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农村集体荒山土地租赁合同通用5篇在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签订签订协议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合同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农村集体荒山土地租赁合同【第一篇】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为了发展经济、充分合理利用土地,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共同信守。一、由乙方租赁甲方土地使用权,所租赁土地四至为:(略)二、租用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所租用之土地被国家征用时为止;租赁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终止本合同,否则甲方应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若实际损失无法查明的,则损失可以剩余租期按每亩每年不低于万元赔偿)并赔偿乙方因此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等。三、租用期间乙方仅向甲方付租金,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要一切任何费,土地税由甲方自行负责。四、所租赁土地被国家征用时,所赔偿的土地费归甲方所有,地上建筑物补偿等归乙方所有。五、乙方应当在每年的合同签订日起10天内向甲方交租金,甲方应保证和维护乙方使用该地。六、租金标准:每年每亩租金元整;在租赁期间,未经乙2/13方同意,甲方不得随意涨租,若甲方违反规定随意涨租,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若实际损失无法查明的,则损失可以剩余租期按每亩每年不低于万元赔偿,并赔偿乙方因此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等);乙方应按时缴纳租金,如没有如期向甲方交纳租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对乙方负任何责任。七、若所租赁土地被国家征用,征用当年租期超过半年的,租金以________年计算,租期不足半年的,不算租金;若只是部分土地被征用的,租金按剩余土地实际面积计算租金。八、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以前合同自然终止。九、本合同不得涂改。本合同执行中如有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协商解决。十、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国家经济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并与本合同既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签订日期:年月集体土地租赁合同范本农村房屋租赁合同范本农村鱼塘租赁合同范本农村厂房租赁合同范本农村山场租赁合同范本农村养殖场租赁合同范本3/13农村集体荒山土地租赁合同【第二篇】甲方:乙方:为了发展经济、充分合理利用土地,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共同信守。一、由乙方租赁甲方土地使用权,所租赁土地四至为:二、租用期限:自xx年xx月xx日起至所租用之土地被国家征用时为止;租赁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终止本合同,否则甲方应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若实际损失无法查明的,则损失可以剩余租期按每亩每年不低于万元赔偿)并赔偿乙方因此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等。三、租用期间乙方仅向甲方付租金,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要一切任何费,土地税由甲方自行负责。四、所租赁土地被国家征用时,所赔偿的土地费归甲方所有,地上建筑物补偿等归乙方所有。五、乙方应当在每年的合同签订日起10天内向甲方交租金,甲方应保证和维护乙方使用该地。六、租金标准:每年每亩租金xx元整;在租赁期间,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随意涨租,若甲方违反规定随意涨租,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若实际损失无法查明的,则损失可以剩余租期按每亩每年不低于xx万元赔偿,并赔偿乙方因此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4/13等);乙方应按时缴纳租金,如没有如期向甲方交纳租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对乙方负任何责任。七、若所租赁土地被国家征用,征用当年租期超过半年的,租金以1年计算,租期不足半年的,不算租金;若只是部分土地被征用的,租金按剩余土地实际面积计算租金。八、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以前合同自然终止。九、本合同不得涂改。本合同执行中如有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协商解决。十、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国家经济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并与本合同既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订日期:年月日乙方:签订日期:年月日农村集体荒山土地租赁合同【第三篇】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第一条甲方出租给乙方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地块位于(详见《土地使用证》附件),面积为平方米(合亩),其5/13宗地位置与四址范围如甲,乙双方确认的附图所示。第二条本合同项下出租地块用途为、乙方承租后必须按规定用途使用土地,如需变更用途,须经甲方及当地建设规划主管部门同意,甲乙双方协商调整年租金后,向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用途变更手续。第三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租赁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四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的年租金为每平方米元人民币,年租金总额为元人民币。乙方应于每年月日前向甲方按时缴纳年租金。首次年租金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的天内缴清,年租金不足半年的按半年计收,超过半年的按全年计收。乙方不按时支付年租金的,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付款额的‰向甲方交纳滞纳金。超过六个月不支付年租金的,甲方有权收回出租的土地使用权。第五条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5天内,甲乙双方应向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租赁登记手续,甲方领取土地使用权出租许可证,乙方领取土地使用权承租证明书。第六条土地使用权租金的调整,每隔年调整一次,每次调整幅度为百分之、租金标准调整时,甲乙双方应签订变更协议,乙方应按新的标准缴纳年租金。第七条乙方依据本合同租赁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转租,抵押。如需转租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双方签6/13订转租合同后到国土资源局办理有关变更手续。第八条乙方在接受租赁场地移交手续后,应妥善保护界桩,不得私自移动。界桩遭受损坏或移动应及时报告甲方重新埋设,测绘费和界桩费由乙方支付。第九条乙方在租赁场地上需要新建,扩建或翻建建筑物,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规定办理有关报批手续,双方应签订土地租赁期满后承租方新建建筑物的处置协议。第十条土地租赁期满,本合同同时终止履行,乙方应向国土资源局交还土地使用权承租证明书,办理土地使用权租赁注销登记手续。对该地块内乙方投资建设的建筑物,附着物,应按双方签订的处置协议,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的60天内处置完毕,逾期未处置完毕的,由国土资源局向乙方发出书面处置通知。租赁期满乙方如需继续使用该地块的,须在期满前六个月内向甲方提交续租申请,由甲乙双方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向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续租登记手续。第十一条乙方因提前终止经营等原因,需提前终止租赁合同的,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三个月租金总额的违约赔偿金。第十二条依据本合同依法使用的集体非农业建设用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在特殊情况下,因国家和农村集体社会公共利益需要,集体土地所有权者报经国土资源局审核和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提前收回出租的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者根据土地利用现状,给予承租方相应的补偿。7/13第十三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租赁地块所属辖区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等,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五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报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一份交国土资源局存档。第十七条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签订。第十八条本合同为打印版本,除签字盖章部分外,其他手写内容无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签字)代表(签字)联系地址:联系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电传:电传: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帐户名称:帐号:帐号:8/13农村集体荒山土地租赁合同【第四篇】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乙方为了经营农作物,甲方同意将自己的承包地出租给乙方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守信。一、土地的面积、位置甲方将位于xx亩出租给乙方使用。二、土地作用为农作物种植三、土地的租赁经营期限该地租赁经营期限为xx年,xx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止。四、租金及交付方式1、该土地的租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元,租金每年共计人民币2、每年春节前,乙方向甲方全额交纳下一年度的租金。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2、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9/13(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租赁的土地。2、享有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3、享有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4、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方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2、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3、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或大型建设征用该土地,地上附属物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4、本合同期满,如继续租赁,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租赁合同。七、违约责任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10/13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发包方:(盖章)甲方:(签字)乙方:(签字)日期:xx年xx月xx日农村集体荒山土地租赁合同【第五篇】1、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2、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为充分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建设新农村,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土地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1、流转位置、范围、面积:甲方同意将在乡(镇)村组承包经营的土地亩的经营权流转给乙方经营(其中:耕地亩,林地(山地)亩、水面亩)。具体面积和范围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载明面积为准;如经甲、乙双方实地测绘,实地测绘与承包经营权证载明面积不符,则以实地测绘面积为准。2、流转用途:3、流转期限:11/13一、土地流转方式:租赁。二、土地流转价款:经双方协商,采取以下第----种价款计算方式执行。价款计算方式1:合同签订后第一年,按每亩元/年的标准计算,之后每年递增一次,递增率为%。价款计算方式2:按每年每亩公斤(某种实物)的标准折合人民币计算,其价格以当年国家挂牌收购价计算,如无国家挂牌价,则按当年当地市场价折算。三、土地流转租金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为:土地流转租金支付采用人民币直接支付或折合人民币支付的方式,由甲方委托代理人收取并分配租金,支付时间经过甲乙双方商定为。四、出租土地的交付时间及要求:甲方在签订合同并收取第一年土地租金之日起日内,将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交乙方使用。乙方在流转土地合同到期之日后日内,将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无偿移交给甲方。1、甲方权利和义务:(1)有权监督乙方按规划合理利用土地,制止乙方违反合同约定使用土地的行为;(2)甲方享有按时向乙方收取土地租金的权利;(3)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4)若该土地在流转期间被依法征用、占有的,甲方有权12/13依法获得相应的土地使用补偿;(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2、乙方权利和义务:(1)依法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收益权;(3)按期向甲方支付约定的土地租金和相关款项;(6)乙方生产经营必须符合环保相关规定;(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本合同以非法定原因不得解除为原则。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