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桥工程有限公司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讨论稿)二00七年三月二十八日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目录第一章总则………………………………………………………………3第二章项目部安全管理总目标…………………………………………3第三章安全管理组织机构………………………………………………4第四章安全管理体系……………………………………………………4第五章安全责任…………………………………………………………4第六章施工安全管理责任制……………………………………………6一、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职责……………………………………6二、各科室安全生产职责…………………………………………7三、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11第七章施工安全技术管理……………………………………………18第八章会议制度………………………………………………………20第九章安全生产资金…………………………………………………20第十章工程保险………………………………………………………21第十一章公务车和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21第十二章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22第十三章项目部雇用民工的安全管理…………………………………23第十四章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的购置、使用与管理…………………23第十五章安全教育与培训………………………………………………24第十六章安全检查………………………………………………………25第十七章安全管理台帐和报表…………………………………………26第十八章工伤事故报告与处理…………………………………………26第十九章应急救援预案…………………………………………………28第二十章考核与奖惩……………………………………………………28第二十一章资料的整理与归档……………………………………………30第二十二章附则……………………………………………………………30巢湖市路桥工程有限公司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依据巢湖市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加强项目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做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加强安全教育、严格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提高项目部全体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全面实现项目工程安全、优质高效顾客满意的目标,特制定《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内各项目部(养护公司可参照执行)的安全生产管理。第二章项目安全管理总目标第三条安全生产总目标:安全生产无事故。第四条安全生产管理目标:一、项目部必须完成和实现与业主签订的《安全生产合同》及与公司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中的安全目标,并按相关条款对公司负责。二、施工现场应杜绝责任性因工重伤以上事故的发生,年负伤频率应控制在6‰以内。三、公务车、机械设备无重大以上安全责任事故。四、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整改必须保证在规定的时限内100%完成,及时消除施工现场重大隐患,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五、无等级火警事故。第三章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第五条项目部必须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总工和主管生产或安全的副经理为副组长,各职能科室负责人、各分项负责人和所属工区(施工队)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领导组(附件1),用以计划和决策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项目内安全管理工作,组织落实安全规章制度,贯彻安全生产领导组决定,指导各工区(施工队)专(兼)职安全员的工作,处理日常安全工作。第六条建立项目部领导成员轮流安全施工值日制度,及时解决和处理施工中的安全问题及进行日常巡回安全监督检查。第四章安全管理体系第七条项目部设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附件2);各工区(施工队)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小组,并配备专(兼)职安全员。由项目部安全领导组其他成员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工区(施工队),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各工区(施工队)负责人和兼职安全员要监督、指导本工区(施工队)的全体施工人员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正确运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履行好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义务。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组要通过思想教育、组织保证、工作到位、制度健全和经济保障等措施(附件3)来加强本项目安全生产的领导。第八条各工区(施工队)的负责人和项目部分管责任人,要以加强施工现场作业控制为重点,把定期检查、专项检查、日常巡查和安全教育相结合,确保工程项目施工实现安全、优质、高效地完成的安全生产目标。第五章安全责任第九条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分层负责,责任到组,落实到人。第十条项目部经理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项目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项目部安全生产的全过程检查、指导和监督;各工区(施工队)的专(兼)职安全员,负责检查、监督本工区(施工队)对安全法规、规章制度、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项目部员工对其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事项承担直接责任。第十一条项目部的安全责任制与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挂钩,层层负责。安全管理部门要督促、检查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对各工区(施工队)存在的安全隐患实施整改、纠错、评比、奖惩。第十二条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组应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和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和解决本项目在施工中所存在的安全问题,为职工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工作场所。第十三条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应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日常管理。负责制定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规划、计划,考核本项目部目标管理执行情况,定期召开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各部门、各工区(施工队)的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并将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当接到发生安全事故的报告后,立即对事故现场进行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第十四条建立和实施严格的施工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责任制度。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对施工中的安全负技术责任;由于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不落实,导致因工伤事故发生的,要追究项目经理的责任;由于分项负责人无故不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要追究其审批人的责任;专(兼)职安全员发现分项负责人无故不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既不监督落实,也不向主管领导汇报的,要追究其专(兼)职安全员责任。第十五条为加强对项目部人员的安全管理,项目人员配备后,项目经理应及时同项目部全体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详见附件4),明确各自的安全职责。第十六条各施工队(协作方)、运输队、公务车驾驶员、机械操作手等均需同项目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详见附件5-8),做好安全保证,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杜绝违章行为,防止事故发生。第十七条项目部工作人员安全守则:1)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2)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自身不违章作业,并随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3)加强安全生产、环保知识学习,不断提高个人和群体综合素质,自觉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4)爱护并随时检查各种机械、设备、器具和安全防护设施,确保安全使用,进入施工现场,按不同的作业需要戴好防护用品。5)积极参加各种安全生产活动,并主动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争当安全生产先进个人。6)不得损坏和擅自拆除、挪动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随时制止损害安全防护设施的行为。7)养成良好习惯,经常保证作业环境整洁,做到文明生产。8)及时报告伤亡事故和其他责任事故,协助保护现场,积极参加事故抢险。第六章施工安全管理责任制第十八条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职责:(1)项目经理部是安全生产工作的载体,具体组织和实施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工作,对本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2)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完成各项考核指标。(3)建立并完善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考核评价体系,积极开展各项安全活动,监督、控制施工队(协作方)队伍执行安全规定,履行安全职责。(4)发生伤亡事故及时上报,并保护好事故现场,积极抢救伤员,认真配合事故调查组开展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分析,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落实整改防范措施,对责任人员进行处理。第十九条各科室安全生产职责:一、安全科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科是项目部安全生产的主管部门。对本项目部所承建工程的安全生产、安全施工负全面管理责任。其主要职责是: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相关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在项目经理、副经理和项目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2、组织制定、修订项目部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督促检查各分项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落实情况;3、组织参加安全大检查,贯彻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定防范措施,及时整改;4、负责职工的劳保用品发放管理和安全设备设施的使用管理,并及时编制采购计划;5、深入施工现场,检查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查处安全隐患,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以上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直至安全隐患消除;6、对安全标牌、防护墩、安全帽、安全带、标志服(帽)等要进行定期检查,对丢失、损坏的要适时补齐,确保施工安全;7、负责各类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档案,按规定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积累安全生产管理经验,为以后的安全生产提供更好的服务;8、编制项目部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落实。做到持证上岗、持证作业。大力提高全体人员的自我保护的能力,并做好本项目施工结束后的一次安全检查,消除施工过程中可能带来的安全隐患和环境隐患,加强安全管理资料的整理、归档等项工作。二、工程科安全生产职责:工程科是项目部安全生产的技术管理部门,对本项目部所承建工程的安全生产、安全施工负技术管理责任。其安全生产职责是: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相关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在项目经理、副经理和项目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2、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程、标准编制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工艺等技术文件,提出各分部分项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3、编制各工作岗位上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对岗位人员进行教育培训,使他们“应知应会”后上岗作业;4、组织做好各分部分项、专项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及时解决施工现场的安全技术问题;5、合理组织施工生产,贯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施工组织设计(落实施工方案),及时掌握施工情况,确保安全生产;6、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及时组织有关人员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段内的道路安全畅通,模板作业牢固、支架牢固、构件吊装有序、基坑加固合理,建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秩序。三、试验室、质检科安全生产职责:试验室和质检科是项目部安全生产不可忽视的部门。其安全生产职责是: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遵守公司和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制度和相关规定;2、负责所辖范围内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3、负责对本科室的安全隐患提出治理方案和计划;4、对使用过的化学物品及废弃物处理方法得当,加强用电管理技能培训,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5、现场取样人员自身安全防范措施得当,有一定的自我保护意识。四、物资科安全生产职责:物资科是项目部安全生产的职能部门。其安全生产职责是:1、根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需要所编制的安全防护、警示、指示标志等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应及时组织采购,确保供给;2、对损坏的安全设备、设施,应及时组织维修、保养,需要检测的应及时送检,确保安全设备、设施始终处于完好的状态;3、对所采购的物品,一定要是正规厂家生产的,并有检验合格证明,必要时应当还要按照程序和规定进行自检或送检,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则,严禁使用,以保障工地安全生产。五、财务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