犌犅/犜26990—2011《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车载氢系统 技术条件》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一、将第1章范围中的“本标准适用于使用压缩氢作为燃料,在环境温度15℃时,工作压力不超过35MPa的燃料电池电动汽车”修改为“本标准适用于使用压缩气态氢作为燃料,在环境温度15℃时,车载氢系统标称工作压力不超过70MPa的燃料电池电动汽车”。二、将4.2.6中的“管路保护垫应能抗震和消除热胀冷缩影响,管路弯曲时,其中心线曲率半径应不小于管路外直径的5倍”修改为“管路保护垫应能抗震和消除热胀冷缩影响。管路弯曲时,应根据管路弯曲变形等选用适当的中心线曲率半径,并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犌犅/犜26990—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