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2024年工作要点全市民政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围绕省厅“以五化推进四个先行区”的总体部署,把握和落实“八大行动”要求,强化系统观念,树牢底线思维,深化改革创新,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推进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永州作出更大贡献。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1.深化政治理论学习。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经常化,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强化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示范作用。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研讨交流活动,持续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深化“问题在基层、根子在上面”问题检视整改,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传统。2.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聚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市工作要求,加强政治监督,围绕巡视、巡察、审计发现问题组织“回头看”。开展民政领域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深化“三表率一模范”机关建设,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驻村帮扶工作统筹,助力乡村振兴。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风险研判,完善网络舆情应对处置联动工作机制,加大典型宣传、主题宣传力度,弘扬优秀民政文化。3.夯实机关党建基础。完善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压紧压实党建工作责任。持续开展基层党组织整建提质,巩固推进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规范落实“三会一课”、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常态化开展“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活动。4.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强化正确用人导向,结合机构改革,贯彻落实培养选拔“四类干部”工作要求,加强干部队伍统筹谋划和调整配备,扎实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和职级晋升,加强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力度,从严开展干部监督考核管理,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推动人岗相适、人事相宜。5.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中央关于持续推进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工作精神,深入治理文山会海、“指尖上的形式主义”、层层督查考核、反复填报报表等问题,加大典型案例通报,坚决为基层减负赋能。弘扬严肃严格、求真较真、细致细究、务实扎实、快捷高效的“严真细实快”作风,推动全市民政系统铆足劲头大抓落实。深化全市民政系统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持之以恒纠治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红包礼金等“四风”问题,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和不正之风。6.强化正风肃纪反腐。深入学习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市纪委六届四次全会及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力支持配合驻局纪检监察组工作,深入推进清廉民政建设。落实省市纪委监委专项行动部署,深入开展“两带头五整治”,深化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殡葬管理等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推进清廉用权。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加快推进问题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巡视、巡察问题整改和审计发现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对民政系统查办案件分析研判,开展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案为鉴,一体推进“三不腐”。用好永州红色文化资源,开展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教育,开展“清廉家风”活动,推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以良好家风推动民政行风作风建设。二、办好重点民生实事7.提升基本养老服务水平。建设50个老年助餐服务点,完成2257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8.提高困难群体救助标准。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不低于700元/月和5400元/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提高到不低于90元/人/月,散居和集中养育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不低于1150元/月和1600元/月。三、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9.强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认真落实国办发〔2023〕39号文件精神和湖南省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政策措施。拓展我市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平台应用,完善低收入人口预警指标,统筹整合社会救助对象和困难群众人员信息,建立全市困难群众大数据库,对困难群众进行精准识别。10.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文件精神,继续推进扩围增效工作。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特困人员医疗救助保障政策。完善临时救助政策,全力推进居住地实施临时救助工作。扎实做好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和供养意愿需求调查摸底,继续做好安排照料服务人、签订委托照料服务协议两个100%,全面落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责任。落实全省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和救助帮扶办法,推动开展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及救助帮扶落实落地。11.扎实做好民政领域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进一步健全主动发现、主动救助机制,协同推进防止返贫监测与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互联互通,定期做好防止返贫监测户与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信息数据推送,及时将符合条件对象纳入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基本生活救助范围,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问题。抓好民政领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年度重点工作,全面整改中央和省有效衔接评估反馈问题,做好民政领域乡村振兴工作。12.健全落实社会救助监管长效机制。持续推进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强化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管理使用监督检查,坚决类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深入化解社会救助领域信访矛盾,畅通社会救助服务渠道,及时回应解决群众诉求。13.持续深化社会救助创新实践。聚焦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持续指导县市区开展社会救助改革创新试点和社会救助领域创新实践活动,推荐创新实践优秀案例参选全省优秀创新实践案例。探索服务类社会救助,总结提炼可推广、可复制的“物质+服务”救助服务方式经验做法。14.持续提升社会救助服务效能。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作用,提升社会救助工作合力。全力推进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持续开展社会救助效能提升行动,加强乡镇(街道)社会救助服务站点建设,推动落实“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优化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绩效评价,强化结果应用。四、着力提升儿童福利工作水平15.依法规范收养登记管理。推动落实促进残疾孤儿回归家庭相关支持服务政策。开展收养政策培训,加强收养政策宣传,落实收养评估制度,依法办理收养登记。16.加强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加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强化困境儿童精准认定,做到“应保尽保”。督促指导各地做好“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和“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推动各地落实《关于加强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分类施策加强困境儿童心理疏导服务,开展个性化、专业化关爱服务。实施“萤火虫”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项目,制定困境儿童风险评估标准体系及困境儿童服务指南,逐步健全完善困境儿童分级分类关爱服务。实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完善困境儿童保障制度。以“利剑护蕾·雷霆行动”为引领,联动做好救助保护工作。制定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方案,加强流动儿童关爱服务,开展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活动。17.推进儿童福利机构高质量发展。深化儿童福利机构“精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开展“爱的陪伴”孤残儿童成长关爱三年行动,推动落实《湖南省儿童福利机构基本工作指引》,推动儿童福利机构规范化、精细化管理,不断提升养治教康社综合服务能力。18.夯实儿童福利基层工作基础。推动各地选优配强儿童福利工作队伍,加强业务培训,落实儿童主任岗位补贴。推动各地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切实深化转型,依法履行民政部门长期监护、临时监护职责,切实发挥好未保机构“综合平台”作用,针对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和困境儿童常态化开展走访核查、监护评估、政策宣传、家庭探访等关爱服务。依托市县两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和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开展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和困境儿童风险预警防范和关爱保护机制工作试点。持续推进基层儿童之家建设,各县市区打造2-5个特色示范儿童之家。五、做好养老服务工作19.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实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按照“市县有示范、街道(乡镇)有中心、社区有嵌入、村级有互助”的要求,加强服务网络建设,着力补齐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完善新建住宅小区“四同步”工作机制,指导各县市区对闲置国有场地开展实地勘查,盘活用于养老服务。推动国有资本进入养老行业,培育发展一批本地专业机构为居家养老提供支撑,将专业服务延伸到家庭。20.夯实机构养老重要作用。开展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工作,推动县市区分层分级做实老年人能力评估。全面推进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县建县管”,落实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制度。开展养老机构标准化示范创建和星级评定,持续打造“三湘怡养”品牌,推进公办养老机构“五个统一”,营造全市养老机构创先争优氛围。21.强化专业队伍建设。开展养老服务管理人员、护理人员和机构消防操作员分级分类培训,通过市、县两级培训,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职业化、专业化水平,培育一批护理服务、医疗康复、管理服务等领域的带头人。组织开展全市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积极对接相关部门,落实人才队伍建设补贴政策。22.强化监管效能提升。落实《全省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计划》,指导督促养老机构完善消防安全设施,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审验达标“回头看”,核实消防审验专项整治行动结果。持续推进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养老机构食品安全专项行动,实施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完善市级智慧养老监管平台功能,推动各县市区养老“安联网”建设全覆盖。六、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23.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引领。推动社会组织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配合有关部门理顺行业协会、学会、商会党建工作管理体制。推进社会组织成立登记、章程核准、年检年报、专项抽查、等级评估、教育培训与社会组织党建同步,结合成立登记、章程核准、换届等契机推动社会组织将党的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章程。开展市本级社会组织党建质量提升行动,组织开展社会组织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加强市本级社会组织意识形态管理,积极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风险隐患。配合统战部门做好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等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引导社会组织在统一战线工作中加强作用发挥。24.优化社会组织发展布局。贯彻落实《湖南省行业协会管理办法》《湖南省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湖南省民政厅关于规范社会组织退出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举办业务培训,提升全市各级登记管理机关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指导全市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工作制度化、法治化开展。抓紧抓牢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职责,严格开展登记审查,优化社会组织层级、领域和类型布局,防范社会组织各类风险。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顿。25.强化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启动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三年(2024-2026年)专项行动,联合业务主管单位和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标准化开展社会组织年检,强化年检结果运用。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对社会组织开展专项抽查。建立健全社会组织资金监管机制,用好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和联合执法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健全社会组织评估机制,强化信用监管,专项治理涉企收费,严厉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违法行为。26.注重发挥社会组织实质作用。推动社会组织服务大局、服务基层工作,聚焦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发挥社会组织在动员社会力量、链接各方资源、提供专业服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发挥社会组织在扩大公众参与、推动民主协商、化解社会矛盾、传播法治文化等方面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