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综合办公平台用户需求一、建设目标通过建设覆盖市安监系统的综合办公平台,实现政务信息化、网络化,以及区域内信息资源共享,并使各级部门和单位能互联互通,信息上传下达,切实做到各项申报、审批工作数字化,实现市安监局“内”“外”的协同办公。对“内”:建设市、区两级“一体化”办公平台,解决两级安监部门公文管理、信息报送、工作督办等业务办公的协同应用,达到办公无纸化、网络化和智能化,提高行政办公效率。1、系统涵盖公文管理、领导批示、工作督办、信访管理、一周安排、处室信息、值班安排、会议室登记、物品领用登记、通知通告、通讯录、事故信息、共享资源、内部邮件、即时通讯、党建系统、职业危害因素申报系统等日常办公工作。2、所有公文的收文和发文均可实现网上流转,网上流转的电子公文需要加盖电子签章。以政务外网作为网络平台,连通市安监局、区县安监局、直属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3、与个人工作管理结合,实现所有办文、工作督办、领导批示等工作任务的安排、跟踪、提醒和反馈。对“外”:建设网上办事一体化平台,全面实现13项行政许可在网上的受理、咨询、处理审批、内部存档以及在线反馈等功能,提升安全生产的窗口服务能力。1、所有行政许可均实现网上受理。申报单位在互联网上填写申报表格,扫描并上传相关材料。2、所有行政许可均实现网上审批。申报材料按照规定的审批流程在内网流转,并将审批结果在互联网上公布。3、所有行政许可均实现电子档案。申报及审批材料归档后,能够数据库查询、统计和管理。4、与原有系统和国家金安工程实现平滑迁移和无缝集成。二、需求分析(一)核心办公业务子系统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协同办公系统是各种日常办公工作软件模块的集合,共有17个模块,分为任务流转、信息共享、沟通联系、内部业务四种类型。具体如下表所示:序号名称处室类型1公文管理各处室、区县局、直属单位任务流转2领导批示和工作督办各处室3信访管理各处室4一周安排各处室信息共享5处室信息各处室6值班安排监管二处7会议室登记各处室8物品领用登记各处室9机关用车登记各处室10通知通告各处室、区县局、直属单位11通讯录各处室、区县局、直属单位12事故信息监管二处13共享资源各处室214内部邮件各处室、区县局、直属单位沟通联系15即时通讯各处室、区县局、直属单位16党建系统组人处内部业务17职业危害因素申报系统职业健康处1、公文管理公文管理是本系统的核心,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2000年8月24日国务院国发〔2000〕23号发布)要求,发文主要包括草拟、审核、签发、复核、缮印、用印、登记、分发等程序;收文主要包括签收、登记、审核、拟办、承办、催办等程序。收文管理流程如下:处领导填写办理意见局领导批示分发给承办人机要秘书填写拟办意见机要秘书收文登记分发到各处室承办人反馈办理情况归档办结办公室主任审核目前收文类型主要分为国家总局文件和上海市文件。发文管理流程如下:3办公室缮印文件、用印机要秘书发文登记拟稿发文处室发送、寄递文件归档办结处领导核稿相关处室会签办公室审核局领导审签否(修改)否(修改)否(修改)否(修改)是(通过)是(通过)是(通过)是(通过)目前发文类型主要包括市局文件、安委办文件、安委会文件、团委文件和党组文件。对于报局领导审阅的各类非正式文件材料,将参照发文流程执行审批。2、领导批示和工作督办领导批示主要是机要秘书将上级领导和局领导的各类重要文件批示录入系统,并可根据需要启动工作督办模块。对经领导批示、会议或文件确定的、具有明确目标的各项工作任务,以及办文、办事过程中需要多部门协同工作的事项,由办公室按要求实行工作督办,并可设定任务催办时间点,按时间点自动进行消息提醒。主办处室和会办处室分别落实工作,并将处理结果反馈。领导批示和工作督办流程如下:4办公室录入任务、启动工作督办上级领导批示办结局领导批示机要秘书录入是否启动工作督办?是否结束承办处室汇报任务完成情况办公室确定是否完成任务是否3、信访管理对办公室接待的来访、在互联网上收到的投诉或含有投诉内容的邮件、上级机关转送的各类信访件(市信访办)、局长信箱、主动收集的信访件、新闻媒体等其它机关移送的信访件等,由办公室按要求分配到相关处室、区县处理。可设定任务催办时间点,按时间自动进行警灯提醒。办公室登记信访件结束承办处室汇报信访件处理情况办公室确定任务是否完成是否办公室分配信访件处理任务54、一周安排发布局领导、各处室和个人的每周重要活动日程安排,主要包括局一周安排、处室一周安排和个人一周安排,提供完整便利的日程管理功能,由各处室分别进行信息更新与维护。具有时间提醒功能,并根据根据上一级的安排,将信息自动添加到下一级的日程中。5、处室信息提供信息发布功能,内部发布市安监系统的各类动态信息,如简报、快报、汇报稿、发言稿等各类文件材料,并可进行信息发布统计和历年信息发布统计,由各处室、直属单位分别进行信息更新与维护。6、值班安排监管二处对各处室人员当月值班情况进行统筹安排,系统可根据相关规则自动生成值班表,规则具体如下:值班安排是针对工作日的晚上(晚班)及周末、节假日的全天(白班和晚班);女同志只能排白班;每班2人,其中一人属于带班人员,另一人属于非带班人员;人员发生长时间(一般超过一个月)出差或挂职时,将暂时停止安排值班;重要节假日需要专门安排人员值班。7、会议室登记登记会议室或查看会议室使用情况。8、物品领用登记提供办公用品领用登记功能,包括数量、品名、时间、领用人等信息。9、机关用车登记登记机关用车的情况,包括车辆、时间、地点、人员等信息。10、通知通告通过工作平台在市安监系统(市局各处室、区县安监局、直属单位)内发布各类通知公告信息,由各部门、单位分别进行信息更新与维护。11、通讯录建立市安监系统(市局各处室、区县安监局、直属单位)人员通讯录,包含姓名、科室、职务、电话、手机、电邮、地址、邮编、传真等信息。系统建立后,相关信息由各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分别维护和更新。12、事故信息由监管二处根据区县上报的事故情况编制事故摘报,内容包括上报单位、报告人姓名、事故概况、领导批示、拟办意见、区县事故情况分析等。13、共享资源将常用资源放在协同办公网络平台上进行信息共享。主要包括:常用软件共享、视频资料共享、音频资料共享、照片图片共享、文档模板共享。14、内部邮件通过内部邮件,市安监系统内部工作人员可以互相传达信息,传递文件资料。“内部邮件”模块将覆盖市安监局各处室,区县安监局和直属单位,提供收件箱、写邮件、草稿箱、已阅读邮件、发件箱、垃圾箱、自定义邮件箱等功能。15、即时通讯系统将集成即时通讯IM工具,在市安监系统(市局各处室、区县安监局和直属单位)中实现应用中的消息提醒、即时通讯和文件传输等功能。16、党建系统人事管理6建立市安监局人事管理数据库,信息主要包括公务员个人基本情况、学习情况、培训情况、工作经历、职务级别、工资情况等。由组织人事处负责系统信息的更新与维护。机关党建建立市安监局机关党建的信息发布和管理平台,信息主要包括党建动态、组织机构、制度建设、支部动态、群众工作、学习园地、公告栏、党建信箱、网上调查等。由组织人事处负责系统信息的更新与维护。纪检监察建立市安监局纪检监察的信息发布和管理平台,信息主要包括纪检监察要闻、廉政文化园地、反腐安监透析、党纪法规索引、理论研讨等。由组织人事处负责系统信息的更新与维护。17、职业危害因素申报系统通过该系统,企业上报职业危害因素情况到区县局,区县局审查通过后提交到市局职业健康处,市局职业健康处负责审核、汇总和统计。信息主要包括单位基本情况,职业危害场所、职业危害因素名称、职业危害因素类别、职业危害因素来源、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人数等。(二)行政许可审批子系统目前,我局行政许可及备案事项如下表所示:序号事项名称办理处室1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和竣工验收监管一处2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监管一处3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及竣工验收危化处4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危化处5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危化处6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危化处7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许可危化处8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经营许可危化处9安全培训机构资质认定法规处10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认定法规处11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资格认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法规处12乙级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许可规划处13使用有毒物品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职业健康处14第二类、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单位备案危化处15第二类、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单位备案危化处16安全评价师资质初始登记、续期、机构变更审查规划处17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备案职业健康处18用人单位职业危害预评价报告、职业危害防治专篇、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职业危害防护措施验收批复备案职业健康处19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监管二处表中第10、11类行政许可事项目前由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负责受理,不纳入本次系统建设范围,但是需要与安科所系统实现数据交换。表中第14、15项是危化处备案事项,第16项是规划科技处评价机构审查事项,第19项是监管二处备案事项,纳入本次项目建设范围。表中第13、17、18项是职业健康处行政许可及备案事项,纳入本次项目建设范围,具体业务流程按国家安监总局规定实施,本报告不作具体分析。1、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和竣工验收7申办企业提交材料受理窗口受理材料、初步检查市局监管一处审查、现场核查受理窗口发放许可证通过未通过未通过通过市局分管局长签署意见通过未通过(1)“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和竣工验收”受理起始时间以市安监局开始受理时间为准,审批时限30个工作日。(2)核发过程需要签署二次意见:市局监管一处签署意见、市局分管局领导签署意见。(3)申请材料主要有:申请办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表;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报告;安全预评价报告书;立项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文件;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说明书(含主要附图和有关资料等)及安全专篇;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申请办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申请表;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安全设施设计经审查合格及设计修改的有关文件、资料;主要安全设施、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报告;施工单位资质证明材料;施工期间生产安全事故及其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有关情况;矿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资格的有关资料;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2、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8申办企业提交材料区县局审查、现场审查受理窗口受理材料市局监管一处审查、现场核查受理窗口发放许可证通过未通过未通过通过市局分管局长签署意见未通过通过(1)“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过程需要签署三次意见:区县安监局签署意见、市局监管一处签署意见、市局分管局领导签署意见。(2)“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受理起始时间以市安监局开始受理时间为准,审批时限45个工作日。(3)申请材料主要有:申请办理矿泉水开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和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非煤矿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采矿许可证(复印件);取水许可证(复印件);上海市食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上海市天然矿泉水登记注册证(复印件);特种设备检测检验证明(复印件,有设备单位提供);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证(复印件);特种作业人员取得操作资格证书(复印件,有设备单位提供);从业人员花名册和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汇编(并加盖单位公章);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申请办理砖瓦粘土开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和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非煤矿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