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博思格钢铁(苏州)中国涂层项目钢结构工程安全监理细则项目监理部(章):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日期:江苏省建设厅建设监理处监制2目录1、工程概况2、安全细则编制的依据3、安全监理目标4、安全监理细则5、安全监理措施6、现场施工安全要求31、工程概况本钢结构工程由上海机电设计研究院设计;博思格来实公司制作;中国第二十冶金建设公司、上海扬子江建设集团公司安装;安徽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建筑物设计安全等级为二级,主体结构设计基准期为50年,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六度。2、安全监理细则编制的依据2.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2.4《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建质〖2003〗82号)2.5《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2.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2.7《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2.8监理合同及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2.9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2.10施工现场防火规定2.11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令、法规、政策和规定2、安全监理目标施工方案、安全设施符合国家强制性规定,避免现场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及对现场人员、工程实体和设备的伤害和损坏,确保工程安全顺利完工。43、安全监理细则4.1一般规定4.1.1本工程场地工作期间,承包商及其分包商(以下统称承包商)必须遵守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4.1.2承包商必须对其在本工程范围内由其引起的一切活动的安全负责。4.1.3在本工程场地工作期间,业主和监理方指定的联系人为本工程管理工地代表,任何问题、要求和意见均应通过承包商现场代表向管理工地代表反映。4.1.4任何酗酒和吸毒者,以及患有传染性疾病者均不得进入本工程场地。4.1.5任何摄影器材,无线电及一切武器,未经业主方有关人员许可均不得带入本工程区域。4.1.6未经许可,不得动用业主方的任何设备,设施和工具等。4.1.7所有承包商及其雇员均被要求保持清洁,有序的工作场地。每个工作日结束及工程完成后均需清理场地。4.1.8承包商如违反上述3至6条规定,业主方可要求违纪人员立即离开本工程场地,停止施工并要求承包商限期整改,并可从工程款中对每一次违纪行为扣罚款(数额另议)。4.2出入规定4.2.1所有承包商员工在进入本工程区域内开始施工之前,必须由承包商工地代表负责,将所有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5供给业主工地代表及其它相关部门,对于特种作业人员还应将其在有效使用期内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提供给业主管理工程师审验。4.2.2所有承包商必须从业主指定的出入口进出。4.2.3在本工程区域内,施工证必须始终佩带在明显可辩的符合业主方规定的部位上,并正面朝外。4.2.4本工程内部与施工项目无关的区域,未经业主工地代表许可,不得随意进入。4.3安全培训规定4.3.1承包商必须提供有能力的并经过安全、健康培训的工地安全负责人及雇员,所有承包商及其雇员都必须牢记安全的工作方法,工作程序和条例。4.3.2承包商要定期召开安全会议以保证其雇员能不断地通过安全培训,增强安全意识。4.4承包商组织人员要求4.4.1对于任何施工项目,承包商必须指定一名工地代表,负责承包商在施工现场与业主和监理之间的联络与协调。在施工期间,该工地代表或其指定代表必须对整个项目的安全负责,始终在施工现场,以便于双方的联络及管理。4.4.2对于每一单体施工项目,承包商必须指定一名专职现场安全员。在施工期间,该现场安全员,必须始终在施工现场,佩带安全袖标,以便于双方的联络及管理。64.4.3在现场施工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其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必须符合《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以及《GB5306-85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程》,以及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等相关法律法规中的有关基本条件和培训要求。在本程序中所指的特种作业人员包括但不仅限于:A电工作业;B起重机械作业;C金属焊接(气割)作业;D机动车辆驾驶;E建筑登高架设作业;F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作业。4.4.4承包商在进场开始施工之前,必须将该项目组的组织机构图,所有项目施工人员,特别是上述1至3中所要求的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其特种作业人员本人有效资质证书的复印件提供给业主工地代表和安全监理工程师。4.4.5如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需对施工人员进行调换,必须至少提前一天通知业主和监理工地代表,并将替换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其特种作业人员本人有效资质证书的复印件提供给业主和监理工地代表,在业主和监理工地代表同意调换后,才可调换。4.4.6承包商必须符合所承包项目所要求必备的资质:A建筑施工承包商必须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资质证书。7B机电安装施工的承包商,必须持有有效的机电设备安装施工资质证书。C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必须具备的资质。4.5禁烟规定4.5.1本工程场地内的任何地方严禁吸烟。4.5.2如有承包商员工在本工程区域吸烟,业主将立即将其驱逐出本工程场地,并有权拒绝其再进入本工程场地。同时,业主将从工程款中对每一次违纪行为扣罚款(数额另议)。4.6个人防护用品规定承包商应负责为其施工人员提供合格的,符合其工作性质的个人防护用品,包括但不限于:1)眼部防护用品2)面部防护用品3)听力防护用品4)脚部防护用品5)手部防护用品6)呼吸防护用品7)坠落防护用品8)头部防护用品4.7设施设备、工具安全规定承包商在施工期间,在本工程范围内所使用的自备设备、设施和工具必须符合相关安全标准的要求,其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完好有效。8有关常见设施设备的一般安全要求简要说明如下:4.7.1高处作业设备的安全要求A所有用于高处作业的设备均需符合有关法规、标准的要求,并处于完好的工作状态,在使用过程中严禁超负荷使用。B扶梯必须采用铝合金梯,扶手的高度至少应超出所要达到高空作业面1米以上。4.7.2起重设施设备的安全要求A承包商在本工程区域内所使用的起重设施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并持有有效的证书。在进入本工程区域内开始施工之前,承包商工地代表必须将起重设备的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提供给业主工程管理工程师,经审验合格方可进场使用。B起重作业所使用的吊钩,钢缆,吊索等附件,必须完好无损,经安全监理工程师审验合格后方可进场使用。4.7.3机动运输车辆的安全要求A承包商在本工程区域内所使用的机动运输车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并持有有效证书。B承包商在本工程区域内所使用的机动运输车辆不得有跑、冒、滴、漏等现象。4.7.4气瓶的安全要求A承包商在本工程区域内所使用的各种气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B在气瓶瓶体上必须有最近压力测试的钢印。如有必要,监理有9权要求承包商提供最近的气瓶压力测试检验合格报告。C承包商在本工程区域内所使用的各种气瓶在运输过程中必须有安全帽,在使用过程中应直立放置并固定牢靠。D承包商在本工程区域内所使用的乙炔气瓶及其它易燃气体气瓶必须有回火防止器。4.7.5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A承包商在本工程区域内所使用的各种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并通过有关权威产品认证。B禁止使用破损、老化的电气设备。C禁止使用插座已损坏的电源接线板。D禁止使用绝缘层破损、断裂或老化,以及只有一层绝缘层的电源线。E禁止将电源线直接插入插座。4.7.6手持电动工具的安全要求A承包商在本工程区域内所使用的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B禁止使用插头已损坏的手持电动工具,或将手持电动工具的电源线直接插入插座。D禁止使用无接地保护措施的手持电动工具(具有双绝缘标志的除外)4.7.7手持工具的安全要求A承包商在本工程区域内所使用的手持工具,例如螺丝刀、扳手、10榔头、钳子等必须符合安全要求.B禁止使用木把手松动或开裂的手持工具。D禁止使用蘑菇头状的冲击手持工具,如榔头、凿子等。E禁止使用把手破裂、刀身弯曲、变形的螺丝刀。4.8许可工作证制度承包商在进行下列施工之前,必须获得相应许可证:4.8.1动用明火及产生火星作业许可A在本工程区域进行动用明火及产生火花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范。B动火作业:包括电焊、气割和使用各种形式的火柜或火焰枪等。另外,使用小型熔炉和高温金属也可视为动火作业。C产生火星的作业:包括使用各类电动工具,会产生火星的金属切割、抛光、研磨作业,砖、混凝土、瓷类物质的切割、钻凿、抛光研磨等作业以及其他任何有火星产生可能的作业。4.8.2登高及高处作业许可A高处作业:指需要借助扶梯,脚手架,移动式脚手架,吊篮,高空作业平台等设备工具,在2米以上(含2米)非固定高处作业面所进行的作业。B在本工程区域内进行2米以上高空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等事故若干规定》(建质〖2003〗82号)的规定,并在获得许可证,并完成要求的安全措施后,才能在指定的时间及地点内进行作业。114.8.3其他工作许可A临时用电许可在本工程区域内施工时,如需要接用临时电,必须由承包商现场安全员负责到业主工程管理工程师处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经相关主管批准后,方可由业主指定电工进行接线。B临时借用消防器材许可在本工程区域内,如需临时借用消防器材,包括灭火器、消防水带等,必须由承包商现场安全员负责到业主工程管理工程师处办理《临时使用灭火器许可证》,获得批准后,方可临时借用消防器材。C危险区域施工许可在本工程区域内施工时,如因项目施工需要,必须进入危险区域施工时,必须由承包商现场安全员负责到业主工程管理工程师处办理《危险区域施工许可证》,经业主工程管理工程师、相应负责人批准,并完成所要求的安全措施后,才能在指定的时间及地点内进行作业4.9工地标志规定承包商负责为现场施工场地提供合适的隔栅和安全标志。警戒区及其安全标志设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4.10事故报告规定承包商及其雇员必须及时报告任何不安全的工作及工作状况、人员受伤及财产损失等一切意外都必须向业主工地代表报告。12事故报告副本必须送达业主工程管理工程师。4.11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监控流程图输入流程输入/接口责任人(注)评标汇总表承包商施工资质和以往施工安全记录B、D、C合同中与安全相关的条款、奖惩规定A、B、C与安全相关的核对承包商现场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图B、D1、施工人员施工凭证单A、B、D2、施工设备施工人员胸卡B、D3、施工材料承包商安全管理人员的袖标E、F4、相关国家法规工程项目安全登记表B、D和苏州市地方法规5、环境要求安全培训-准备施工人员胸卡时核对E、D、B工作安全性分析E、F、D、B注明间接环境影响因素E、F、D、B进场施工每日施工现场安全检查E、F承包商安全情况检查表B、D、F安全违例通知单B、D、E承包商安全整改反馈F、D、B安全罚款B开除严重违例施工人员抄送业主B、D、E特种作业许可证制度D、B、E、F项目投入使用项目评估总结-安全D、E、B安全检查表和相关安全资料归档B、D、E职业安全卫生危害辩识及危险评价表B、D、E间接环境因素及评定表B、D、E注:管理层:A业主项目工程师:B承包商:C安全监理工程师:D承包商工地代表:E承包商工地现场安全监督员:F4、安全监理措施5.1监理部由总监理工程师指定一名监理工程师负责安全工作。5.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应符签署工程合同进场施工前的准备施工项目结束13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审查并监督承包单位采取安全生产预防措施及安全保证体系。5.3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督促承包单位定期、不定期检查用电,消防安全。5.4审查承包单位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数量、性能、检修证;督促承包单位检查机械设备操作运行情况。5.5经常性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承包单位整改,并将整改验收的情况用监理台帐的开工记录保存。5.6发现违章冒险作业,发现安全事故隐患的立即责令施工单位,对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应即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5.7要求各施工单位派出专业主管安全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