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井管理制度及流程_入井限员规定最新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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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入井管理制度及流程_入井限员规定最新5篇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范文呢?下面是网友帮大家分享的“入井管理制度及流程_入井限员规定最新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入井管理制度及流程入井限员规定【第一篇】为加强我矿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从而提高矿井的安全生产能力,确保我矿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地发展;特制定以下入井人员管理制度。1、入井前,各班安全员、瓦检员、班组长必须按时组织召开好班前会;认真贯彻学习《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操作规程、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矿规矿纪。2、班前喝酒者,不得参加班前会,不准下井。3、严格执行出入井人员入井检身制度,检身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对所有入进的.人员进行严格的检查,每一入井人员必须穿劳保服、矿工靴、戴安全帽、矿灯及自救器,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严禁携带烟火或其它点火物品入井;严禁酒后入井。严禁在井口所规定的范围内和井下吸烟。4、检身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2/125、每班,检身人员必须按入井须知对每位入井人员进行检查,对入井人员的姓名、入井时间、日期进行登记。6、检身人员必须按时交接班,交接班时,必须交待清井下作业人数,并进行签字。7、随时向矿领导汇报检身、出入井人员情况和存在问题。8、检身人员随时清点井下人员,对出入井人员要及时进行登记,确保井下人数与掌握人数相符。9、对入井时间超过16小时的人员,要及时上报矿调度室,以便采取措施,进行查找。10、检身人员必须严守岗位,明确自己的职责,如玩忽职守,弄虚作假,造成检身失误造成事故,轻则罚款,重则交有关法律部门罚处。入井管理制度及流程入井限员规定【第二篇】1、未经安全技术培训和“三级教育”的人员不得入井;2、不满18周岁的青少年不准入井;3、带病者、精神不饱满、疲倦者不准入井;4、酒后人员严禁入井;5、携带烟、火、易燃易爆物品者严禁入井;6、穿化纤衣服者严禁入井。1、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系戴好安全帽,穿好工作服、工作鞋、佩戴好矿灯及自救品;2、领取矿灯时要认真检查矿灯是否良好,检查内容:3/12(1)灯头有没有损坏,灯圈是否松动,玻璃罩有没有破裂。(2)矿灯壳是否损坏,破漏电解液。(3)灯线外皮是否完好,有无明接头,灯线接头是否良好。(4)灯锁是否良好,灯光是否亮。3、必须准备好当班所用工具、材料和检修用零配件。4、随身携带的啄子、锯、斧头和钎子的锋利工具的尖锐部分要包好防护套,以免碰伤自己或他人。5、准时参加班前会,认真听取工作安排,明确自己的工作地点、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6、入井时自觉遵守纪律,排队接受检身工的检身检查。7、上级机关入井检查,应先与矿方取得联系,待作好安全安排后方可入井,并遵守矿方的安全规定。8、生产班下班必须统一出井,班长必须清点人数并向矿调度室汇报。9、出井人员应在检身房翻过入井牌,及时到灯房交回矿灯。1、每个井下人员,必须熟悉本公司规定的各种信号,并能正确判断各种信号的'规定内容,听从信号指挥。2、自觉爱护各种信号设备,不利随便拨弄和损坏信号设备,更不能擅自发出信号,以免造成事故,甚至引起事故。3、每个井下人员,必须熟悉本矿井下各主要巷道及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以免迷失方向。4、在井巷中行走时,发现矿车驶来,应站在躲避洞或宽处让车,不得与车辆抢道。4/125、斜巷(井)内,禁止行车时行人,做到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6、井下人员除安排的检查、检修人员外,不得跨越设置的栅栏、危险警告牌等隔离设施。更不得私自拆除所设栅栏或破坏标记,以防他人误入。7、井下人员通过风门时,应及时随手关门,禁止邻近的两道风门同时打开,造成风流短路。8、井下人员应爱护机电设备,除检修人员和设备的操作人员外,其它人员不得擅自操弄机电设备。9、井下人员不得随意敲打水管、电缆等设备,以免损坏引发事故。10、井下人员遇有风筒损坏,电缆掉落等不安全情况,应及时上报。11、井下人员必须服从指挥,听从命令,不得离岗、串岗、擅离职守。入井管理制度及流程入井限员规定【第三篇】为强化防爆设备管理,杜绝井下电气设备的失爆,搞好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1、入井的所有设备必须严格按照《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和《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进行检查验收。2、检查验收由机电科(机电业务管理部门)设备管理员负责,设备专职验收人员、机修厂厂长、技术员和班长参加。对5/12验收合格的设备,办理准入井证。3、验收时间规定:入井设备的验收定于每天下午5点到6点30分进行,对生产急需用的设备,随时验收。4、每天下午5点前机修厂必须将需检修好的或第2天需移交(或入井)设备清单报给设备管理员(或验收员)。5、对下列设备必须进行整机试车,检查运行无异常。各类绞车、溜子、皮带机、耙斗机、喷浆机、煤机、钻机、喷雾泵、乳化泵、水泵等。6、对于电气设备的检修不得有失爆,开关必须带电机试运行,40kw以上的电机必须带检漏试车,潜水泵,必须放入水中试运转,不得漏水。防爆电气设备在检修过程中和检修结束后,检修人员要认真做好检修记录,特别是装配后不能测试的防爆间隙和隐蔽件的技术数据,在检修过程中就应首先做好测试和记录。7、电气设备相同部位的连接螺栓必须统一规格。8、对于新进的设备必须检查润滑部分的油量和电气设备的绝缘情况,整机运行有无异常。凡是新购或调入以及初次使用的.设备,都必须附有厂家的出厂合格证,作一般性(抽测主要指标)的防爆检查。9、检查验收好的设备必须填上验收合格证(即准入井证),并注明验收人和检修人姓名,各种开关检修完后,必须进行防腐处理并将编号编在固定的位置。防爆电气设备检修完毕后,检修人员要通知防爆检查人员根据标准要求,进行核实,复查6/12和通电试验,验收合格的防爆电气设备(包括小型电器)。凡在验收或检查中发现该设备失爆或有重大隐患问题,有权随时收回合格证,并要求检修或限期处理。10、经验收合格并填上合格证后的设备严禁拆套。11、检查验收合格的设备必须进行记录,使用单位领用时,必须开票经机电设备管理员审批后,由机厂发放。并注明使用单位和使用地点及用途。12、检查验收合格的设备,到井下运行使用24小时内,如出现故障经分析是验收人员的责任时,对验收人员各处50元的罚款。13、检查验收合格的设备机厂凭发票发放。1、机电科的防爆检查组,要配有专职的防爆检查人员,各井区也要设专职或兼职的防爆检查员,负责防爆电气设备检修后的验收;负责签发防爆电气设备检修合格证和入井安装许可证,负责入井安装的防爆电气设备的验收;负责井下在用的防爆电气设备的巡回检查工作。2、对于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实行'三三制'管理制度。(1)机电业务管理部门领取防爆电气设备实行'三不领'。即经检修的设备没有合格证和验收单不领;没有设备编号或设备编号与合格证的验收单号不符不领;防爆检验不细,记录不符或不符合实际情况不领。(2)安装人员实行'三不入井安装'制。即没有检修合格证不入井安装;没有防爆检查员签发的入井安装许可证不入井安7/12装;防爆电气设备零件损坏、附件不齐不入井安装。新购置的防爆电气设备下井安装,必须“两证”齐全,否则井下电工严禁安装。(3)承包或使用人员对于新安装的防爆电气设备实行'三不收'制。即没有防爆检验合格证不收;防爆电气设备安装后,不经防爆检查员验收签单不收;安装遗留的隐患不处理不收。3、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安装时,安装人员要严格按《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中电气设备部分的规定执行,除此而外,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同样按失爆处理。(1)防爆电气设备接线盒内部的绝缘基座破裂,接线螺杆杆孔间隙超限,绝缘基座与接线盒内经间隙超限,绝缘基座边缘厚度小于25mm。(2)螺旋式嗽叭口要用手拧紧,不得使用才用钳强拧,在检查时,以右手拇指,食指、中指三个指头能旋入一扣者为喇叭咀松动而算失爆。(3)压盘式嗽叭口上紧要有余量,余量要求不小于3mm,检查时眼睛看不到余量为失爆。(4)动力电缆橡套损伤,已看到分相绝缘层,即为失爆。(5)橡套电缆除伸入设备器壁部分允许外径细外,器壁以外部分(包括嗽叭口密封圈部分)一律不准细,否则即为失爆。(6)防爆密封圈上反,同心切割层朝外者为失爆。(7)防爆日充灯玻璃罩串动或转动者为失爆。(8)防爆电气设备的电缆压紧装置,如电缆不压或压得太8/12重使压扁量超过电缆外径10%者为失爆。(9)防爆开关或综保,如甩掉继电器(包括短接或塞住)或整定值明显超过规定,保险管熔断电(丝)用铁丝、铜丝代替,均为失爆。4、防爆电气设备包括防爆灯具,瓦斯断电仪,电话等,安装完毕,需经机电业务管理部门(或井区)防爆检查人员验收,验收时要现场签发验收单移交承包使用单位;如验收时发现问题时,要限安装(单位)人员处理合格后再行验收。5、机电区队必须严格按照供电设计的要求及电气设备安装质量标准进行安装。安装完的防爆电气设备不经防爆检查员验收合格,一律不准投入使用,谁使用谁负责。6、机电科负责对井下新装电气设备进行整定。不定期对井下电气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机电队整改。7、井下安装使用的防爆电气设备,如检查发现失爆,除追究责任者责任外,所在单位的当月机电设备质量标准化等级评定将视为不合格。1、井下所有设备要安装必须严格按照《机电设备完好标准》,《机电运输质量标准化标准》和《机电设备安装标准》进行安装验收移交。2、安装单位接到安装任务后,严格按要求和有关规定组织安装,按期完成安装任务。3、皮带,溜子等大型设备安装过程中,机电工区必须现场监督安装质量、指导安装,发现问题及时纠正。9/124、安装好的设备,由机电科组织安装和使用单位的有关人员到现场进行检查验收,所查出问题由安装单位限期整改完善,整改合格后,再进行验收,并且由三方在现场办理移交手续,并签字后投入使用。5、安装单位的安装工程结束后,送电试车前,必须检查电气设备不失爆,供电系统符合设计要求,一切无误后,方可送电试车。6、奖罚规定:(1)安装单位未按要求时间完成任务的,超期一天罚100-500元。(2)安装单位未按整改时间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的,超期一天加罚50-100元。(3)安装完工工程,机电工区(业务管理部门)必须及时组织安装和验收移交工作,无故不参加者每次罚款责任人100元。(4)安装单位按期完成任务达到设计和验收规范要求的,结合具体情况,可以给予适当奖励。入井管理制度及流程入井限员规定【第四篇】一、主要负责人(煤矿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应当接受安全资格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a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矿长资格证书》两证后,方可任职;二、a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应当接受安全资格培训,经考核合格取10/12得a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方可任职。三、b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管理人员,生产、技术、通风、机电、运输、地测、调度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应当接受安全资格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b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四、特殊工种:井下电气、安全监测监控、瓦斯检查、安全检查、测风测尘工、提升机操作、采煤机(掘进机)操作、地测防治水和井上压力容器、机动车、司炉工、地面电工、电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五、除以上人员以外的'其他入井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培训、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公司颁发的《培训合格证书》(入井资格证)和《上岗证》两证后,方可上岗作业。六、新工人在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入井资格证)和《上岗证》两证后,签订师徒合同,跟班实习满4个月以上,方可独立上岗作业。七、已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煤矿特种作业人员,不需再持《培训合格证书》(入井资格证)和《上岗证》。八、公司内部培训由人力资源部考核和发证。11/12入井管理制度及流程入井限员规定【第五篇】为规范入井车辆管理,严格管控车辆入井,确保接送人车和运输材料车辆出入井规范有序、安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