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的现状和要求绍兴市卫生监督所俞曼华加强食品卫生管理保障师生身心健康食品卫生安全是当前社会普遍关注的大问题。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国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近年来成绩显著,学校卫生法制化管理不断加强和完善,学生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不断提高,但当前面临的形势仍比较严峻。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的形势严峻一、全国今年上半年卫生部收到重大食物中毒报告143起,中毒人数4996人,死亡106人。其中微生物性食物中毒37起,中毒2058人,死亡9人;化学性食物中毒57起,中毒1353人,死亡69人;有毒动植物食物中毒26起,中毒851人,死亡23人;原因不明或尚未查明原因的食物中毒23起,中毒834人,死亡5人。其中学校食堂发生的食物中毒有55起,中毒2678人。分别占总起数和中毒人数38.5%和53.6%.二、北京市今年6月14日至7月9日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就接到发生食物中毒报告23起,中毒457人,其中学校发生4起。近期发生的食物中毒呈现以下几个特点:(一)、食品加工处理不当。食品加热温度不够,未能有效杀灭或破坏食品中的致病微生物或有害酶类。(二)、食品交叉污染或不正确冷藏。某些致病性微生物污染食品并大量繁殖,以致食品中存有大量致病菌或产生大量毒素。(三)、食品原料遭受污染。食品原料或食品容器被鼠药、农药等污染,农产品在种植、养殖过程中滥用剧毒农药、瘦肉精等。(四)误用误食有毒化学物质。家庭或餐饮加工单位误将加工场所存放的农药、鼠药、亚硝酸盐和其它有毒有害物品当作食品使用。(五)误食某些含有有毒成分的动植物。(六)投毒。近年来因犯罪分子投毒造成的中毒事故屡有发生。(七)食用过期变质的食品。三、绍兴市学校的食品卫生由于大家共同的努力,今年来还没有收到食物中毒报告,但从我们对市直学校多次监督检查情况看,问题也是不少的。4月份结合非典防治措施的检查,检查了学校食堂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对经营过期食品和餐具不消毒等5家单位进行严肃查处。对市区大中专学校食堂的餐具卫生质量抽样监测,共抽查12家学校,17个食堂,抽检餐具100份,合格73份,合格率73%。从监测情况看,比去年的合格率69.07%有上升。5月份检查了马山、斗门等地的农村学校学生饮水卫生;调查学校人数17706名。调查情况表明:农村中学使用集体式供水和桶装水分别占63.48%和60.11%,农村小学集中式供水和桶装水使用率分别为49.24%和50.15%。仍有个别学校的还在使用未经消毒、净化处理的井水或河水。5月中旬,我所会同市定屠办对市属7所学校肉品采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大部分学校都是绍兴天天肉食品公司供应的肉食品,并建立了台帐,检疫证明齐全。但仍有个别学校不够重视,管理不力。现场检查所采购的肉食品既不能出具检疫证,也无台帐。高考前夕,为了保证考生和考务人员的健康,我们对绍兴一中等五个考点的食堂、小卖部进行监督检查,从检查情况看,总体良好。但检查中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个别学校食品从业人员操作时未戴口罩,食堂防蝇设施较差,有一家学校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供应学生饭菜,且食堂内苍蝇较多。7月19日至7月31日,绍兴市卫生局张文卫副局长率领卫生监督员对中小学和幼儿园的集体食堂进行了全面的突击检查。全市共检查了624所学校的600家食堂,其中无卫生许可证的有101家食堂,卫生许可证持证率83.2%。对221家食堂提出责令改正意见,有的进行了罚款处罚。根据监督检查的情况,我所采取了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方式:一、以座谈的形式,帮助被监测单位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二、专门召开学校食堂负责人和校医参加的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的培训班和上门培训;三、对情况比较严重的单位进行处罚,以示惩戒。今年来已罚款处罚29所次学校食堂,其中处罚2次的1家、处罚3次1家。按处罚的案由分类:经营腐败变质食品1家;从业人员无健康证即违反健康管理规定4家;无证生产经营食品3家;食品生产过程不符合卫生要求10家;餐具检测不合格7家;经营超过保质期限食品2家;擅自扩大生产经营范围1家;食品标识不符合卫生要求1家。我市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一、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混乱:食品卫生校(院)长、园(所)长负责制建立待完善,食堂对加工过程中原料采购、烹饪加工、餐具消毒保洁、仓库等缺少卫生管理制度。特别是学校后勤社会化后,学校食堂由社会经营者来承包,学校放弃了对食品卫生安全的管理,一包了之。二、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缺乏:未经体检擅自上岗的现象时有发生。三、硬件设施投入不到位:主要反映在操作间面积过小,功能间不全,粗加工、烹饪切配等,存在着交叉污染的隐患;餐具消毒保洁设施与餐具数量不相容,做不到对每批餐具都消毒;厨房、面点房等防蝇防尘设施不全;凉菜间(熟食间)未安装紫外线、洗手池等卫生设施。四、餐具消毒合格率低。餐具消毒不合格一直是学校食堂管理的难点。去年我们对市直学校48个食堂的236份餐具进行抽检,合格率69.07%。今年4月份,我们又对市教委直属学校食堂餐具进行抽检,合格率73%,虽然有所上升,但还不尽人意。分析餐具消毒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1.是消毒无专人负责,不能落实对每批餐具都进行消毒;2.是消毒方法、餐具存放方式不规范,影响消毒合格率;3.是化学消毒方法、浓度、时间不符合要求,也影响消毒质量;4.餐具清洗不彻底,留有食物残渣和油腻,都影响了餐具消毒效果;5.是在取放过程中造成的污染,如从业人员把消毒好的餐具从消毒柜取出放入保洁柜的过程手不卫生就很容易造成污染。五、食品加工操作过程不符合要求:如熟食用的刀具、砧板使用前列未消毒;冰箱内存放食物生熟未分,肉类与蔬菜类未分池消洗,清洗蔬菜类没有一定时间的浸泡;隔餐隔夜食品未彻底加热;从业人员进熟食间售菜等未戴口罩、帽子,未更换工作服;这些因素都是引起食物中毒的隐患。六、采购食品及原辅料未按规定索证,库存食品及原辅料超过保质期限的未及时清理,有的食品库内还存放消杀剂等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要求一、认真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国家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非常重视,先后已颁发了下列有关的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1995年10月30日)2《学校卫生工作条例》(1990年6月4日)3《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1996年8月27日)4《食品卫生行政处罚办法》(1997年3月15日)5《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2000年1月1日)6《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2000年1月16日)7《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管理规定》(2002年11月1日)8《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2003年5月9日)二、认清法律责任《食品卫生行政处罚办法》第九条规定:违反《食品卫生》的有关规定,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根据《食品卫生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责令停止生产经营,销毁导致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食品,没收违法所得,吊销卫生许可证,并同时按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造成中毒或者疾患人数10人以下,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一至五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千元至三万元的罚款。(二)造成中毒或者疾患人数在11人至30人,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二至五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千元至四万元的罚款(三)造成中毒或者疾患人数在31人至100人,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三至五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至五万元的罚款(四)造成中毒或者疾患人数在101人以上或者人员死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四至五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三万元至五万元的罚款《食品卫生法》第三十九条还规定:违反本法规定,生产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或者在生产经营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最近,卫生部已向社会公开了《学校重大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办法》(征求意见稿)。这个意见稿中指出如果学校发生了重大的食物中毒事故,就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根据不同情况可追究三方面的责任,追究学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责任及卫生行政部门的责任。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追究学校和责任人的责任:(一)未建立学校食品卫生主管校长负责制,或未设立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的;(二)未建立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落实的;(三)学校食堂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四)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有未取得健康证明或存在影响食品卫生病症的,以及未经培训考核上岗的;(五)违反《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第十二条规定采购学生集体用餐的;(六)对卫生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未按要求的时限进行整改的;(七)发生食物中毒瞒报、迟报或没有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组织抢救工作致使食物中毒中毒事态扩大的;(八)未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食物中毒调查或未保留现场的。(九)有其他与学校食物中毒发生直接相关的失职行为的。所属学校发生食物中毒,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并提请学校所在地政府追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责任。(一)未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作为对学校督导评价的重要内容和重要考核指标或未按规定进行督导、考核的;(二)未制定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培训计划或未定期组织培训的;(三)食物中毒发生后未及时赶赴现场组织处理和报告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四)有其它与学校食物中毒发生直接相关的失职行为的。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可提请学校所在地政府追究卫生行政部门的责任。(一)未按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卫生许可证发放条件(或标准)发放学校食堂或学校集体用餐单位卫生许可证的;(二)未按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标准对学校食堂或学生集体用餐供餐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或检查次数未达到要求的;(三)未对学校主管负责人和从业人员进行卫生法律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的;(四)未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反食品卫生管理法规的行为提出整改意见的,或者未对整改意见进行督促落实的。(五)接到学校食物中毒报告后,未及时赶赴现场调查处理,或者未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导致食物中毒事故扩大的;(六)未按《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时间进行食物中毒报告的。(七)有其他与学校食物中毒发生直接相关的失职行为的。我所下半年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监督的安排1.九月份开展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大检查,检查的内容除卫生部通知要求外,还要增加学生饮用水的卫生情况,请大家做好准备,迎接检查。在这次检查中发现问题将会严肃查处。2.今年要在学校开展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试点工作。主要是鼓励学校的自律,尽可能调动和保护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卫生意识和守法的积极性,自觉争取达到食品卫生安全良好水平。主要的做法是根据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堂)卫生许可审查和经常性卫生监督审查结果对其进行风险性分级和食品卫生信誉度分级,并确定次年食品卫生监督的频率。它也不是终身制的,一年评定一次。希望大家做好准备争取上A级。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表食品卫生卫生许可经常性卫生风险性监督类别信誉度分级审查结论监督审查结论分级A良好良好低度简化监督B良好一般中度常规监督一般良好中度C一般一般高度强化监督良好或差极高停业整顿D一般不予验证差---极高不予许可注:得分为总分的85%以上者为良好,60—85%者为一般,60%以下者为差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监督频率表食品卫生信誉度分级监督类别一类二类A简化监督2次/年2次/年B常规监督6次/年4次/年C强化监督10次/年6次/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