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规定心得【范文参考】此篇精选办公资料“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规定心得”由三一刀客网友为您整理分享,供您写作参考之用,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使用吧!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规定心得作为一名党员教师,我认为新修订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既是中央加强干部监督的重大举措,也是实现干部自我监督有效途径。通过对《规定》的学习,进一步加深了对报告有关事项的认识,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表象上是组织对我们的严格要求,其实质却是体现的组织对我们的关心和爱护。作为一名党员教师,学习贯彻执行《规定》,核心就是要积极主动,关键在于实事求是地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一要端正态度,积极主动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领导干部中实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从199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通知迄今已有20年的时间,但在以往的执行过程中,有的党员却存在不以为然的态度,总认为自己没有“大事”可报,就算是有,也都是些“小事”没有必要上报;有的甚至认为,自己贷款购的车、按揭买的房,花的都是自己钱,没有必要向组织报告;有的一张表格填了十多年,内容却是一点变化也没变;有的虽然知道购车、买房这些事情应该向组织报告,但在执行过程中,却是不积极、不主动,能拖则拖,在年终或者来年再向组织报告。上述现象严重违背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的初衷。因此,作为一名党员教师,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端正态度,在填报时,不仅要仔细对照填报具体事项、主动核实家庭相关情况,而且,在执行过程中,要积极主动,凡是要求提前上报的,要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如婚庆嫁娶事宜;凡是属于不能提前或及时上报的,必须在事后及时上报,如丧事等。二要认真对待,实事求是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犹抱琵琶半遮面”。这是当前党员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过程中做的一大通病。有的在报告过程中,对自己的“家产”、“家事”总喜欢遮遮掩掩,甚至将个人事项报告视为一大秘密。究其原因,一是怕露馅不敢报告,二是怕露家底不愿报告。他们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心有顾虑,怕露富,不愿意将真实的家底和家事对组织报告。对党忠诚老实,不是一句口号。对于组织来说,自己的家产、家事不是个人隐私。一个不能实事求是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干部,其对党的忠诚度也是可想而知的。因此,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就应该保无保留、实事求是地向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真诚公开其“细枝末节”,主动亮出自己的“家底”,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三要严于律己,率先垂范树好家风。良好家风既是砥砺品行的“磨刀石”,又是抵御贪腐的无形“防火墙”。党员能不能客观真实、实事求是地填报个人有关事项,反映的是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的为官从政之道,折射出的是自身的3/6家风。党员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晒的不仅是领导干部的“家底”,同时晒的也是领导干部的“家风”。一个党员如果连工作生活中的小事都不能向组织报告,其对家人的影响可想而知,更谈不上带好家风了。因此,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从自己做起,从主动、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小事、小节抓起,修身律己、言传身教,注重引领家教规范,倡导良好家风,自觉推进家风建设,带头为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做好表率。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规定心得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认真遵照执行。其中,《规定》是对2010年印发的《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修订后出台的;《办法》是新制定的。《规定》、《办法》的印发实施,对于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执行离不开责任担当。笔者注意到,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通知里,反复强调了“认真”二字。通知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把贯彻执行《规定》、《办法》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列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高级干部要带头执行,切实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观念,切实做到忠诚老实,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组织监督。通知要求,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持之以恒抓好《规定》、《办法》的组织实施,加强抽查核实,敢于较真碰硬,对不如实报告或者存在其他问题的要严肃处理,切实维护报告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使其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更大作用。据有关方面统计,十八大以来,至少有9名省部级官员被指“隐瞒个人有关事项”,比如河北原省委书记周本顺、最高法原副院长奚晓明等。全国因不如实报告被处理的干部多达13万人。可见,全国各级党组织、各级党的组织(人事)部门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相关规定是“认真”的,绝非雷声大、雨点小用来吓唬人,顶风违纪者一旦露馅,必定吃不了兜着走。而且,此次《规定》更一步加大了核查力度:个人有关事项从只报不查到又报又查从部分查核到“凡提必核”,随机抽查比例提高到10%,两项合计年查核率达到25%。可以肯定,下一步,各级党组织必将以更加“认真”的态度,以更大的决心、更大的勇气、更大的气力,抓紧抓好《规定》《办法》的贯彻执行。每一位党员领导干部都应该在工作和生活的方方面面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带头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而不能阳奉阴违、两面三刀。领导干部能否认真地、如实地报告个5/6人有关事项,是考验其党性和组织纪律观念强不强,能否严格守纪律、讲规矩,能否对党忠诚老实,能否自觉接受纪律约束,以及是否清正廉洁、是否“有病”的试金石。让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无论从遵守纪律还是从促进廉洁从政防止腐化变质的角度来说,是考验,是监督,更是爱护。所以,每一位党员领导干部都应该“认真”对待《规定》《办法》,坚决遵守,坦坦荡荡做人、实实在在做事、清清白白为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规定心得近日,中办、国办印发《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以下简称“两项法规”)。对此,中组部有关负责人就上述两项党内法规回答记者提问时透露,新规对报告对象的范围作适当调整,央企领导班子成员及中层管理人员,都要如实上报“家事、家产”。两项法规的出台是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的重要举措,是完善中国特色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的内在要求是把党的十八大以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实践成果上升为制度规范的现实需要。两项法规的颁布实施,对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区各部门应把贯彻执行两项法规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任务,列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要引导领导干部准确把握两项法规的主要精神和具体要求,切实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观念,严格按照要求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做到真实、准确、完整,自觉接受组织监督。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要真实。就是要本着对组织忠诚老实的态度,如实、客观、坦诚向组织报告每一个事项的真实情况。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要准确。就是要认真查阅相关证件、合同、账户、执照等材料上记载的信息,逐项一一对照填写。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要完整。就是要与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核实,确保应报尽报、无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