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匮苑四标段项目部职工安全合同责任书公司为了保护职工在施工过程中的生命安全,促使集体与个人利益不受损失,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禁违章作业,杜绝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特订如下安全合同:一、职工的自主权益:1.公司违反劳动保护法规,违章指挥作业时可拒绝施工。2.特殊工作无安全防范措施,强令作业时可拒绝施工。3.发现不安全隐患,没有排除时可拒绝施工。4.机械设备无安全防范措施,带病强行操作时可拒绝施工。5.工种交接时,应办理交接班手续及安全交底,如无时可拒绝施工。二、施工安全要求:1.上班前不准吃酒。2.进入施工现场要戴好安全帽,并扣好帽带。3.高空作业要戴好安全带。4.操作磨石子机要穿好绝缘鞋和绝缘手套。5.未培训人员不准操作机械。6.脚手架上不铺设脚手板及竹垫不准作业。7.高空作业不准乱丢乱抛各种物件。8.上高空作业首先要检查设备的牢固程度,严禁多人一处超荷载作业。9.严禁井字架吊篮乘人。10.严禁风力五级以上吊装及高处焊接作业。11.木工间严禁吸烟,宿舍内禁止生火及用电炉烧水煮饭。12.严禁乱拉乱接电线。13.脚手架上作业时严禁嬉闹。说明:违反上述安全要求,发生事故不作工伤事故处理,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及后果全部由本人负责。姓名:班组:家庭住址:省县乡村工地代表:班组代表:年月日备注:1.不戴安全帽每人罚款10元,不扣帽带每人罚款5元;2.井架吊篮严禁乘人,如违反者每人罚款100元;3.机械设备无安全防护措施,强行操作罚款50元;4.宿舍内施用电炉烧水煮饭者,每次罚款50元,并没收器具;5.高空作业乱丢乱掷物件,每人每次罚款20元;6.施工现场发生打架,每人每次罚款500元;7.工地上发现偷窃者,按赃物价值的十倍处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