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地湾煤矿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7月28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搞好我矿的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山西煤炭安全监察局和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开展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及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92号文件和娄烦煤炭工业局61号文件以及太原煤业公司497号文件《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的通知》,结合我矿实际工作情况,现制定我矿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111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晋政办发201129号)和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开展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及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以及娄烦煤炭工业局61号文件,太原煤炭运销运输公司煤业公司497号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强化我矿安全监管责任制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刻汲取我矿以前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扎实开展我矿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活动,实现我矿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发展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我矿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进一步促进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和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等各项工作的落实,进一步强化我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监管责任,实现杜绝重大事故,防范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目标。三、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我矿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工作,我矿成立百日大检查领导组。组长:邹卫忠(13327402266)副组长:徐立军(15110800178)程孝林(15234078432)秦玉俊(15034186417)刘运虎(15835678517)刘长竹(13073545622)成员:呼守文、于长宴、王明涛、张建成、张贵生、蔡瑞清、蔡贵奴以及其他科室人员。四、检查范围常庄、秦河、麻地湾。五、检查时间2011年8月1日至2011年11月10日六、主要内容“雨季三防“防汛期间重点工作1、调度室负责与气象、水利、防汛等有关部门保持联系,健全手机信息网络,及时收听收看天气预报,掌握可能危机煤矿安全生产的暴雨洪水灾害信息,密切关注灾害天气的预报、预警信息,掌握汛情、水情,遇到险情立即启动“雨季三防”应急预案,统一调度应急抢险小分队,处置事故,抢救人员和物资。同时,与周边相邻矿井沟通信息,当矿井出现异常情况时,及时通报相邻矿井。2、生产技术科负责组织在雨季前对我矿井田范围及可能波及的周边废弃老窑、地面塌陷坑,采动裂隙,以及可能影响矿井安全河流、堤防工程等重点部位进行检查,负责对井下采空区对应的地面塌陷裂隙进行调查;建立雨季巡视制度,当接到暴雨灾害预警信息和警报后,要实施24小时不间断巡视,当日值班领导为巡视负责人。矿区每次降大到暴雨时和降雨后,要组织各部门及时观测矿井涌水量变化情况,发现异常要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3、安监科负责建立暴雨洪水可能引发淹井等事故灾害隐患紧急情况下及时撤出井下人员的制度,明确启动的标准、撤人的指挥部门和人员以及撤人程序等,调度室负责在发现暴雨洪水灾害严重、可能引发淹井的情况时,立即组织撤出井下人员,只有在确认隐患已彻底消除后方可恢复生产。4、由通风科负责组织对全矿范围内所有的防洪排水明渠、暗涵、防洪墙、挡水墙、井下水仓、排水沟、井下防尘系统等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隐患、问题,矿召开专题会议制定措施进行整改和完善,要划清责任范围,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期限,跟踪督促整改,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全面、彻底,提高矿井防灾、抗灾的能力。5、在雨季到来之前,机电科负责对井上下供电设备、矿井排水设备、井下通讯系统、矿井压风系统、防雷电装置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安排处理,对火工库、变电站、风机房等的防雷设施进行检查、修复、完善,防止雷击事故发生。6、生产技术科负责准确、及时将矿井的采掘工程绘制到采掘工程平面图上,定期收集相邻煤矿和关闭废弃的老窑情况,并在井上下对照图上标出其井口位置、井田开采范围、开采年限和地表水情况,准确掌握矿井受水患威胁的情况,及时制定防范措施。7、安监科负责开展防范暴雨洪水引发事故灾难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水害隐患排查治理检查制度,雨季前要检查防范暴雨洪水引发事故灾害措施的落实情况,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分类定级,制定专门治理计划,明确治理责任、方案、资金、人员、物资、期限和安全预案,要落实跟踪复查“回头看”制度,限定在汛期前彻底整改完成,隐患排查的重点:位于地表河流、水库、山洪部位等附近矿井的防洪设施和防范措施是否到位;与矿井连通的采煤塌陷坑是否填平压实;井口标高低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的矿井是否采取防范措施;井田范围内及周边已关闭的废弃煤矿是否充满填实;矿井防排水系统是否完善;煤矿周围存在山体滑坡、垮塌、泥石流,以及洪灾可能导致溃坝、溃堤、淤积危险河道等自然灾害威胁的,是否落实了防范治理措施;预防暴雨洪水预警机制和制度是否建立等。8、煤矿制定的《事故应急预案》和《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已包含了防范暴雨洪水引发煤矿事故灾害部分,同时制定了专门的《“雨季三防”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成立了雨季应急抢险领导小组和抗洪、防汛、抢险小分队。在雨季矿井突发险情时各单位要服从“雨季三防”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指挥和调度,确保矿井安全度汛。9、发生因暴雨洪水引发煤矿淹井险情后,调度室负责按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积极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具体要求:1、领导小组成员及抢险队员每人准备一套雨衣、水鞋、矿灯、铁锹,如果有险情立即组织抢险队员现场抢险。2、在井口准备足够的防洪沙子、防洪沙袋、铁锹并配备两台装载机。如果洪水位快要达到井口标高时立即组织人员、材料、车辆做井口防洪坝。3、在水库堤坝前配备足够的沙袋和沙子,配备随时可以调动的装载机,如坝内水位高出泄洪管时立即组织人员、车辆进行加固增高堤坝。4、每个井口必须配备两台4千瓦以上潜水泵和一千米2寸塑料管及所有接头,该水泵必须专用于防洪,不得挪用或转借。5、井下各积水地点都要配备两台水泵,以备水灾发生时使用。6、在雨季期间雨季应急抢险领导小组和抗洪、防汛、抢险小分队必须每天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执行麻地湾煤业公司值班表),非值班的雨季应急抢险领导小组和抗洪、防汛、抢险小分队人员的手机必须24小时保持开机状态,以上人员外出必须严格执行请、消假制度,如有险情,立即组织人员抢险、救援。七、我矿主体责任落实开展情况1、按照市局《关于印发认真开展煤矿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并煤安发201172号)要求,根据我矿实际情况制定了活动工作方案;组织自查并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措施、责任人和整改情况。2、我矿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安发201023号)和《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并政发201111号)的文件指示精神。3、按规定我矿设置了安全管理机构;机电科、生产科等;各科室配备了安全管理人员,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职责明确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4、我矿建立健全了各类规章制度,完善了安全生产管理档案。5、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谁检查谁汇报,能解决的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限期整改。6、我矿制定完善领导干部带班下井制度,明确带班下井人员、每月班下井次数、带班下井的任务、职责任务、职责权限、群众监督和考核奖罚等内容。带班领导必须与工人同上同下,对带班下井而发现的问题,能解决的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写出整改日期和相关措施制度。八、工作步骤严格按市公司和分公司的要求进行,并按我矿实际情况和工作要求逐步实施,确保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的顺利进行。201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