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自查报告5篇想要了解“就业自查报告5篇”的完整信息快来看看我们的整理吧,如果我的策略能够解决您的问题请收藏一下哦。简单来说,成功的背后总要有探索的过程,每当我们结束一阶段的任务。我们通常会使用到报告,报告是实现上下级对工作任务保持信息同步的一种有效路径。就业自查报告1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09年工作安排,为了促进《就业促进法》的深入贯彻实施,5月25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和《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情况进行了检查。执法检查组全体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副市长林建宁代表市政府作的《关于全市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情况汇报》。分三个检查组,分别对张店、博山、临淄三个区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实地察看了市劳动力市场等11个有关场所。同时,还委托5个区县人大常委会分别对本区县《就业促进法》实施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向市人大常委会写出了检查报告。执法检查前,市人大内司委到5个区县和30多个部门、企事业单位进行了专题调研,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整个检查活动,组织周密,检查全面,效果明显。一、实施《就业促进法》的基本情况和成效执法检查组认为,自2008年1月1日《就业促进法》实施一年多来,我市各级政府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不断完善扩大就业的扶持政策,切实落实政府在促进就业中的重要职责,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特别是去年下半年以来,在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市就业工作带来诸多不利影响的困难情况下,我市及时出台了稳定就业、加强农民工工作、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规范经济性裁员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多渠道扩大就业,并取得了初步成效。我市就业总体形势比较好,就业格局没有出现大的变动,保持了社会稳定。(一)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努力促进和扩大就业。去年以来,市政府按照《就业促进法》的有关规定和国家、省及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等多个文件,进一步调整、充实和完善了促进就业再就业、加强农民工工作、以创业带动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等方面的扶持政策,为做好全市就业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继续落实降低社保费率、减免税费、社会保险补贴等优惠政策,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岗位;实施特别培训计划,提高劳动者就业技能。这些政策措施的出台和实施,对稳定就业局势、促进就业再就业起了积极的作用。2008年,全市实现城镇新增就业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全市共接收大中专毕业生万人,实现就业万人。今年前4个月,全市城镇新增就业再就业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万人,网上鉴证毕业生就业协议519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市人事部门积极拓宽大学生就业渠道,组织实施了“三支一扶”计划,启动了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目前,各牵头部门正在积极研究制定“教师特岗计划”、“全科医师培训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扩大从高校毕业生中征召义务兵计划”和高校毕业生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等方面的具体实施办法。(二)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落实促进就业措施。为确保扩大就业目标的实现,我市各级劳动保障和人事部门以及财政、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密切协作,认真履行各自职责,积极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按照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总体部署,加强了就业政策与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的协调与衔接,使政府投资和重大建设项目在带动和促进就业方面的作用能够得到充分发挥,努力增加更多的就业岗位。市财政部门在财政预算中设立了促进就业的专项资金,用于职业介绍、培训补贴,社会保险、公益性岗位、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特定就业政策补助、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小额贷款担保贴息,以及扶持公共就业等。2006—2008年,全市预算安排资金10419万元用于支持就业再就业,累计支出16927万元,其中四项补贴政策的享受人数达到万人次。为应对金融危机带来的就业压力,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从壮大市场主体入手,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采取放宽市场主体准入条件、降低准入门槛等措施,进一步优化了发展环境,为扩大就业创造了更加宽松有利的条件。市国税、地税、地方金融等部门,也通过对下岗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农民工等实行税费减免、政策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等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帮扶,全方位促进就业。各级工会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稳定了劳动关系,促进了社会和谐。(三)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强化就业服务职能。各级政府依法开展就业服务活动,逐步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一是建立了面向城乡劳动者的就业服务平台。在市、区县两级建立劳动就业服务机构之后,全市所有街道乡镇全部建立了基层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对城乡劳动力资源进行统一管理;各级就业服务机构统一安装使用了劳动“99”三版软件和社区就业信息平台软件,形成了覆盖城乡的三级就业信息网络,实现了资源共享。二是建立健全了促进就业的各项制度。积极推进用工备案登记、就业援助、失业预警、劳动力资源调查统计等相关制度建设,保障了就业措施的落实。对外来劳动者、农村劳动者和城镇劳动者实行了统一的招用工备案制度、就业登记制度,营造了公平有序的就业环境。三是建立了以市场为导向的就业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劳动力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市、区县两级均建立了统一开放的人力资源市场,及时为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提供就业服务,开展了针对不同群体的多项专题就业服务活动,每年通过市场实现就业的人员达到当期就业人数的80%以上。四是加强就业信息网建设。进一步完善了就业信息发布制度和网上联合招聘制度,提高信息发布质量。同时加强了就业市场监管,坚决杜绝虚假招聘。2008年市级人力资源市场通过网络发布招聘信息144期,共有6048个次单位提供就业岗位254016个次;人才市场网上鉴证毕业生就业协议6300余人,举办网上招聘活动25次,网上累计注册招聘单位1340家。五是开展就业服务系列活动促进就业。今年以来,有关部门围绕做好城镇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和农民工三个群体的就业工作,制定了覆盖全年的多项就业服务系列活动计划。目前,已开展了“再就业援助月”、“全市毕业生就业迎春行动”和“春风行动”等就业服务活动,并开展各类专场招聘会60多场,举办各类毕业生就业招聘活动66次,有4916家用人单位参加了招聘活动,提供岗位4万余个,帮助1540名就业困难人员和大量农民工实现了就业。张店、临淄和沂源三区县围绕“开发就业、平等就业、素质就业、稳定就业”进行了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在制度建设、管理服务、培训开发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较好的试点经验。(四)加大就业援助力度,帮扶困难人员就业再就业。各级政府积极开展了困难群体就业帮扶工作。先后开发交通协管员、环保协管员等公益性岗位400多个,每年开发社区保洁、保绿等公益性岗位1000多个,用于解决“4050”等困难人员的就业问题。2007年以来,劳动部门把解决城乡“双零”家庭成员的就业问题作为就业援助的工作重点,通过强化技能培训、开展专项服务和结对帮扶、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等措施,建立起了“出现一户、援助一户、消除一户、稳定一户”的动态援助机制。2008年全市认定城乡“双零”家庭1009户,安置就业1148人,实现了“限时就业、稳定就业、动态为零”的目标。市残联把残疾人扶贫基地建设作为重中之重,进一步拓宽了残疾人就业创业渠道,有力地保障和改善了残疾人的生活状况。通过实施毕业生就业帮扶工程,对特困家庭毕业生和就业有困难的毕业生进行就业帮扶,有效促进了特困生就业工作:为我市生源应届特困生提供一次性求职补助;安排派遣期内特困家庭和就业有困难的未就业毕业生,到全市未就业毕业生培训基地免费进行职业技能培训;为提高困难毕业生就业实践能力,市财政给予培训基地80元/人培训补贴,2008年全市共组织了890名未就业毕业生进行了技能培训。(五)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培训,提高劳动者技能。为促进劳动者提高职业技能,增强就业能力,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实行“先培训、后就业,先持证、后上岗”制度,提高就业技能。人事部门组织开展了毕业生技能培训和就业见习工作,进一步完善离校后未就业毕业生的见习制度,鼓励见习单位优先聘用见习毕业生。团市委建立了50个“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为提高就业创业能力创造条件,为企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搭建平台。市妇联面向城市下岗女工、4050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人员,实施了淄博阳光大姐家政培训工程。通过培训和见习提高了劳动者的素质,增强了就业再就业的能力。我市各职业院校面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不利影响,针对当前大学生就业难度加大的现实情况,适应市场需求,加快课程改革,加强校企合作,多举措搭建就业平台,进一步拓宽了就业渠道。2008年山东丝绸职业学院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到100%。淄博职业学院毕业生就业率连续三年达到97%以上,2008年就业率达99%。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从这次执法检查情况看,我市实施《就业促进法》虽然取得了明显成绩,但仍然存在许多有待改进和解决的问题。一是对《就业促进法》的宣传还不够广泛深入。《就业促进法》颁布实施以来,各级各部门虽然集中开展了许多阶段性的宣传活动,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学习、宣传还缺乏深度和广度。一方面,该法的社会知晓度还不高,一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该法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缺乏应有的关注和深入了解,另一方面,劳动者就业观念相对落后。多数失业人员和农民工参加技能培训的积极性不高,看重眼前利益,宁可去竞争技能要求不高、工作条件差、工资待遇低的岗位,也不愿意花时间参加职业技能培训;部分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观念还不适应当前形势,择业期望值过高,“眼高手低”、“高不成低不就”的情况普遍存在。二是就业供求矛盾和结构性矛盾突出。当前,下岗、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隐性就业、隐性失业五大现象同时存在,城乡“双零”家庭等困难群体就业压力不减,高校毕业生就业难度增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任务加重。一方面,劳动力总量持续供大于求。农村劳动力转移与原有的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大中专毕业生等就业压力交织并存。另一方面,低水平就业较为普遍。劳动者技能结构层次较低,不少劳动力难以找到合适的就业岗位;即使已经就业的,其就业质量也不高,就业稳定性较差。此外,由于金融危机对经济实体的冲击,创造就业岗位较多的中小企业发展受阻,部分企业经营困难、用工不足,隐形失业开始显现。据有关部门对市及区县属341户企业的调查,有万名企业职工出现了待岗,占调查企业职工总数的%。据市总工会调查,关闭停产的企业涉及职工万人,约3万多名职工失业;约有1200多家企业不同程度地给职工降薪,涉及职工万人。据有关部门测算,今年全市城镇需就业再就业的人员12万多人,促进就业的任务非常繁重。三是部分就业政策落实还不到位。个别地方对就业再就业工作重视不够,推动就业与经济良性互动的措施不足、办法不多。制约农村劳动力平等就业的体制性、政策性障碍还没有完全解决。尽管国家出台了放松银根的政策,人民银行、银监会也出台了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但由于我市金融机构“惜贷”、“惧贷”,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普遍存在;农民工返乡创办企业、搞生产性经营,缺乏金融服务;大部分劳动者创业盲目性大,还需要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创业指导和信贷支持的力度。四是地方财政投入力度不足。《就业促进法》规定,各级政府要在财政支出中安排一定的就业资金。由于我市各级财政资金紧张,就业再就业资金缺口较大,有三分之一的区县就业专项资金落实不到位,致使一些再就业扶持政策的落实得不到保障。随着金融危机对经济实体的影响深入发展,各级促进就业的资金矛盾日显突出,就业专项资金的支付压力越来越大,尤其部分困难区县财政支付压力更大。五是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相对滞后。我市的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各成系统、重复建设,人力资源配置效率不高,与我市的政治、经济地位很不相称。两个市场由于面积小、摊位容量少,门前形成了马路市场,有时甚至造成严重的交通阻塞,影响了市容市貌。同时,随着网络信息快捷优越性的逐步显现,网络招聘、求职功能将会进一步增强,而我市就业信息网的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