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验评细则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二零一七年二月1风电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验评细则一、必备条件企业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必备条件”由集团公司统一验评,现场验评时不再重复。二、验评方法及原则1、现场验评项目覆盖升压站、风电机组、输电线路、风场道路等区域,对于第4部分,根据风电场的装机规模,抽检风电机组2-5台且尽量覆盖所有机型,一般为6-8人、3-5天,根据风电场的规模和台数,适当增加或减少验评人数及天数。2、查验流程:现场查验→发现问题→追溯过程→查验制度、资料、记录。注意把握整体与局部、宏观与细节,必然与偶然的度。3、坚持“本质安全”原则,注重现场设备、设施的完好性、无渗漏,任何涉及到安全且对隐患处于不可控的都必须进行相应扣分。4、坚持“功能”为本,注重现场设备、设施“功能”的完好性、完整性,任何无法满足原设计“功能”要求的,都必须进行相应扣分。5、坚持“整洁性”原则,任何现场设备、设施都应见“本色”、符合标准“整洁性”要求,而非“最新”。6、凡符合标准评分项中“不得分项”情况的,该要素直接计“零”分,该要素其他要求不再查验。7、安全设施的配置主要以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发电企业安全设施配置规范手册》为准,其中与行业标准有冲突的以最新行标规定为准。8、涉及检修现场作业部分要素,除应满足本规范要求外还必须同时符合集团公司《设备检修标准化作业规范》要求。9、现场验评时,应进行全部适用要素的全面查验,个别“要素”确实无法查验时,该“要素”分从应得总分中扣除。10、免于扣分项原则:对一时无法消除需要停机(风电场为全场停电)或缺陷本身对安全文明生产影响较小但权衡消除的成本又过高,同时又已采取了可靠的措施能确保安全、环境整洁,并已列入计划检修的缺陷,按不扣分处理。三、管理因素追溯1、当第2、3、4部分要素存在风电场整体系统性管理失效时,应进行该要素管理因素追溯验评,扣除现场绩效分同时,再依照现2场绩效扣分值20%的比例扣除本规范第1部分对应章节的管理问题分。2、如果某一要素现场整体绩效较好,可以默认管理有效而不进行追溯。3、对各管理因素的判定(即到底属于哪个管理因素缺失或不足)应着重于找出最根本的那个原因,且从该要素整体及宏观管理来衡量,而非局限于某一个问题点。四、标准分值计分说明第4部分涉及风电机组,以每2台风电机组为一个考核评定单位,即每个要素分值为2台机组的总分值,每增加一台风电机组评定时,增加二分之一的分值,风电机组查评台数上限为5台,对应第四部分中风电机组总分上限为1150分。(注:风电机组为随机抽查,按单个风电场的容量划分:10万kW及以下2台,10-15万kW3台,15-25万kW4台,25万kW以上5台,所抽机组应尽量覆盖场内所有机型。)3五、验评表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验评项目及满分值评分标准验评要点现场部分管理部分备注1.组织管理与机制(300)1.1安全文明生产方针(15分):总目标、方案、持续改进绩效承诺1.1.1企业应确定风电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建设方针,方针应:与风电场安全文明生产现状符合。体现对遵守本标准及风电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建设要求的承诺。体现对风电场安全文明生产绩效持续保持及改进的承诺。明确风电场安全文明生产治理及标准化建设的总体目标和方向。内容清晰明确,能使员工及其他相关人员理解。1.企业未制订方针、方案的不得分。2.方案内容不完善的扣1.0分/处。3.未正式下发,扣3.0分。4.员工及相关人员不熟悉方针的扣1.0分/人。5.未定期评审,扣2.0分。1.访谈风电场及班组负责人是否了解本企业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建设的目标及重点要求。2.现场考问员工(含外包人员)是否熟悉、了解本企业标准化建设工作的目的、要求和方向,以及自己在本职岗位中的应如何作为。3.在生产班组、岗位核实方针是否能及时获取。1.查阅企业方针是否按正式文件由总经理审批、下发。2.查阅企业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建设方案、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是否体现方针的要求。3.查阅企业年度管理评审记录,是否对方针进行讨论、修订。4.查阅方针内容是否符合“1.1.1”条款要求。1.方针未经过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总经理)正式签署下发的,按“未制定”扣分处理,同时追溯“1.3.1企业最高领导者责任”分。2.生产班组、岗位方针的“及时获取”是指在3分钟内,能提供方针的正式文本,无论电子或纸质。否则按“未正式下发”扣分处理。3.企业目标指标、方案无法保证方针实现的,按方针“未定期评审”扣分处理。1.1.2方针使用以正式文件下发,实施并保持。传达到每位员工及相关方,并使其认识到在安全文明生产中,应履行及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定期评审适宜性,以确保其与企业安全文明生产持续改进方向相适应。1.2计划与策划(70分)4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验评项目及满分值评分标准验评要点现场部分管理部分备注1.2.1安全文明生产缺陷识别、处理策划(40分)1.2.1.1缺陷识别企业应对所有安全文明生产缺陷进行识别、发现,包括:任何偏离原设计或规范的状态,包括环境卫生、设备渗漏等。风电场所有生产设备、设施。风电场办公场所、场内交通(海上、陆上)、构建筑物、道路、生活后勤设施等。1.未按要求建立缺陷管理机制,不得分。2.安全文明生产缺陷识别发现不全,有遗漏扣0.5分/处;未进行合理分类、未制定有效处理措施或未执行的,扣1.0分/处,对执行及效果未检查、验证的,扣1.0分/处。3.重大安全文明生产缺陷的消除和控制,未制定目标指标、方案,未纳入年度“两措”或“技改”项目的实施计划,扣3.0分/项。4.未建立设备设施治理计划,扣1.0分/级;不完善扣0.5分/处。5.未按要求建立基础管理台账扣1.0分/项;台账记录不规范扣0.5分/处。6.基础管理台账未及时滚动、更新扣1.0分/项。1.查阅生产部门企业缺陷管理系统,核实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的所有问题,在日常是否已按缺陷管理流程执行:(结合现场第2、3或4部分要素发现问题,抽查缺陷样本不少于5个进行核实)1)按规定填报;2)缺陷分级;3)按规定下发处理;4)按规定终结、验收;5)按规定统计、分析;6)按规定考核;7)一时无法处理的是否制定了严格的审批、处置流程,最终是否闭环、消除;8)确认无法纳入的要素,是否按缺陷管理要求建立闭环管控机制或制度并执行。2.核实风电场未能及时消除的重大安全文明生产缺陷处理机制:1)是否按规范要求制定了整治目标、方案(结合目标指标1.查阅企业设备缺陷管理相关制度和系统,核实是否建立健全了缺陷管理机制,并涵盖了本规范现场部分要素。判别机制的合理性、可操作性。2.查阅以下企业基础台帐或资料,核实缺陷的发现、评估、处理、保持工作机制在日常是否切实得到建立和开展:1)缺陷识别、发现和处理情况清单;2)安全标示、标牌清单;3)工器具清单(安全工器具、便携式电动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检修专用工器具);4)应急设施清单;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清单(包括外包);6)检修电源清单;1.主要验证企业是否树立了“缺陷全覆盖、零容忍”理念,切实建立了全覆盖缺陷管理机制,“安全文明生产问题”切实当作生产缺陷同等对待、处理。2.识别、策划、执行评分中每“处”,是指单个缺陷或问题项,要素项遗漏的按加倍扣分。3.台账记录格式按企业发布的规范要求执行。1.2.1.2缺陷处理策划企业应对所有识别的安全文明生产缺陷风险及影响情况,建立设备、设施治理计划,明确不同治理等级及消除或控制处理对策,包括:列入日常生产缺陷管理系统,进行日常维护予以消除。列入各类检修计划,包括技术改造和进行必要的技术研究。建立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不能得到及时消除的,制定控制措施、明确期限,包括日常的定期监视、清洁及检查。建立企业、风电场、班组三级设备、设施治理计划。5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验评项目及满分值评分标准验评要点现场部分管理部分备注1.2.1.3基础管理台账风电场应建立以下基础性管理台账。包括:缺陷识别、发现和处理情况清单。安全标示、标牌清单。工器具清单(安全工器具、便携式电动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检修工器具)。交通运输工具清单(陆上交通工具、海上交通工具、特种车辆等)。应急装备、物资及设施清单。特种(设备)作业的设备及人员清单(包括外包)。检修电源清单。运行闭锁钥匙、风机塔筒门钥匙使用登记。外来人员出入登记(外来人员包括外包人员、参观人员;出入场所包括变电站、海上风电场场区海域)。重要区域接地、防雷等设施清单。事故、应急照明清单。及方案要素查验);2)是否按规范要求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过渡阶段临时安全、文明卫生治理、保持措施;3)查阅检修计划、技术改造计划、“两措”等,核实是否切实已列入其中并进行了治理。3.在企业、风电场、班组各查阅设备设施整治计划,核实企业是否根据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缺陷重要问题,制定了三级治理计划。7)外来人员出入登记(外来人员包括外包人员、参观人员;出入场所包括变电站、海上风电场场区海域);8)重要区域接地、防雷等设施清单;9)事故、应急照明清单。以上台账记录是否规范,及时进行了更新、滚动。1.2.2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30分)1.2.2.1建立目标企业应对内部有关职能和层次,建立并保持文件化的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建设目标。符合方针及承诺要求。考虑重大安全文明生产缺陷的治理。1.风电场未按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建设目标分解并落实责任的不得分。2.目标不符合实际,缺失的扣1.现场检查核实企业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创建目标及重大整治项目的完成情况,结合现场绩效查阅资料核查目标指标及方案的建立、实施:1.查阅相关资料,核查企业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是否按程序批准下发,是否对实施进行了检查和考核。1.目标指标值不符合集团公司“对标”要求的,按“目标不符合实际”扣分处理。6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验评项目及满分值评分标准验评要点现场部分管理部分备注符合自身的现状及生产、经营状况。考虑可选的技术方案和(或)技改项目。1.0分/处。3.未按要求制订相应管理方案,扣5.0分/项。4.未按要求对目标及管理方案实施进行检查、考核,扣5.0分/项。5.管理方案未及时修订,扣2.0分/个。1)查阅是否按规范要求建立了目标及管理方案或措施;2)核实目标是否符合实际整治重点、集团公司“对标”要求、具体标准化创建进度及最终目标要求;3)针对目标的确定,是否建立了确保其实施的管理方案;4)发生变化时,是否及时按规定进行修订,重新发布;5)是否切实达到预定目标,是否随时进行监控、考核。2.查阅管理评审相关资料,企业是否对目标、指标及方案的完成情况进行了评审,是否及时明确下一年度目标指标。2.目标未完成的,按“未按要求建立目标”扣分处理。3.本要素强调“管理”,重点核实在管理责任、人员、方法、进度、资金等管理措施上是否切实能保证目标的实现。1.2.2.2管理方案企业应制定、实施一个或多个用于实现其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建设目标的管理方案,其中包括:规定各有关职能和层次实现目标的职责、权限。实现目标的方法和时间表。费用及责任人。1.3实施与整治(125分)1.3.1企业最高领导者责任(20分)1.3.1.1主要负责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明确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建设管理者代表和建立标准化建设组织领导机构。明确其他领导人员的各自分管范围和责任。明确职能部门及其他各部门应承担的责任及考核办法。提供必要的人力、财力、物力资源保障。1.未按“一岗双责”原则建立职责不得分;职责分工不明确扣2.0分/处。2.未建立、实施和保持体系不得分;建立不全扣2.0分/处。3.未指定管理者代表扣10.0分。4.未制定考核办法扣5.0分/处;考核办法不全扣1.0分/处。5.未按要求提供资源保障,扣1.访谈企业主要负责人,了解、判别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职责落实情况:1)是否已明确企业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总体目标、方向和要求;2)企业标准化建设的主要工作情况:包括三年规划、创建的难点和重点、设备、设施重点治理项目及目标;3)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