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4国际形势与政策论文当前国际形势与政策论文范本国际形势与政策论文精品【引言】当前国际形势与政策论文范本国际的形势与政策论文精品多篇为的会员投稿推荐,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论国民认知差异对中日关系的影响》摘要:在国际政治关系中,影响两国关系的除了经济利益、政治、综合国力、决策者重大决策等宏观层面的因素外,两国间国民的认知差异也会影响两国之间的外交关系。本文试图从国民认知的角度入手分析影响中国与日本两国关系微观层面的因素,具体阐述两国国民在历史问题、国家利益、民族心理方面的认知差异。最后将尝试性地从认知层面对推进中日关系健康稳定发展提出一些的建议。关键词:国民认知;认知差异;中日关系中日双方良好稳定关系的建立不仅对双方乃至于东亚及世界范围内的和平与稳定发展都有重要意义。但中日双方在认同上的差异已成为严重影响和制约中日发展双边友好关系的障碍。为了打破这种僵局,中日两国除了需要从政治和经济等方面进行努力外,还需要从文化认同的层面上着手,积极改善两国关系。一、影响中日双边关系认知的因素中日民间关于彼此双方的认识知觉单薄。从知觉的形成机理讲,社会群体间要形成相互知觉必须具备认知主体,认知对象和认知途径三个基本要素。在知觉的形成过程中认知途径的作用相当重要,它是连接认知主体和认知对象的桥梁,如果没有这个桥梁,社会群体间是很难形成关于对方印象的知觉。在中日关系进程中,这个认知途径可以简略划分为三类,亲身游历、面对面对话以及社会中介的介绍,就前两种途径而言,一般中日民众是很难拥有的,中日民间知觉的形成主要依赖于社会中介的介绍。中日联合调查也指出,连续四年的调查表明,新闻媒体是两国民众了解对方的最主要渠道。在这种较为单一的认知途径背景下,社会中介的介绍就在中日民间知觉形成过程中显得至关重要。其介绍内容的广度、深度、客观性、真实性也就决定了中日民间知觉的数量和质量。在当今信息爆炸的时代,媒体所营造的信息氛围是影响中日民间知觉的重要认知情景。中日媒体在报道对方的过程中信息选择性都较强,如在日本电视台上有关反日游行的报道连日不断地重复播放游行的录像,就像中国全国都被游行洪流淹没在中国居住的日本人都处在危险中一样。中国媒体同样热心于报道日本政府对中国国民感情的一再伤害,日本对中国的政治军事围堵以及日本对中国领土的觊觎。这样选择性的报道导致了中日大部分国民对于对方国家在认识上的诸多误解。二、中日国民认知差异文化上的认同差异和相互认识上的心理误区使中日两国3/44难以做到透彻地了解对方,甚至存在许多误解,这是当前中日关系的一个突出特点。以下就具体分析中日国民之间存在包括历史问题认知、国家利益认知、民族心理认知方面的差异。(一)历史问题认知差异半个世纪特别是自上世纪30年代初日本侵略中国东北地区始直至抗战结束这段充满血腥味的历史所造成的两国民众之间的心灵创伤和感情坚冰,发挥了无可替代的作用。中国民众认为日本不愿在历史问题上道歉,是一个顽固不化的国家而与之对应的是日本民众也形成了中国“咄咄逼人”纠缠不清的印象。例如日本一些政治家就说,中国动辄就提历史问题,要日本赔礼道歉,村山内阁不是在1995年就表示过歉意了吗?怎么没完没了,日本要道歉到何时才是头?(二)国家利益认知的差异认同的一致性是获得共同利益的基础,而行为体对自身利益的认同又离不开自我身份的约束。可见,对自我身份的界定限制着对自我利益的认同,对彼此身份的界定则限制着行为体对双方共同利益的认同。如果行为体对自己的身份和地位有一个合理的定位,就不仅能对自我利益形成正确的认识,还能获得双方在共同利益上的一致认同近年来中日之间频繁出现的争端和纠纷,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由于日本对中、日双方的身份和利益认同产生了偏差和错误。国家利益说到底是国民认同中的国家利益,是一个被抽象出来的思维概念,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国家利益是由国家认同界定的。而现在,中国作为亚洲经济体系新的强国(或潜在的强国),对日本经济构成了挑战。在日本的国家认同。现在的中国似乎是旧的亚洲经济体系的“破坏平衡者”,俨然已对日本的国家利益形成威胁。正是这种认同取向,使日本忽视了两国之间存在着的广大的共同利益,只看到竞争的一面,看不到合作的一面,迷信“中国威胁论”,多方遏制中国的崛起。(三)民族心理认知的差异在日本对华认知上,日本民族心理的两面性突出表现在日本人在自卑感与优越感之间不断徘徊。当日本认为自己处于优越地位时就会表现出对中国的蔑视,反之一旦自己停滞时,不仅出现中国威胁论,在他者认识中甚至还隐藏着期待中国崩溃的阴暗心理。冷战结束后伴随着中国的和平崛起,日本对华亲近感却不断下滑,这种现象与日本民族心理的潜在影响有关。三、从认知层面对推进中日关系健康稳定发展提出的建议推进中日关系健康发展的起点是我们必须首先相互了解,相互认识,正确认知彼此间的差异。(一)理性地全面认识和了解日本民族不管人们对日本的感情是蔑视还是敬,不可否认的是,日本是一个具有特殊的民族心理特征和特殊的历史文化的国家。日本人成功地把以强烈的集体主义为美德的社会纪律,同西方人习惯看作与个人主义不可分的那种责任感结合起来,其程度是任何其它国家无可比拟的。这一点已为日本自身的成功发展所证明。5/44理性的国人,需暂时放下仇恨,用理智与平静的心态去了解真实的、这个永远也不会搬家的邻居,先去了解,面对未来不了解别人是危险的,行走在爱恨间,我们总在情绪上反对日本,伤害我们的感情,的确,日本始终欠中国一笔历史债,注定要清算后才能平复国人心怀的血泪债,但在这之前,让我们睁大眼睛把对方看清楚,让我们把他们的优点和精华拿过来,只有强大才有话语权,也只有强盛国力才有资格说不。的确,在中国渐渐崛起的今天,我们对于日本,需要也必须去了解。(二)改善认知环境,督促双方媒体客观公正全面地报道对方比较中日大报可以知道,中国媒体对日本的报道要远远少于日本媒体对中国的报道。而且中国媒体对日本的报道更多是和历史相关的报道,而日本媒体却格外关注中国当下的变化,特别是经济的发展,且这种关注是研究式的。我们要抛弃情绪性的关注和报道。督促双方媒体客观公正全面地报道对方,使媒体在市场利益、政治利益、社会利益三者之间保持恰当的平衡。因为大概对于中日两国大多数的记者来说,客观的、中立的友好的报道是他们的理想。但是,导致这个理想无法实现的各种各样的障碍和制约现在正纠缠着两国的媒体。如果不对这些障碍和制约等环境因素加以思考,即使宣称客观、中立、友好,其结果也只能是于水中捞月。(三)消除中日民族心理的自卑感,加强互信从民族心理的角度来看,在中日建立互信的过程中,有一点是非常重要的,就是双方要逐渐消除对对方抱有的心理上的自卑感。坦率地说,日本在包括经济、法制、国民生活、卫生等在内的社会状况方面,对中国怀有一种优越感,但是对中华文明以及中国在国际上的地位和风采又怀有一种自卑感。与此相反,中国方面因为自己的悠久文明和在国际政治领域的地位以及作用,对日本怀有一种优越感,但对自己的经济和社会状况又怀有一种自卑感。中国人的自卑心理与近代史上的屈辱遭遇是分不开的。文化是各国人民相互了解、相互理解,沟通交流的平台和纽带。当今,在国际性的交流场合,假定他国(他人)和本国(自己)的同一性,先验性地想象相互理解的实现,是蕴含着极大危险的,这本身就会成为阻塞交流的因素。提倡换位思考,对对方与历史问题相关的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给予客观的评价。譬如对于日本成为“普通国家”及前述修改战后宪法等的诉求,对于中国人民实现民族伟大复兴的诉求,对双方的政治智慧和民族胸襟,都是一种考验和挑战。不同民族的文化千姿百态,其合理内核往往是相同的,总能为人类所传承。各民族的文明都是人类智慧的成果,对人类进步做出了贡献,应该彼此尊重。人类因无知或偏见引起的冲突,比因为利益引起的冲突更可怕。我们主张以平等和包容的精神,努力寻找双方的共同点,开展广泛的文明对话和深人的文化交流。总结:中日两国是一衣带水的邻邦,地理位置上的接近和7/44文化渊源上的某些同质性是双方形成合作性认同感的地缘优势和文化基础。尽管现在中日关系还处于历史上的低潮时期,两国人民的认同亲近感也异常冷淡,但是,随着中日之间在多层次、多领域项目中交流与合作的扩大与加强,两国人民能够加深对彼此的了解,并在此基础上获得积极的认同。在这样的形势下,中日两国一定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广泛开展友好合作的外交关系。在国际政治研究中既要重视宏观层面的分析,也要注意微观层面的分析。既要看到决策者和社会精英的作用,也要密切关注民间的物质和非物质力量。其中,民间知觉的正确与否对于维护国家间关系的正常化非常重要。政府有必要加强对民间知觉的重视和监控及时消除可能危害国家间关系的知觉因素。参考文献[1]刘从德,曾璇。《认同差异:战后中日关系的文化症结》[J]。理论研究,2007(5)[2]刘利华。《试论影响当前中日关系的文化与心理因素》[J]。东南亚研究,2009(4)[3]张伟东。《论日本的国民性对中日关系的影响》[J]。大连干部学刊,2008(2)[4]胡令远。《文化交流、价值向度与历史认识—简论战后中日关系的精神要素》[J]。日本学刊,2008(6)[5]谭浪。《中日关系上的误传播——新闻报道客观性原则再认识》[J]。新闻知识,2009(1)[6]尹斌。《中日民间相互认知与中日关系重构》[J]。日本研究,2008(4)同志在中纪委十八届二次全会上强调指出:“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对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廉洁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也不具备天然的“腐败免疫力”。要适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发展形势的需要,就必须强化内部监督管理,不断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当前,纪检监察系统内部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光照别人不照自己的“灯下黑”问题,加强内部监督还面临着一些难点,主要为:1、监督客体意识不强。一是存在特权思想。有些纪检监察干部对自身权力缺乏正确认识,产生了“我是监督别人的”、“我是钦差大臣”的身份优越感,说话办事有宪兵思维,没有认识到自己也是被监督的客体,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甚至片面地认为被监督是降低威信、软弱无能的表现,存在抵触情绪。二是抱有侥幸心理。有些纪检监察干部自认为对党纪国法谙熟于心,自恃通过钻空子、打“擦边球”规避监督的手段高明,易把一些内部监督管理制度不当回事。三是领导重视不足。有些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对内部监督的重要性也缺乏足够认识,怕内部监督严了,造成“对同志不信任”的误解,束缚了大家的手脚,影响纪检监察机关的权威,因而未把内部监督摆到重要位置。9/442、外部监督难以到位。一是组织忽视监督。在纪委双重领导体制下,上级纪委离得太远,对下级纪委难以形成经常性的监督,而同级党委、政府对纪检监察机关往往又比较信任,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也较认可,容易忽视对纪检监察机关及干部的监督。二是社会难以监督。由于纪检监察工作性质特殊,信访件的受理、案件办理等有些工作内容不便于公开,这必然会使外界的监督在一定时间、一定范围内很难介入和实施。三是干部不愿监督。纪检监察系统外的党员干部身为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的对象,有的可能自身不是很“清白”,加上忌讳纪检监察干部利用权力打击报复,他们往往不愿意或没有勇气去监督纪检监察干部。3、监督机构尚不健全。一是监督主体不明。由于机制体制不够健全完善,目前对“谁来监督纪委”这个问题存在一定的模糊性,还没有一个法定专门机构来行使监督纪检监察机关及干部的职能,监督主体不够明确。二是内部机构缺失。从纪检监察机关内部来看,内部监督机构也不健全、不统一,有的把干部监督工作放在干部室、有的放在办公室、有的放在机关党委或支部,没有形成相对统一的干部监督机构。即使有了内部监督机构,因为相互间“同乘一条船、同吃一锅饭”,抬头不见低头见,也容易产生“多栽花少挑刺,留下人情好办事”的好人主义现象,影响内部监督效果。4、监督机制不够完善。一是监督标准不细。目前还没有一套完备的上下统一的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制度体系,各地在自我监督上自搭炉灶,监督标准大多为一些不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