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为认真贯彻《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的安排,现介绍一下采煤专业标准化标准的修改情况,望大家批评指正。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采煤专业解读2017年3月3日二、经过修改的标准条款新版采煤专业标准与旧标准在结构上和内容上没有大的变化。只在小项条款中进行了内容的细微修改,评分分值的调整。较大点的变化就是删除了原标准的第五大项“变化管理”,增加了采煤工作面设备如:泵站、采煤机(刨煤机)、刮板输送机、带式输送机的内容,这些是从原机电专业中移过来的。标准修改过程中,按照国家局工作安排、各省主管部门的征求意见反复多次修改,最后形成现有版本。经过修改的标准条款数目采煤标准化评分表1基础管理修改9项修改8项修改4项2岗位规范3质量安全4机电设备5文明生产修改4项修改9项1基础管理1.1监测1.1.1监测支护质量和顶板动态,有健全的分析和处理制度,分析、处理和记录闭合、资料齐全。原标准1.1.1采煤工作面实行顶板动态和支护质量监测,进、回风巷实行顶板离层观测;有相关监测、观测记录,资料齐全。现标准解读:观测内容包括日常支架(支柱)支护质量动态监测、巷道变形离层观测、顶板活动规律分析等。工作面观测方法通过安设矿压观测仪器、仪表,或利用在线监测仪器,或收集顶板动态观测记录仪的存储数据来完成,规程中应说明矿压仪器的安设位置、观测方式、观测时段,生产过程中有记录、有分析。两巷的顶板观测:架棚巷道以观测为主,锚杆支护巷道在掘进时必须安设顶板离层指示仪,回采过程中记录观测数据。1基础管理1.1监测1.1.2有工作面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报,矿地质部门每月至少进行1次预报,有经矿总工程师(矿技术负责人)签字认可并向相关部门和施工单位报告的记录原标准该条款删除现标准解读:该条款相关内容已调整至第5部分“煤矿地质标准化第三章节预测预报”和防治水标准“水害预报”的相关内容之中。1.2规程措施1基础管理1、作业规程应符合《煤矿和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要求,并能结合实际,指导现场工作;2、作业规程编制、审批、贯彻、实施管理制度健全,并由矿总工程师(矿技术负责人)每2个月至少组织1次复审,并有复审意见;3、有工作面安装、初次放顶、收尾、回撤、过地质构造带、过老巷的专项措施;4、各种图牌板(设备布置图、通风系统图、监测通信系统图、供电系统图、工作面支护示意图、正规作业循环图表、避灾路线图等)清晰规范原标准1.作业规程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等要求。采煤工作面遇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时,及时修改作业规程并补充安全技术措施;2.矿总工程师(矿技术负责人)组织人员定期对作业规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复审,且有复审意见;3.工作面安装、初次放顶、收尾、回撤、过地质构造带、过老巷、过煤柱、过冒顶区,以及托伪顶开采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4.作业规程中支护方式的选择、支护强度的计算有依据;5.作业规程中各种图纸完整规范;6.放顶煤开采的工作面开采设计要制定防瓦斯、防灭火、防水等灾害治理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按规定进行审批和验收。现标准1.2规程措施1基础管理解读1、作业规程是指导采煤工作面安全回采的基础性文件,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各煤炭企业应根据本矿区、本企业的开采条件和工艺水平,制定适合本企业技术管理特点的作业规程编制细则,指导基层作业规程的编制工作。作业规程应在采煤工作面试生产10天前审批完毕并贯彻到每个职工,试生产前考试完毕并签字留存。2、作业规程的复审是确保作业规程能否有效指导采煤工作面安全生产,是否需要及时增补安全技术措施的关键。作业规程的复审每2个月至少1次。当工作面开采条件出现重大产业化时,应及时复审,并根据复审情况决定是否编写补充安全技术措施。3、安全技术措施是对作业规程的有效补充。采煤工作面处于安装、初次放顶、收尾、回撤、过地质构造带、过老巷、过煤柱、过冒顶区,以及托伪顶开采时,如原作业规程中没有相关内容,需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当采煤工作面开采条件出现重大变化,作业规程无法有效指导安全生产时,应及时编写补充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程序、权限应符合有关规定。4、作业规程中工作面支护设计一般采用顶底板控制设计专家系统,或经验公式进行设计,选择支架的支护强度应大于采场最大压强,支架的工作阻力应满足要求。5、放顶煤开采的工作面要有上级集团公司(市级以上煤炭管理部门)的设计批复和验收文件。依据是《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加强煤矿放顶煤开采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煤行【2008】130号),在此基础上有修改。1.3管理制度1基础管理无此相关内容原标准1、有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2、有工作面顶板管理制度,有支护质量检查、顶板动态监测和分析制度,有变化管理制度;3、有采煤作业规程编制、审批、复审、贯彻、实施制度;4、有工作面机械设备检修保养制度、乳化液泵站管理制度、文明生产管理制度、有工作面支护材料设备配件备用制度等现标准解读:按2016年《煤矿安全规程》第四条规定,煤矿企业必须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必须建立各种设备、设施检查维修制度,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并做好记录。煤矿企业建立技术措施审批、培训,安全检查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等。结合采煤专业特点,明确以上制度名称,以规范生产活动行为。1.4支护材料1基础管理支护材料有管理台账(规格、型号、数量及合格证等),不应超期使用,现场备用支护材料和备件符合作业规程要求原标准支护材料有管理台帐,单体液压支柱完好,使用期限超过8个月后,要进行检修和压力试验,记录齐全;现场备用支护材料和备件符合作业规程要求。现标准解读:增加《煤矿安全规程》100条的有关规定,单体液压支柱完好内容如:1.支柱所有零部件齐全、三用阀、顶盖、弹性圆柱销装配位置正确,支柱不缺牙。2.支柱外表面无剥落的氧化皮,油缸表面无凹坑,支柱不弯曲。焊接处焊缝不允许有裂缝、弧坑、焊缝间断等缺陷。3.支柱最小高度:允许误差为额定高度和行程的正负20mm。4.装配后的密封性:支柱全行程升柱时,手把体、底座不漏液。支柱注液时与注液枪配合处不漏液。5.操作性能:升柱,无卡阻,限位装置可靠;降柱,降柱速度φ100≥40mm/s6.支柱密封性能:高压密封,密封压力≥0.85额定工作液压,2min不允许压降;4h不允许渗漏。低压密封,密封压力为2MPa;2min不允许压降;4h不允许渗漏。1.5采煤机械化1基础管理矿井采煤机械化程度不低于75%原标准采煤工作面采用机械化开采现标准解读:综采机械化程度直接反映了矿井的工艺水平、管理水平和安全可靠程度。综合机械化采煤工艺是煤矿的主要发展方向。对工作面采用机械化程度的考核,采用机械化开采就达100%,否侧就是0。这一条是对工作面的考评,不是对企业的考评。2.1持证上岗2岗位规范管理人员按规定要求取得安全资格证,新工人应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原标准这一条删除现标准解读:该条款内容调整至第11部分安全培训和应急管理第一章节持证上岗相关内容中。2.2专业技能2岗位规范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掌握专业技术,作业人员掌握本岗位规程和技术措施原标准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掌握相关的岗位职责、管理制度、技术措施,作业人员掌握本岗位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相关内容和安全技术措施。现标准解读:管理人员是指班组长以上的采煤专业管理人员,修改以后的标准更便于执行和考核。2.3规范作业2岗位规范现场作业人员操作规范,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和开工前安全确认制度,无“三违”行为;零星工程施工有会审、有针对性措施,有跟班干部原标准1、现场作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掌握本岗位相应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操作规范,无“三违”行为。2、作业前进行安全确认;3、零星工程施工有针对性措施、有管理人员跟班。现标准解读:1.修改后的标准条款,对作业人员要求更加明确,具有操作性,有利于执行;检查考核也方便。2.零星工程施工是安全管理的薄弱点。为避免出现安全管理的死角,对于零散工程施工应做到有现场措施、有跟班,并责任到人,监督检查到位。2.4隐患排查2岗位规范作业前进行隐患排查,并实行闭合管理原标准这一条删除现标准解读:该条款调整至第三部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中第二章节事故隐患排查第3、第4小节中。3.1顶板管理3质量与安全3.1.2、工作面支架的中心距《支柱间排距》误差不超过100mm,侧护板正常使用,架间间隙不超过200mm(单体支柱间距误差不超过±100mm),支架不超高使用原标准3.1.2.工作面支架中心距(支柱间排距)误差不超过100mm,侧护板正常使用,架间间隙不超过100mm(单体支柱间距误差不超过100mm),支架(支柱)不超高使用,支架(支柱)高度与采高相匹配,控制在作业规程规定的范围,支架的活柱行程不小于200mm(企业特殊定制支架、支柱以其技术指标为准)现标准解读:该项主要检查综采(单体液压支柱)工作面支架的布置质量。支架中心距(支柱间排距)过大容易造成架间窜矸,达不到设计的支护强度;过小容易挤死支架。增加了支架活柱行程要求是为防止压死支架;工作面单体液压支柱的使用也类似于支架。3.1顶板管理3质量与安全3.1.3液压支架接顶严实,相邻支架(支柱)顶梁平整,不应有明显错茬(不超过顶梁侧护板高的2/3),支架不挤不咬;采高大于3.0m或片帮严重时,应用防片帮措施原标准3.1.3液压支架接顶严实,相邻支架(支柱)顶梁平整,不应有明显错茬(不超过顶梁侧护板高的2/3),支架不挤不咬;采高大于3.0m或片帮严重时,应有防片帮措施;支架前梁(伸缩梁)梁端至煤壁顶板冒落高度不大于300mm。高档普采(炮采)工作面机道梁端至煤壁顶板冒落高度不大于200mm,超过200mm时采取超前挂梁等其他有效措施。现标准解读:接顶严实是发挥支架支护性能的关键,顶梁平整可保证支架有良好的受力状态。明确规定了综采工作面液压支架错茬不大于侧护板高的2/3,不得出现挤架、咬架现象。增加了工作面支架前梁梁端(机道梁端)至煤壁冒落高度的要求,也是为了保证接顶严实,防止空顶,造成漏顶、冒顶现象。3.1顶板管理3质量与安全3.1.4、无原标准3.1.4.支架顶梁与顶板平行,最大仰俯角不大于7°;支架垂直顶底板,歪斜角不大于5°;支柱垂直顶底板,仰俯角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现标准解读:工作面支架仰采、俯采对顶板管理不利,支架仰俯角、垂直度的偏差保持在合适范围,有利于支架(支柱)安全支护。采用高档普采的工作面,支柱的仰俯角(迎山角)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3.1顶板管理3质量与安全3.1.11对工作面工程质量、顶板管理、规程落实及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班评估,并做好记录原标准3.1.11.对工作面工程质量、顶板管理、规程落实情况班评估工作,记录齐全,并放置在井下指定地点。现标准解读:采煤工作面是一个动态变化的作业场所,开展班评估,做好相关记录,能真实反映实际生产情况,记录变化因素,为管理人员指导下一循环的安全生产提供依据;班评估放到现场更便于记录。3.2安全出口与端头支护3质量与安全3.2.1、工作面安全出口畅通,人行道宽度不应低于0.8m,综采(放)工作面安全出口高度不小于1.8m,其他不应小于1.6m。工作面内排头支架与巷道支护间距不应大于0.5m,架设抬棚的单体支柱初撑力符合规定。宜使用端头支架或其他有效支护形式。原标准3.2.1.工作面安全出口畅通,人行道宽度不小于0.8m,综采(放)工作面安全出口高度不低于1.8m,其它不低于1.6m。工作面两端第一组支架与巷道支护间距不大于0.5m,单体支柱初撑力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3.2.2.条件适宜时,使用端头支架和两巷超前支护液压支架。现标准解读:该条款由一条标准分为两条标准,将端头支架单独列出,目的是为了鼓励、推广使用端头支架或其他先进有效的支护形式。3.2安全出口与端头支护3质量与安全3.2.3、超前支护距离不小于20m,初撑力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原标准3.2.3、进、回风巷超前支护距离不小于20m,支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