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食品安全管理概况卡罗尔.克莱美—莱布兰克博士、西尔维娜.李博士美国农业部国际合作与发展及国外农业服务局2美国食品安全系统•法律基础:美国宪法•美国政府三个职能部门:—立法部门制定法律(美国国会、各州会议)—行政部门执行法律(美国农业部USDA、美国食品及药物管理局FDA、美国环保署EPA、各州农业部)-司法部门审理法庭案件3美国食品安全原则•在市场上交易的食品必须安全健康;•涉及食品安全的司法决策必须以科学为依据•政府设执行机构;•生产工序、制造商、经销商、食品进口商及营销链上其它相关因素必须遵照相关法律,如未遵照相关法律,应受到处罚;•司法程序透明,并对公众公开;4美国食品安全法及执行原则—联邦食品、药品及化妆品法案(FFDCA)-美国食品及药物管理局(FDA)—联邦肉类食品监察法案(FMIA)-美国农业部(USDA)—家禽产品监察法案(PPIA)-美国农业部(USDA)—蛋类产品监察法案(EPIA)-美国农业部(USDA)—食品质量保护法案(FQPA)-美国环保署(USEPA)—公共健康事业法案5美国司法程序现状•行政程序法案(法规制定要求)•联邦顾问委员会法案(支持顾问团)•信息自由法案(公众有从政府机构获知信息的权力)6美国法规制定的特征•美国食品安全方案力求基于危险制定•法规以科学为依据•司法程序透明•通过公告及听取公众意见的法规制定,鼓励股东投入此外•各顾问委员会•公众会议7行政部门及其司法责任—健康及人类事业部(DHHS),尤其美国食品及药物管理局(FDA),负责大多数食品,尤其是加工过的食品—美国农业部(USDA),尤其是食品安全及监察司(FSIS)负责肉类及蛋禽产品—美国农业部(USDA),动植物健康及监察司(APHIS),负责动植物健康—美国环保署(USEPA)负责农药注册及兽药8监控及研究•健康及人类事业部(DHHS),疾病防治中心(CDC)-公共健康监督,传染病•健康及人类事业部(DHHS),国家健康学会(NIH)-研究•健康及人类事业部(DHHS),农业研究司(ARS)—研究•健康及人类事业部(DHHS),政府研究教育及普及合作司(CSREES)-研究、教育、普及项目扩大•健康及人类事业部(DHHS),经济研究司(ERS)-司法,监督分析,食载疾病支出9行政部门及其其它责任•美国农业部(USDA),农业市场司(AMS)-经济等级及标准(非安全方面)-政府职能标准•美国农业部(USDA),谷类监查,包装及畜栏管理机构(GIPSA)-谷类及牲畜营销(非安全方面)•贸易及国家海洋渔业事业部(NMFS)-海产品营销10美国政府国际事务•美国农业部(USDA),对外农业司(FAS),国际合作及发展(ICD)-合作研究、技术支援、培训•美国农业部(USDA),对外农业司(FAS),国际贸易政策(ITP)-国际贸易协商•美国农业部(USDA)、Codex办公室-同食品法典委员会(CodexAlimentariusCommission及成员国协作••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国际贸易协商•美国国务院-外交政策11美国和国际贸易•乌拉圭圆桌会议:卫生及植物检疫协议(SPS)贸易技术壁垒(TBT)•加强三个国际标准组织,并协助解决争端-食品规范委员会CodexAlimentariusCommission-国际植物保护协定(IPPC)-兽疫国际办公室(OIE)•世界贸易组织(WTO)12食品安全危害主要分类•致病微生物•兽药残留物•辐射•真菌毒素•重金属及其它化学污染物•非法食品添加剂13美国预防措施•危险分析•危险评估-危害验证,危害定性,无保护暴露评估•危险管理,如危害分析及紧急控制条款(HAACP)•危险宣传•预防措施-市场准入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