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为规范超市服务食品安全检查管理,保障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一、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餐饮服务活动,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二、建立本单位、部门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超市食品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三、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四、每半月进行1-2次食品安全检查,采取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相结合的形式,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上级领导,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五、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指出仍未改进的,按本部门有关规定处理。六、各种检查结果记录归档备查。超市客房部部2018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