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安全经验分享及实例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谈安全经验分享[来源]: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HSE体系推进办一、安全经验分享的定义安全经验分享,是将事故教训和安全做法总结出来,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讲解,使事故教训得到分享,安全做法得到推广,达到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技能的目的。二、安全经验分享的意义1.激发全员参与安全生产的积极性,逐步实现团队互助管理。2.交流事故教训,做到警钟长鸣,提高员工安全意识。3.交流安全经验,强化正确做法,提高员工安全技能。4.潜移默化,转变理念,改变行为,培育文化。三、如何开展安全经验分享(一)何时开展安全经验分享1.每次会议、培训之前进行。无论什么会议和培训都要进行。2.提前将安全经验分享列入会议议程或培训计划中。(二)时间每次5-10分钟。(三)分享人由主持人提前确定开展安全经验分享的人员,与会或参训人员也可主动申请。分享人可以是:1.主持人。2.主持人指定的人员。3.其他人员。(四)安全经验分享的类型安全经验分享的类型,分为事故教训分享和安全做法分享两种类型,前者警示不要违规,后者鼓励遵守规章,二者同等重要,不能只讲教训,不讲经验。1.事故教训:包括自己的事故或遇险经历、别人的事故事件、违章违规现象等。2.安全经验:包括自己的安全做法、别人的安全做法、其他典型的安全做法等。(五)安全经验分享的表现形式1.结合文字、图像或影像资料讲述。2.口头直接讲述。(六)其它要求1.各级领导,尤其是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带头做安全经验分享。2.安全经验分享内容应提前准备好,教训要讲清,做法要讲明,保证效果良好。切忌临场发挥或走过场。3.对用于安全经验分享的图片或影像资料,应配以必要的文字说明,确保理解正确。4.各单位要收集整理典型的安全经验分享材料,互相交流和借鉴。5.对公开发布的安全经验分享材料,各单位要进行审查,保证质量。6.安全经验分享贵在坚持,任何时候都不能松懈,只有这样,才能持续影响和改变员工的思想和行为,逐步培养良好的安全生产群体习惯。施工作业人员在1.7m简易支架上作业,失去平衡发生准高处坠落事故。[来源: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HSE体系推进办]【事故经过】案例一2000年8月11日上午11时左右,A公司工人王某在1.7m简易支架上进行钢筋绑扎作业,身体失去平衡,自简易支架上后仰坠落至水泥地面,后脑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死者在进行作业时,按规范正确佩戴安全帽,坠落在水泥地面上时,安全帽仍在头上戴着。案例二2001年12月30日上午10时左右,A公司工人李某在1.7m的脚手架上进行钢筋尺寸测量时,不慎自脚手架上后仰坠落,导致头部受伤,后经医院紧急抢救,生命无危险,但脑部受损伤。伤者在进行作业时,按规范要求正确佩戴安全帽。【事故原因】以上两个案例都存在如下共同点:操作者在进行操作时,距离坠落基准面的高度都不足2m,但却都发生了坠落事故;操作者本人都按要求佩戴安全帽,然而结果却造成一死一伤。原因一:忽视了准高处作业的特殊性——可能坠落。20年来,《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为高处作业下了一个明确的定义: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含2m)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称为高处作业。《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又进一步为建筑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如何进行安全防护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使得所有安全管理者对基准面2m以上的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技术有法可依,操作者有章可循。然而,准高处作业到底应该如何进行安全防护,却没有任何规范或标准明确地提到。于是,在部分管理人员视准高处作业为一般的普通平地作业,仅仅要求操作人员按规范要求正确佩戴安全帽,操作者所使用的简易操作平台仅仅是满足立足之用,并无可靠防坠落措施。其实,准高处作业与高处作业有着共同点——有坠落的可能,其共同点恰恰又是准高处作业与普通平地作业的不同点。这一特殊性决定了准高处作业既非普通平地作业,又非高处作业。如果视准高处作业为高处作业,提高安全防范要求,既无法可依,又不符合实际,对正常生产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如果视之为普通作业,就会降低安全防护要求,也不符合实际、差之毫厘,谬之千里,当然会发生上述事故。原因二:操作工人所佩戴安全帽存在缺陷。在《高处作业分级标准》的编制说明中,已经提到了1983年以前2m以下坠落死亡事故占总坠落死亡事故的7.103%,并不是说2m以下不存在死亡事故,而且也提到了2m以下的坠落死亡事故全由脑部受伤引起。由此可见,在2m以下的准高处作业时,并不是不存在危险,或者不存在死亡事故发生的可能,只不过事故严重程度由受伤部位决定。脑部受伤是准高处作业坠落致死的主要原因,因此,对脑部的保护尤为重要。目前操作工人按规定佩戴安全帽是保护脑部受伤的主要措施。以上的两个事故,操作者都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然而没有逃脱厄运。这不能不让我们对他们所佩戴的安全帽的保护作用产生怀疑。众所周知,人体在向侧面、正面摔倒时,人本身的自我保护能力要远远强于后仰摔倒时的保护能力。因此,人体后仰摔倒后,安全帽对头部的保护就更加重要。然而,现在使用的安全帽大部分存在操作者后仰倒下时,脑部不能得到足够保护的缺陷。脑袋比较大的操作者,后仰摔倒时后脑部分可能直接接触坠落基准面,那后果更加严重。所以,现如今使用的安全帽不能对操作者在后仰摔倒时起到全面、充分的保护。原因三:工作环境复杂,操作工人准高处作业的机会多,发生准高处坠落的可能性大。施工现场钢筋工、木工、抹灰工等施工时,工作环境复杂,相当长时间、相当多的机会是在准高处进行作业,而且工作点频繁移动,在每一处准高处作业的时间又相当短,这样的工作性质无疑为操作工人时时刻刻得到相对稳定的保护措施增加了难度。另外,坠落高度2m以下的坠落事件经常发生,除头部受伤处,其他部位的受伤一般不会造成太严重的后果。所以,从管理人员到操作人员,对准高处作业的危险性认识不够,总认为2m以下坠落无太大危险。于是操作者在2m以下的高度进行操作时,管理人员对他们要求比较低,操作者也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安全意识淡薄的操作工人就可以发生事故。【防范措施】以上三个原因中,复杂的工作环境及特殊的工作性质我们是不可能改变的,可以改善的是对准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和安全帽的缺陷,因此,我们的对策就有如下两个方面:1.对安全帽现有的缺陷进行改进,使之对操作工人的头部起到全面的、充分的保护作用,要对安全帽后侧的安全距离、安全屏护区别对待于前侧和两侧。其实,这一缺陷是导致准高处作业事故的主要原因。因为大家潜意识里认为在坠落基准面2m以下操作时安全帽可以起到足够的保护作用,然而事与愿违。2.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大家对准高处作业的危险性的认识。安全教育的目的之一就是要告诉或提醒大家危险有哪些,长期以来的高处作业教育使得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已经明确认识到高处作业有危险,而准高处作业的危险性大家认识不够,因此,我们要加强这一方面的安全教育,让大家充分认识到这一危险性。只有在认识基础上才能提高准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才能改善目前无防坠落措施的简易操作平台的状况,才能更进一步认识到安全带不仅仅用在高处作业的防护中,在准高处作业的防护中也相当有效。2000年6月1日,某水电厂一检修人员由于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发生高空坠落重伤事故。【事故经过】6月1日9时55分,某水电厂维护工区主任陈某安排工区工作人员谷某和孟某更换右岸发电机层厂房顶灯,由谷某担任工作负责人。谷某开具了一张电气第二种工作票,在注意事项(安全措施)一栏内只写上了“注意人从高处掉落”的空洞交待,而未写明“必须使用安全带”的具体安全措施。工作票签发人陈某匆匆看了一眼,没有说什么就签了字。谷某和孟某将发电机层三盏壁灯换好后,就直接爬到了发电机顶层开始处理顶灯。在处理第一盏灯时,谷某坐在用角钢焊成的吊顶架上,将脚放在吊顶的石膏板上。由于石膏板强度太弱,受力后断裂脱落,谷某一下失去重心,从6米多高的吊顶上掉落到发电机层,造成双手腕骨以上和左腿髌骨多处闭合性骨折。【事故原因】1.安全教育力度不够,工作人员安全意识淡薄,高空作业时不使用安全带,违章冒险作业。2.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注意事项(安全措施)一栏内仅填写了“注意人从高空掉落”的空洞交待,而未写明“必须使用安全带”的具体安全措施;工作票签发人未加认真审核,就签发了工作票。安全意识也不强。【防范措施】1.提高各级人员对习惯性违章危害性的认识,对违章行为的查处力度要加大,管理要严。2.认真执行工作票制度。工作票中所列安全措施要具体,工作许可人对工作票中所列安全措施要进行认真审核,并切实执行。2008年12月28日傍晚5点55分左右,上海一民宅内发生煤气中毒事故,屋内两名刚大学毕业工作的女白领一死一伤。【事故经过】当天傍晚,22岁的女孩小骆回来时感觉头晕,她发现另一名室友已经晕倒在浴室里。小骆赶紧向邻居求助。当邻居赶到时,浴室内这名22岁的女孩已经停止了呼吸,120急救人员赶赴现场后,确认其已不幸身亡。小骆也被送入医院抢救。医院医生介绍称,小骆系一氧化碳中毒,所幸目前已经清醒过来,基本没有生命危险。【事故原因】由于热水器工作时会因不完全燃烧产生部分一氧化碳,如排放在室内的一氧化碳超过一定浓度就会引发人体中毒。直排热水器没有直接通向室外的排气管,使用时产生的废气全部直接排放在室内,且消耗室内氧气。冬季是煤气或废气中毒的高发期,惨剧再次敲响了安全使用燃气的警钟。【防范措施】1.使用燃气注意开窗通风。在使用燃气时需消耗大量氧气,当室内门窗紧闭而新鲜空气无法及时补充时,会造成室内缺氧造成燃气事故。因此家里特别是安装燃气具的地方,要适当开点窗透气。2.请勿使用“超龄”燃气器具。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布的《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全管理规程》明确规定:燃气器具从售出当日起,人工煤气热水器判废年限为6年;液化气和天然气热水器判废年限为8年;燃气灶的判废年限为8年。上海市燃气管理部门规定:应使用带熄火保护装置安全型燃气灶具;热水器应具有强制排气式、平衡式或强制给(排)气式功能。烟道式热水器和直排式热水器一样,无法将燃烧产生的废气顺利排出,易造成室内废气积压引发事故。经验分享一:[来源: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HSE体系推进办]泥浆泵吊装作业1、分享人:王金云2、分享类型:安全经验3、分享内容:以往装载泥浆泵时,场面往往很混乱。存在货物在半空移动时,作业半径内站人,指挥人员不唯一,货物就位时不使用揽风绳,吊车吊索选用安全系数不够的隐患。通过体系推进,现场作业得到了规范,一是严格规定吊装泥浆泵时必须选用五倍以上安全系数的吊索;二是规定要在吊物下降到距地面或受载体0.2米内时,人员才能接近手扶,吊物旋转过程中必须使用揽风绳。三是现场每台吊车必须确定唯一的吊车指挥人员,且要佩戴明显标识。四是井队指定每台吊车的跟车工作班组,跟车班组以外人员不得任意进入吊车作业范围。经验分享二:瓦片的创新分享人:王金云分享类型:安全经验分享内容:2008年11月,王金云总经理到龙岗片区进行工作调研,在现场发现日常运输货物使用瓦片时存在瓦片易脱落、易丢失,卸载货物时,存在瓦片坠下伤人的隐患。通过安全观察与沟通工具,与现场员工进行交流,启发员工想办法、找思路,积极解决存在隐患。通过王金云总经理的启发,渝运分公司特车中队驾驶员罗勇想出通过在瓦片上焊接一个圆环,使其与捆绑钢丝绳连接为一整体,从而杜绝瓦片隐患的方法。通过试点使用,有效的解决了瓦片易脱落、易丢失、卸载货物时坠落伤人的安全隐患。现已在全公司范围内推广应用。吊方钻杆钢丝绳侧滑伤人一、事故经过2000年01月28日14时30分,某小队从南7-3-23井搬家,本队副队长负责在场地摆放钻具,在吊小方钻杆时,因小方钻杆摆动,便用手去扶,这时吊方钻杆的钢丝绳滑向一起,小方钻杆尾部撞在吊车的千斤横梁上,造成当事人左手中指第二节砸断。二、事故原因1、当事人违反操作,在吊物不平稳时去扶;2、吊装物品捆绑不牢;3、应急反应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差。三、责任处理1、对责任者本人罚款100元;2、对该队队长罚款200元;3、取消该队当年安全生产先进小队评比资格。四、预防措施1、在吊装物品时,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2、组织召开事故分析会,分析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防止

1 / 31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