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巨野县化妆品监管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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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巨野县化妆品监管工作要点2023年,化妆品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以“四个最严”为根本遵循,深入落实全国、全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和全市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推进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不断提升监管效能和服务能力,保障公众用妆安全,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一、强化监管制度体系建设(一)加强法规宣贯。深入开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制度的宣贯,及时对相关问题进行解读;加强对化妆品经营者的培训,对不同业态分批次开展多种方式的培训,提高培训覆盖率,提升化妆品经营者知法守法水平。(二)完善监管体系。加强对保化中队、各乡镇市场监管所的督促指导,压实网格化监管责任;结合国家药监局《化妆品检查管理办法》的出台和省药监局《山东省化妆品经营监管现场检查指南》的出台,不断规范现场检查行为,推行标准化监管。二、强化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三)加强风险管理。继续以儿童化妆品、特殊化妆品为重点产品,以信用风险等级高和既往监管中问题较多的经营单位为重点监管对象,以美容美发、集中交易、网络销售为重点环节,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统筹运用各类监管信息,定期组织召开风险会商会,建立安全风险隐患台账,制定具体措施,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四)加强监督抽检。以《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实施为契机,全面规范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统筹国抽、省抽、市抽和县级抽检,坚持问题导向,科学制定监督抽检计划,对上一年度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开展跟踪抽检。加强抽检不合格产品和抽样异常情况核查处置,加强对不合格产品追根溯源,确保核查处置规范到位。(五)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广使用“化妆品监管”APP,督促化妆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指导化妆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展销会举办者落实对相关经营者的管理责任。三、强化全程监管体系建设(六)强化经营监管。持续推进基层化妆品市场监管规范化建设和化妆品网格化监管,建立健全化妆品经营者档案。继续将化妆品集中交易市场、美容美发机构、网络销售等作为重点区域,关注农村地区,加大母婴用品店、商场、超市等场所和儿童、特殊、进口化妆品等重点品种的检查力度。加强经营环节溯源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追溯至注册人备案人,从源头清除问题产品,持续开展“无假冒化妆品示范单位”活动,创造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要发挥大市场综合监管优势,与网监、稽查、广告监管等形成合力,严惩重处违法违规行为,不断净化全县化妆品经营市场秩序。(七)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按照国家、省药监局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部署,推进化妆品安全专项整治长效化,严查大案要案,重点打击化妆品非法添加、无证生产、“虚假否认生产或者进口”等严重违法行为。以《化妆品网络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出台为契机,继续开展“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全面规范网络经营行为,严厉打击网络销售违法化妆品乱象。持续开展美容美发机构化妆品经营专项检查工作,重点整治无中文标签、未注册或未备案、过期等化妆品,有效规范化妆品经营行为。(八)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继续加大化妆品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落实“处罚到人”要求。对上级交办风险信息线索及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及时组织查处,对同一经营单位、连续两年或多批次产品抽检不合格的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及时公布检查、抽检结果,加大违法行为查处曝光力度,形成强大震慑。(九)强化舆情管控。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舆情监测和排查处置机制,时刻关注舆情,及时发现、研判舆情信息,对相关问题,及时下发风险警示信号或通报相关情况,做到抓早、抓小、抓苗头;妥善处置化解相关舆情,及时解答行业和公众关切的重点和热点问题,防止蔓延扩散。四、强化监管能力体系建设(十)提升检查能力。以国家药监局《化妆品检查管理办法》出台和省局相关检查制度规定的修订为契机,全面规范监督检查工作程序和要求,提高检查覆盖面和针对性。进一步加强对全县化妆品监管、稽查等相关人员的培训力度,采取专家授课、典型案例、现场实训等方式,不断提升基层监管能力水平。(十一)提升社会共治能力。组织举办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集中力量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提高宣传实效;加强日常科普工作,鼓励根据季节、使用人群等开展专题性科普,提升公众安全用妆意识。积极发挥投诉举报的作用,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化妆品质量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营造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六、强化党风廉政体系建设(十二)坚持党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坚持党建工作、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硬”。(十三)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深入践行“严真细实快”的作风要求,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加强廉政风险排查和警示教育,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化妆品监管铁军。巨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3月16日2023年巨野县化妆品经营监督检查计划为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制度,加强化妆品经营监管,规范化妆品经营市场秩序,保障化妆品质量安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计划。一、工作分工及安排化妆品监管股负责化妆品经营环节的总体监管工作,组织指导化妆品经营环节现场检查,并指导查处违法行为。保化中队负责城区化妆品经营环节的具体监管及案件查办工作;各乡镇市场监管所负责各自辖区内的化妆品经营环节的具体监管及案件查办工作。二、检查重点(一)检查重点内容1.化妆品经营者是否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能否保证化妆品来源合法可追溯;2.产品标签及店内广告是否明示或暗示产品具有医疗作用,是否虚假或夸大功效宣称;3.网络违法违规销售化妆品行为;4.重点查处经营使用未经注册或者备案化妆品。(二)重点品种1.儿童化妆品、特殊化妆品、进口化妆品;2.近年来监督抽检不合格及风险监测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化妆品;3.严重不良反应以及报告数量多的化妆品;4.国家局省局通告或通知停止经营的品种;5.引发舆情关注或被投诉举报的问题化妆品。(三)重点对象1.化妆品集中交易市场、展销会:辖区内开展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其是否依法对入场化妆品经营者进行管理。2.美容美发机构、酒店宾馆等在经营中使用化妆品或者为消费者提供化妆品的单位:辖区内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检查其是否履行经营者义务,是否有自行配制情况。3.化妆品网络经营者:辖区内摸底排查,重点检查其是否经营合法化妆品;是否全面真实准确及时披露化妆品信息。4.大型商超、母婴专卖店:辖区内开展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标签标识、使用有效期、进货查验记录等项目是否合法合规,保证产品来源可追溯。5.加强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日化用品商店及其他风险隐患较大的化妆品经营者的日常检查。三、专项检查(一)深入开展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在前期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深入开展专项检查,严格要求网络经营活动主页面全面、真实、准确披露与所经营的化妆品注册或者备案资料相一致的化妆品标签等信息,严格要求建立并执行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等制度。严厉查处经营未经注册或者备案化妆品,标签明示或暗示医疗作用,网络违法违规销售化妆品行为。强化与公安机关的行刑衔接,严厉打击化妆品违法犯罪行为。(二)持续开展美容美发机构化妆品经营专项检查以及“无假冒化妆品示范单位”活动。为依法保障在经营中使用化妆品或者为消费者提供的化妆品质量安全,应对美容美发机构持续开展检查,督促其履行经营者义务,要求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严禁自行配制行为。继续开展“无假冒化妆品示范单位”活动,创造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要结合化妆品监管实际,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调配监管人员,统筹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任务,按照《山东省化妆品经营监管现场检查工作指南》,规范现场检查流程,利用好各种检查方式突出监管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检查质量和效果。结合辖区实际,落实网格检查责任人,切实加强化妆品市场监管。(二)追根溯源严控风险。加强经营环节溯源监管,强化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实施,落实经营者义务责任。发现问题产品要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对违法产品追根溯源;发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切实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风险。(三)形成监管合力。加强《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的宣传培训,执法检查与普法宣传有机结合,引导经营者自查自纠违法违规行为,增强知法守法意识。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布检查执法情况和结果,发挥公众参与和媒体监督作用。加强与公安、海关、卫健等部门沟通协调,加强与广告、网监、质检等内部机构的联合配合,在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中,形成监管合力。(四)做好结果处置。要及时将日常监督检查信息录入山东省智慧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建立化妆品经营者信用档案,完善检查档案。巨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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