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代替DB34/T2153—2014高速公路机电系统管理规范Specificationofhighwayelectromechanicalsystemmanagement2024-01-11发布2024-02-11实施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4I前言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代替DB34/T2153—2014《高速公路机电系统管理规范》,与DB34/T2153—2014相比,除结构性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增加了“技术管理档案”有关规定(见5.1.2.3);——更改了“工作环境要求”有关规定(见5.1.3.2,2014年版的5.1.3.3);——更改了“机电系统运行管理指标”相关技术内容(见5.2.4及附录A,2014年版的5.2.4及附录A);——增加了“机电系统主要设备使用年限”相关规定(见5.3.1.3的表2);——更改了“故障抢修”相关规定(见5.3.3.3);——增加了“收费系统不同故障类别工作标准”相关规定(见5.3.3.3的表4);——修改了附录A和附录B的性质(见附录A和附录B);——更改了“机电系统设施故障分类”相关技术内容(见附录B,2014年版的附录B)。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安徽省交通运输厅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赵加信、焦阳、历润、钱堃、王先辉、谢炜杰、张剑、丁述庆、任彬彬。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2014年首次发布DB34/T2153—2014,2024年第一次修订。—20241高速公路机电系统管理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安徽省高速公路机电系统运行管理的总则、管理要求、评价与改进。本文件适用于安徽省高速公路机电系统运行管理。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8367公路收费方式GB/T20271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通用安全技术要求JTG2182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第二册机电工程JTGD80高速公路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设计通用规范3术语和定义GB/T1836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高速公路机电系统highwayelectromechanicalsystem为高速公路提供服务保障和支持的收费、ETC门架、监控、通信、供配电等机械与电子系统的统称。3.2系统设备完好率intactrateofsystemfacility系统完好设备在全部设备中的比重。3.3维护maintain按照标准规范或技术说明书对机电系统设备进行的保养、调整、故障预防、维修等活动。3.4检查checkd按照标准规范或技术要求对机电系统设备的性能指标进行对比、检验、试验的活动。4总则4.1运行良好机电系统设备性能良好,数据传输通畅,系统功能满足标准规范或技术要求。4.2维护有序按照既定计划对机电系统设备进行保养、调整、故障预防、维修,日常维护保养有序,事故抢修及时。—202424.3保障有力具备完备的安全措施和高效的应对机制,确保机电系统满足标准规范或技术要求。4.4安全精准在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问题的情况下,保持机电系统运行结果的高度准确性。5管理要求5.1技术管理5.1.1机电系统配置应依据JTGD80和GB/T20271要求配置高速公路机电系统。5.1.2技术管理档案5.1.2.1应建立分类准确,系统完整,题名确切,检索有序的机电系统设施台帐和技术管理档案。5.1.2.2应建立运行状况、故障规律的机电系统技术管理档案。5.1.2.3应建立机电系统设备技术状况评定和经济状况评定两项指标。5.1.3工作环境要求5.1.3.1应根据不同的机电系统属性建立达到网络等级保护要求和机电系统良好运行要求所需的物理场所和工作环境。5.1.3.2应按照联网收费系统网络安全管理要求,做好相关业务网络的隔离,关键区域或系统应通过设置身份管理体系控制访问权限。5.2运行管理5.2.1系统运行应依据GB/T18367要求实施机电系统运行管理,建立运行日志、专用记录和系统数据等运行档案,及时掌握系统设施的技术状态和性能指标状况,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5.2.2数据管理5.2.2.1数据传输管理。应每日检查数据传输链路的连通情况,做到数据传输及时、准确,并做好相关维护日志。5.2.2.2数据安全管理。应依据系统安全技术标准、规程及保密制度进行数据安全分级管理,对内外网隔离、系统配置、密钥分发、管理权限等进行定期检查。5.2.2.3数据维护管理。应定期检查系统数据备份情况,收费应用服务器实行双机备份,做好系统时间同步和日志管理;定期对系统进行相关的数据信息核对。5.2.2.4系统升级管理。系统升级应依据相关工作流程和技术要求实施,升级后经测试合格方可运行。5.2.3运行检查5.2.3.1应建立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具体如下:a)日常巡查:系统设施运行状况、维护执行情况、性能状态和环境符合性、维修的及时性、应急措施的完备性等;—20243b)专项检查:特定子系统专项检查、特殊气候专项检查、节假日及重要活动专项检查等。5.2.3.2应根据检查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专题分析,具体如下:a)综合分析:运行制度执行情况、系统设施缺陷情况、事件隐患情况、维护维修情况、技术质量和负荷情况等;b)专题分析:重点问题、事件隐患、异常情况进行专门分析。5.2.3.3系统维护记录的抽查比例不低于30%;定期维护项目的抽查比例不低于10%;定期检测项目的抽查比例不低于10%。当检查发现问题较多时,应加大抽查频次。5.2.4运行管理指标机电系统运行管理指标应符合表1的要求,指标的具体计算方法见附录A。表1机电系统运行管理指标序号指标项目指标要求1系统设备完好率收费系统设备完好率≥95%,其中收费车道完好率≥98%。监控系统设备完好率≥95%,其中:视频图像上传完好率≥95%;可变情报板完好率≥95%。通信系统设备完好率≥97%供配电系统设备完好率≥98%ETC设备完好率≥99%2ETC车道通过率年度ETC车道总通过率≥99%,年度ETC车道一次通过率≥98%3ETC门架交易成功率ETC门架交易成功率≥99%,其中RSU交互成功率达到99%以上、车牌识别成功率正常率达到99%以上。4数据上传成功率数据上传成功率≥95%5.3维护管理5.3.1总则5.3.1.1应依据JTG2182相关要求对机电系统进行维护。5.3.1.2应逐步建立系统运行状态监测体系,对机电系统运行状态、运行效率开展实时监测。5.3.1.3机电系统主要设备的正常使用年限参见表2。表2机电系统主要设备使用年限设备名称使用年限(年)计算机设备5~10前端采集及控制设备8~12通信传输设备10~15变配电设备10~20配电线路14~165.3.2日常维护—202445.3.2.1应制定不同设备的维护作业规范和质量评定要求,包括维护类别、内容、技术质量要求、周期、评定方法等。5.3.2.2应制定机电系统定期实施的检修计划。5.3.2.3应建立维护管理登记制度,完善设备维修记录,并按不同等级执行维护作业项目及质量评定。5.3.2.4作业等级划分如下:a)日维护作业:对机房、车道的主要机电设备的外表面进行保养,检查显示终端反馈的系统运行是否正常;b)周维护作业:对机房、车道及外场的主要机电设备进行现场巡检、保养;c)月维护作业:对机房、车道及外场主要的机电设备和设施进行巡检;有针对性地检查设备机柜的内部状况,并做好清洁工作;有针对性地检查沿途机电设施的完好状况;整理系统文件,并备份相关数据;对系统计算机设备进行病毒检测和清除工作,并备有检测、清除记录;d)季维护作业:对主要设备的技术性能进行检测、校正;对车道主要设备进行全面的保养;e)年维护作业:对主要设备设施的技术性能进行恢复性的维护、调试和校正。5.3.2.5备品备件应按照“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物尽其用,责任到人”的原则,统筹申购,合理调配。5.3.3故障抢修5.3.3.1应对系统运行故障类别和等级建立分级响应机制。5.3.3.2按照对设备或系统的影响程度分为一般故障和重大故障,故障等级分类见附录B。注1:设备或系统一般故障指设备或系统的辅助功能失效或一般功能失效经现场检修能恢复的。注2:设备或系统重大故障指设备或系统的主要功能失效或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转、数据丢失的。5.3.3.3不同的故障级别,工作标准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机电系统不同故障级别工作标准故障级别工作标准一般故障12小时内修复重大故障1小时内维护人员到达现场,12小时内恢复系统主要功能,24小时内修复5.3.3.4收费系统不同故障类别工作标准应符合表4的规定,部省清分结算链路和部站直连链路,主备链路应具备实时切换能力。表4收费系统不同故障类别工作标准故障类别工作标准对于影响部中心系统和省中心系统运行的故障在2小时内修复对于影响各省(区、市)收费站和ETC门架系统运行的故障(非人为因素或自然不可抗力)在1小时内响应,在4小时内修复当全部通信链路无法正常工作时(非人为因素或自然不可抗力)在1小时内修复至少一条通信链路;其他链路需在2小时内修复5.3.4专项工程5.3.4.1专项工程是对机电系统进行集中性、针对性的维修改造工程。5.3.4.2专项工程管理应按项目管理的流程、规范实施,并依据JTG2182相关要求验收,经测试合格后投入运行。—202455.4安全与应急管理5.4.1应建立机电系统的安全管理和应急响应体系,明确机电系统安全运行的组织、制度和应急预案等要求。5.4.2应识别和评价机电系统运行、维护、检查等作业过程安全风险和危险源,明确安全管理岗位制度和操作规范,实施运行环境、系统数据、维护作业过程等安全防护措施。5.4.3应建立机电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做好预案的培训、宣传和演练,每半年不少于一次预案桌面推演,每年不少于一次预案实战演练。5.4.3.1机电系统突发故障应急处置总体原则:先保收费系统运行,后恢复其它系统;先保系统基本功能,后全面恢复;先本地网传输,后主干网传输。子系统应急处置的举措应满足以下要求:a)收费系统:先保车道收费系统运行,再恢复站级收费系统;紧急情况可按应急程序报备后,入口发放纸质通行卷,出口可采用便携式收费;b)ETC门架系统:先恢复ETC门架供电,再恢复传输网络链路,必要时可对故障ETC门架报停,调整计费模式;c)通信系统:先恢复本地传输,然后恢复主干传输;若不能及时恢复传输电路,应按照应急电路调度方案,调通系统的备用电路,尽快恢复用户正在使用的业务;d)监控系统:优先恢复视频系统主干网的图像传输功能及可变情报板的信息发布功能;e)供配电系统:优先恢复收费系统、通信系统的供电及隧道基本照明、火灾报警的供配电功能。5.4.3.2紧急事故处置后应分析事故发生原因,找出日常系统管理盲点,对事故处理手段进行总结。6评价与改进6.1运行管理评价6.1.1应制定机电系统运行管理考评办法,对机电系统运行管理过程实施考核与评价,每季度不少于一次。6.1.2工作环境管理评价指标按5.1.3的规定。6.1.3运行管理评价指标按5.2.3.2和5.2.4的规定。6.1.4故障管理评价指标按5.3.3.3的规定。6.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