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缺粮地区的粮食消费和食品安全朱晶南京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通信地址:南京农业大学经管学院邮政编码:210095电话:(025)84395739Email:Crystalzhu@njau.edu.cn作者感谢福特基金会资助的“中国女经济学家培训项目”对本研究的支持和指导。本研究得到澳大利亚国际农业研究中心(ACIAR)和美中学术交流委员会的资助,南京农业大学钟甫宁教授、美国波特兰大学(PortlandUniversity)DeniseHare教授、加拿大温尼伯大学(UniversityofWinnipeg)董晓媛教授、北京大学赵耀辉教授的热情指导和帮助,在此谨表谢意。中国科学院的黄季焜博士、北京大学的姚洋博士以及本文的匿名评阅人对本文提出了宝贵的建议和意见,在此一并表示感谢!文中的任何错误和疏漏均由本人负责。1贫困缺粮地区的粮食消费和食品安全摘要本文以实证分析的方法对我国农村地区、特别是贫困缺粮地区的农民食品消费及其影响因素进行研究,认为影响我国贫困农村地区农民粮食和食品安全保障的最主要因素是农民的收入水平;传统的扩大当地粮食种植比重、提高自给自足水平的政策选择不仅导致资源配置的低效,而且不利于食品安全水平的提高。研究提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更有效地保障这部分弱势人群食品安全的政策选择是增加农民收入、完善和健全农产品特别是粮食市场流通机制。关键词:食品安全弱势人群市场经济GrainConsumptionandFoodSecurityinLess-FavoredRegionsinChinaAbstractAnempiricalstudyisconductedinthispapertoanalyzefactorsaffectingfoodconsumptionofpeopleinruralareasinChina,especiallyfarmersinpovertyandlowgrainproductionregions.Theresultsshowsthatfoodconsumptionlevelofthesefarmers’areclosely,positivelyrelatedtotheirincomeandpurchasingpower;andthattheexpansionofgrainareapercentage,advocatedbyself-sufficiencypolicyasatraditionalmeasuretoenhancefoodsecurityforthesedisadvantageousgroupofpeople,wouldnegativelyaffecttheirconsumptionandexpenditureonfood.Analternativeapproachtoimproveaccessibilitytofoodforfarmersintheseless-favoredregionsthroughfurthermarket-orientedreformisthereforesuggested.JELClassification:Q180,I310,D1302一、引言食品安全最基本的定义是让所有人在任何时候都能得到维持健康生活所必需的食品。在过去的几十年中,我国政府在粮食生产和食品供应方面做出了巨大的努力,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从生产和供应方面看,几十年来我国的主要农产品产量不断提高,其中粮食产量于1996年突破5000亿kg大关后已连续数年稳定在5000亿kg左右的水平上,油料、畜禽产品、蔬菜和水果的产量也有大幅度提高。总体的粮食和食品安全已有了基本的保障。但是,如果深入到总体平均安全层面之下,关注不同地区、不同人群的食品占有和消费,就会发现不同群体的食品安全需求和保障程度存在很大的差异。当发达地区已开始更多地关注食品的营养、卫生标准等问题时,贫困农村地区、特别是贫困缺粮的农村地区却仍在为获得维持基本生存的食品而努力。以2000年的调查为例,从食物消费量看,无论主食副食,贫困县1农民的消费量都低于全国水平—贫困县人均粮食消费量为228kg,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9kg;蔬菜消费量为82kg,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4;油脂类消费量为5.1kg,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4,肉类消费量为14.7kg,比全国平均水平2低2kg;蛋类消费量为1.8kg,不到全国平均水平的1/2;水产品消费量为1.1kg,不到全国平均水平的1/3。(中国农村贫困监测报告,2001)。作为食品生产、分配和获取方面的弱势人群,他们的消费处于勉强或尚不能满足最低营养标准的水平上,因而需要研究和制定更有效的政策以提高和加强这部分人群的食品安全保障。食品不安全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主要有:总量供应不足、供应的波动幅度过大、某些人群获取食品的能力不足以及达不到必要的营养卫生标准等。很明显,不同的人群在不同的时期面临不同的食品安全问题。在全国食品总量供应充足时,对弱势人群而言,食品的可获性就成为他们食品安全的关键。对贫困缺粮地区的农民来说,当地自然资源贫乏、生产条件恶劣及其导致的贫困都是影响他们食品可获性的主要因素。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政府通常鼓励当地农民扩大粮食播种面积以提高粮食产量,即力图通过提高粮食自给自足水平的方式来改善这部分人群的粮食和食品消费状况。然而,如果过去的低产和贫困本身12000年国定贫困县以人均收入低于贫困温饱线625元为标准。从地域上看,贫困县多集中在西部农村地区。据统计,1988年我国农村人均年收入在300元以下的贫困县有399个,其中西部地区就有224个,占总数的56%;1998年我国农村人均年收入在1000元以下的贫困县有247个,西部地区为102,仍高达总数的41%。2我国肉类产品人均占有量和消费量之间在统计数据上差异很大,原因很多,不在此讨论。3就是资源匮乏的结果,进一步加大资源利用的强度可能导致环境和资源更加恶化,使当地农民更深地陷入贫困、低产和破坏资源与环境的恶性循环之中,长期的食品安全更得不到保障。因此,如何以更高效的手段和更可持续的方式提高弱势人群的食品保障水平值得深入研究。本文将以实证的方法对我国农村地区、特别是贫困缺粮地区的农民食品消费及其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借以判别影响贫困农村地区农民粮食和食品安全保障的主要因素并提出加强这一弱势人群粮食和食品安全的相应政策建议。二、分析框架粮食是我国居民的主食,也是生产其它食品如肉鱼蛋奶的主要饲料来源,因此食品安全的最基本部分就是粮食安全,对贫困缺粮地区更是如此。本文关注的对象是贫困缺粮地区的农民。对这一弱势人群来说,食品安全问题的中心是可获性,首先是粮食的可获性。因而本文的研究目标就是如何提高这一部分弱势人群的粮食可获性。农民是粮食和其它食品的消费者,同时也是生产者。因此,提高农民粮食可获性的途径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增加自身的粮食生产,通过提高粮食生产量来增加当地的粮食和其它食品消费量;另一类是改善资源配置和提高市场有效性,通过增加农民收入和扩大市场交换为当地农民提供更多的粮食和其它食品。长期以来,扩大粮食生产、提高粮食自给率一直是政府对所有地区包括贫困缺粮地区的要求。这样做看上去是保证基本粮食消费和维持自身的供求平衡的最直接方式,因此力争粮食自给自足和流通上的地区分割和封锁都成为保障当地粮食安全的必要手段。然而,对于资源匮乏、环境脆弱的地区来说,扩大粮食播种面积尽管暂时可以增加产量和消费量,但随之而来的资源耗竭、环境恶化必然导致单位面积产量迅速下降;在总面积难以进一步扩大的情况下,总产量、人均占有量和消费量也跟着下降。不仅如此,过度开垦还必然在单位面积产量下降的同时造成单位产品成本的上升和农民收入的下降,从而限制了他们通过市场交换取得食品补充供应的能力。从经济学的角度看,在这些地区,粮食自给自足政策的问题不仅仅在于能否保证粮食生产的长期稳定增长,同时也在于农民的收入能否长期增长,从而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的保障程度、增加和改善食品安全的内容。因此,除了能否实现以外,还必须考虑这一政策的经济代价。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购买力、通过市场交换来获取粮食和其它食品是保障食品安全的另一种政策选择。它不要求贫困缺粮地区的农民生产出足够自身消费的粮食,而是鼓励他们调整生产结构、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来增加自己的收入,通过市场交换来满足自身对粮食和其它食品的需求。当然,这一政策选择要求外部有充分的食品供应,同时市场的4有效性不断提高。只要外部的粮食供应充足、市场有效,农民收入和购买力的提高就能改善粮食和食品的可获性。从最近20多年的发展来看,全国范围的食品供应已经实现基本平衡、丰年有余,一些产品甚至过剩很多;同时,农产品市场导向的改革已经取得很大进展,交通运输和其他基础设施的建设也有很大发展,增加收入、扩大交换以保障食品安全的政策选择越来越具有现实的可行性,也越来越显示其优越性。我国的贫困地区主要分布在中西部省份,相对于东部和其他富裕省份和地区,贫困地区往往自然环境恶劣,生产条件落后,因此当地的主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的生产水平较低,农民收入也低。受自身生产和购买能力两方面的限制,贫困缺粮地区农民的粮食和其它食品人均消费量明显低于全国水平。然而,这些地区内部在农民人均食品消费量方面也有很大差别。如果我们能够确立农民人均食品消费量与粮食生产自给自足政策的实行程度以及农民人均收入水平之间的关系,就可以对上述两种政策选择的有效性做出明确的判断,同时可以对这些地区今后的食品安全政策提出适当的建议。本研究试图通过实证的方法分析影响农民食品消费的主要因素及其影响程度,借以判别影响贫困缺粮地区农民粮食和食品安全保障的主要因素,从而为制定更有效的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农民既是消费者也是生产者,其粮食和其他食品的消费总量中既有自己生产的,也可能有从市场购买的,因而既受收入的约束和价格的影响,也受自我生产的实物量的影响。表面上看,如果将人均消费量作为被解释变量,人均产量(或占有量)就应当包括在解释变量中。但是,对于我们的研究目标来说,人均产量却不是一个适当的解释变量。我们的目的是判断自给自足和市场化改革两种政策选择在贫困缺粮地区保障食品安全的效率。如果将粮食产量和购买量并列作为消费量的解释变量,表面上看不言而喻或理所当然,实际上却不能给出任何答案,因为分析结果既不能告诉我们各地区、各农户的产量和购买量为什么不同,也不能告诉我们如何增加产量或购买量。在人均产量较低的地区,如果自己生产的部分全部用于消费,该方程将表现为恒等式,即消费量恒等于产量与购买量之和,数学上就无解,更谈不上经济学的解释和政策涵义。即使人均产量大于其中自身消费部分,这样的实证分析只能告诉我们自己生产的粮食数量与其中用于自身消费数量有什么关系,并不能真正回答我们要解决的问题。更严重的问题是,将人均粮食产量作为解释变量有可能得出错误的结论。毫无疑问,对于不同地区、不同农户来说,人均产量与消费量之间通常存在正相关,缺粮地区更是如此,而且这些地区任一时点上产量与播种面积之间也存在正相关。如果我们不能在方程中同时解释产量(以及消费量)与扩大播种面积的动态关系,即随着时间的推移两者实际上呈负相关,换句话说,如果我们不能明确揭示自给自足政策5从长期、动态的角度看实际上对食品安全起负作用,那么,就有可能从实证分析中得出完全错误的结论:既然人均产量与消费量呈正相关,要加强食品安全就要增加人均产量,因而进一步扩大播种面积是合理甚至必要的政策选择。因此,本研究选择粮食播种面积占总播种面积的比重作为代表粮食自给自足政策的变量,与人均收入一起作为食品消费的主要解释变量。如果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粮食播种面积占播种总面积比重与农民人均食品消费量之间呈现负相关,就在一定程度上支持我们的假说,即在资源匮乏、环境脆弱的贫困缺粮地区,强行要求粮食自给自足的结果可能适得其反,当地农民的食品安全更加得不到保障。反过来,如果不同时期、不同地区农民人均收入与人均食品消费量之间呈现正相关,(同时人均收入与粮食播种面积比例之间呈负相关)就可以进一步支持我们的假说,即在这些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