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科技发展研究一、食品安全的内涵对于食品安全的概念,学术界至今尚末形成一个明确而统一的定义。美国学者Jones曾建议把食品的安全区分为绝对安全和相对安全。其中,绝对安全是指确保不可能因食用某种食品而危及健康或造成伤害的一种承诺。相对安全被定义为一种食物或成分在合理食用和正常食量的情况下不会导致对人体健康损害的实际确定性。1996年世界卫生组织(WHO)将食品安全界定为“对食品按其原定用途进行制作、食用时不会使消费者健康受到损害的一种担保”。从目前的研究情况来看,国际社会对“食品安全”已经基本形成如下共识:是指食品(食物)的种植、养殖、加工、包装、贮藏、运输、销售、消费等活动符合国家强制标准和要求,不存在可能损害或威胁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以导致消费者病亡或者危及消费者及其后代的隐患。我国法律将食品安全的基本要求规定为:食品应当无毒、无害,符合人体必需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香、味、形等感官性状。二、国际国内区内概况1、国际目前,全球食品安全形势不容乐观,主要表现为食源性疾病不断上升、恶性食品污染事件接二连三、以及食品生产/加工新技术与新工艺带来新的危害和世界范围内由于食品安全卫生质量而引起的食品贸易纠纷不断。这些问题已成为影响各国经济发展、国际贸易以及国家声誉的重要因素。有鉴于此,世界卫生组织(WHO)和联合国粮食与农业组织(FAO)以及世界各国近年来均加强了食品安全工作,包括机构设置、强化或调整政策法规、监督管理和科技投入。2000年WHO第53届世界卫生大会首次通过了有关加强食品安全的决议,将食品安全列为WHO的工作重点和最优先解决的领域。近年来,各国政府纷纷采取措施,建立和完善管理机构体系和法规制度。美国、欧洲等发达国家不仅对食品原料、加工品有较为完善的标准与检测体系,而且对食品生产的环境,以及食物生产对环境的影响都有相应的标准、检测体系及有关法规、法律。西方发达国家还以食品安全作为贸易壁垒,在进出口贸易中维护本国经济利益。如美国于1997年决定增加拨款1亿美元的年度预算,设立总统食品安全启动计划,1998年组成了多部门的总统食品安全委员会。欧盟于2000年发布了长达52页的食品安全白皮书,就应优先开展的食品安全问题提出建议。继二噁英(欧洲)和大肠杆菌O157:H7(日本、欧洲、美国)后,又出现了牛海绵状脑病(BSE,俗称疯牛病;欧洲和日本)等影响食品安全的全球性恶性事件。其中有的引起众多消费者急性发病乃至死亡,如大肠杆菌O157:H7引起近万人食物中毒;有的引起的病例虽然不多,但病死率高、社会影响大,如疯牛病引起人克-雅氏病;也有的化学污染物造成广泛的食品污染,对人体健康具有长期和严重的潜在健康危害,如二噁英、农药和兽药残留的污染等。食品安全事件造成的经济损失十分可观。如,美国每年约有7200万人(占总人口的30%左右)发生食源性疾病,造成3500亿美元的损失。英国自1986年公布发生疯牛病以后,1987年至1999年间证实的疯牛病病牛达17万头之多,英国的养牛业、饲料业、屠宰业、牛肉加工业、奶制品工业、肉类零售业无不受到严重打击。仅禁止进出口一项,英国每年就损失52亿美元。为彻底杜绝“疯牛病”而不得以采取的宰杀行动更是一个致命的打击。据估计,英国为此次灾难要损失300亿美元。比利时发生的二噁英污染事件不仅造成了比利时的动物性食品被禁止上市并大量销毁,而且导致世界各国禁止其动物性产品的进口,据估计其经济损失达13亿欧元。曾在WTO对簿公堂长达4年之久的欧盟与美国、加拿大的牛肉激素案,双方仅仅在打官司上的费用就高达数十万美元。尽管美、加胜诉,但这两个国家由于若干年出口限制造成的经济损失每年分别达到1.16亿美元和1130万加元;而欧盟败诉后,美、加就欧盟向其出口增加了100%的惩罚性关税。澳大利亚与加拿大的鲑鱼争端案也是旷日持久,两败俱伤。从国际上的教训来看,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不仅使其经济上受到严重损害,还可以影响到消费者对政府的信任,乃至威胁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如比利时的二噁英污染事件使执政长达40年之久的社会党政府内阁垮台。2001年德国出现疯牛病后,卫生部长和农业部长被迫引咎辞职。欧洲消费者剧烈反对转基因食品在很大程度上是反映了对政府的不信任。2、国内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而食品安全问题是关系到人体健康和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近年来,国际上一些地区和国家频发恶性事件,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也相当突出。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持续较高速度的发展,在基本解决食物供应问题的同时,食物的安全卫生问题越来越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尤其是我国与世界各国间的贸易往来日益增加,食品安全已变得没有国界,世界某一地区的食品问题很可能会波及全球,从而对我国食品安全带来巨大影响。食品安全问题在某种程度上也影响着我国农业产品和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我国政府领导人也十分重视食品安全问题,先后对国内及国际食品贸易中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尽管我国建立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专业队伍使食品安全取得长足的进步,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食物链中新的危害不断涌现,存在着不少亟待解决的不安全因素以及潜在的食源性危害。食品的安全性问题已制约了我国农产品的出口创汇能力以及加入WTO后的国际竞争力。WTO贸易技术壁垒(TBT)协定规定“在涉及国家安全问题、防止欺骗行为、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保护生命和健康以及保护环境等情况下,允许各成员方实施与国际标准、导则或建议不尽一致的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因此,世界各国无不加大对食品安全的研究,在保障消费者的前提下,寻求保护本国经济利益的“合法”技术措施。因此,加强食品安全控制的研究工作,不仅有利于保护人民健康、也有利于保证我国农业和食品工业的发展,提高其竞争力、促进我国的食品贸易。目前我国食品安全方面的主要问题有:1、微生物污染造成的食源性疾病问题十分突出据卫生部统计:1998年卫生部共收到食物中毒报告55起,中毒人数为5836人,死亡88人;1999年共报告97起中事件,中毒4999人,103人死亡;2000年收到的中毒报告增至150起,中毒人数6273人,死亡人数150人。每年向卫生部上报的数千人食物中毒中,除意外事故外,大部分均是致病微生物引起的。如,1980年代在上海因食用毛蚶引起食源性甲型肝炎的大爆发,累及30万人。2001年在江苏、安徽等地暴发的肠出血性大肠杆菌O157:H7食物中毒,造成177人死亡,中毒人数超过2万人;1999年在宁夏发生的沙门氏菌污染肉品引起的食物中毒暴发,发病人数上千人。我国微生物性食物中毒事件中常见的重要致病菌和食物为:沙门氏菌(禽、畜肉)、副溶血性弧菌(水产品)、蜡样芽孢杆菌和金黄色葡萄球菌(剩饭)、肉毒梭菌(发酵制品、肉制品)、李斯特单核细胞增生菌(乳制品)、椰酵假单细胞菌(银耳)和大肠杆菌O157:H7(肉制品)等。根据WHO估计,发达国家食源性疾病的漏报率在90%以上,而发展中国家则为95%以上。以此推论,我国目前掌握的食物中毒数据仅为我国实际发生的食源性疾病的“冰山一角”。而如此高的漏报率,除管理上的问题外,致病性微生物性的检测和溯源手段的限制也是一个重要因素。2、造成我国食物污染的直接原因系源头污染化肥、农药、兽药、生长调节剂等农用化学品的大量使用,在我国农业的持续高速发展中起到重要作用。江河、湖泊、近海等水源的污染是导致食品不安全的又一个重要因素。目前,在我国1200条河流中,850条江河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130多个湖泊和近海区域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富营养化问题,处于富营养状态下的湖泊有51个,藻类污染日益突出,我国海域的“赤潮”也不断发生。利用这样的水源生产的水产品常常会受到工业化学品和藻类毒素(贝类毒素)的污染。在工业污染物中尤以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和重金属污染最为严重,将会危害人民的身体健康。工业废水、城市污水与垃圾未处理,就用于农田灌溉和施肥,也影响到了农产品的安全性。饲料中非法添加的激素和生长促进剂等,引起人们对养殖动物产品的畏惧;而抗微生物制剂的使用已经使人们对食品中广泛存在的细菌耐药性产生了畏惧;这些问题需要从源头开始治理。畜禽养殖业环境污染严重。目前我国有集约化大中型奶牛、猪、鸡养殖场6000多家,日排出粪尿及冲洗污水80多万吨,年排放近3亿吨,目前粪便污水净化处理量不足20%,由此造成的包括动物疫病和人兽共患性疾病等生物性危害日益突出。3、我国“菜篮子”的化学安全性问题我国“菜篮子”的化学安全性问题以农药和兽药残留、环境污染物和真菌毒素等的污染较为突出。在日常市场监督检查中发现蔬菜水果农药残留超标的问题仍然十分广泛和严重。如农业部2000年底对我国14个经济较发达的省会城市2110个样品检测,蔬菜中农药、重金属和亚硝酸盐分别超标31.1%、23.5%和12.1%,其中尤以有机磷农药残留最为突出。在每年上报的食物中毒死亡者中有相当一部分是由于使用了国家明令禁止生产和使用的甲胺磷、双氟磷、氟乙酰胺、毒鼠强和克伦特罗(“瘦肉精”)等农、兽药残留引起的。前些年由于甲胺磷污染所致的“大陆输港毒菜”事件现在虽然已有缓解,但有机磷农药污染蔬菜而造成大陆居民中毒事件仍不断发生;如2001年6月13日发生在广东省中山市的78人食物中毒就是食用了含有大量有机磷农药残留的通心菜引起的。在家畜饲料中非法使用b-兴奋剂克仑特罗(瘦肉精)而造成消费者食物中毒事件也在不止一个地方(广东、浙江等)发生。最近(2001年11月)在广东省河源市又发生猪肉中克仑特罗引起近800人的食物中毒。据估计,人类肿瘤的85-90%为环境因素所致。通过食物链的富集,人类从食品中摄取了种类繁多且浓度高于环境浓度的有毒、有害物质,而这些有害物的化学结构与性质经动植物的作用后变得更为复杂。随着科学的发展与社会的进步,越来越多的化合物进入人类的生产和生活环境,按美国毒物控制法登记的化学物质,大约有66,000种,且每年有300-700种新化合物引入经济用途(包括食品添加剂、食品包装材料等食品加工中直接使用和农药、兽药、化肥、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而这些化学品的安全性评价与在动、植物体内残留规律及其对健康的危害尚有待深入研究。4、食品中的不安全因素,严重影响了我国贸易近年来我国食品被进口国拒绝、扣留、退货、索赔和终止合同的事件时有发生,1999年8月至2000年1月,我国共有634批出口食品,因不符合美国政府的技术法规,遭到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AD)扣留。更加突出的问题为:我国畜禽肉(特别是冻鸡)长期因兽药残留问题而出口欧盟受阻;茶叶由于农药残留问题而出口多国受阻;输韩鸭肉因含有禽流感病毒而受阻;以及最近的酱油由于氯丙醇污染问题而影响了向欧盟和其他国家出口。为了解决出口食品受阻和严格控制有害进口食品进入国门,除了检测技术的不足外,目前主要的差距是缺乏一套科学化的监督、检验工作程序和系统,而此类程序和系统的建立必须基于一套目前我国尚缺乏的关键控制技术,包括进出口食品危害监测与预警系统以及进出口食品风险控制技术等。建立合理的技术措施是各国实行贸易保护的基本手段。发达国家在国际贸易中最常用的技术措施是技术标准和技术法规,凭借其经济实力和食品安全研究水平,所设置的技术法规与标准自己很容易达到,但使得出口国望之兴叹。这些技术措施具有名义上的合理性、提法上的巧妙性、形式上的合法性和手段上的隐蔽性。其主要表现为,一是技术标准、法规繁多,让出口国防不胜防;二是技术标准要求严格,让发展中国家很难达到;三是有些标准经过精心设计和研究,可以专门用来对某些国家的产品形成技术措施。从长远看,入世有利于中国农业和食品工业比较优势的充分发挥和资源的合理配置;有利于改善食品(包括农产品)出口的国际环境,扩大优势产品的出口;有利于调整农业结构,从整体上提高中国农业的国际竞争力;有利于吸引国外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推进农业现代化;有利于加快建立健全农产品市场体系和国家对农业的支持保护体系,带动农业和农村经济管理体制以及外贸体制的改革和完善。但我国食品(特别是农产品)对发达国家出口时,发达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