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气运行规程2006—11—18滨州金安有限公司2目录1.总则2.电气运行人员的职责3.两票三制4.发电机5.变压器6.真空开关及空气开关7.配电装置8.交流系统9.直流系统10.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11.电动机12.附图:电气一次系统3总则1.1热电厂的安全生产对热电厂及用户的安全和经济效益有直接的影响,因此,严格贯彻执行各种规章制度,坚持“安全第一,经济生产”是每个运行人员的职责。1.2电气运行规程是全体运行人员的守则和异常运行及事故处理的依据,在值班过程中必须严格贯彻执行。1.3下列人员必须通晓本规程。1.3.1电气运行人员.值班长.1.3.2生产副经理、正副总工程师,安全监察人员、电气车间主任、专工(技术员)。1.3.3汽机、锅炉、化水、燃料运行人员应通晓本规程的有关部分。1.4本规程依据电力部有关规程,综合我厂实际情况而修订,与上级规程和部颁规程抵触者,以上级规程为准。1.5全体值班运行人员在值班中要坚守工作岗位,遵守劳动纪律,听从指挥,执行命令,不得做与值班无关的事情,严禁脱岗、串岗、睡岗。1.6电气运行管辖设备,应按本规程规定的方式与参数运行,设备检修或故障时的运行方式与参数由值班长决定。1.7全体运行人员值班中应加强责任心,发生事故时应做到判断正确,处理果断,减少影响,尽量保证厂用电。1.8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应对设备的运行状况进行分析调整,努力降低各项消耗指标,提高经济效益。1.9新值班人员或脱离运行值班超过三个月者,应按有关规定对本规程考试合格后方能重新上岗。1.10电气运行人员的工作地点是主控室。1.11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主控室,如果发现,值班人员有权提出质问并令其退出现场。2、电气运行人员的职责:根据电气运行工作的特点和实际需要,电气运行岗位设置值班长、值班员、副值班员、助手。全体值班人员由值班长统一调度,在值班长领导下按领导批准的轮值表值班。2.1值班长的职责2.1.1值班长在生产专工或调度中心主任直接领导下工作,负责本值的安全生产和事故处理及文明卫生、劳动纪律等工作,在操作上同时接受市调度员的命令,按时完成生产调度办下达的工作任务。2.1.2值班长在值班期间是运行操作、安全经济运行、事故处理的最高领导者,各运行班长在运行操作上均直接受值班长的领导,直接听从值班长的命令。2.1.3凡属本公司生产运行及备用的设备,均属值班长管辖调度,未经值班长同意,任何人不得由运行备用转入检修、试验或解除。2.1.4值班长应安排好运行状况,使设备在最安全、经济条件下运行,并负有下列责任:(1)根据生产调度办的计划合理安排运行方式,使其在安全经济状态下运行。(2)完成无功、热电负荷的调整,保证电能、热能质量,各项参数在规程规定的范围内,确保各项指标的完成。(3)根据本公司的工作计划,结合市调的命令,正确指挥机组启、停、解、并列工作。(4)正确指挥监督各专业主要辅助设备的主要系统的启停和切换工作。(5)加强各项参数的监督,使其在合格的范围内,按规定检查各专业的记录日志和操作记录。(6)负责搞好本值的小指标竞赛工作,定期召开本值的节能分析会。(7)审批工作票、操作票正确无误,操作时间适当,值班记录要全面详细清楚。(8)对自己发布的命令应负全部责任,及时总结经验,吸取教训。(9)检查并督促运行值班人员,搞好在班劳动纪律、文明卫生等的工作,及时提出表扬或批评。(10)开好班前会,必要时组织召开班后会,对当班的异常情况及时总结,做到对事故“四不放过”。2.1.5临时或发生故障,必须进行抢修或进行紧急事故处理时,可以不办理工作票或操作票,但必4须在值班长的指挥下,做好安全措施,事后记入值班记录中并及时汇报有关领导。2.1.6事故情况下,有关专业运行人员、抢修人员在操作上均受值班长的领导、命令均应通过班长传达给值班人员,紧急情况下,可直接向值班人发布命令,但应尽快通知班长。2..1.7对重大设备缺陷、重大事故的处理,在紧急处理的同时,应及时汇报有关领导或夜间值班负责人,并做好记录。2.1.8带头学习专业知识,努力提高业务素质。2.1.9完成上级及其它职能部门交给的任务。2.1.10负责办理电气检修工作票,制止无票工作的违章行为。2.1.11按规定进行设备巡回检查,负责做好定期工作,搞好设备管理,保证所管辖的设备在良好状态下运行。2.1.4负责完成厂和车间下达的月度计划和技术培训工作,按规定认真开展班组反事故演习,努力提高本班、本值人员的应变能力。2.1.5每班巡视设备不少于一次。2.2值班员的职责:2.2.1值班员在值班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负责监视和调整发电机和其他电气设备的运行。2.2.2值班员在值班时应做好下列工作:(1)监视和调整发电机负荷,保证电能质量。(2)在值班长监护下进行发电机的并列操作。(3)进行发电机电刷的更换和维护工作。(4)进行10KV以上设备的倒闸操作。(5)协助值班长拟定操作方案,配合值班长进行事故处理。(6)值班长不在时,代替值班长工作,履行其职责,不能与值班长同时离开主控室。(7)每班对所负责的设备巡视不少于两次。2.3副值班员的职责:2.3.1副值班员在值班长领导下,在值班员的指导下工作。2.3.2副值班员在值班时应做好下列工作:(1)正确记录各表计,正确核算电量。(2)在监护下进行400V及以下电气设备的倒闸操作及发电机的监视与调整。(3)按规定进行备用设备的测试工作,主动协助值班长和值班员工作。(4)负责保管工具、仪器材料、钥匙。(5)事故时准确记录时间。(6)每班对所负责的设备巡视不少于两次。2.4助手的职责:(1)在班长的领导下,在以上人员的指导下工作。(2)在监护下进行简单的倒闸操作。(3)在监护下进行监盘调整。(4)主动协助值班员进行操作。(5)全面负责日常的生活管理。(6)完成值班长交给的其他任务。(7)每班对所负责的设备巡视不少于两次。3两票三制:3.1交接班制度:3.1.1接班人员上班前四小时以内不得喝酒。3.1.2接班人员必须正点二十分钟前排队进入现场,认真听取交班班长的口头交待,全面清楚地掌握设备运行情况。交班人员应做好值班记录,模拟图与现场设备情况一致,并认真回答接班人员的询问。53.1.3交班人员应完成下列工作:(1)完成本班应进行的定期工作;(2)准备好交班后一小时以内进行的倒闸操作,并完成该项工作的准备工作。(3)完成领导布置的当班工作。(4)做好一切记录,整理好图纸、资料、备品、安全用具,并清理好卫生。3.1.4接班人员应按照岗位分工详细进行接班前的检查。3.1.5接班前,班长主持召开班前会,各岗位应向班长汇报检查情况,认真听取班长布置的当班工作。3.1.6正点办理交接手续,双方班长在交接记录上分别签字后方可交接班。交接班人员在未完成交接班手续前不得私自离开岗位,如接班人员未到,交班人员应报告领导并继续值班,直至有人接替为止,但连续值班不得超过12小时。3.1.7处理事故或进行重大操作时不得进行交接班,但接班人员可以在当班值长的统一指挥下协助工作,待事故处理或操作完毕并经双方值长同意后方可交接班。延时交接班手续不得从简。3.1.8交班前30分钟不应进行倒闸操作或办理工作票,调度命令,特殊情况除外。3.1.9交班后30分钟以内班长应主动向值长汇报情况,听从值长的工作安排。3.1.10接班人员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上班,应最迟在接班前4小时以内向领导请假。3.1.11班长应主持召开班后会,总结当班情况,表扬好人好事,如有情况和问题时,应汇报车间领导。3.2巡回检查制:3.2.1运行人员在交接班和值班过程中,要认真对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认真分析,正确处理。3.2.2巡回检查过程中,不得触及带电设备,注意安全距离,并不得进行其他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班长汇报,做好记录。如发现异常情况,应根据规程规定进行处理。对威胁运行安全的情况应立即汇报值长和车间领导。3.2.3对于下列设备每班检查不少于2次(1)发电机、励磁变压器、变压器、主控室各盘内设备。(2)35KV配电室、10KV配电室、400V低压室所有设备。(3)转动中的电动机及所属动力屏,控制箱等。3.2.4接班前的检查:(1)班长:查阅各种记录,工作票办理情况,发电机、励磁调节屏、控制屏,保护屏、直流屏及蓄电池。(2)值班员:35KV、10KV、400V室,发电机出线间所有设备,变压器、电动机及动力屏,控制箱。(3)副值班员:仪器、安全用具、钥匙、卫生清洁情况。3.2.5对下列设备应重点检查:(1)新投入或刚检修过的设备。(2)操作频繁或刚操作过的设备。(3)发生过异常现象的设备。(4)存有缺陷或过负荷的设备。(5)受系统故障或天气骤变影响的设备。3.2.6巡回检查设备应按车间规定的检查路线进行,做到检查到位,不漏项,蛛丝马迹不放过,避免因检查不到位而发生故障。3.3定期试验与测试3.3.1运行人员应按下表完成试验和测试日期班次定期工作内容负责人每日0:00—8:00指挥信号试验正值6周一、周四8:00—16:00清扫滑环、碳刷正值、副值周日0:00—8:00同步表试验正值、副值周一8:00—16:00备用电机绝缘正值、副值每月双日16:00—24:00试验事故照明正值、副值每月单日16:00—24:00熄灯检查各配电室正值、副值每月15日0:00—8:00测蓄电池电压值班长3.3.2运行人员在进行定期试验与测试时,应严格遵守安全规程及各项规定,并将试验结果做好详细记录经有关部门领导签字后,由检修人员尽快消除。3.3.4工作票、操作票制度有关工作票、操作票的执行严格按照“安规”规定和省局有关:“两票”规定执行。4发电机4.11#发电机规定:型式QF—15—2接线方式Y容量15000KW功率因数0.8(滞后)定子电压10.5KV效率定子电流1031A定子极限温升80℃励磁电流255.6A运转方式连续周波50HZ转子型式隐极式转数3000r/min冷却方式空冷相数三相制造厂济南发电设备厂极数2极出厂日期4.23#机励磁变压器规范分接位置阻抗电压高压额定容量125KVA111000V电压组合10500/210500V频率50HZ310000V冷却方式ONAN低压接线组别Y/d11295V244.6A制造厂烟台市东源变压器有限公司4.3发电机正常运行规定4.3.1正常情况下发电机在铭牌参数规定范围内可长期运行,不得超出铭牌规定出力运行。4.3.2发电机定子电压允许在额定值±5%内变化、定子电流可相应变化,但出力不得超过铭牌规定值。4.3.3发电机允许在三相电流不平衡条件下运行,但三相电流之差不得超过额定值的10%,且任何一相最大不得超过额定值。4.3.4发电机周波应保持50周/秒,变动范围为±0.2周/秒,当机组独立运行时不得超过±0.5周/秒。4.3.5发电机的力率正常不得超过迟相0.95,即有功与无功之比约为3:1。当投入自动励磁装置后,力率可短时在1的条件下运行。4.3.6发电机入口风温,额定为40℃,最低不低于20℃,入口风温低于40℃时,每降低1℃定子电流允许升高额定值的0.5%,转子电流可相应增高,入口风温高于40℃而低于45℃,每升高1℃,定子电流应降低额定值的1.5%。4.3.7发电机出口温度不予规定,但出入口风温差不超过30℃。4.3.8发电机各部及轴承振动不超过±0.05mm。74.3.9发电机定子绝缘电阻应使用1000~2500V摇表测量其数值不得低于10MΩ,转子回路用500~1000V摇表测量,其数值不得低于0.5MΩ,吸收比R60/R15≥1.3。4.3.10励磁回路用500~1000V摇表测量,其数值不得低于0.5MΩ。4.4发电机的起动、检查与维护4.4.1发电机起动前的检查:(1)发电机及其回路检修工作已结束,工作票全部收回。短路接地线除发电机开关与刀闸间挂有一组地线外,其余全部拆除。(2)发电机、励磁变压器外部应清洁,无损坏,进出口风温度计应完整,指示正确。(3)从窥视孔观察定子线圈端部应清洁完整。(4)空冷室无杂物,地面干燥,空冷器无漏水及结露现象,水灭火装置完整。(5)发电机出线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