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工作人员津贴补贴管理办法随着公司业务发展和竞聘上岗机制的建立,本公司与省公司及各分公司之间人员调动日益频繁,为进一步规范人员和岗位管理,调动异地工作人员的积极性,特制定本办法。一、适用范围本公司及各区县分公司正式人员。二、异地工作的类型按照目前的工作需要,共为分七类:省公司人员调入本公司工作;省公司人员下派到本公司挂职锻炼;省公司内各分公司之间人员调动;本公司人员调入区县分公司工作;本公司人员下派到区县分公司挂职锻炼;区县分公司人员调入本公司工作;区县分公司人员借调到本公司工作。三、津贴补贴办法(一)调入人员安置费1、省公司人员调入本公司工作:总经理级每月**元,副总经理级每月**元,部门主任级每月**元,科级每月**元,普通员工级每月**元。2、省公司内各分公司之间人员调动:总经理级每月**元,副总经理级每月**元,部门主任级每月**元,科级每月**元,普通员工级每月**元。3、本公司人员调入区县分公司工作:常务副总经理级每月补贴1**元,部门主任级每月补贴**元,科级每月补贴**元,普通员工每月补贴800元。4、区县分公司人员调入本公司工作:常务副总经理级每月补贴**元,部门主任级每月补贴**元,科级每月补贴**元,普通员工每月补贴**元。(二)下派挂职锻炼人员津贴:常务副总经理级每月补贴**元,部门主任级每月补贴**元,科级每月补贴**元,普通员工每月补贴**元。(三)借调人员津贴:1、区县分公司人员借调到本公司工作:区县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级每月补贴**元(本公司任命),部门中层干部每月补贴**元(本公司备案),其他人员每月补贴**元。2、区县分公司人员借调到其他区县分公司工作:区县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级每月补贴**元(本公司任命),部门中层干部每月补贴**元(本公司备案),其他人员每月补贴**元。四、其他说明1、异地工作人员是指根据工作需要,经本公司批准,由各级组织委派,前往的实际工作地点和配偶或父母的家庭居住地不在同一城市,单向车程为150公里以上的、且批准派驻异地工作期限满3个月以上的本系统正式员工。2、异地工作补贴是为了解决调动人员暂时的生活困难,不是长期福利,除挂职锻炼人员可按照实际挂职时间补贴外,其他异地工作人员(调入或借调人员)补贴发放期限最多为一年。3、调入人员安置费按照标准一次性发放,挂职锻炼和借调人员补贴按照实际发生天数逐月发放。4、调入或借调人员的异地工作补贴由用人单位负责发放,挂职锻炼人员补贴为调出单位负责发放。5、异地工作补贴发放后,调动人员不再享受租房补贴,伙食补贴或公司规定的交通补贴(异地工作人员每月可报销2次往返车票)。6、已经享受用人单位提供的免费中转房的异地工作人员,不再享受异地工作补贴,但可享受公司规定的交通补贴。本办法自****年**月**日起正式执行,此前已经到异地工作人员按照本办法一次性调整补贴额度,调整后在异地工作超过一年的不再享受补贴(挂职锻炼超过一年的除外)。本办法由本公司*****部负责解释。*********有限公司********部****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