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价考核方案5篇【写作指引】此例精选办公文档“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价考核方案5篇”由三一刀客网友为您整理分享,以便您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编辑吧!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价考核方案1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监督管理,构建具有实效性和可操作性的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科学评价学校教学质量,促进全县教育均衡、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订《五河县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测方案》。一、监测目的1、贯彻落实新课程改革精神,推进素质教育发展。2、全面深入了解我县教育教学现状,科学评价学校教学工作,充分调动所有学校争先进位的积极性。3、促进学校加强教学管理、努力防流堵辍、注重学生主动学习和全面发展。4、根据监测结果,调整教学思路,优化课堂教学,大面积提高教学质量。并作为评价各校教学质量的依据。5、逐步建立全县学生发展状况数据库、学科质量数据库,为全县教育发展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二、监测范围及内容监测对象为全县中、小学在籍在校生(以学籍电子档案为依据),监测范围为《课程标准》规定开设的所有科目。监测内容注重考查学生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实践、创新能力,监测试题难易得当,适应不同层次学生;监测方法采取纸笔监测、面试监测和实际操作监测相结合。三、监测办法质量监测总分为120分(其中附加分20分)。监测类型为集中监测、随机监测、特长监测三种。集中监测按巩固率、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后30%的平均分等五项赋分。随机监测按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三项赋分。特长监测按比赛获奖、大课间活动、测试三项赋分。(一)集中监测(60分)高中、初中、小学的集中监测分别为高考、中考、小学毕业考试(明年以后将在三年级举行一次监测作为小学阶段的起始分数)。高中按巩固率、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四项计算,具体分值分别为5分、20分、15分、20分。初中按巩固率、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后30%的平均分五项计算,具体分值分别为5分、15分、10分、20分、10分。小学的巩固率、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后30%的平均分的分值分别为5分、15分、15分、15分、10分。计分办法如下:3/211集中监测巩固率,即参加考试人数与参评人数之比。小学巩固率达97%、高初中达95%,记5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为防止人为的淘汰差生,巩固率可记负分,以充分抵消因淘汰差生而提高的其他几方面的得分。参评人数=(学籍数+转入数+复学数+其他)—(转出数+休学数+其他)(县内转入、转出均应主动到教育科备案,转到县外应到教育科审批,否则视同流失)。2集中监测平均分,即学校总分与学校参考人数之比。集中监测平均分赋分:3集中监测及格率,即学校总分及格人数与学校参考人数之比。及格分数=总分×60%。集中监测及格率赋分:4集中监测优秀率,即学校总分达优秀人数与学校参考人数之比。优秀分数=总分×80%。优秀率达到40%记该项最高分值,每低一个百分点,中、小学均扣0。5分。5集中监测后30%的平均分,即各校位于后30%的学生的平均分。后30%学生平均分赋分:(二)随机监测(高中40分,初中、小学25分)即教育局每学年随机对全县某些学校、某些年级、某些班级、某些学科随机进行监测,按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等三项赋分。高中以每学期末联考数据为依据,分值为平均分15分、及格率10分、优秀率15分。初中分值分别为10分、5分、10分。小学分值分别为10分、10分、5分。其计分办法是:1随机监测平均分赋分:2随机监测及格率赋分:3随机监测优秀率赋分:优秀率达到40%记该项分值,每低一个百分点高中扣0。4分、初中扣0。3分、小学扣0。2分。参评人数、及格分、优秀分规定同集中监测。为减少随机抽样的偶然性,对乡镇中心小学的村完小实行按类抽取,中心小学在学年初把全镇村完小按教学质量平均分成三类,并上报质量监测中心。在随机监测前抽签决定监测的学科、类别、学校、年级和班级。一类高中的随机监测以每学期的联考成绩为依据,二类高中以抽查数据为准。(三)特长监测(15分)1比赛获奖(3分)即每学年各校学生参加各级各类中小学生运动会、文体活动、学科竞赛和综合实践活动等获奖情况。计分办法如下:①获县级以上个人一、二、三等奖的分别计10、8、5分。②获县级以上团体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00分、80分、50分。所有活动必须是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与其他部门联合组织的,折半计分,以表彰文件、通报及获奖证书原件为依据(若按名次发奖,按1:2:3比例转化为一、二、三等奖)。5/21计分办法是:比赛获奖赋分:2大课间活动(3分)学校举行大课间活动正常,且活动内容丰富,能有效提高学生锻炼水平。大课间赋分:3测试(9分,其中体育3分、音乐3分、美术3分。)即:县教育局组织专业人员进校进班随机抽取学生,对学生音乐、体育、美术等知识和技能进行监测,计分办法是:测试赋分:高中不进行特长监测。(四)发展性指标(20分)发展性监测指标分为两项,即学年进位10分、学段进位10分。1学年进位,即各学校集中监测排名比上学年集中监测排名进位情况。上年排名在前10%名今年仍保持的加10分,上年排名在前10%—15%名今年保持的加8分,上年排名在前15%—20%名今年仍保持的加6分。如果上年排名在前10%名,今年虽退位但仍在前20%名,可加相应的分值,退位到20%名以后得0分。学年进位赋分:2学段进位,即各学校学段末排名比学段初排名进位情况。高、初中学段初成绩以入学成绩为准,小学学段初成绩以三年级集中监测排名为准。年段初排名在前10%名年段末仍保持的加10分,年段初排名在前10%—15%名年段末仍保持的加8分,年段初排名在前15%—20%名年段末仍保持的加6分。如果年段初排名在前10%名,年段末虽退位但仍在前20%名,可加相应的分值,退位到20%名以后得0分。四、评价办法(一)分类比较:高中:第一类:一中、二中、新集中学、苏皖学校、大志中学。第二类:四中、沫河口中学、刘集中学、小圩中学。初中:所有公办民办初中,以及完中的初中部、九年一贯制初中部。小学:第一类:局属小学、乡镇中心小学校本部等19个学校。第二类:15个乡镇中心小学(以乡镇为单位)。第三类:村完小、九年一贯制小学部。各项分值以集中监测为依据。同一类别的学校之间进行比较。(二)分等评定:优秀等次:监测总分达80分以上的单位良好等次:监测总分达70—79分的单位合格等次:监测总分达60—69分的单位不合格等次:监测总分低于60分的单位五、奖惩7/21(一)凡监测总分为优秀等次的单位,教育局颁发教学质量优秀单位奖。其中乡镇中心小学全学区教学质量虽然达到优秀等次,但仍有五分之一教学质量不合格完小的,该乡镇中心小学不授予教学质量优秀单位奖。(二)凡监测总分排名较上年进位超过五名以上的单位,教育局颁发教学质量同比进步奖。(三)凡教学质量监测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单位,通报全县,并责令整改,对第一年教学质量不合格等次的学校进行重点帮扶,对校长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为教学质量不合格等次的学校校长引咎辞职。(四)凡中心小学有三分之一以上学校为不合格等次的,通报全县,并责令整改,对第一年有三分之一以上学校为教学质量不合格等次的中心小学校长及业务副校长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都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学校为教学质量不合格等次的中心小学校长及业务副校长引咎辞职。(五)教学质量监测结果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学校综合评估。(六)集中监测按各科任课教师总数20%的比例设学科教学一、二、三等奖(一、二、三等奖比例为1:2:3)。六、违纪处理办法(一)学生违反考试纪律,情节严重的取消考试资格,凡冒名顶替或在试卷上做特殊标记的,该学科作零分处理。(二)学校对参考学生资审不严,为学生冒名顶替提供条件或为学生提供作弊便利的,该学科按零分处理,并视情节轻重,对校长及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三)监考教师不按考试规范程序操作,违反考试纪律,造成考场秩序混乱、集体作弊、出现雷同卷的或阅卷教师工作不负责,造成阅卷、统分误差大,查实后取消下一年监考资格,阅卷资格,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四)县局抽调下派的考务人员工作不负责任,不按考试规范程序操作,造成试卷泄密、混装、倒装或少装答卷,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五)凡人为淘汰差生,或在学籍上弄虚作假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价考核方案2为进一步强化我镇小学教育教学管理,激励小学教师认真做好教育教学工作,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科学地对我镇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进行评价及奖励,促进课程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素质教育的有效实施,根据三亚市教育局和凤凰镇中心校《xx年三亚市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及奖励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我镇小学教育教学现状和发展目标,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重过程、重结果,鼓励争先,以评促教,引导学校和教师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积极推进课程改革,优化创新课堂教学,全方位9/21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我镇基础教育事业优质、均衡、可持续发展。二、评价对象全体教职工三、评价内容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影响教育教学质量的有关要素和环节,设立“思想道德、考勤、教育教学常规、业绩”4个一级指标和7个二级指标,并把二级指标分解为26个三级指标进行评价。四、评价方法按照“槟榔小学xx年教职工各项工作量化考评结果”执行。五、奖励办法(一)个人奖:按获奖相关老师全额发放给每个教师。(二)基础性奖金:按总额的30%作为学校办公经费备用,余下的70%总额再按50%作为每个教师应得的基础奖金,剩下的50%再按工作量化考评结果等级给予奖励分配。六、保障措施(一)成立槟榔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及奖励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符世辉(校长)副组长:黄育承(副校)文毅韧(副校)成员:陈明国(教导)、朱永伟(总务)、麦世娜(总辅导员)、陈榜(报账员)(二)建立教育教学质量责任人制度。校长为全校教育教学质量责任人,教师为学科教育教学质量责任人。各责任人应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对所担任的教育教学质量负责。(三)建立教育教学质量评价“黑名单”制度。对在质量评价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列入教育教学质量管理黑名单。不参加当年教育教学质量评奖活动的,要对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四)实行教育教学质量与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捆绑评价制度,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校主要领导不得参加当年教育教学质量评奖活动。1、学校存在乱收费现象,造成不良影响的;2、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其他严重事故的;3、有师生犯罪、触犯刑法受到法律制裁的;4、学校班子成员有违反党风廉政纪律,受到上级处分的;5、有违反义务教育招生管理规定,排斥后进生,开除、劝退学生的;6、有违反课程管理规定,不按课程标准开齐课程、开足课时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师不得参加当年教育教学质量评奖活动。1、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2、道德品质败坏,产生恶劣影响,或因违纪违法处分的;3、有全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情节严重的;11/214、抄袭、剽窃他人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5、进行有偿补课、有偿家教造成恶劣影响的;6、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五)建立评价结果和奖励金额公示制度。参评教师的质量评价的相关数据、评价结果、获奖集体个人名单、奖金分配明细等按工作进度予以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教师和社会的监督。发现挪用、截留、挤占、侵吞集体或个人奖金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责任。七、工作程序十二月初,学校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相关教育教学成果和统计数据。其中,网络教研情况由凤凰镇中心学校提供;小学基础测评成绩、学校各类获奖情况分别由教育局教研室提供;评价指标所涉及教师总人数及小学在校生人数和升学人数由中心学校提供。十二月底,学校评价领导小组开展数据统计和质量分析评价工作。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各项指标数据的统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由中心学校评价领导小组形成教育教学质量分析报告,拟定获奖单位和人员名单和奖金分配计划表,公示无异议后报中心校领导小组审批,召开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