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食品安全法》宣传活动方案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积极推广普及《食品安全法》,增强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的参与意识,提高全区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食品放心消费环境,制定本方案。一、宣传主题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营造食品安全“大宣传”氛围。二、活动目的通过深入宣传《食品安全法》,进一步提高食品监管人员抓好食品安全工作的法制意识、责任意识;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诚信意识,提升管理水平;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维权意识和识别假冒伪劣食品的能力;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建设的社会氛围。三、活动时间从6月1日至7日。四、宣传内容及任务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食品安全科普常识、辨别假冒伪劣食品及有毒有害食品的基本知识。五、宣传形式采取丰富多样的宣传形式,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生动活泼、富有实效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1、街头宣传。2009年6月1日上午10点,我办将组织自治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在拉萨市宇拓路开展街头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宣传资料,设置宣传展板;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帮助群众解疑释惑。各地(市)要同步安排街头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并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农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学校门前以及繁华路段、主要干道、广场等悬挂宣传标语和条幅(可参照附件1)。2、媒体宣传。积极组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党委、政府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整顿规范食品市场秩序方面采取的有力措施及取得的成效;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食品安全知识等。各地(市)、各部门的工作网站也要及时、集中宣传《食品安全法》。3、食品安全知识教育。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宣传“三进”活动,将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深入到社会各层面;各级教育部门在学校的普法教育中要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各级卫生部门组织学校、工地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参加一次《食品安全法》培训活动,切实做到进学校、进社区、进农牧区,提高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六、工作要求1、各地(市)、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食品安全法》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积极筹划,精心组织实施,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确保宣传活动落到实处,做到领导重视严格把关组织严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群众参与气氛热烈,宣传到位声势浩大。2、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努力营造出强大的社会声势。要加大对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的投入,通过印发科普读物、宣传材料、开辟宣传专栏等形式向全社会提供食品安全服务,提高公众的参与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3、宣传活动要突出主题,贴近生活,因地制宜,多措并举,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抓住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展开宣传教育,确保宣传效果。各地(市)、各部门请将开展《食品安全法》宣传活动的情况于6月15日前以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报自治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电话(传真):0891-6818195电子邮箱:food195@126.com附件:1、食品安全宣传标语2、《食品安全法》宣传活动统计表附件1:食品安全宣传标语(1)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法》,提高食品安全水平(2)食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3)以人为本,确保饮食安全(4)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5)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6)建立诚信体系,保障食品安全(7)群众利益无小事,食品安全是大事(8)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9)维护食品安全,从你我他做起(10)做良心食品,创诚信企业(11)从源头抓质量,确保食品安全(12)关注食品安全,关爱健康人生(13)普及食品安全常识,建立科学饮食文化(14)加强农牧区食品监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附件1:《食品安全法》宣传活动统计表街头宣传活动群众咨询人次部门参与人次设置标语数展出宣传展板数发放宣传资料种类及份数报刊、杂志等发表专题报道总数(篇)广播、电视专题节目及新闻报道总数(次)开展的其他有特色活动(“三进”活动等情况)填表人:填表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