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手册-1-一、入职管理第一条本公司各部门根据生产管理情况,需要聘用员工,由用人部门负责人填写《人力资源增补申请单》,呈总经理批准后,人事行政部办理招聘或内部调岗。第二条凡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用:(一)政府规定不得雇佣者(未满18岁的男女青年);(二)经发现有恶性传染病或患有精神病者;(三)有违法犯罪案底者;(四)品行恶劣,经其它企业开除者;(五)证件不齐全者;(六)认定不适合担任本公司工作者。第三条应聘人员面试程序:(一)应聘人员面试前在前台填写《员工入职人事档案登记表》或将自带的简历交给人事行政部;(二)面试人员需提供: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三)人事行政部验证有关证件原件及工作履历的真实性;(四)人事行政部测试员工视力/视觉是否符合要求;(五)经人事行政部初试合格后通知用人部门负责人进行复试;(六)复试合格后将其《员工入职人事档案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保密协议订好成档案,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人事行政主管签核后,呈总经理批准录用;(七)入职档案转回人事行政部保存;第四条应聘人员经批准雇用,按指定日期到公司办理报到手续,并交验下列文件:(一)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学历证;(二)职称证或资格证(特殊职位如司机等);(三)最近三个月内正面半身1寸彩色照片三张;(四)其他经指定应交之文件。员工手册-2-二、试用期管理第五条凡入职公司者,需先试用,经试用合格者,方可正式任用。第六条在试用期间,均应签订劳动合同,注明试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事、病、伤假等不予列计)第七条试用期期间员工应当严格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按照录用条件和岗位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第八条试用期内员工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即为不符合录用条件,公司可以立即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且不作任何经济补偿:(一)提供虚假证件,个人简历、求职登记表填写内容不真实;(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三)不能按岗位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四)不服从公司依业务需要做出的岗位调动命令;(五)工作态度消极,缺乏团队合作精神,沟通能力不足;(六)有任何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七)其他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第九条新员工前3天为试工期,试工不合格或个人提出辞职者,公司会扣除员工3天的基本工资作为培训费用;在试用期间,如果新员工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应提前7天提出书面申请,公司会扣除员工5天的基本工资作为公司培训费用;正式员工辞职须提前30天提交书面辞职申请报告,若辞急工则予以扣除员工未结算工资的50%作为代通知金,并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第十条员工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事、病、伤假等不予列计)。每月15日(含)之前进厂者,试用期时间自当月1日起计;(如:某员工8月10进厂,转正时间自10月1日起)每月15日后进厂者,则试用期时间自下月1日起计。(如:某员工8月20进厂,转正时间自11月1日起)第十一条员工于转正当月到部门经理处拿《员工异动调薪单》转正,注意:调薪单必须在当月5日前签核完毕交到人事行政部方可生效。员工手册-3-三、劳动合同管理第十二条公司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以确立双方劳动关系;基于管理及留才的需要,公司与员工签订其他补充协议、条款作为劳动合同的补充,员工必须配合执行。第十三条劳动合同由总经理或指定授权人与员工本人签订,员工应仔细阅读和了解劳动合同文件内容,同意后方可签字。劳动合同一经签订产生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第十四条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出具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员工须保证所提供证件和填写的人事资料必须真实,如发现虚假者,可以即时解雇并不作任何补偿。第十五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三)存在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四)故意泄露公司商业机密或为同业透露公司相关信息的;(五)利用公司名义在外炒单或利用公司信息资源来达到个人或协助他人获利之目的的违法行为;(六)经聘用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并对完成本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七)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期满,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经员工本人同意,可以续签劳动合同。员工手册-4-四、工作时间与考勤管理第十七条车间正常工作时间规定:8:00至12:00,13:30至17:30;办公室工作时间:8:30至12:00,13:30至18:00。第十八条员工平时或周末加班由组长填写加班单,经部门经理审核后交人事行政部存档。每天加班单于当日17点前提交到人事行政部,人事行政部根据考勤记录及加班单核实加班时间。未安排加班的员工不得自行加班,自行加班者不视为加班;或已安排加班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自行不来加班,不加班者视为旷工处理;第十九条为满足生产及客户之需要,公司有权变动作息时间及工作日程安排,员工应积极配合。第二十条员工应自觉遵守考勤规定,按时出勤,不得迟到或早退;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打卡上、下班(正常上、下班共四次打卡,加班打卡次数另计);打卡不成功请及时报人事行政部处理。第二十一条人事行政部统计每日考勤异常,发到相关部门,呈直属部门经理签字后转回到人事行政部。所有签卡经查如有不实者,则对当事人进行乐捐20-100元不等,管理者负连带责任。第二十二条职员工因公、因私或忘记等原因没打卡,须填写补卡申请单由部门最高负责人签属有效,补卡每月不得超过3次,超出3次补卡每次乐捐10元。第二十三条员工于正常工作时间,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如有急事需外出办理必须依规定请假。如因公务需离开工作场所,必须经直属经理以上领导批准后方可外出,否则以擅离工作岗位论处。第二十四条本公司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旷工情况依下列规定处理,此规定同样适用于加班时间的考勤管理:(一)规定上班时间迟到1-29分钟上班视为迟到,迟到1分钟乐捐1元;特殊原因迟到应提前请假,超过30分钟以上者视为旷工半天。(二)擅自缺勤或未经上级同意,不服从加班安排者,视为旷工;旷工按薪资的三倍处罚(例: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及相应的津贴);(三)员工无正当理由提前1-29分钟下班者视为早退,早退1分钟乐捐1元;早退超过30分钟以上者视为旷工半天。(四)未经准假或假期届满未获准续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以旷工论计,连续旷工超过3日,或三个月内累计旷工超过5日的,公司一律按自离处理;(五)凡有迟到、早退、旷工等情况的,均作为员工绩效考核的依据。员工手册-5-五、请假制度第二十五条请假不超过三天,提前一天申请,请假三天(含)以上必须提前三天申请,非书面形式的请假,必须在请假后上班第一天补签《请假履历卡》;请假期满或提前返工应先到人事行政部销假,否则人事行政部有权不计考勤。第二十六条请假流程:先到人事行政部领取《请假履历卡》,请假一天(含)经部门经理批准,请假一天以上呈直属经理签字批准,三天(含)以上者需呈总经理签字批准后交回人事行政部;第二十七条请假类别及相应给假天数:(一)国家法定假日全年共计11天,包括:(1)春节三天;(2)元旦一天;(3)清明节一天;(4)劳动节一天;(5)端午节一天;(6)中秋节一天;(7)国庆节三天。(二)工伤假:1、员工因公负伤,持指定医院医嘱及证明,经公司确认不能出勤者,核给工伤假;2、员工在休工伤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3、经核准的工伤假期期满,员工应主动复职,否则以旷工处理。(三)病假:1、员工申请病假,须向公司提交医疗保险指定医院开具的休假证明、病历或诊断证明原件并按照公司规定的请假程序履行请假手续。公司对员工提交的病休证明有异议的,有权要求员工到指定医院复查,员工无正当理由拒绝复查的,公司不予批准病假申请;2、提供虚假病休证明或谎报病假者,未出勤期间视为旷工;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处理并无任何经济补偿。(四)事假:1、员工因个人私事申请事假的,须提前提交书面申请并经部门经理签字核准后交由人事行政部备案,否则按旷工处理;2、事假以0.5小时为最小计算单位,并扣除相应的事假工资。员工手册-6-(五)年假:1、员工在本公司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1)员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公司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六)婚假:7天1、员工在公司工作通过试用期后,符合国家政策登记结婚的员工,可享受7天有薪婚假;2、婚假申请程序:提前两周填写《请假履历卡》并向人事行政部提交结婚证原件,经部门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转回人事行政部备案;3、员工入职前登记结婚或再婚的,不享受公司的有薪婚假。(七)产假:98天1、员工入职二年以上;2、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凭准生证)的女员工,可享受98天有薪产假;3、薪资计算:产假期间薪资按基本工资计算;4、薪资发放:员工如期回公司正常上班一个月后一并发放;5、产假申请程序:提前两周填写《请假履历卡》并向人事行政部提交医院出具的预产期证明,产假结束后提交婴儿出生证明;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女员工,不能享受产假期间的待遇,同时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八)丧假:1、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去世,员工可享受三日的有薪假期;2、丧假须提供死亡证明及员工与死者的亲属关系证明。员工手册-7-六、绩效考核第二十八条绩效评估是公司对员工工作表现评量的工具,亦是对员工职务调整、薪酬福利及奖金核定的重要依据。第二十九条绩效考核金额为XXX元。包含在员工个人薪资中。绩效考核项目根据不同岗位的制订,详见当月绩效考核表。由部门负责人在每月底根据各项指标做出员工绩效考核结果,呈总理批准后,绩效考核表发给每个员工。七、薪资福利第三十条薪资是公司对员工工作的回报,公司按职务、职称、生产技能、业务水平、工作表现、贡献大小,自行确定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本公司员工的工资,于每月15-18日(凡逢周日或节假日顺延)定期发给上月应得工资。工资发放原则上不发放现金,需员工提供个人的银行帐号发放薪资。第三十二条个人薪资资讯是公司与个人劳动契约之机密性讯息。任何人不得打听、议论他人薪资,亦不得将个人薪资所得告知他人。第三十三条公司将根据企业经济效益和个人实际表现,不定期地调整工资,工资水平坚持在企业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第三十四条公司自员工入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员工应承担个人应支付的部分。第三十五条员工工龄满半年及以上者,辞职时无需缴纳无尘服工衣费,新进人员配1双工鞋,之后有需要更换或再领取工鞋者需扣5元/双成本费。第三十六条公司为员工提供宿舍,住宿人员分摊水电费用。第三十七条为满足公司人力资源及生产需求,为此公司鼓励介绍有志之士加盟公司。公司内部人员介绍人员入职的,入职满一年者给予介绍人奖励500元人民币,被介绍入职的新进人员满一年者,给予路费补助200元人民币。第三十八条年终奖:公司每年将根据员工岗位和个人年度工作表现状况,结合公司盈利状况给予丰厚的年终奖金。员工手册-8-八、培训制度第三十九条员工培练分为:(一)岗前培训:新进人员应实施职前培训,由人事行政部统筹办理,内容为:a)公司简介;b)公司对员工要求的日常行为规范;c)《员工手册》培训。(二)部门培训:1、部门经理安排人员教授,使员工能尽快适应本职工作。2、部门经理准备岗位技能提升资料,给部门相关员工阅读后,进行相关资料的笔试;将整理好的整套资料(包括培训签到表、培训试卷、培训资料)交人事行政部归档;(三)专业培训:视生产或工作的需要,挑选优秀人员至各职业训练机构接受专业训练。公司因此而产生的专项培训费用,将与员工约定服务期。员工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按协议向公司支付违约金。1、根据人事行政部拟定的《公司教育培训计划表》要求执行,请安排到的参训人员必须准时参加培训。2、所有参训人员必须按时到场参训并签到,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必须向部门经理请假,并填写《请假履历卡》由主管签名确认后上交人事行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