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地方高职院校校地企合作问题及对策探索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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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地方高职院校“校—地—企合作”问题及对策探索(高校)《国家“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明确指出:“大力开展校企合作、校校合作、产教融合,大力推行订单培养,提高就业率,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促进职业教育服务当地经济发展能力和办学实力明显提升”。为此,高职院校应坚持面向市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科学确定各层次各类型职业教育培养目标,发挥行业协会与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作用,探索建立多部门联动的人才需求预测机制,完善资源配置机制和评估评价机制。近年来,xx职业技术学院坚持立足地方、融入地方、服务地方的发展定位,积极探索“校—地—企”合作新模式,推进产教深度融合,努力实现三方共赢。一、“校—地—企”合作现状的调查分析通过问卷调查(分别对xx职业技术学院中小企业创业与经营专业的教师和学生、xx市及下属县政府机构、地方企业各发放问卷xxx份,共计回收有效问卷xxx份,问卷有效回收率为xx%),以及调查结果统计分析,明确了xx职业技术学院中小企业创业与经营专业“校—地—企”合作的主要举措和存在的问题。(一)“校—地—企”合作的主要举措学校、政府与企业共同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合理设置课程体系人才培养方案是人才培养目标、基本规格以及培养过程和方式的总体设计,是保证教学质量的基本教学文件。xx职院中小企业创业与经营专业在“校—地—企”合作办学中,按照地方政府打造“特色产业增长极、转型发展示范区、自然生态公园城市”的目标定位,结合该专业教学特点、专业特色和实训条件等,通过校企双方多层次协商,从企业岗位需求实际出发,精准锁定人才培养能力标准,共同论证人才培养方案,对人才培养方案予以修订。课程设置突出服务地方特色,以xx地方经济发展所需人才为导向,围绕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模式,以岗位技能培养为核心,通过行业调研,掌握最新职业能力要求及发展变化;通过企业调研,在大量企业岗位(群)调研的基础上,归纳遴选中小企业创业与经营专业岗位的典型工作任务,进而通过分析核心职业能力设置本专业课程。故而,本专业按照“目标岗位”→“典型工作任务”→“典型职业能力”→“对应支撑课程”的思路构建适应地方、行业发展和满足企业要求的课程体系。共建双师双能型师资队伍《国家“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明确指出“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比例偏低”是我国教育事业面临的挑战之一。着力构建一支既能传授理论专业知识,又能指导专业实践技能的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必要条件,也是专业服务地方发展的重要要素。目前,该专业在构建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方面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加强在职教师培养培训。通过“双百计划”(百名教师下企业,百名企业工程师、高管进校园)推动教师到企业顶岗学习锻炼,提高实践教学能力。二是强化人才引进。大力从企业科研和生产一线引进、聘任高素质专业人员和高管。三是大力聘请兼职教师。坚持“不为我有,但为我用”的原则,从合作单位聘请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来校兼教,开展教学、专业研讨、技术交流和科研开发,如该专业聘请了企业一线的高管或企业家作为外聘教师,与我校专任教师共同负责《创业项目策划》《企业管理》等课程教学。四是全面推行“以证代练”。通过明确双师双能型教师的认定标准,鼓励教师获评非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获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证书等。通过以上措施,该专业双师双能型教师比例已超过xx%,基本能够满足教学,特别是生产实践需要。(二)“校—地—企”合作存在的问题分析虽然通过“校—地—企”紧密合作,该专业完善了人才培养方案,提高了双师双能型教师比率,引进了一批校外专家团队,但随着社会化进程的不断深入,校地企三方在合作过程中也凸显了一些问题。从政府方面而言,其主要问题是角色定位不够清晰,主要表现在地方政府在教育发展理念上转变不够彻底。长期以来,地方政府对主导参与“校—地—企”合作认识不够到位,认为“校—地—企”合作是学校与企业自发的一种市场合作行为,地方政府在“校—地—企”合作中主要发挥中介与纽带作用。此外,地方政府并没有认识到“校—地—企”合作是地方获取人才的重要途径,以致地方政府管理层对“校—地—企”合作介入不够深入。另外,通过“校—地—企”合作能够取得的经济效益偏少,需要长期的资金投入才能获取更多回报,这也影响政府对“校—地—企”合作的积极性。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校—地—企”合作中信息渠道不对称,也是地方政府面临的问题。地方政府及时发布“校—地—企”合作工作信息,是确保不同主体之间信息交流与畅通的有效保障,有利于地方高职院校及时获取地方政府的人才引进政策与企业的人才实际需求,以专业知识研究来采取针对性技术与手段,促进地方政府从学校获取更有价值的技术与知识。当前,地方高职院校、地方政府、企业三者之间的信息渠道不畅通,导致三者之间难以在技术供给与人才需求上达成共识,导致地方高职院校的科学研究成果难以有效转化成地方发展需求,阻碍了三者之间的有效对接。与此同时,地方政府对“校—地—企”合作的宣传力度偏小,导致社会大众对“校—地—企”合作的优势及成果了解不够到位,不利于“校—地—企”合作的稳定发展。从学校方面而言,学校培养的专业人才难以满足地方需求。培养人才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是“校—地—企”合作的应有之义,但是很多专业在“校—地—企”合作中未能充分将本地产业发展的要求、企业发展的需求与学校的特色优势结合起来,导致专业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盲目追求高端。在选择合作企业时,以发达地区的高端产业、新兴产业为主要合作对象,而这些合作对象与本地区经济联系不甚紧密,当地的产业又无法有效吸纳培养的学生。二是专业契合度不高。专业发展无法全面赶上产业转型升级的步伐,与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契合度有待提高。三是引导产业规范化不足。现代产业发展的首要条件就是标准化,但是大部分高职院校的“校—地—企”合作仍然局限于校企双方之间,没有从本地区产业发展的高度系统谋划,导致产业引领不动专业,专业也无法促进产业。从企业方面而言,企业对待“校—地—企”合作的参与度与积极性都有待增强。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过分考虑与追求经济效益,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企业在经济利益缺乏的情况下,与地方高职院校、地方政府缺乏合作动力。在此情况下,企业与高职院校联合开展校企人才共育,往往也是为了获取短暂经济效益,缺乏长期人才培育理念,从而出现企业不愿意安排专业技术人才对大学生进行指导,甚至出现通过简单支付劳动报酬方式,利用大学生廉价劳动力的情况,未能将大学生作为企业未来的专业人才进行培养与锻炼,导致“校—地—企”合作趋于形式化,流于表面化。另外也应当看到,绝大部分企业在“校—地—企”合作上缺乏一定的主动性,双方深入良好的互动关系不足,以致在合作与管理层面缺乏具体的运行机制;更多的时候,参与“校—地—企”合作的部分企业只是在学校毕业季或者公司运营出现人才缺口时,才会主动加强联系;常见的模式是招收学生来企业开展实习工作,着眼于解决企业当前用工不足的问题,只注重企业自身的实际利益,并没有真正参与到“校—地—企”合作共同培育人才的工作中,忽略了“校—地—企”合作的社会效益和公益价值。从三方合作方面而言,其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三方合作的管理机制不够完善,合作的实质性效益也不强。近年来,国家一直鼓励地方院校要与地方政府、企业共同开展人才培养工作,构建产教融合的发展机制,而且为了促进“校—地—企”合作制定了相关政策与措施,但是从根本上来看推进“校—地—企”合作缺乏具体工作管理机制。首先,国家对“校—地—企”合作缺乏宏观性的政策指导。其次,在地方政府层面中缺乏统一规划与管理,缺少强有力的具体措施实现“校—地—企”三方有效融合,导致“校—地—企”三者之间的合作形式比较混乱,难以有效激发“校—地—企”合作三方的主动性与积极性,严重制约了“校—地—企”合作的发展前景。究其原因,首先是合作过程中,校企双方沟通不深入,教学实施中的理论与实践环节存在不协调的情况,以致供需结构性矛盾显现,导致校企双方距离扩大。其次是三者的利益目标存在差异。原本“校—地—企”合作注重不同主体在实现互利共惠、合作共赢的基础上取得长效发展,但是当前“校—地—企”合作涉及到不同主体的利益需要,最主要是地方政府、地方院校与企业三者之间合作的利益出发点出现分歧。特别对于学校与企业来说,利益需求差异性较大,学校希望借助企业的资金破解自身办学发展难题,而企业比较关注学校师资和学生能否为其创造更多经济效益,导致合作形式浮于表面。二、完善“校—地—企”合作的对策在宏观上,地方政府需要认真研读国家有关校—地—企”合作的政策方针,统筹规划,结合实际,细化落实相关帮扶政策,提高企业所属行业协会的地位,发挥行业协会在产教融合中的作用。在微观上,高职院校和企业所属行业需要深入思考产教融合成本的分摊机制问题,包括资金、资源、人力成本等,注重协调整合科研开发、技术优化升级与人才培养落地之间的协同关系,打造产教融合共同体。具体将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具体探讨。(一)政府方面转变政府职能,发挥引导作用在政府职能发展过程中,要主动融入全面可持续发展的工作理念,明确政府工作导向,彰显政府在“校—地—企”合作过程中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校—地—企”合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多个维度与主体,离不开地方政府的全面统筹与协调推动。地方政府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念,充分认识到“校—地—企”合作对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结合区域发展特点,明确发展定位,厘清工作职责,转变工作职能,为更好促进“校—地—企”合作提供更多的政府资源与社会服务。在“校—地—企”合作过程中,地方政府要有效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建立具体的政策保障机制,调动地方高职院校、政府部门和企业参与合作的主动性、创造性,引导三方构建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实现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经济社会发展帮助职业教育创新的双赢局面。具体而言,地方政府应根据国家政策出台完善、详实、可操作的“校—地—企”合作促进办法和相关配套激励政策,通过遴选优质示范基地等形式,对校企合作中有实质性投入的企业,给予税收减免和贷款优惠政策等金融支持;遴选合作成果显著的企业进行表彰,帮助其提高要素汇聚能力。同时,政府对行业、企业、社会组织等多方面筹措资金投入“校—地—企”合作的行为,要明确专业部门或聘请专人进行指导、协调和管理。统筹产教融合,满足区域需求就地方的产业发展来看,在巩固传统产业的基础上,要加强对于新能源、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统筹工作,以超前的战略眼光进行谋篇布局,为地方产业未来发展夯实基础。而地方高职院校也必须创新协调发展理念,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地方政府要全面统筹发展。一是做优产业链发展规划,充分结合区域地方优势资源,注重产业结构协调,招引更多高新技术企业,努力形成产业集群。二是科学制定产教融合发展未来规划,健全联动发展工作机制,以“校—地—企”合作为基础,全面加强产业园区开发、重大项目布局以及城乡规划发展加强产业发展。三是加强“校—地—企”合作工作政策的有效制定,努力促进产业发展与教育培训的深度融合。四是强化相关部门规划职能,统筹推进校地充分对接,努力为区域发展提供更多人才,服务所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二)企业方面没有企业的参与,真正实现“校—地—企”合作就是一句空话,精准培养企业所需人才也是无根之木。企业应提升自身参与“校—地—企”合作的主观能动性。一是正确把握“校—地—企”合作的重要意义。地方政府、学校、乃至社会非常期待企业积极参与人才培养工作,企业通过参与“校—地—企”合作,大力支持职业院校发展,可以得到社会的一致认可与好评,可以更好彰显社会地位,可以给企业带来更多的社会关注度与发展机遇,实现企业社会价值提升和企业产品的溢价。二是正确把握“校—地—企”合作的重要作用。企业在投入资源开展“校—地—企”合作的同时,企业也获得了地方高职院校师资、技能等资源的全方位支持;共同合作研发新技术相关产品,可有效降低企业的技术研发成本;利用地方高职院校对员工开展培训教育,可以全面提升企业职工的技能与素养,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