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基本制度一、安全生产组织管理制度二、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制度三、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五、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管理制度六、三阶段安全风险分析与预防制度七、危险性较大工程方案评审论证制度八、安全检查制度九、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制度十一、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十二、特种设备复核制度十三、专项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制度十四、安全隐患督促整改制度十五、“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制度十六、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与报告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一、为了加强驻地办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大力推进行业安全管理标准化,确保本项目安全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二、滁州至天长高速公路工程安全管理目标:杜绝重伤事故,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三、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责任全覆盖、监管全覆盖、保障全覆盖”的交通安全理念,结合施工现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工程建设各方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大力推进行业安全管理标准化,着力提升安全工作科学化水平。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基本制度一、安全生产组织管理制度(一)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二)成立驻地办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三)明确安全生产小组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指令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2、负责驻地办安全制度的制定、修改。3、负责项目安全工作的全面管理、规划和技术工作。4、负责项目各项安全活动的实施、检查、总结、评比。5、负责项目安全报表的统计分析。6、负责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和考核。7、负责驻地办安全宣传和安全教育。8、负责协助调查处理项目重大安全问题。二、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制度建立和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组织手段,也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实现安全管理目标的有效载体。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是项目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核心,严格考核是执行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的关键。为明确项目部管理人员在施工生产活动中应承担的安全职责和安全目标,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力推行“一岗双责”,对驻地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定期考核。(一)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职责1、全面负责本监理合同段安全生产监督工作;2、定期主持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和不定期召开安全研讨会;3、在对项目施工监督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特点,提出有针对性的安全合理要求,严格执行安全考核指标和安全奖惩办法;4、组织审查项目部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和应急预案;5、主持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6、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定期研究分析承包项目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问题,并督促落实解决;7、发生安全事故保护好现场,及时上报,并认真处理,吸取教训。(二)安全监理工程师的职责1、严格落实“三级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参加一线工人业余学校授课活动;2、审查承包人拟定的工程施工安全方案及主要施工工艺,检查安全施工方法,并上报;3、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和安全保证体系的组织机构,包括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配备的数量及安全资格培训持证上岗情况;4、检查施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订情况,针对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制订的工程项目危险源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5、组织各类安全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对存在安全隐患进行整改;6、检查“三阶段安全风险分析与预防”制度落实情况;7、审查分包合同中是否明确了施工单位与分包单位各自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8、定期审核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设施及费用投入适用情况并按实际进行计量;9、在开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检查承包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制度和安全措施的落实,对于不符合合同安全及安全制度要求的,有权指令停工;10、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11、定期检查承包人安全施工检查记录,向上级报告安全工作情况。当施工存在安全隐患时,有责任提出中止施工的详细报告,供业主采取措施或做出相应的决定;12、认真落实上级部门相关安全生产文件要求,并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13、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取证,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安全事故。(三)其他监理人员职责1、履行“一岗双责”职责,负责所监理的工程范围内的安全监督工作;2、配合安全工程师对施工安全和结构安全进行定期检查,对承包人遵守安全制度及安全规程的情况进行检查;3、所监理范围内发现任何安全隐患,要及时指出,并报告安全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4、经常检查承包人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5、参与安全技术交底,审核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提出审核意见。(四)责任制考核1、每月驻地办对监理人员“一岗双责”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考核认真执行,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2、考核分值满分为100分,其中系统职责履行占30分,现场评价占70分,考核总分数在95分(含95分)以上为优秀,考核总分数在90分(含90分)以上为良,考核总分数在80分(含80分)以上为合格,考核分数在80分以下为不合格。三、安全生产例会制度(一)驻地办定期随同监理例会召开安全例会,对本月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并提出具体要求,做好安全会议记录,并下发会议纪要;(二)根据施工现场存在的问题,及时召开专项安全会议,对查出的问题应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全面整改。(三)与会人员须遵守会场纪律,不迟到,不早退,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会的,应事先向会议组织者请假,经同意方为有效。会议力求简短、精炼,收到实效。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一)制定监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编制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二)根据在监项目情况召开安全管理主题研讨会,落实工作职责,加强内部安全知识的学习,进一步强化监理人员的安全意识;(三)督促施工单位制定详细的培训教育计划并落实;(四)督促施工单位“一校、一会、一志”的落实;(五)监督施工单位一线工人的“三级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执行情况。五、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管理制度(一)各施工单位必须设置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按不低于合同价款的1.5%提取安全费用;(二)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安全费用清单,据实计量;(三)监督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必须专款专用。六、三阶段安全风险分析与预防制度(一)预案阶段1、总体预案包括项目总体预案和标段总体预案,项目总体预案由项目业主根据项目特点,在对项目进行安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制定的,标段总体预案由施工单位根据标段工程特点和施工组织设计,在对施工工序进行安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制定的;2、专项预案包括安全专项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由施工单位组织编写;3、项目总体预案由项目业主技术负责人编写,报其上级主管单位审批,标段总体预案和专项预案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编写,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核,总监理工程师审批;4、各项目部每年要进行至少两次、针对重点内容的应急救援预案演练。(一)预控阶段1、施工单位每月25日前对下个月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并制定防控措施,以《危险源辨识与防控措施月报表》的形式,报监理单位审核,然后由项目业主组织召开重大危险源辨识与防控会审查后实施;2、各单位要将危险源辨识与防控会议的审查意见,及时布置给安全监理工程师、专职安全员。(一)预警阶段1、施工单位必须每天以“班前会”口头告知,和“单元预警法”(定点预警和流动预警相结合,色彩预警和文字预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等形式,将当日的危险源及其防范措施向一线作业人员交底和告知;2、安全监理工程师每天检查施工单位预警单元的预警信息发布是否及时准确,防控措施是否落实到位。七、危险性较大工程方案评审论证制度(一)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报驻地办审核,总监办审查批准;(二)危险性较大工程应当以分部分项工程为单位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按要求组织论证审查程序,同一类型的分部分项工程,如果施工条件、工程环境类似,施工工艺一致,可以统一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执行相应的论证审查程序,规模较小并且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集中的单位工程,可以该单位工程为对象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一并执行相应的论证审查程序;(三)施工单位应当根据监理单位的审查意见对方案进行进一步修改并再次报送监理单位并按要求修改完善,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批准后方准予实施;(四)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监理单位审查批准后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落实安全生产条件并组织实施,在施工过程中指派专职安全员进行现场监督;(五)若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确实需变更、调整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应及时编制变更、调整方案,经项目总工、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批准后予以实施。重大内容变更、调整,应重新组织变更、调整方案,召开专家论证会;(六)对于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其他关键节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八、安全检查制度(一)驻地办主要按季度、月、旬施工季节、节假日前后组织安全检查,自然气候变化后(特别是恶劣天气后)做到随时检查;(二)安全监理工程师每天进行安全巡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整改;(三)检查施工单位现场项目组织机构中安全管理、安全保障体系、专职安检员落实和到岗情况;(四)组织项目部进行专业性的检查,边检查边整改边总结,对查出的问题落实到人及时解决;(五)在开展检查的同时,以“五查”为活动: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隐患,并认真的总结和教训;(六)特别是对作业前后对作业环境应认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解决,解决后方可作业。九、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对工程分包单位资质验证1、审核分包单位营业执照中的施工承包范围、注册资金、执照的有效期限。2、审核企业性质。3、审核经营手册,查阅其承担过的施工项目、施工面积或承担过的工作量。4、审核资质等级证书,外省市施工队伍的进工程所在地的许可证及有效期限、施工人员的核定数量。5、审核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以往有无重大伤亡事故作必要调查。(二)对劳务分包单位核验1、审核劳务分包单位的务工人员持证状况(身份证、暂住证、健康证、就业证、资格证)。2、审核证件有效性,是否符合当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对劳务人员的持证要求。(三)分包合同签订要求1、必须严格执行先签合同,后组织进场施工的原则。2、签订分包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有关附件:“安全生产协议书”、“治安、消防管理协议”等。3、合同应明确总包与分包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分包单位应对总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制度(一)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驻地办应急管理制度,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障施工安全,最大限度的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二)应急管理制度坚持“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快速反应”的原则;(三)应急管理工作要与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工作总结紧密结合,与贯彻落实上级指示要求和法规、制度紧密结合,与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紧密结合,防止形式主义和走过场;(四)应急管理分“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四个过程,主要内容包括: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应急培训、应急演练、应急物资保障等。十一、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一)项目部在进行工程技术交底的同时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二)交底要求:根据安全措施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各级管理人员需亲自逐级进行书面交底,职责明确,落实到人;(三)高级驻地和安全监理工程师向其他监理人员进行交底,交底内容:工程概况、特征、施工难度、施工组织、采用的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施工程序与方法、关键部位应采取的安全技术方案或措施等;(四)督促施工单位落实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及危险源辨识与防控措施交底工作;(五)督促施工单位对所管辖的劳务队伍的工长进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措施交底并对其向操作班组所进行的安全技术交底进行监督与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