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事故报告(精选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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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事故报告(精选4篇)说实话,经历过的事情确实会让人有所感悟和收获。为了更加具体地传达一些数据,我们常常会使用报告这种实用文体。报告可以帮助领导履行监督任务,避免工作延误。那么,我们如何才能写出1篇好的报告呢?编辑发现这篇名为“生产事故报告(精选4篇)”的文章非常精彩,绝对不容错过。相信读完这篇文章后,您对报告写作将会有所了解!生产事故报告篇【第一篇】本办法所称国防科研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是指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的单位在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试验、储存、销毁等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第三条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分为四个等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的事故。第四条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第五条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以下简称国防科工局)负责全国事故统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省级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根据本办法的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并向国防科工局报告事故调查处理情况。第六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应急工作及其信息发布,应当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关保密的规定。未经国防科工局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发布有关涉密信息。第七条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省级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报告。中央所属军工企事业单位还应当逐级向所属军工集团公司报告。发生燃烧爆炸和有毒有害物质泄漏事故及其他需要社会救援的事故的,应当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应急救援组织。第八条省级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和军工集团公司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下列时限向国防科工局报告:(一)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立即报告;(二)较大事故2小时内报告;(三)一般事故12小时内报告。省级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通报省级公安机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国防科工局接到较大以上事故报告后,应当根据事故等级,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时限向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报告。(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三)事故的简要经过;(四)事故已经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五)已经采取的措施;(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第十条事故报告后30日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伤亡人数出现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第十一条事故发生单位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现场存在发生爆炸、急性中毒等次生事故危险的,现场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应当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安全技术专家的指导下进行。第十二条接到事故报告后,省级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军工集团公司应当立即派员赶赴现场,开展相关工作;属于重大以上事故的,国防科工局应当派员赶赴现场,开展有关工作。第十三条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和有关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或者影像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第十四条国防科工局、省级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和军工集团公司应当建立安全生产值班制度,公布值班电话,受理事故报告和举报。第十五条发生特别重大事故,国防科工局应当配合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组织调查;重大事故由国防科工局组织调查;较大事故、一般事故由省级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组织调查。事故发生单位所属的军工集团公司应当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事故调查工作。造成3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下的事故,负责事故调查的部门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的上级单位组织调查。第十六条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因事故伤亡人数变化导致事故等级发生变化的,根据变化后的事故等级可以由相应部门对事故调查情况进行复核,必要时应当另行组织调查。第十七条负责事故调查的部门应当遵循精简、效能、保密的原则组成调查组,开展调查工作。负责事故调查的部门可以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邀请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工会派人参与事故调查,事故发生单位的`上级单位应当派人参加。事故调查组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与调查。第十八条负责事故调查的部门指定事故调查组组长,由其主持事故调查组的工作。调查组成员应当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知识和专长,并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第十九条事故调查组履行下列职责:(一)查明事故发生经过、原因、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二)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三)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四)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五)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第二十条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并要求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并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事故调查中发现涉嫌犯罪的,事故调查组应当及时将有关材料或者其复印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二十一条事故调查中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事故调查组可以委托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单位进行技术鉴定,也可以直接组织专家进行技术鉴定。技术鉴定所需时间不计入事故调查期限。第二十二条事故调查组成员在事故调查工作中应当诚信公正、恪尽职守,遵守事故调查组的纪律,保守事故调查秘密。事故调查组成员不得擅自发布有关事故的信息。第二十三条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负责事故调查的部门批准,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延长期限不得超过60日。(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五)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事故调查报告应当附有关证据材料。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事故报告涉及国家秘密的,应确定密级并按照保密规定管理。第二十五条事故调查结束后,负责事故调查的部门应当收回事故调查资料,归档保存。第二十六条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负责组织事故调查的部门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15日内做出批复;特殊情况下,批复时间可以适当延长,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30日。批复中应当明确对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人员的处理意见。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批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对事故发生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七条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及时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和事故发生单位的上级单位应当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二十八条事故调查处理结果,由负责事故调查的部门在相关范围内通报。事故通报涉及国家秘密的,应当注明密级,并严格控制知悉范围。第二十九条省级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调查的事故,应当自结案之日起15日内将经批复的事故调查报告报送国防科工局备案,并同时通报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第三十条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处分。(一)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二)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三)转移、隐匿资金、财产,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四)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五)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六)事故发生后逃匿的。第三十一条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二条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单位管理混乱,不具备法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经整顿仍不能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由发证机关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关证照;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军工企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第三十三条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部门或者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不立即组织应急救援的;(二)故意漏报、迟报或者谎报、瞒报事故的;(三)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的;(四)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第三十四条参与事故调查的人员在事故调查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对事故调查工作不负责任,致使事故调查工作有重大疏漏的;(二)包庇、袒护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或者借机打击报复的。第三十五条参与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人员,违反有关保密规定的,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进行处理。第三十六条核事故、军队组织的国防科研试验活动中发生的事故和海事事故引起的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不适用本办法。第三十七条工业和信息化部所属高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当立即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报告。第三十八条本办法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第三十九条本办法自6月1日起施行。生产事故报告篇【第二篇】导语:关于**高速公路塌方变乱的报告**市构筑委员会:****年*月*日9时54分,**高速公路**路段产生塌方变乱,造成了重伤10人、轻伤16人,2辆出租车紧张受损,3辆货车有渺小变形,路段破坏650米的严厉结果,停止车辆通畅近30小时,直接经济吃亏达300万人民币。变乱产生后,本地交通局、公路办理局的当真同志立即随救济车和救护车赶赴变乱现场,构造救助、抢修工作。本地武警官兵、消防指战员、工地工人近200多人闻讯也赶到现场救济,救助时候连续近30小时。以交通局杜局长为批示长建立了临时现场救济批示部,一切有构造、有批示地进行着,将受伤同志及时送往就近的病院救助。经查看分析,此次变乱的紧张因为,是工人违章施工,根据施工程序应分两次浇铸的混凝土却一次浇铸;另有便是当时桥面上有三十人在施工,使得桥面负荷太重,这是此次变乱的紧张因为。此次变乱很惨痛,使国度和人民生命财产蒙受巨大的吃亏,在本地产生了很大负面的感化,性质是特别紧张的,我们的心情非常悲伤。此次变乱的产生阐明白我们市政工程总公司根本工作薄弱,办理不善,思维政治工作不落实,反应了我们风格不结壮,对安定工作抓得不力,在安定出产中办理不严,职工规律松弛的题目长期异国获得办理。为了使全公司职工从这起紧张变乱中汲取教训,我们于*月*日召开了副处以上干部集会,传达了此次变乱,发起了搞好安定出产的告急办法。要求各部分、各单位必须把安定工作放在第一名,各级带领干部要建立安定第一的思维,并向全部职工进行安定教诲,使每个职工都牢靠地建立起对国度、对人民极度当真的见解,当真落实岗亭责任制,严厉服从工作规律,谨慎谨慎地履行规章轨制和操纵规程,发觉题目立即办理;同时,各单位要切当办理职工糊口生涯中应当并且可以办理的题目,清除职工的“后顾之忧”;策动广大职工干部敏捷举动起来,以此次变乱为教训,采纳办法,堵塞弊端,包管施工安定。我公司对此次变乱的紧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