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责任要求具体内容一、依法合法持证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煤矿必须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煤矿矿长必须依法取得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煤矿企业要按照岗位、职能、权利和责任相统一的原则,必须明确企业(集团公司、矿业公司)法定代表人(包括煤矿的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职能机构、采掘生产单位、生产辅助单位、班组和各岗位人同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把安全生产责任逐级逐项分解,落实到各部门或单位、各岗位和人员,形成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煤矿法定代表人(包括煤矿的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职责依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企业法定代表人(包括煤矿的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以下主要职责:1.负责全面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2.组织制定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管理人员,落实管理人员下井跟班制度;4.保证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保障职工安全生产的合法权益,落实职工安全培训;5.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6.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报告和组织事故抢救;7.主动接受并积极配合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认真整改存在问题;8.建立和维护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1.贯彻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技术政策,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2.在职权范围内履行设计、安全技术措施、作业规程编制、审批、报批职责,保证技术上可行;3.针对存在的危险源,具体负责制定组织实施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4.对“一通三防”技术管理负责,定期分析研究一通三防工作,制定技术措施,确保系统安全可靠;5.负责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试验和推广;6.负责矿山救护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协助矿长组织抢救;7.具体负责组织制定矿井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救援技术措施,编制煤矿安全技术措施;8.及时解决安全生产技术问题。2责任要求具体内容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1.具体负责组织制定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监督检查执行情况;2.组织分管范围内的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排查,制定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措施;3.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4.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制定和落实;5.定期召开专业安全生产会议,及时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1.组织本班职工学习、贯彻本矿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作业规程。发现违章及时纠正,对新工人进行安全教育;2.作业前和作业中,对工作区域内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和处理;3.督促本班工人正确佩带劳动保护用品;4.发生事故应及时组织抢救,保护现场,立即报告;5.搞好生产设备和安全设备的维护,不带故障运转;6.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7.认真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做到文明生产。安全检查人员职责1.督促检查本单位规章制度和作业规程执行情况;2.参与编制本单位安全技术措施,负责检查落实情况;3.监督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4.深入现场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报告和处理;5.制止、纠正违章作业行为;6.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有权责令停止作业或紧急撤离;7.做好安全检查记录;8.参加安全会议,分析安全形势,提出改进措施及建议。工人安全生产职责1.作业前,对设备和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2.按照作业规程要求进行作业和操作,严格执行工艺纪律,不违章作业;3.做好工作中安全检查,识别事故隐患,及时报告处理;4.正确佩带劳动防护用品;5.发生事故立即报告,积极抢救,保护现场;6.劝阻制止违章作业;7.坚持文明生产,保持作业环境整洁,设备完好;8.按规定做好交接班。3责任要求实施内容三、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煤矿必须建立的安全生产管理基本制度依据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煤矿企业必须建立以下20项安全生产基本管理制度:1.安全生产责任制;2.安全办公会议制度;3.安全目标管理制度;4.安全投入保障制度;5.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6.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7.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与报告制度;8.安全监督检查制度;9.安全技术审批制度;10.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11.煤矿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12.事故应急救援制度;13.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14.安全奖罚制度;15.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16.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17.法定代表人和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18.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制度;19.爆炸材料安全管理制度;20.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制度。煤矿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专项管理基本制度依据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煤矿应当建立以下43项安全生产专项管理基本制度:1.企业安全技术发展规划编制制度;2.年度生产计划编制、审查制度;3.安全生产调度值班制度,4.班前会议和交接班制度;5.矿井水文、地质、测量及资源储量等4个技术管理制度;6.矿井通风、局部通风、测风、通风设施、巷道贯通、瓦斯检查、安全监控、瓦斯抽放、防突、综合防尘、防灭火及“一通三防”仪器仪表管理等12个“一通三防”管理制度;7.机电设备巡回检查、设备定期检修、设备运行维护和保养、电气设备安装验收、矿井电气试验、防爆电气设备试验、矿井杂散电流管理、电缆维护、停送电、要害场所管理及照明、电话、信号安全管理、斜井(立井)提升、机车(矿车)运行、轨道检查维护等14个机电设备运输管理制度;8.重大安全隐患登记建档、挂牌督办、整改销号制度;11.停产整顿和复产验收制度;12.煤矿建设项目立项报批制度;13.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14.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发放管理制度;15.采掘工程质量班组验收制度;16.敲帮问顶制度。4责任要求实施内容煤矿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煤矿企业应当根据法律法规、《煤矿安全规程》、行业标准、安全标准等有关规定,制定采、掘、机、通、运等各生产环节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煤矿当建立的安全生产基础记录与台账1.安全办公会议记录台帐;2.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记录台帐;5.安全费用提取与使用台帐;3.安全生产培训记录台帐;4.下井人员出进入井记录台帐;6.矿井通风测风记录台帐;7.瓦斯检查监测记录台帐;9.机电设备设施管理台帐;10.矿井水文地质测量记录台帐;11.安全生产调度记录台帐;12.安全质量标准化动态检查记录台帐;13.伤亡及非伤亡事故统计台帐;14.法定代表人和管理人员下井带班记录台帐;15.爆炸材料贮存与使用记录台帐;15.职业卫生健康检查记录台帐;16.“三违”人员处理记录台帐。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煤矿企业、煤矿管理班子设置1.煤矿企业(集团公司、矿业公司)应当设置安全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职务,煤矿管理班子应当设置矿长、生产副矿长、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副矿长、机电副矿长职务,配齐相关人员。2.煤矿企业(集团公司、矿业公司)、煤矿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关于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煤矿[2006]116号)、《关于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煤调[2007]95号)规定的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经历。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机构设置1.煤矿企业(矿业公司)、煤矿应当设置安全检查、生产调度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具有相应安全生产管理资格的安全管理人员。2.煤矿企业(矿业公司)、煤矿应当设置生产技术(地质测量)、“一通三防”、机电运输等技术管理机构,配备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采矿、通风、机电、地质及测量等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5责任要求实施内容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机构设置3.建立以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为核心的技术管理体系。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对煤矿安全生产技术工作负责;总工程师直接管理的生产技术、地质测量、“一通三防”等技术管理机构。基层单位、班组设置完整煤矿应当设置采煤队、掘进队、机电队、运输队、通风维修队“五队”生产、辅助单位;每队下设成建制班组,每班必须配备班长和安全员。五、加强采掘技术和防治水管理合理采掘部署1.按照核定的生产能力,科学合理地进行采掘设计和采掘接替,按照规定组织生产。回采工作面采用正规壁式采煤方法,严禁巷道式等非正规采煤,确保系统完善,运行可靠。2.年产6万吨及以下的小煤矿、年产6万吨以上小煤矿的一个采区,只准一个采煤工作面、两个掘进工作面同时生产。完善技术图纸资料1.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的规定绘制矿井11种相关图纸:(1)矿井地质和水文地质图;(2)井上、下对照图;(3)巷道布置图;(4)采掘工程平面图;(5)通风系统图;(6)井下运输系统图;(7)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布置图:(8)排水、防尘、防火注浆、压风、充填、抽放瓦斯等管路系统图;(9)井下通信系统图;(10)井上、下配电系统图和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11)井下避灾路线图。2.按时填报相关图纸。图纸必须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并与实际相符,采掘工程平面图每半月要实测填图一次,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向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报送相关图纸。6责任要求实施内容五、加强采掘技术和防治水管理编制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1.每个采掘工作面开工前,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行业标准和安全标准等,制定符合实际的回采、掘进作业规程。2.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顶、收尾、跨石门开采、贯通巷道、排放瓦斯、处理自然发火、探放水、石门揭煤、停送电等工作,要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行业标准和安全标准等有关规定,编制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加强矿井水害防治工作1.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水害防治十六字原则,落实“防、堵、疏、排、截”五项综合治理措施。2.受水威胁的矿井和区域必须建立探放水队伍,配齐探放水设备。3.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等规定,建立健全井下排水系统。4.加强雨季“三防”工作,按规定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防洪演习。5.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矿井水情调查,查明本矿井和采区及邻近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制定水害防治的专项措施。六、加强矿井“一通三防”管理建立稳定可靠的通风系统1.矿井必须具备完整独立的通风系统,矿井各翼、各水平、各采区均需建立独立的回风系统。2.实行分区通风,通风系统中没有不符合《规程》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采空区通风和采煤工作面利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现象。3.通风能力满足生产的需要。4.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和易自燃煤层的采区至少设一条专用回风巷。5.矿井各用风地点的风速符合《规程》规定,主要进回风巷必须设置测风站,并定期进行测风。7责任要求实施内容六、加强矿井“一通三防”管理建立稳定可靠的通风系统6.矿井必须配备两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风机,并实现双回路供电。7.保证通风设施完好,矿井要保持风机、风门、风筒、密闭等井下通风设施及构筑物完好。8.矿井掘进工作面必须采用局部通风机通风和全负压通风,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掘进工作面必须实行“三专两闭锁”,采用“双风机、双电源”,并实现运行风机和备用风机自行切换。建立完善的瓦斯管理体系1.矿井采掘工作面和其他作业地点做到无瓦斯超限作业,无瓦斯积聚。2.矿井各作业地点必须有专人定期检查瓦斯,每班检查次数符合《规程》规定,并建立瓦斯检查记录台账。3.临时停风地点,要立即断电撤人,设置栅栏,揭示警标,长期停风区必须在24小时封闭完毕。4.矿井排放瓦斯有批准的专门排放瓦斯的措施,并严格执行。5.矿井瓦斯检查做到井下牌板、检查记录手册、瓦斯日报表“三对口”,瓦斯日报和通风调度日报每日必须上报矿长、矿技术负责人审批。建立完善的安全监控系统1.确保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装备齐全,矿井必须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监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的要求安装安全监控系统,并实现区域性联网。2.确保矿井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