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乡县关于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情况报告(2011年4月25日)为推动《食品安全法》顺利实施,我县结合本县实际,多措并举,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现将贯彻落实情况及有关问题汇报如下:一、我县食品安全监管现状。目前全县食品安全监管实行以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管理模式,各职能部门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明确目标,明确职责。在2005年年底,肥乡县人民政府成立了肥乡县食品安全监管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政府副县长为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卫生局、农业局、商业局、质检局、工商局、公安局、文教局、粮食局、供销社、林业局、宗教局、畜牧局、食药监局等部门组成,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药监局,药监局为县政府的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的牵头部门,起抓手作用,综合监管工作。二、食品安全法贯彻落实情况为进一步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责任意识,扩大食品安全法实施效果,提高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执法能力,我县采取学习与研讨相结合、宣传与指导相结合、检查与走访相结合的“三结合”方式,加强了对《食品安全法》的贯彻落实。(一)学习与研讨相结合,抓好学习提高执法能力2为能准确把握《食品安全法》的精神实质,牢固掌握基本条款,切实提高实际运用能力和水平,我县组织卫生、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等相关部门,通过采取个人自学、互相提问、试卷考评等多种方式对《食品安全法》进行了认真学习。为进一步巩固学习成果,各单位还聘请了法律专家、学者对食品安全法立法过程、立法目的、职责分工、机构改革等方面内容进行了系统讲解和深入研讨,通过学习和研讨,使全体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对《食品安全法》有了全面的了解和掌握,为下一步依法行政、依法监管作好了前置准备。(二)宣传与指导相结合,抓好宣传提高法律意识为确保新法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企业,我县积极制定了本县的宣传方案,明确宣传重点。我县多次组织卫生、质检、工商、农牧、食品药品监管等有关部门在县联通公司门口设立宣传咨询点,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幅,接受现场咨询,发放食品安全法等宣传材料等形式,加大了向全社会积极宣传食品安全法影响度。集中宣传共参加人员140余人,发放了宣传资料7000余,接受群众咨询40余人。为深入开展我县的食品安全法宣传月奠定了基础。(三)调研与走访相结合,确保《食品安全法》顺利实施为确保《食品安全法》的顺利实施,结合我县实际,针对餐饮消费行政许可管理情况、餐饮消费行政处罚等情况、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和餐饮消费环节培训情况、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含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及检验机构能力、3化妆品生产企业基本情况等6项内容进行了深入调查,基本掌握了全县餐饮、保健食品、化妆品行业的基本情况、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结合调查情况反映出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对县城及县城周边的乡镇等重点区域进行了走访,为进一步强化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安全监管,掌握了第一手资料。三、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为契机,扎实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全县人民饮食安全。(一)、加大乳制品整治力度,进一步强化责任,切实抓好问题乳粉集中清查工作。自2010年7月份省、市开展问题乳粉集中清查工作后,我县严格按照上级部署,认真制定相关措施,严格落实问题乳粉清查各项监管责任,切实加大问题乳粉清查力度,制定下发了《肥乡县问题乳粉集中清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文件,同时制定了县政府领导问题乳粉分包乡镇、乡镇政府领导分包村的责任名单。县政府以“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目标,相继发布了2号、3号、4号公告。将公告张贴到所有村和各养殖小区、奶站、乳制品经营单位、餐饮单位、饲料仓库、企业仓库、粮库等可能使用、销售、藏匿问题乳粉的场所。在强大舆论宣传和政策攻势下,收缴了一批主动上交的过期乳粉和问题乳粉,一是辛安镇乡失驾堡村奶牛养殖户王美的于2010年10月18日上缴1.025吨乳粉,11月8日经省市质监局检验,认定为问题乳粉,于2010年11月10日进行销毁。二是我县共收缴2008年以前生产的过期乳粉101袋(桶),计33640克,于11月17日对收缴的过期乳粉进行销毁。4(二)、加大葡萄酒专项整治力度,净化节日期间酒类市场。根据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开展了清查假冒伪劣葡萄酒专项整治行动,组成联合执法队伍,迅速开展本区域本系统的清查和专项整治行动,县质监局、工商局、商务局和卫生局组织执法人员对本系统酒类生产、流通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全县共出动执法人员1500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企业2400多家,查扣货源不清、渠道不明、手续不全葡萄酒68瓶,立案4起,没有发现中央电视台《焦点访坛》曝光的昌黎县生产的5个品种的葡萄酒,进一步净化了我县的酒类市场。(三)、充分发挥“抓手”作用,强化食品综合监管,开展节日期间联合执法检查。自10年来先后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了“元旦”、“春节”、“农村集贸食品市场”、“五一”、“端午”“两考”“中秋”期间7次联合执法大检查。共出动执法车辆160辆次,执法人员200人次。共检查食品加工企业14家,定点屠宰厂1家,食品经营企业310家,餐饮饭店107家,学校及工地食堂22家。通过联合执法大检查,进一步净化了我县食品市场,确保了全县人民群众节日期间饮食安全。四、围绕重点,锁定目标,全力整治食品质量安全五个环节。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我县切实加大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力度,紧扣农产品源头、食品生产、食品经营、餐饮服务、畜禽屠宰五个重点整治环节,高标准、严要求、压任务、硬措施,在全县持续开展了各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一)严控种养殖环节产品质量。县农牧局和畜牧办深入开展农产品专项整治。一是着力规范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加强种养殖产品农兽药残留监测。集中力量对全县农兽药生产经营单位和专业市场进行了拉网式清查,并对全县种5子农资门市进行了严格监管,全面清理了高、巨毒农药,严格农资门市管理,统一建立台帐,彻底控制进货途径和销售方向,确保农资销售的可追溯。二是开展饲畜禽饲料及添加剂企业专项检查。以三聚氰胺、“瘦肉精”、“蛋白精”、孔雀石绿等违禁化学物质为重点,集中开展了对全县所有饲料及相关企业的全面检查行动,坚决查处生产销售浓缩饲料、蛋白饲料等企业添加三聚氰胺、“瘦肉精”及其它违禁化工产品的行为,共出动执法人员160人次,车辆46辆次,检查企业和门市共80家,抽检饲料5批次,牛奶6批次,抽检尿样30批次,查处不合格兽药1.8公斤,罚款1200余元。(二)加强食品生产环节监管。县质监局牵头开展开展了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整治。以提高质量安全水平为目标,全力抓好“四查、四建、四落实”,着力把食品质量安全隐患消除在生产加工环节。一是检查生企业,督促企业建立全过程质量安全制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二是检查重点产品,建立风险预警和快反应机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三是检查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建立重点区域治理整顿机制,落实信息通报制度。四是检查自身监管工作,建立协调有序,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落实相应的监督责任。整治工作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210人次,共检查食品生产企业15家,安全巡查60次,食品企业建立健全了原料索证索票制度、出厂检验制度、加剂备案制度、销售记录制度。抽检食品企业6家,共6个批次,检查小作坊17家,全部签订了“安全承诺书”。(三)促进食品流通环节规范。县工商局牵头开展了食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开展食品流通环节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以市场巡查为基础,以食品质量检测为抓手,重6点对学校周围的摊贩、超市、县城商场、309国道、曲魏线、肥广线、肥成线和乡镇所在地的食品经营户的监管,先后开展了春节、五一期间乳制品、肉制品、水产品,散装食用油等与人民群众节日生活密切相关且消费量大的食品品种以及地方特色食品等其他节令食品品种的监管力度,扩大质量抽查监测的覆盖面,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及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行为,共出动执法人员567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380家,检查集贸市场和食品供货商16个,查扣过问题火腿856根,商标侵权啤酒1254包,冒牌啤酒40余件,对13户经营不符合要求的食品经营户进行了责令改正,依法取缔无照经营食品户6家,有效地净化了食品流通领域。(四)提高餐饮服务环节监管水平。县卫生局牵头开展了食品餐饮服务环节集中整治行动。一是开展重点区域整治。以农村、城乡结合部、交通沿线干线、学校(含托幼机构)为重点区域,以小型餐饮单位、“小饭桌”、学校集体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医疗机构食堂、群体性聚餐单位、流动餐饮摊点为重点单位,开展拉网式监督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52人次,检查餐饮单位168家,要求立即整改8家,警告3家,督促食品行业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380人,查出职业禁忌人员12人,下达“五病”调离通知书6份。二是严格餐饮服务企业监管。在全县开展了餐饮服务单位大排查工作,餐饮服务单位全部签订了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承诺书,卫生条件符合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规定。三是严格落实餐饮具消毒管理制度,对餐饮单位的消毒设施、保洁设施是否齐全开展检查,确保全县餐饮具消毒达到98%以上。四是严把量化分级管理关。加大力度推进全县7餐饮单位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实施,全县餐饮单位100%贴挂了食品卫生等级标志标识。(五)集中整治畜禽屠宰市场。县商务局开展整治定点屠宰市场行动。一是严把市场准入关,清理整顿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加大对私屠滥宰行为的打击力度。二是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日常监管,查处违法屠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生猪,打击制售出厂未经品质检验或经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猪肉产品等行为。强化生猪、活禽产地和屠宰检疫,查处出售和屠宰病死畜禽行为。三是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肉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体系,打击加工、销售病死畜禽肉和注水肉等行为,严防不合格肉品进入加工、流通、餐饮消费环节。截至目前,全县出动执法人员350人次,检查县、乡肉类批发市场、定点屠宰场站60家次,查出病死猪肉10头、烧毁10、约1700公斤,处理注水猪肉1头。五、巩固治理成果,建立食品安全监管长效工作机制。在总结食品安全专项治理成果的基础上,经过深入研究,学习借鉴优秀县市的经验,结合肥乡县实际,制发了《关于加强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建设意见》、《肥乡县食品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行业自律机制建设的意见》、《肥乡县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切实加强了对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社会参与”的原则,积极探索,统筹协调,稳步实施,扎实推进了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健全完善了我县的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实现科学、高效、协调运转。六、食品安全法贯彻落实中存在的问题一是食品安全经费投入不足、检测有缺位。由于经费投8入不足,农村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检测设备不全,缺乏食品安全监测的科学技术手段,检测方式较落后。监管人员只能凭肉眼、凭经验对市场上的食品进行简单的外观、包装、有效期、索证索照进行检查识别,而对于食品的内在质量却无法检测。在广大农村,抽检样品大部分需要送省、市级食品检验机构检测,检测周期长、成本高、效率低。因而,监管人员在日常的食品安全检查过程中,抽检的积极性不高,有的干脆不抽检,这样就使一些有质量问题的食品不能得到有效监测和及时发现。二是对一些小饭店、小食品加工点及小食品摊点(包括早点、流动摊点和大排档等),存在设备差、人员素质低、流动性大、证照不全等问题,监管力度还不够大。三是按照《食品安全法》职责分工,食药监局负责餐饮业、保健品等的监管,但目前,该局只有药品监管专业人员且人员偏少,缺乏食品检验、监管专业队伍,是否在该局设立食品检验机构和队伍,《食品安全法》及相关的文件也没有进行明确,为以后的餐饮消费环节监管埋下了安全隐患,增加了监管难度。七、几点建议(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的认识程度。要向社会广泛宣传实施《食品安全法》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者的依法行政教育,增强监管部门的责任意识,提高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水平;继续加大食品生产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增强其法制意识,不断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保证食品在生产、流通、销售领域的安全;增强消9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