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观后感【汇编4篇】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从另一种积极的角度看,合约可以保护我们自身的合法权益。真正有效的合同应该怎么写?请跟随栏目网友的步伐一起来了解“合同法观后感【汇编4篇】”,相信自己这篇文章会为您的问题提供答案!合同法观后感篇【第一篇】可以保护劳动者的法律——《劳动合同法》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开始越来越关注自己的权益。其中,最热门的是劳资纠纷。也是从这个问题开始,我国就一直致力于编写修订《劳动合同法》。自2005年12月首次审议以来,《劳动合同法》立法经历了前所未有的讨论和争议,其间草案向全民公开,从农民工到法律专家,各界均热烈参与讨论。广大劳动者以及代表其利益的相关团体和**部门希望法律能强调保护劳动权益,而企业界和相关机构部门则担心过于严苛的劳动保护标准会影响企业竞争力以及整个市场经济活力。而在这样的争议声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终于在国人关注,世人瞩目,几经修改,。《劳动合同法》也在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该法律共分八章九十八条,其中包括:总则、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特别规定、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和附则。《劳动合同法》是规范劳动关系的一部重要法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属于社会法。劳动合同在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的前提下,重在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为构建与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提供法律保障。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具有深远的意义。这部重要法律在制定过程中经过广泛听取、认真吸收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合理地规范了劳动关系,是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的又一典范,为构建与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提供了法律保障,必将对我国经济社会生活产生深远影响。因此,在这部法律的实施过程中,仍有许多不同的声音。而我则认为《劳动合同法》在一定程度上是起到了保护劳动者利益,规范劳动关系的作用。自我小时候就有听大人们说过,一定要好好读书,长大找份好的工作,而这份好的工作是有一定的含义的,它有另外一个名字叫“铁饭碗”。没错,“铁饭碗”就是我们所说的**工,每一个人都向往**部门的工作,因为它工作定时,工资待遇优越,还有稳定的假期,这样的工作谁不向往呢?因此到现在为止,每年的公****人数都是有增无减,因为大家都在为“铁饭碗”甚至“金饭碗”进发。然而,在中国这样的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里,手持“铁饭碗”,身穿“金领”、“白领”衬衣的人毕竟只占少数,更多的人是处于底层工作的。像珠三角地区虽是经济较发达地区,但是底层工作者可是不少呢。因为劳动密集型产业大多都聚集在这里,而中国现在走的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行的是市场经济,因此这些工厂主可以说就是变相的资本家,大家都知道资本家赚取的就是工人的剩余价值,也正因为这样,有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地方劳资矛盾就会十分激烈。而《劳动合同法》的颁布与施行则为这些社会底层的工作者带来的保障。因为在《劳动合同法》中规定了劳动者的工资工时、休息休假、安全防护、保障福利等合法权益,这无疑是目前为止对劳动者的最大限度的保障。虽然有相当一部分的资方会对增加劳动者工资这一项存在着争议,可能这项条款会对资方的眼前利益会有所影响,但是我何不用长远的目光看问题呢,因为《劳动合同法》的长久实施是会为企业带来更加公平规范的用工环境和竞争环境的。而且我认为作为一个资方,要对每一位员工负责的,不单单是工资,还有他们的生命安全等问题,只有做到这样,劳动者才会心甘情愿的为资方工作而不是带着怨气。正因为《劳动合同法》的这些相关规定使劳动者开始有了自己的话语权,有了为争取自己权利更完备的法律**。这使劳动者有了跟多的话语权和更高的地位,这对劳资双方的矛盾具有缓和作用,为规范我国的劳动关系起到了相当大的作用。因此我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长久实施是对整个中国的企业发展起到积极作用的。特别是我们要向社会主义国家迈进,就更应规范和完善我们的工人利益方面的法律这样我们才能成为真正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合同法观后感篇【第二篇】然而,在中国这样的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里,手持“铁饭碗”,身穿“金领”、“白领”衬衣的人毕竟只占少数,更多的人是处于底层工作的。像珠三角地区虽是经济较发达地区,但是底层工作者可是不少呢。因为劳动密集型产业大多都聚集在这里,而中国现在走的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行的是市场经济,因此这些工厂主可以说就是变相的资本家,大家都知道资本家赚取的就是工人的剩余价值,也正因为这样,有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地方劳资矛盾就会十分激烈。而《劳动合同法》的颁布与施行则为这些社会底层的工作者带来的保障。因为在《劳动合同法》中规定了劳动者的工资工时、休息休假、安全防护、保障福利等合法权益,这无疑是目前为止对劳动者的最大限度的保障。虽然有相当一部分的资方会对增加劳动者工资这一项存在着争议,可能这项条款会对资方的眼前利益会有所影响,但是我何不用长远的目光看问题呢,因为《劳动合同法》的长久实施是会为企业带来更加公平规范的用工环境和竞争环境的。而且我认为作为一个资方,要对每一位员工负责的,不单单是工资,还有他们的生命安全等问题,只有做到这样,劳动者才会心甘情愿的为资方工作而不是带着怨气。正因为《劳动合同法》的这些相关规定使劳动者开始有了自己的话语权,有了为争取自己权利更完备的法律**。这使劳动者有了跟多的话语权和更高的地位,这对劳资双方的矛盾具有缓和作用,为规范我国的劳动关系起到了相当大的作用。因此我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长久实施是对整个中国的企业发展起到积极作用的。特别是我们要向社会主义国家迈进,就更应规范和完善我们的工人利益方面的法律这样我们才能成为真正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合同法观后感篇【第三篇】今年夏天刚刚踏出校门的我,对这个社会还充满了新鲜感,更是无知,刚刚进入公司后,公司就组织我们学习《劳动法》,切身的保护属于我们自己的权利。对我今后的工作,有很大的帮助。工人们每天都用勤劳的双手和智慧为社会和国家创造财富。国家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利益颁布了特别保护条列《劳动法》。在现实中,劳动者应该更多地了解这部法律,更多地了解它的内在含义,以免遭受本应避免的损失。因此,劳动者应当认真学习劳动法,通过学习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国家根据宪法制定了本法。是为了使全体职工得到应有的待遇,进入良性循环。再次,劳动者有获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解决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此条充分的显示出了本法的尊重劳动者,保障劳动者权利不受损失,人人是平等,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另外它也规定了我们劳动者应当去做的,劳动者并不仅仅是只享受我们应得的权力,同样拥有我们所应承担的义务,只有互相理解、尊重、支持才能得到我们应该得到的一切。此外,国家鼓励劳动者参加社会义务劳动,开展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鼓励和保护劳动者进行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发明创造,表彰和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同样,这也是广大劳动者创造自身价值、展示聪明才智的机会。通过对劳动法的研究,我们可以了解到,国家的方针政策是根据以人为本的原则制定的,充分调动了劳动者的积极性,保障了劳动者的利益,促进了社会主义经济的快速发展和进步。近日,我班响应上级的普法号召,组织了一次学习《劳动法》的活动。《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它与企业的每一个员工都息息相关,所以学习《劳动法》是非常具有必要性的通过学习,不仅让我认识到自己有哪些合法权益是受保护的,也让我可以去公正地评判自己的企业。比如企业是否给我们提供合理的工资,是否安排足够的休假日,是否允许我们享受各种福利保险等。我们知道法律是公平的。它赋予你权利和义务。因此,作为一名遵纪守法的员工,在享有各项权利的同时,也需要严格履行自己的义务。企业为你提供工资、福利等,你也要兢兢业业,做好本职工作,为企业的发展做出贡献。而作为企业的管理者,学习《劳动法》才能清楚自己的员工享有哪些权益,才能正确的对待每一个员工,依法为员工提供合理待遇,从而建设一个和谐的企业。通过此次学习,使我了解了《劳动法》,增强了法律意识,清楚了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也明确了员工和企业的关系。这对我今后的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通过学习劳动合同法。我对劳动合同有一个初步的认识,这也使我清楚地知道,劳动关系必须建立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以及他们之间的责任和权利关系等。因为法律在这个社会无处不在,所以我们有必要好好学习法律,懂得如何拿起法律**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在未来,我们应该懂得如何保护自己,而不是违法,要做到这一点,学习法律是必不可少的。于旧法相比,新劳动法更加透明,更倾向于弱势群体,从而更好地保护劳动者权益。劳动者的权益得到了保障,劳动者的积极性自然也在提高,这样才能把工作做得更好。我认为这是新法规对人民群众的积极一面。新的劳动法的实施标志着我们的国家一步一步走上依法治国的正道,体现了“依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有法可依,违法必究”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应该说这是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必然。这学期我们学习了一般原则、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特别规定、集体合同、劳务派遣、兼职、监督检查等内容,法律责任及补充规定。在这里收获最大的是一下几个方面:在学习一般原则的过程中,我了解到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也就是说法律不承认被胁迫签订的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有权决定是否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这就限制了用人单位的就业权。在以下的情况下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录用之日起一年内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通过这一章的学习也懂得了试用期的相关知识。我想这些对我以后的工作有着不可估量的帮助。在第三章中,教师强调了劳动合同履行和变更中的加班费问题。《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劳务派遣一章主要研究劳务派遣知识。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将劳动者派遣到用人单位从事劳动的一种特殊形式。在这种特殊的用工形式中,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但不用工,即不直接管理和指导劳动者从事劳动;用人单位直接管理和指导劳动者从事劳动,但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简言之,劳动者与其工作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不是劳动关系,而是与人才中介等其他专业单位形成的劳动关系,再由人才中介机构送到用人单位进行劳动。用人单位与人才中介签订派遣协议。劳务派遣亦称员工租赁,即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向劳务派遣公司提出所用人员的标准条件和工资福利待遇等,公司通过查询劳务库资料及各招聘储备人才中心等手段搜索合格人员,经严格筛选,把人员名单送交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进行选择并确定。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租赁(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公司与用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的关系是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的关系是劳动关系,与用人单位的关系是有偿使用关系。总之,学习劳动合同法对每个人都有帮助,无论是企业、事业单位还是劳动者。都应该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利益。通过一个学期的学习,使我受益匪浅。我相信在以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