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忆录——青少年普法主题班会目录01.回忆学习历程02.回忆经典案例03.不良行为总结04.争做合法少年回忆学习历程01记者:“我们茶律师是位经验丰富的资深律师,在社会各界都享有盛誉,特别精通青少年犯罪问题,请问您是如何做到的呢?给我们这些后辈分享一下经验吧。”茶律师:“咳,咳,哎呀,那些都是虚名,我只是尽我所能帮助这些孩子们,让他们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能迷途知返。想要成为一名优秀的律师,首先得熟知我国各种律法。”《宪法》《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继承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婚姻法》《兵役法》《经济合同法》《环境保护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交通管理法规》1.《义务教育法》2.《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3.《收养法》4.《刑法》5.《民法》6.《治安管理处罚条例》7.《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等与未成年人相关的法律有哪些?茶律师:“现在许多孩子误入歧途,也是因为不清楚法律责任年龄,总以为自己还小,做事不计后果。现在由我的小助理来告诉大家一些法律责任年龄。”关于法律责任年龄常识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未成年人是相对于成年人而言的,以生理年龄作为界定未成年人的标准,通常以户口簿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准,按公历计算。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10岁、14岁、16岁、18岁分别具有的法律意义。(法律概念:刑事责任年龄是指对违法行为负刑事责任的年龄范围。)未成年人完全无刑事责任年龄也就是不满14周岁的自然人,对其实施的任何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这里再附带提一下民事行为能力的划分(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能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不满10周岁的公民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通常来说,在法律上通过其从事民事活动金额的大小,与其生活的关联程度等方面,来判断其所从事的民事活动是否有效,如10周岁以上的小学生买文具就具有合法性。关于法律责任年龄常识不完全无刑事责任年龄公民年满14周岁,在民事法律方面没有特别的法律意义,但在行政法和刑法上具有特殊意义。行政法上如《行政处罚法》第25条规定:“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关于法律责任年龄常识不完全无刑事责任年龄在刑法方面,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属于相对负刑事责任时期,为什么说相对呢?因为14—16周岁的自然人实施了犯罪行为,一般不承担刑事责任,(8大罪大家能猜到吗)但如果其实施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和投放危险物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中最常见的三类)这八种严重犯罪行为的,应当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关于法律责任年龄常识完全刑事责任年龄年满16周岁有两方面的法律后果:第一,在刑事责任方面,年满16周岁的公民应当对其所从事的任何刑事犯罪活动承担刑事责任,只不过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关于法律责任年龄常识完全刑事责任年龄年满16周岁有两方面的法律后果:第二,民事活动方面,年满16周岁并且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人,在民法上被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享有成年人同等的民事权利,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年满18周岁则为法律上的成年人了,因此认定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需要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要注意刑事和民事责任时间上的不同规定,刑事责任是以犯罪时是否年满18周岁为标准,民事责任是以审判时是否年满18周岁为标准。关于法律责任年龄常识回忆经典案例02茶律师:“在我的律师生涯中,有这样一些案件让我映像深刻。唉,冲动是魔鬼呀。”某日,某学校某班上物理课纪律很差,物理老师在课后将全班同学留下,要求安静后再走。原告博博同学大声要求老师将纪律差的同学留下,其余的放走。被告宇宇同学叫博博别闹并上前打他一耳光,双方因此扭打并同时摔倒。博博同学摔倒时头部撞到墙上受伤,宇宇同学仍继续打博博同学,物理老师和同学们将双方分开,随即扶博博同学到校外一诊所就医,遵医嘱购药一盒。之后老师安排其他同学陪博博同学回家,途中博博同学突然昏迷,被送往医院手术急救,共住院治疗30天,支付医药费38891元,护理费6500元,交通费1500元等。出院后,经医学技术鉴定为9级伤残。故请求法院判决该中学和宇宇两被告赔偿各种损失7万元。留堂扭打受伤手术法院认为:被告宇宇承担主要责任原告博博有一定责任该中学也有一定责任被告宇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直接造成了原告博博受伤致残,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博博在宇宇有挑衅行为时,未能报告老师进行处理,而同被告宇宇互相扭打,对损害结果的发生也有过错,应承担一定责任。校方对学生有管理教育之责,事发当时课堂教学秩序混乱,任课老师对学生的哄闹未能及时予以有效的管教,致使博、宇二人在有老师在场的情况下由吵闹发展到打斗,学校对此有疏于管教的过失,应承担相应责任。法院据此判决:宇宇赔偿博博医药费、护理费、陪伴床位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等费用45000元。该中学赔偿博博医药费、护理费、陪伴床位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等费用10000元。一、宇宇赔偿二、学校赔偿双方态度宣判后,原、被告均未上诉。人身损害赔偿案例二:踢球致伤,学生责任公平分担同学踢球时抢球摔倒后送医救治出院后诉诸法律按公平原则判决13岁的宏宏与伦伦为某校同龄同学,两人在课间踢球时为争球而发生碰撞,宏宏摔倒在地,痛苦万分。学校管理人员随即赶到现场将宏宏送往医院救治并及时通知其父母。经诊断为锁骨骨折。共计花销医疗费近4万元。出院后,宏宏父母将学校及伦伦父母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法院依据公平原则,最后判决由宏宏、伦伦双方监护人各自承担费用的50%。不良行为总结03茶律师:在我们律师界常常把青少年的行为分成三个层次。第一个是严重不良行为,第二个是中度不良行为,第三个是轻度不良行为。咳咳咳,我现在来为大家一一讲解。”1、严重不良行为(1)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2)携带自制刀具,屡教不改;(3)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4)传播淫秽读物或音像制品等;(5)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是指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违法行为1、严重不良行为(6)多次偷窃;(7)参与赌博,屡教不改;(8)吸毒、注射毒品;(9)其它危害社会行为。严重不良行为的发展延伸就是犯罪。是指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违法行为2、中度不良行为中度不良行为是指未成年人父母或其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1)旷课、夜不归宿;(2)携带管制刀具;(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4)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5)偷窃、故意损坏财物;2、中度不良行为中度不良行为是指未成年人父母或其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6)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7)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8)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营业歌舞等场所;(9)其它严重违背社会的不良行为;(10)吸烟、酗酒。3、轻度不良行为轻度不良行为是泛指与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公众道德规范相背的一些行为以及心理障碍的总和(1)轻度不良行为的危害性主要体现在对其相关群体及其个人的危害上。(2)如迟到、早退、讲粗话脏话、穿奇装异服、染发、带首饰、男生留过耳长发、光头、不按时就寝等各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争做合法少年04争做合法少年,我们该怎么做?1、我们自己积极学习《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警惕学习生活中的不良行为,要从小做起,加强自身修养,用科学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做到明事理、辩是非,“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2、要依法自律,自觉抵制各种诱惑:不沉迷于网络游戏,不浏览内容不健康的网页,慎重会见网友。不吸烟、不喝酒、珍爱生命,远离毒品。争做合法少年,我们该怎么做?3、提高鉴别能力。不要学习和模仿电视、电影、音像制品和文学作品中的犯罪行为。4、谨慎交朋友。未成年人要做到尊师敬长,团结爱护同学,谨慎交往朋友,不要和社会上品性不端的闲散人员交往,特别是那些有前科劣迹的人。争做合法少年,我们该怎么做?5、增强防范意识。要保持必要的警惕性。单独回家的孩子,在进家门前要注意观察,不给坏人以可乘之机;独自在家的孩子,不要随便打开家门;在放学路上,不要跟陌生人说话。不要轻易相信他人的哄骗,遇事多留个心眼,警惕各种不良诱惑,对陌生人给的玩具和食品等不要轻易接受。6、切莫虚荣攀比。未成年人要克服虚荣、攀比心理,说话要谨慎,不要随意向外人透露和炫耀自己家庭的情况,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伤害。班主任殷切的希望1、勤奋学习,掌握必要的政治、文化、科学、法律知识和劳动技能,提高辨别是非和抵制不良影响的能力。2、遵守社会公德,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敬爱父母、尊重老师、敬老爱幼,艰苦朴素,不做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事情,应当诚实谦虚,接受别人的帮助教育,克服缺点,改正错误。班主任殷切的希望3、遵纪守法,不吸烟、不饮酒、不打架骂人、不赌博、不早恋、不逃夜逃学、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不进入仅向成年人开放的娱乐场所、不观看不良的影视读物、不做其它危害自身和他人身心健康的事。4、努力锻炼身体,讲究卫生,增强体质。5、同学之间应当团结友爱,互学互助,共同进步。宣誓青少年普法主题班会我们郑重宣誓: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彻底告别不良行为习惯,提高法制意识,远离违法犯罪,做一个文明中学生,做一个合格公民,为社会和谐贡献力量。律师回忆录——青少年普法班会班会简介:本次班会是以一位律师回忆的视角,从四个方面教育现在的青少年,让他们知法、懂法,通过案例分析让学生明白生活中可能发生的事情以及法院判决的后果。从而约束自己的行为。班会流程:一.回忆学习历程该环节需要3名同学,一名记者,一名律师,一名小助手。1.记者:“我们茶律师是位经验丰富的资深律师,在社会各界都享有盛誉,特别精通青少年犯罪问题,请问您是如何做到的呢?给我们这些后辈分享一下经验吧。”2.律师:“咳,咳,哎呀,那些都是虚名,我只是尽我所能帮助这些孩子们,让他们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能迷途知返。想要成为一名优秀的律师,首先得熟知我国各种律法。”3.律师:“我们国家现在有《宪法》、《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继承法》、《继承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婚姻法》、《兵役法》、《经济合同法》、《义务教育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环境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交通管理法规》”4.律师:“与未成年人相关的法律主要有哪些呢?(1)《义务教育法》(2)《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3)《收养法》(4)《刑法》(5)《民法》(6)《治安管理处罚条例》(7)《未成年人保护法》。5.律师:“现在许多孩子误入歧途,也是因为不清楚法律责任年龄,总以为自己还小,做事不计后果。现在由我的小助理来告诉大家一些法律责任年龄。”6.小助理:(1)未成年人: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未成年人是相对于成年人而言的,以生理年龄作为界定未成年人的标准,通常以户口簿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准,按公历计算。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10岁、14岁、16岁、18岁分别具有的法律意义。(法律概念:刑事责任年龄是指对违法行为负刑事责任的年龄范围。)(2)完全无刑事责任年龄:也就是不满14周岁的自然人,对其实施的任何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这里再附带提一下民事行为能力的划分(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能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不满10周岁的公民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通常来说,在法律上通过其从事民事活动金额的大小,与其生活的关联程度等方面,来判断其所从事的民事活动是否有效,如10周岁以上的小学生买文具就具有合法性。(3)不完全无刑事责任年龄:公民年满14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