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证明管理规定一、总则为规范公司开具《收入证明》的管理,避免承担该证明事项与员工实际收入不相符等不必要的法律责任,公司应依据实际收入开具证明,并以此作为根本原则。但在实践中,员工为办理购房、购车等需要开具收入证明时,往往需要高于实际收入,对此,公司原则上不出具高于实际收入的证明,提前考虑未来工资增长因素,经公司领导同意,应在真实的基础上酌定。二、适用对象公司所有在职且已转正并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收入证明》只作为我公司员工的工作及在我公司的工资薪酬所得证明,不作为我司对该员工的任何形式的担保文件。四、开具范围公司仅为员工在购房、购车事项需要时提供《收入证明》,所有在职员工《收入证明》均由行政人事部开具,收入证明内容仅限税法规定的工资薪酬所得(报销等其他所得不在开具范畴内)。公司为员工开具收入证明的限额标准:普通员工不得高于5000元/月,中层管理人员(含店长)不得高于7000元/月,高层管理人员不得高于10000元/月。五、开具流程及需提供的材料申请人向HR提出邮件申请(附证明模板)办理周期3-5个工作日开具完毕后通知申请人领取员工本人签字领取复印件HR存档备案HR薪酬团队审批不合规End合规(一)开具与实际收入相符的证明1、员工本人提供书面申请,申请中需对证明的真实用途及份数、递交的单申请人向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请和材料(附证明模板)行政人事部审核,报公司领导签核办理周期3-5个工作日,开具完毕后通知申请人领取员工本人签字领取,复印件行政人事部存档备案end位、使用期限进行明确标注,并对所写内容的真实性做出承诺。员工在申请中需写明:本人承诺所述内容真实,如因所述内容与事实不符导致公司损失,本人保证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同时附上《收入证明》模版(未附《收入证明》模板的以公司统一模板为准);2、申请书经所在部门负责人签核;3、提前知会并与行政人事部相关人员就相关情况进行沟通;4、行政人事部审核无误后,出具收入证明并加盖公章,留存复印件备查。此证明只为员工本人提供。(二)开具高于实际收入的证明1、员工本人提供书面申请,申请中除需对证明的真实用途及份数、递交的单位、使用期限进行明确标注外,另需注明本人实际的工资数、需高开的理由,并对所写内容的真实性做出承诺。员工在申请中需写明:本人承诺所述内容真实,如因所述内容与事实不符导致公司损失,本人保证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同时附上《收入证明》模版(未附《收入证明》模板的以公司统一模板为准);2、员工本人除对陈述事实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外,还需明确承担相关责任的措施。3、申请书经所在部门负责人签核;4、申请书经行政人事部相关人员及负责人签核;5、对高于员工实际收入的申请,呈公司总经理签核。6、行政人事部根据公司总经理签核意见审核无误后,出具收入证明并加盖公章,留存复印件备查。此证明只为员工本人提供。(三)员工办理收入证明需提供的材料1、员工本人签署的申请书(含免责声明);2、户口簿(首页及申请人登记页)和身份证复印件;3、购房(车)预售合同。六、办理时间1、每月11日至次月5日进行办理;2、行政人事部收到有效申请和模版后3-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3、收到行政人事部办结通知后,员工本人可于每个工作日到行政人事部领取。七、有关要求和不予出具《收入证明》的情形1、由于不同银行或单位要求提供的《收入证明》在格式、项目、计算方法上各不相同,办理人需在开具证明前认真咨询有关部门,并向其索要《收入证明》模版;2、除非行政人事部同意,否则办理人不得自行填写《收入证明》上的任何内容;3、未加盖公司公章的《收入证明》,我司原则上不予承认并视为无效证明。因无效证明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申请出具《收入证明》的出具人自行承担;4、行政人事部将拒绝出具办理人主张的虚假证明;5、根据收入证明的具体用途,如需员工协助提供完税证明、社保缴纳明细等资料,请同时提供;6、员工领取《收入证明》时,需在《收入证明》复印件上注明原件已取走、签字确认及领取日期。7、以下情况,公司一般不予开出收入证明:(1)离职(含已申请离职)的员工,不予开具收入证明。(2)试用期员工,一般不开具收入证明。(3)经相关领导审核后不予批复的员工,不开具收入证明。八、附则1、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其最终解释权归公司行政人事部。2、本规定未尽事宜,公司将以补充规定的形式另作说明。2017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