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胜采厂发„2013‟6号————————————————————————————————关于印发《胜利采油厂质量安全环保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采油厂各单位,机关各部门:现将《胜利采油厂质量安全环保监督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望严格遵照执行。二O一三年一月六日-2-胜利采油厂制度-执行类制度名称胜利采油厂质量安全环保监督管理规定制度编号/制度文号胜采厂发„2013‟6号制度版本/主办部门质量安全监督中心所属业务类别油气勘探与开发/油气生产/生产质量会签部门生产办公室、规划计划科、安全环保科、注采科、作业科、油气集输科、技术监督科、设备管理科、财务资产管理中心、定额管理中心、三次采油办公室、基建工程管理中心、物资供应科、经营管理科、钻井办监督检查者质量安全监督中心审核部门法律事务科、经营管理科、财务资产管理中心、信息中心解释权归属质量安全监督中心签发日期2013年1月6日废止说明《胜利采油厂质量安全环保监督管理规定》胜采厂发„2011‟21号同时废止生效日期2013年1月6日制定目的进一步完事监督运行体制,防止各类质量、安全及环保事故的发生,确保采油厂生产经营安全平稳运行制定依据国家、行业、企业相关标准及油田、采油厂相关管理规定适用范围采油厂各单位、机关各部门约束对象质量安全环保监督管理涉及的相关制度/业务类别/所属层级/-3-1基本要求1.1质量安全环保监督工作要紧紧围绕采油厂生产经营主线,牢固树立“抓源头、查隐患、重质量、保安全”的工作理念,做到有效监督、文明监督,为采油厂决策当好参谋、为采油厂的安全优质高效运行保驾护航,实现采油厂的安全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1.2本规定适用于采油厂所属单位及采油厂辖区内的承包商。2分工与职责2.1质量安全监督中心(以下简称监督中心)是采油厂质量安全环保监督工作的主体部门,全面负责采油厂各生产经营环节中的质量、安全、环保监督检查及环境监测工作,对各单位及承包商在采油厂生产经营管理中的质量、安全、环保制度和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和奖惩。2.2监督中心负责定期开展监督检查问题分析,提出相应管理措施及建议,及时向相关管理科室(部门)反馈信息。2.3采油厂各相关科室(部门)负责向监督中心提供阶段监督要点及信息,协助、配合开展监督检查及奖惩兑现工作,并督促本系统隐患问题的落实整改,按时向监督中心反馈信息。负责及时将与质量、安全、环保相关的最新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等反馈至监督中心。3监督管理内容与方法3.1监督运行方式3.1.1监督中心下设十个站,分别是安全环保监督站、作业监督站、钻井监督站、物资监督站、开发监督站、设备监督站、-4-工程监督站、水电监督站、环境监测站、综合管理站。3.1.2监督中心现场监督检查依据《胜利采油厂质量安全环保监督检查细则》(附件5.1)及相关标准和规定执行。当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集团公司和油田等相关规定有最新版本时,监督检查以最新版本要求为准。3.1.3监督中心结合生产实际,每年修订完善《胜利采油厂质量安全环保监督检查细则》。3.1.4监督检查工作采取日常检查、定期检查、随机抽查、专项检查、质量接诉、调查处理等多种方式进行。3.1.5监督中心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典型隐患问题和严重违章行为以《采油厂质量安全监督通报》形式及时向全厂通报。3.1.6监督中心对当月监督检查总体情况以《采油厂质量安全监督公报》形式及时向全厂公报。3.1.7监督中心定期向采油厂领导汇报全厂质量、安全和环保工作运行监督情况。3.1.8各单位及承包商要积极配合监督人员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不得拒绝、阻挠、逃避检查。不服从监督,或对监督人员进行人身、名誉攻击的,经调查核实,视情节严重程度对单位和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理。3.2监督检查记录及信息反馈3.2.1监督人员现场检查发现隐患问题时,认真填写《胜利采油厂质量安全环保现场监督检查记录》(附件5.2),该记录一式四联,第一联由监督中心留存;第二联由被检基层单位留存;第三联由三级单位主管组(室)留存;第四联由三级单位落实整-5-改后,五日内反馈至监督中心。3.2.2监督人员现场检查中发现严重违章行为时,下发《胜利采油厂严重违章停工通知书》(附件5.3),责令其停工整顿。被检单位停工整顿完毕后,向监督中心提出书面开工申请,现场复查合格后,方可开工。3.2.3监督人员现场检查中发现存在重大隐患时,下发《胜利采油厂隐患整改通知书》(附件5.4),责令其整改。被检单位必须在限定期限内整改完毕,并向监督中心提交书面整改情况报告。3.2.4监督人员每天将重点监督信息和查出的隐患问题录入至采油厂监督动态平台中,实行问题统一归类、准确定性、划分责任,便于全厂及时查询监督信息,督促隐患问题的及时落实整改。3.2.5问题责任单位或相关科室(部门)每日从平台中获取信息后,及时组织落实整改或督促整改。十日内将整改措施和整改情况及时录入至平台数据库中,确保问题整改追踪闭环管理。3.2.6相关责任单位或科室部门填写完整改措施和整改情况后,监督中心要组织现场复查落实,在平台复查情况栏中录入复查信息。3.2.7监督中心对查出的问题实行“三反馈”:即反馈给四级单位、反馈给三级单位、反馈给业务主管科室(部门)。基层单位要及时整改或加以防范;三级单位要督促隐患问题的整改落实;业务主管科室(部门)要在本系统内“举一反三”,整改落实,消除事故隐患。3.2.8监督中心对查出的问题实行“五曝光”:即在监督动-6-态平台、监督检查公报、旬(月)度生产例会、月度安全环保例会、厂季度总结会上曝光。3.2.9被检单位对查出问题存有异议的,要及时向监督中心提出,监督中心要及时落实并给予答复。3.2.10被检单位对一时不能整改的问题,要及时上报至上一级主管部门,并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在《胜利采油厂质量安全环保现场监督检查记录》第三联和第四联“整改情况”中做出详细说明。3.2.11三级单位(部门)应对基层单位问题及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落实和验收,监督中心要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问题要严肃处理。3.2.12监督中心对承包商在施工中查出的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向业务主管科室(部门)通报,业务主管科室(部门)要把整改情况在限定日期内反馈至监督中心。3.2.13新、改、扩建项目开工前,相关主管科室(部门)应向监督中心通(申)报并提供相关资料,确保对项目运行做出及时有效监督。3.2.14采油厂业务主管部门、施工队伍管理部门、三级单位对承包商查出的安全环保问题以《承包商安全环保问题报告单》(附件5.5)的形式报送至监督中心。3.2.15对出现的质量安全环保责任事故,监督中心参与调查,并依据相关科室部门做出的处理决定进行通报。4奖惩考核4.1监督中心依据《胜利采油厂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细则》,-7-对查出的问题按A、B、C三个等级扣罚效益工资。A类问题扣罚1000~3000元,B类问题扣罚500~1000元,C类问题扣罚200~500元,特殊情况按《胜利采油厂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细则》相关规定处罚。4.2对下发《胜利采油厂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单位扣罚相应问题等级款项。在规定时间内未整改的,追加5000元罚款。4.3对下发《胜利采油厂严重违章停工通知书》的单位扣罚相应问题等级款项,并追加10000元罚款。4.4对采油厂所属单位出现的质量安全环保问题处罚决定由经营管理科进行考核兑现。4.5对承包商出现的安全环保问题由安全环保科按照《胜利采油厂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从安全风险抵押金中扣减,并将兑现情况及时反馈监督中心。4.6对承包商出现的质量问题,监督中心开具《承包商质量违规扣款通知单》(附件5.6),对一般承包商的处罚由定额价格管理中心从其劳务结算中扣减;对特殊承包商的处罚由财务资产管理中心收缴,并将兑现情况及时反馈监督中心。4.7监督中心每季度依据对各单位质量安全环保检查情况进行量化评价,评选出全厂质量安全环保优胜单位前三名,分别奖励10000元、8000元、5000元,并向全厂公布。4.8对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单位(个人)适当奖励:4.8.1质量、安全、环保工作成绩突出,有典型经验,并在一定范围内具有推广价值的。4.8.2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财产-8-损失的。4.8.3举报质量、安全、环保重大隐患属实的。4.9各单位及承包商要积极配合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不得拒绝、阻挠、逃避检查。不服从监督,或对监督人员进行人身、名誉攻击的,经调查核实,视情节严重程度对单位和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理。5附件5.1胜利采油厂质量安全环保监督检查细则5.2胜利采油厂质量安全环保现场监督检查记录5.3胜利采油厂严重违章停工通知书5.4胜利采油厂隐患整改通知书5.5承包商安全环保问题报告单5.6承包商质量违规扣款通知单-9-附件5.1胜利采油厂质量安全环保监督检查细则安全监督检查细则监督点名称标准与要求问题定性一、通用部分劳动保护1、进入生产、施工现场,要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B2、从事电气操作要按规定佩戴绝缘防护器具。A3、靠近设备传动、旋转部位工作要系好工服扣,戴好工帽。A4、进入存在高空坠落风险区域时要戴好安全帽。A5、高处作业要系好安全带。A6、进入有毒有害作业场所要按规定戴好防毒用品。A7、攀登油气储罐时要穿好防静电服,使用防爆器具,禁止穿带钉鞋。A施工现场1、禁止强令人员违章冒险作业。A2、禁止岗位操作人员串岗、睡岗、脱岗。A3、禁止岗位操作人员酒后上岗。A4、禁止在6级以上(含6级)风力、暴雨、雷电等恶劣气象条件下进行上罐、塔、杆等高处作业。A5、禁止违反操作规程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破土、试压和点燃加热炉等作业。A6、禁止不按指令切换工艺流程或启停设备。A7、禁止使用拖拉机拖斗载人。A8、禁止正面操作带压闸门。A9、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A10、设备的传动、运行、旋转部位要安装规范的安全防护装臵。A11、设备刹车装臵、锁止装臵完好有效,刹车灵活好用,无自锁现象。A12、试验、应用新技术、新产品和新设备前要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做好防护措施。A13、在生产紧急状态或复杂施工作业活动中严禁擅离岗位或现场。A14、化学药品要由专人保管,标签齐全清楚、分类摆放,氧化剂、还原剂不得混放,剧毒物品专人专柜保管,严格按照制度购买、发放、登记。A15、禁止向排水沟、电缆沟内排放油气包括排放原油、液化气、轻质油、成品油、天然气已经化验残液、含油污水等易燃易爆物质。A16、高、低压流程管线连接螺栓齐全、紧固,闸门灵活好用。B17、施工车辆进入易燃易爆危险场所要安装防火帽,且阀帽应该处于工作状态。B18、氧气瓶、乙炔瓶使用时,间隔距离不小于5m,距明火的距离不小于10m,乙炔瓶必须立放使用;在不使用时,禁止使用车辆携带氧气、乙炔气瓶,禁止曝晒、混装。B-10-19、各类危险场所和设备设施安全警示标志、标识齐全、清晰、准确。B20、院内池塘、污水池等周围要采取安全可靠的防护措施。B21、室内化验操作时要保持强制通风。C22、油水井井口不松、不缺、不锈。C23、设备和流程要有标志、编号、铭牌等,布局统一规范,设臵齐全清晰。C24、室外固定运行设备现场平整,无杂草。C25、生产区域物品要摆放整齐,安全通道畅通。C26、油气易燃易爆场所门窗向外开启。A27、直接作业环节现场要有监护(督)人。B28、特殊时间、特殊作业要有干部带班记录。C29、单井拉油罐安装液位计。B30、采暖热水炉应敞口,启运前全面检查,运行中定期巡检有记录。C31、用火现场无监督(护)人。A32、用火现场无监督(护)人擅离现场。B33、用火现场监督(护)人持证上岗。B仪器仪表1、各类在用设备设施的仪器、仪表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灵敏、准确、完好。B2、在用各类强检计量器具和检测仪器在检定周期内使用,检定标志齐全清晰。B特种设备1、按照程序进行登记、注册、报废,禁止私自设计、制造、安装和使用特种设备。A2、设备及安全附件要定期检测、校验。A3、禁止对特种设备进行带压检维修作业。A4、安全附件要齐全可靠,安装符合标准要求。B5、高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