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目录第一部分总则....................................-2-第二部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2-第三部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6-第四部分通风...................................-11-第五部分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28-第一节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技术管理...................-28-第二节地质.......................................-30-第三节测量.......................................-34-第四节防治水.......................................-37-第六部分采煤...................................-41-第七部分掘进...................................-54-第八部分机电...................................-63-第九部分运输...................................-83-第十部分职业卫生.................................-88-第十一部分安全培训和应急管理......................-98-第十二部分调度和地面设施.........................-105--2-高头窑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细则第一部分总则一、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方法每旬、月度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评分、汇总打分定级。未进行或打分造假的单位考核责任人200元。第二部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一、工作机制(一)职责分工1.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责任体系,矿长全面负责,分管负责人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未建立考核责任人200元。2.有负责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的管理部门。无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部门考核责任人200元。(二)制度建设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制度,明确安全风险的辨识范围、方法和安全风险的辨识、评估、管控工作流程。未建立考核责任人200元。-3-二、安全风险辨识评(一)年度辨识评估1.每年底矿长组织各分管负责人和相关业务科室、区队进行年度安全风险辨识,重点对井工煤矿瓦斯、水、火、煤尘、顶板、冲击地压及提升运输系统,机电运输等容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危险因素开展安全风险辨识。未开展考核责任人200元。2.及时编制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报告,建立可能引发重特大事故的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并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未开展考核责任人200元。3.将辨识评估结果应用于确定下一年度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并指导和完善下一年度生产计划、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应急救援预案。未开展考核责任人200元。(二)专项辨识评估1.新水平、新采(盘)区、新工作面设计前,开展1次专项辨识,专项辨识由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业务科室进行;重点辨识地质条件和重大灾害因素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补充完善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并制定相应管控措施;辨识评估结果用于完善设计方案,指导生产工艺选择、生产系统布置、设备选型、劳动组织确定等。未开展考核相关部室责任人200元。2.生产系统、生产工艺、主要设施设备、重大灾害因素-4-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开展1次专项辨识,专项辨识由分管负责人组织有关业务科室进行;重点辨识作业环境、生产过程、重大灾害因素和设施设备运行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补充完善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并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辨识评估结果用于指导重新编制或修订完善作业规程、操作规程。未开展考核相关部室责任人200元。3.启封火区、排放瓦斯、突出矿井过构造带及石门揭煤等高危作业实施前,新技术、新材料试验或推广应用前,连续停工停产1个月以上的煤矿复工复产前,开展1次专项辨识,专项辨识由分管负责人组织有关业务科室、生产组织单位(区队)进行;重点辨识作业环境、工程技术、设备设施、现场操作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补充完善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并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辨识评估结果作为编制安全技术措施依据。未开展考核相关部室、区队责任人各200元。4.本矿发生死亡事故或涉险事故、出现重大事故隐患或所在省份发生重特大事故后,开展1次针对性的专项辨识,专项辨识由矿长组织分管负责人和业务科室进行;识别安全风险辨识结果及管控措施是否存在漏洞、盲区;补充完善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并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辨识评估结果用于指导修订完善设计方案、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技术文件。未开展考核相关部室责任人200元。三、安全风险管控-5-(一)管控措施1.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由矿长组织实施,有具体工作方案,人员、技术、资金有保障。未实施考核责任人200元。2.在划定的重大安全风险区域设定作业人数上限。未开展考核责任人200元。(二)定期检查1.矿长每月组织对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管控效果进行一次检查分析,针对管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调整完善管控措施,并结合年度和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布置月度安全风险管控重点,明确责任分工。未按月开展考核责任人200元。2.分管负责人每旬组织对分管范围内月度安全风险管控重点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分析,检查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改进完善管控措施。未开展考核责任人200元。3.按照《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执行煤矿领导带班制度,跟踪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未整改考核责任人200元。4.在井口存在重大安全风险区域的显著位置,公告存在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人和主要管控措施。未及时公示考核责任人200元。四、保障措施(一)信息管理-6-采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实现对安全风险记录、跟踪、统计、分析、上报等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未开展考核责任人200元。(二)教育培训1.入井人员和地面关键岗位人员安全培训内容包括年度和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与本岗位相关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未开展考核责任人200元。2.每年至少组织参与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的人员学习1次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技术。未开展考核责任人200元。第三部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一、工作机制(一)职责分工1.有负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工作的部门。无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工作的部门考核责任人200元。2.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体系,明确矿长全面负责、分管负责人负责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业务科室、生产组织单位(区队)、班组、岗位人员职责明确。未开展考核责任人200元。(二)分级管理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分级,并按照事故隐患等级明-7-确相应层级的单位(部门)、人员负责治理、督办、验收。未按“五落实”原则闭环考核责任人200元。二、事故隐患排查(一)基础工作编制事故隐患年度排查计划,并严格落实执行。未落实考核责任人200元。(二)周期范围1.矿长每月至少组织分管负责人及安全、生产、技术等业务科室、生产组织单位(区队)开展一次覆盖生产各系统和各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排查前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排查时间、方式、范围、内容和参加人员。未开展考核责任人200元。2.矿各分管负责人每旬组织相关人员对分管领域进行1次全面的事故隐患排查。未按要求检查少一次考核责任人200元。3.生产期间,每天安排管理、技术和安检人员进行巡查,对作业区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未按要求检查考核责任人200元。4.岗位作业人员作业过程中随时排查事故隐患。作业现场未执行“危险源辨识”或未排查隐患考核现场责任人200元。(三)登记上报-8-1.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台账,逐项登记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未按要求建立考核责任人200元。2.排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后,及时向当地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书面报告,并建立重大事故隐患信息档案。未按要求执行考核责任人200元。三、事故隐患治理(一)分级治理1.事故隐患治理符合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要求。未按“五落实”要求执行考核责任人200元。2.重大事故隐患由矿长组织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治理方案按规定及时上报。未开展考核责任人200元。3.不能立即治理完成的事故隐患,由治理责任单位(部门)主要责任人按照治理方案组织实施。主要责任人未制定方案组织实施考核责任人200元。4.能够立即治理完成的事故隐患,当班采取措施,及时治理消除,并做好记录。未采取措施及时治理消除考核当班责任人200元。(二)安全措施1.事故隐患治理有安全技术措施,并落实到位。事故隐患治理无安全技术措施或未落实考核责任单位1000元,单位负责人200元。-9-2.对治理过程危险性较大的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现场有专人指挥,并设置警示标识;安检员现场监督。现场无专人指挥、未设置警示标识考核责任人200元;安检员不在现场监督考核200元。四、监督管理(一)治理督办1.事故隐患治理督办的责任单位(部门)和责任人员明确;未明确考核责任人200元。2.对未按规定完成治理的事故隐患,由上一层级单位(部门)和人员实施督办。未按要求督办考核责任人200元。3.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责任单位(部门)及时记录治理情况和工作进展,并按规定上报。未按要求上报考核责任单位1000元,单位负责人200元。(二)验收销号1.煤矿自行排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完成治理后,由验收责任单位(部门)负责验收,验收合格后予以销号。未按“五落实”执行考核责任单位1000元,单位负责人200元。2.负有煤矿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完成治理后,书面报告发现部门或其委托部门(单位)。未按规定报告考核负责人200元。(三)公示监督1.每月向从业人员通报事故隐患分布、治理进展情况。-10-未开展考核负责人200元。2.及时在井口或其他显著位置公示重大事故隐患的地点、主要内容、治理时限、责任人、停产停工范围。未开展考核负责人200元。3.建立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公布事故隐患举报电话,接受从业人员和社会监督。未建立考核负责人200元。五、保障措施(一)信息管理采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实现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记录统计、过程跟踪、逾期报警、信息上报的信息化管理。未上报的信息化管理考核负责人200元。(二)改进完善矿长每月组织召开事故隐患治理会议,对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通报,分析事故隐患产生的原因,提出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措施,并编制月度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报告。未开展考核负责人200元。(三)资金保障建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资金有保障。未建立考核负责人200元。(四)专项培训每年至少组织安全管理技术人员进行1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方面的专项培训。未开展培训考核负责人200元。-11-(五)考核管理1.建立日常检查制度,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情况开展经常性检查。未建立考核负责人200元。2.检查结果纳入工作绩效考核。检查结果未纳入工作绩效考核,考核负责人200元。第四部分通风一、通风系统(一)系统管理1.全矿井、一翼或者一个水平通风系统改变时,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巷道贯通前应当制定贯通专项措施,经矿总工程师审批。无措施或措施未按规定审批,处罚单位500元、责任人200元。2.井下爆炸物品库、充电硐室、采区变电所、实现采区变电所功能的中央变电所有独立的通风系统。1处不符合要求处罚责任单位1000元、责任人300元。3.井下没有违反《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扩散通风、采空区通风和利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采煤工作面。1处不符合要求处罚责任单位500元、责任人200元。4.对于允许布置的串联通风,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其中开拓新水平和准备新采区的开掘巷道的回风引入生产-12-水平的进风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其他串联通风的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审批。无措施或措施未按规定审批,处罚单位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