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多美滋诚信、质量&食品安全体系知识有奖竞赛多美滋QFS综合体系宣2012.8.6~8.10活动要求:1.根据《食品安全法》推动企业诚信建设,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的要求安排本活动。2.参赛对象:全体员工(但工厂员工因参加了质量进阶培训,除外)考试时间:2012.8.15~9.1活动细则:1.知识内容将在8月6日~8月14日期间,以邮件的形式发给员工阅读,同时也可登录:,进入“2012年多美滋诚信、质量&食品安全体系知识有奖竞赛”查询2.“学知识,得奖品”活动以E-Test形式考核,对优胜者予以奖励3.考试共20道测试题,每题5分,总分100分5.考试及格线为60分,凡未通过者必须选择重新答题,直到通过为止。6.奖励按考试成绩排名,成绩相同者将以考试时间为依据。(重考者的成绩不参加排名)7.考试须登录在线系统:,(登录密码同个人内网登录密码),选择“人力资源部”→“食品安全知识宣传考试”→阅读“考试提示”→开始考试。奖项设置:一等奖:1名,获价值1000元的奖品一份;二等奖:3名,各获价值500元的奖品一份;三等奖:5名,各获价值300元奖品一份;鼓励奖:10名,各获价值100元的奖品一份策划1、宣传将委托爱图制作易拉宝展示在主办公室底楼进口处(海报1张)2、宣传安排在8月6日~8月10日,同是时以每天一张(即每天一个主题),邮件的形式将电子版发给主办公室3.一周的宣传主题分别为:法律法规、食品添加剂、标签知识、营养标签及生产许可证4、此次宣传仍将以E-Test形式考核,并对优胜者予以奖励。竞赛规则1、随机20道测试题,每题5分,总分100分;2、试题出自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海报中,也可参阅8月6~8月10日由QFS发出的“2012多美滋食品安全知识宣传”的Email3、及格线为60分,凡未通过者必须选择重新答题,直到通过为止。4、按考试成绩排名,对名列前茅者予以奖励,成绩相同者将以考试时间为依据。(重考者的成绩不参加排名)5、登录在线考试系统http://10.200.129.25:8080/Etest/web/index.jsp(登录密码同个人内网登录密码),选择“人力资源部”→“食品安全知识宣传考试”→阅读“考试提示”→开始考试。奖项设置一等奖:2名,各获价值1000元的奖品一份;二等奖:3名,各获价值500元的奖品一份;三等奖:5名,各获价值300元奖品一份;鼓励奖:10名,各获价值100元的奖品一份质量、食品安全、诚信体系方针我们为婴儿,母亲及其他特定的消费者提供超过期望的值得信赖的高质量,营养的产品。我们承诺:恪守诚信为本确保产品安全聆听客户要求坚持持续改进符合法律法规内外沟通流畅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相关法律法规体系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安全法实施条例乳品监管条例许可证条例食品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监督管理实施细则食品召回规定食品标识规定第1天法律法规第2天食品添加剂第3天标签第4天营养标签第5天QS生产许可我公司产品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规标准第1天法律法规第2天食品添加剂第3天标签第4天营养标签第5天QS生产许可基本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产品标准GB1076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儿配方食品》、GB107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GB1964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乳粉》添加剂标准GB14880《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污染物标准GB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2《食品中污染限量(256)》、GB2763《食品中最大农药残留量》、农业部公告235《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标签标识规定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13432《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食品标识管理规定》质监总局令第102号(包括补充说明)、《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包括卫生部相关通知)GMP标准《企业生产乳制品许可条件审查细则(2010版)》、《企业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许可条件审查细则(2010版)》、国务院令第536号《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GB126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乳制品良好生产规范》、GB2379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粉状婴幼儿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CCGF114.2《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乳粉》、CCGF114.3《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QS)审查细则监督检查规定食品检验方法净含量规定条码相关规定《食品安全法》2009年2月28日通过2009年6月1日起实施农业部监督管理食用初级农产品生产质检总局监督管理食品生产和加工工商总局监督管理食品流通国家食药局监督管理餐饮服务卫生部承担综合协调,负责风险评估、标准制定、信息发布、检验机构认证规范,组织查处重大事故《食品安全法》第1天法律法规第2天食品添加剂第3天标签第4天营养标签第5天QS生产许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法:(一)食品生产和加工,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三)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五)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但是,制定有关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公布食用农产品安全有关信息,应当遵守本法的有关规定。《食品安全法》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第1天法律法规第2天食品添加剂第3天标签第4天营养标签第5天QS生产许可第1天法律法规第2天食品添加剂第3天标签第4天营养标签第5天QS生产许可食品安全法的主要内容•全文共十章,104条,具体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第三章食品安全标准•第四章食品生产经营•第五章食品检验•第六章食品进出口•第七章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第八章监督管理•第九章法律责任•第十章附则第1天法律法规第2天食品添加剂第3天标签第4天营养标签第5天QS生产许可食品安全法的适用范围1、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2、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3、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4、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5、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第1天法律法规第2天食品添加剂第3天标签第4天营养标签第5天QS生产许可食品生产经营的主要制度1、生产经营食品的基本准则。食品生产经营者生产经营的食品,有食品安全标准的,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没有食品安全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2、索票索证制度。(见第三十六条)食品生产者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料,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不得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3、食品添加剂使用要求。(详见第四十五、四十六条)食品生产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标准关于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的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在食品生产中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同时还规定,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不仅要经过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还必须证明技术上确有必要,否则不被允许使用。第1天法律法规第2天食品添加剂第3天标签第4天营养标签第5天QS生产许可食品生产经营的主要制度4、食品标签制度。(见第四十二条)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1)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2)成分或者配料表;(3)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4)保质期;(5)产品标准代号;(6)贮存条件;(7)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8)生产许可证编号;(9)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5、食品召回制度。(见第五十三条)本法借鉴了国际通行做法,从生产、经营和监管三个方面确立了食品召回制度。第一,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第二,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食品生产者认为应当召回的,应当立即召回。第三,食品生产经营者未依法召回或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可以责令其召回或停止经营。《食品安全法》第1天法律法规第2天食品添加剂第3天标签第4天营养标签第5天QS生产许可-(三)其他特点-规定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更加科学、有效-规范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有利于保障监管工作的统一性-规范食品检验行为,保证食品检验数据和结论的客观、公正-加大了对进口食品的监管力度,确保进口食品的安全-强化了公民权益保障的有效措施,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的食品强制性标准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三)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四)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五)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七)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八)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查验出厂食品的检验合格证和安全状况,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检验合格证号、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第1天法律法规第2天食品添加剂第3天标签第4天营养标签第5天QS生产许可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查验出厂食品的检验合格证和安全状况,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检验合格证号、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食品生产者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料,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不得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目前,只有在GB2760,GB14880中列出的和卫生部2007年以来公告的食品添加剂方可用于食品。食品生产企业必须合理使用食品添加剂,也就是按照相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