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1、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工程项目安全施工负全面领导责任;2、彻落实国家、建设部、北京市、开发区、总公司以及公司、项目的各项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性质,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3、在组织项目施工、聘用业务人员时,根据工程特点、工程规模及施工专业情况,配置一定数量和专业素质的专职安全员,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4、建立项目安全责任目标体系,明确各级人员、各个部门和分承包方的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并指定考核办法;5、负责督促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计划、安排、落实和投入,并保证有效实施。6、组织落实项目安全管理办法和安全技术措施方案,保证项目文明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7、定期(每周)组织项目文明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特殊时期的专项检查,查处违章和隐患,组织落实整改;8、组织制定并落实项目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9、及时、如实报告各类事故和事件,指挥项目应急救援,保护现场,配合调查。新疆和田47团棚户区改造项目部项目生产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1、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项目经理落实项目安全生产各项工作;2、组织编制施工计划的同时,编制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确保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措施经费的及时投入和专款专用;3、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对各级各类人员、分包队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4、组织每周巡检和项目安全例会,组织隐患的整改与落实;5、领导项目安全总监、安全员开展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听取、采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组织开展重大安全活动;6、组织施工现场大、中型机械设备的检查和验收工作,组织重要、重点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和验收;7、落实项目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救援设备和设施,组织应急演练;8、发生事故及时、如实上报,组织应急抢救,保护现场,配合调查。新疆和田47团棚户区改造项目部技术总工安全生产责任制1、主持项目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对项目安全生产负技术领导责任;2、组织编制或审核、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必须编制或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性和针对性,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3、组织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4、组织制定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技术方案总交底。对修改或变更的施工组织计划、安全技术方案及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进行重新审批与把关,并组织培训和交底;5、参加大型机械设备设施、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验收;6、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与处理。组织制定重大隐患整改方案,并指导实施。新疆和田47团棚户区改造项目部安全总监安全生产责任制1、在项目生产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履行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责;2、组织开展工程项目危害因素辨识和风险评价工作,参与项目安全管理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3、组织项目总、分包安全员开展安全日检,及时制止和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和人员;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必要时可采取局部停工直至全面停工整顿的非常措施;4、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负责各级、各类人员安全培训考核,督促分包队伍开展施工队和班组安全教育活动,监督各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尤其是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5、督促、参加施工现场机械设备、设施、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验收,负责安全设备、防护器材、重要劳动防护用品、急救设备和器具的验收和监督管理;6、负责施工现场安全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和落实;7、参加事故的调查与处理,监督整改预防措施的落实。新疆和田47团棚户区改造项目部商务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1、负责审核项目分包方、分供方企业资质和合法文件,组织签定安全管理协议书,对相关方通过合约、文涵等形式施加职业安全健康影响;2、在经济合同中明确总、分包安全技术措施费用,明确安全责任目标;3、负责安全违章和违约处罚的核算和结算。新疆和田47团棚户区改造项目部责任工程师、工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责任工程师、工长是所管辖区域内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所管辖区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2、组织分包和分供方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指令及施工组织计划规定的安全技术措施;3、针对生产任务特点,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的执行情况经常检查,随时纠正违章作业;4、参加对工程防护设施及重点防护设施的安全验收;5、经常检查所管辖区域的作业环境、设备和安全防护设施的安全状况、作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佩带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做到旁站监督;6、接受并服从安全监管,对提出的隐患,立即组织整改和落实;7、负责保护事故现场,落实整改措施,接受并配合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新疆和田47团棚户区改造项目部外协施工队伍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1、外协施工队伍负责人是分承包工程范围内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2、执行项目安全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组织、安排施工班组人员上岗作业,对总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负责;3、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并接受总包安全监督检查的统一协调和指挥;4、组织落实作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施工队、班组级),并建立作业人员安全教育档案;5、组织开展分承包工程安全生产的自查、自纠活动,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履行合法用工手续,做到证件齐全,特种作业持上岗证;监督本队人员遵守劳动、安全纪律,做到不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6、发生安全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应立即上报,同时组织保护事故现场,抢救伤者,落实防范措施。新疆和田47团棚户区改造项目部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班组长是本班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的工作,对本班组人员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直接责任;2、经常组织班组人员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和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设施、设备,不断提高安全自保能力。3、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要求,做好班前讲话,严格执行安全防护标准,不违章指挥,冒险蛮干;4、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和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行为,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5、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新疆和田47团棚户区改造项目部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1、作业人员是本岗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本岗位作业中对自己、对环境、对他人的安全负责;2、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3、积极参加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要求,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虚心服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监督、指导;4、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不准随意拆改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防护装置;5、在作业时要严格做到“眼观六面、安全定位、措施得当、安全操作”6、对不安全的作业要求提出意见,有权拒绝违章指令;7、发生因工伤亡事故,要保护好事故现场并立即上报。新疆和田47团棚户区改造项目部技术部安全生产责任制1、认真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技术及安全操作规程的规定,保证安全技术措施,对审批后的方案,若有变更及时修订。2、在编审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的过程中,要在每个环节贯穿安全技术措施,对审批后的方案,若有变更及时修订。3、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对施工中涉及安全方面的技术性问题,提出解决方法。4、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5、参加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中技术性问题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从技术上提出防范措施。新疆和田47团棚户区改造项目部物资部安全生产责任制1、凡购置的各种机电设备、脚手架、防水等料具或直接用于防护的料具及设备,必须执行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必须有产品介绍或说明,严格审查其产品合格证明材料,必要时做抽样试验。2、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北京市有关规定,并向主管部门提供情况,提高对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的监督检查,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使用中建一局指定厂家的产品。3、加强对用电机具防护用品的管理,定期组织检查、试验和鉴定,对不合格的及时报废、更新,确保施工安全。4、认真《执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基本标准》的规定及现场平面布置图要求,做好材料堆放和物品储存,对物品运输应加强管理,保证安全。新疆和田47团棚户区改造项目部安全部安全生产责任制1、履行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责,认真贯彻和宣传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及上级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以及执行情况,2、监督、推动项目经理部建立并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坚持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项目部每个人。3、参与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编制的讨论并监督经过审批方案的执行。4、督促并实施安全教育,包括进场工人三级教育、周一安全教育、转场工人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进场考核;总分包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及年审工作。5、督促并组织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定期检查。6、督促并组织现场中小型机械设备、防护设施以及工序交接检查验收,填写验收表。7、监督特种作业人员持有效操作证从业,监督重要劳动防护用品认定厂家的管理,督促分包进场前先签定安全生产协议。新疆和田47团棚户区改造项目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