终是全国新生人口的主要组成部分。我国农村人均生育率在较长的历史时期均高于城市。从2000年至2020年,农村人口的生育比例从11.0%增加到了14.0%,且始终明显高于全国人口的生育比例。此外,在2020年之前,农村0岁—4岁人口占全国比始终高于农村全年龄人口占全国比,两者差值在2010年一度接近10%。此外,在过去的二十年中,农村地区的平均生育率及生育意愿提高,结婚率保持稳定。尽管如此,农村的生育状况正遭遇新的困境,即生育潜力减弱。首先,农村人口生育比的增长空间在逐渐缩小。尽管农村人口生育比呈现出上升趋势,但与2020年全国人口生育比的11.6%相比,农村人口生育比的14.0%已属较高水平,进一步增长的空间有限。其次,从农村婴儿数量变化趋势来看,2000年至2020年间,农村出生婴儿数从934.5万人急剧下降至469.2万人,婴儿占农村人口比从1.2%降至0.9%(见表3),农村婴儿占全国人口比也从0.8%大幅降至0.3%(见表4)。将农村出生婴儿数分解为全国总人口数、农村人口占全国比(全年龄)、农村育龄人口占比、农村育龄女性占育龄人口比、农村结婚率和农村生育意愿的乘积,①可以发现,农村出生婴儿数量的下降是总量和结构两类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②第三,农村对全国生育率的贡献正在减弱。2020年,农村新生人口的引领作用已经出现了逆转,农村地区0岁—4岁人口占全国0岁—4岁人口比从2000年的67.9%下降至2020年的36.0%,降低了31.9个百分点,已低于农村全年龄人口占全国比。相比之下,农村地区65岁以上人口占全国65岁以上人口比在2020年达到47.4%,仍然高于农村全年龄人口占全国比,虽然相对于2000年减少了19.2个百分点,但其下降幅度不及0岁—4岁年龄组。这表明我国农村的生育率贡献大幅削减,同时“老龄化”程度日益加深。农村地区65岁以上人口的比例高于农村全年龄人口占全国比,这意味着农村地区的“老龄化”问题比城市更加突出,使得农村地区在劳动力供给、医疗保障和社会福利等方面面临更大压力。(二)中国农村育龄人口结构农村生育问题受到育龄人口城乡流动的影响。自2000年开始,农村育龄人口在全国育龄人口中的比例从59.4%下降至2020年的29.9%,这一比例普遍低于农村全年龄人口占全国人口的比重(见表4),说明我国农村育龄人口持续流向城市地区。现阶段,我国农村育龄人口结构也呈现出年龄和性别比明显失衡的特征。在年龄结构方面,我国农村育龄人口表现出“大龄化”的特征:30岁以上人口明显多于30岁以下人口,且作为生育主力的年轻人数量在减少(见图1)。在性别比方面,以2020年为例,各年龄段的男性育龄人口均超过了女性,特别是16岁—21岁农村人口的性别比已达到125%以上(见图1)。从2000年至2020年,各年龄段的女性比例持续下滑(见表5)。由此可见,农村育龄女性的结构性问题日益显现,主要表现为育龄人口中年轻女性比例的逐步下降。(三)中国农村人口初育年龄情况生育行为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现象,受到多重因素的影响。除了宏观政策环境、微观家庭决策等因素,生育行为同样受到生育年龄等方面的生理约束。生育这一现象,兼有数量、时间和性别的“三维性”。①初育时间的选择会对整体的生育水平产生显著影响。因此,探寻并理解初育时间的变化规律对于预测未来的生育水平和模式至关重要。如图2所示,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受教育年限的延长,我国女性的平均初育年龄呈现持续上升之势,并且上升速度逐渐加快。这不仅揭示了社会经济变迁对生育行为的影响,同时也指向了我国农村地区的生育难题。2015年数据显示,城市地区女性的平均初育年龄已经超过28岁,而农村女性也突破了27岁。值得关注的是,农村女性与城市女性在初育年龄上的差距正在降低,这也表明城乡女性在生育行为上的趋同。初育年龄的不断推迟对于农村人口生育具有负面影响。过度推迟初婚初育年龄也会使女性错过最佳生育期甚至无法生育。①当前,我国已经逐步放开生育政策,这对提升生育水平具有正面影响。然而,女性初育年龄的延迟无疑也会降低生育政策放开对提升生育率的作用。三、中国农村生育意愿与生育观念人口生育水平是生育意愿的反映,而生育意愿受到生育观念的影响。人口学家常常使用“意愿—行为”模式分析生育水平。邦戈茨(Bongaarts)的生育水平与生育意愿关系理论指出人们的生育意愿到实现生育行为结果的过程受一系列因素的影响。②通过了解个人的生育意愿和生育观念,可以预测个人的生育行为,进而预测整体人口的生育水平。(一)生育意愿生育意愿是个人在生育子女方面的愿望和要求,体现在对生育孩子的数量、时间、性别、素质等方面的期望,其中以数量最为重要。③表6展示了中国各省农村育龄人口的生育意愿情况,④可以发现我国农村生育意愿表现出了如下三个明显特征:第一,我国农村整体生育意愿偏低,地域、性别间存在差异。总体上,我国农村平均生育意愿为其中,xx、广西与海南的农村人口生育意愿最高,分别为2.04、1.96和1.96;xx、内蒙古与江苏最低,分别为1.41、1.49和1.49。就性别而言,男性生育意愿普遍高于女性,两者平均生育意愿分别为1.78和1.64;只有内蒙古、xx、湖南三个省份农村的女性生育意愿高于男性。综合考虑省份与性别差异,甘肃、贵州、xx的农村男女生育意愿差异最大,分别达到了0.43、0.39和0.41;而新疆、湖南和xx的农村男女生育意愿指数几乎不存在差异,我国农村育龄人口的生育意愿并不强烈且总体走低。究其原因,人口结构的变化、受教育年限的延长和婚姻意识的变化等因素均有重要影响。同时,“不愿生”“生得起,养不好”等现实问题以及不同地区的具体情况也值得关注。第二,不同世代群体生育意愿差异大。如图3所示,我国农村不同出生年份群体的生育意愿存在如下趋势:一方面,整体生育意愿先下降后上升。1990年出生群体的生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