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区大学生运动会安全保卫方案为切实做好“区大运会”安全保卫工作,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确保“区大运会”顺利举行,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实现“平安区大运会、和谐区大运会”为目标,按照“大事不出,小事也不能出,确保绝对安全”的要求,坚持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部署,整合资源,合理调配,协同作战,做到准备充分、安排有序、反应迅速、职责明确,关键时刻“拉得出、冲的上、打得赢”,保证所有比赛场馆及驻地五公里范围内不发生火灾,在比赛期间保持全区火灾形势的稳定,坚决完成好“区大运会”安全保卫任务。二、主要任务大力加强“区大运会”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对比赛场馆及驻地周边的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大活动进行督察检查,突出抓好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工作,积极督促整改火灾隐患;督促落实重点单位安全责任制;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和浓厚氛围;结合实际,配备各类器材装备,加强安全保卫预案的熟悉和演练,确保“区大运会”各项比赛顺利开展。三、组织领导(一)专项检查组专项检查组负责组织力量对“区大运会”进行安全专项检查,—2—共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摸排部署阶段(5月15日至5月31日)本阶段工作重点是:动员部署、摸底调查。根据“区大运会”的赛程赛制安排,及xx局和当地政府、公安机关的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区大运会”安全保卫方案,明确组织机构和任务目标,对“区大运会”安全保卫工作进行动员,层层部署。“区大运会”主要活动地区在包头市,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市等周边盟市要做好随时增援的准备。督促包头支队要会同各有关部门,立即对“区大运会”比赛场馆和驻地等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开展摸底调查,针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及时下发法律文书,凡属于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支队要以书面形式向当地政府及公安机关做出汇报。第二阶段:集大整治阶段(6月1日至7月10日)本阶段工作重点是:开展“平安区大运会、和谐区大运会”安全保卫活动,针对“区大运会”比赛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车站、机场等交通枢纽,事关国计民生的供电、供水、供油、供气部门,广播、电视、金融和通信枢纽等要害部门和单位,重大火灾隐患挂牌单位开展地毯式检查,要积极督促公安派出所对“七小场所”开展全方位检查,坚决杜绝火灾隐患产生。工作大要严格执行错时监督工作制,有针对性的把警力部署在火灾高发时段;在前一阶段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对检查大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坚决依法查处,决不姑息迁就;要本着严而再严、—3—细之又细,确保安全的原则,堵塞漏洞,严防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发生。第三阶段:现场保卫阶段(7月10日至“区大运会”结束)本阶段工作重点是:根据“区大运会”比赛日程的安排,逐个比赛场馆落实责任人,层层签订责任状,派出专人进驻“区大运会”活动场所及驻地,及时开展安全检查,消除各类火灾隐患,死看死守,确保“区大运会”比赛期间的安全。五、具体要求(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做好“区大运会”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充分认识到此次活动的艰巨性、复杂性,保持清醒的头脑,克服麻痹思想,充分预测各种可能发生的问题,随时准备处置各种突发事件。要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区大运会”安全保卫方案,明确组织机构和任务目标,逐项分析各种风险因素,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层层部署。(二)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服务水平。专项工作组及包头支队要集大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督促、指导单位落实各项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坚决予以整改。对火灾危险性大、不能按时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区大运会”比赛期间时要采取责令死盯死守、暂时停产停业等断然措施。其他支队要做好社会层面安全管控工作,确保“区大运会”—4—期间不发生大的火灾事故。工作大要坚决贯彻公安部刘金国副部长“四个一律”的要求,严格火灾隐患整改,严惩违法行为。(三)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按照xx局的统一要求,在“区大运会”开始前积极同有关部门联系,迅速掀起宣传高潮。集大在新闻媒体刊播稿件,在“区大运会”涉及场所和驻地周边广泛张贴悬挂宣传标语,在运动员入住宾馆、饭店、车站、商场、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充分利用户外视频、楼宇电视、移动电视播放安全知识短片、公益广告,形成舆论宣传氛围。(五)密切协调配合,加强沟通联系。指挥部下设各组之间、xx局与各支队之间、xx局及支队与“区大运会”活动组织部门以及供水、供电、供气、卫生、气象、民航、铁路、交通、医疗、武警、公安等各有关部门之间要加强联系和配合,不定期召开情况通报会、协调整改会等,及时沟通情况,密切配合,确保“区大运会”安全保卫工作的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