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2024年招投标合同管理【推荐5篇】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我给大家分享的“2024年招投标合同管理【推荐5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招投标合同管理【第一篇】委托人(全称):代理人(全称):重庆西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人资质等级:甲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就委托人委托代理人代理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其它)招标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于200年月日达成如下协议:一、委托人委托代理人为以下工程项目提供招标代理业务服务:工程建设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2、建设地点:3、工程规模:4、单项合同估算价:5、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范围内全部内容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二、委托范围(在□中打√)2/30提供招标前期咨询,拟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办理招标申请□起草招标公告/邀请书□编制资格预审文件□编制招标文件审查投标人资格□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标底组织踏勘现场和答疑会,并草拟答疑纪要□组织/□协助招标人开标、评标;□协助定标□编制评标报告办理招标投标全过程的备案手续(含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协助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其它事项三、委托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1、委托人的权利(1)对委托项目的招标程序有知情权;(2)对拟发出的招标文件有审阅权;(3)要求代理人提供一套全部招标档案,其中在代理过程中形成的资料应为原始资料;(4)收回在实施委托业务过程中借给代理人的全部资料;(5)有权要求代理人更换不按法律、法规及规章和本合同的规定履行其职责的代理从业人员。2、委托人的义务和责任(1)遵守招标活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2)向代理人提供实施委托业务的全部真实、可靠的有关资料;(3)参与委托业务实施过程中的相关协调、审查、监督工作;(4)完成本合同第二条中未委托代理人完成的工作;(5)3/30按合同支付招标代理费/标底、工程量清单编制费;(6)接受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指导。四、代理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1、代理人的权利(1)有权要求招标人对代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2)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范围内,依据本合同代理内容,开展代理服务工作;(3)按合同收取招标代理费和标底、工程量清单编制费。2、代理人的义务和责任(1)遵守招标活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保证代理及招标全过程的真实、合法、规范、有效;(2)招标活动中形成的有关文件,应在发出前告知委托人;(3)完成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招标代理工作;(4)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对代理事项保守秘密;(5)接受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和指导;(6)向委托人提供一套由代理人经办的全部招标工作资料,由委托人存档(其中在代理过程中形成的资料应为原始资料);(7)不得将本合同代理服务工作转让第三方;(8)在实施委托业务过程中借用委托人的资料应全部归还委托人;(9)依法应承担的其他义务。五、报酬及支付方式1、收费标准:2、支付方法:4/30(1)招标人代理费:全款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日内一次性付清;(2)标底或工程量清单编制费:本合同签定后五日内(且在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备案)预付标底或工程量清单编制费的70%,余款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五日内一次性付清。六、约定事项的解释、变更及违约责任1、招标文件的解释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解释;2、对与招标过程中有投诉或异议的,将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代理人不能完成委托业务;在不可抗力因素解除后需要变更约定事项的,须经双方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变更;4、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违约方支付约违约金元整。代理方如果违约,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将收取的代理费全额退还委托方。委托方如果违约,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支付已开展项目的全额代理费给代理人;5、如代理人在代理过程中有违法违规及超越代理范围等行为,经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认定,委托人有权解除本协议,由代理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违约责任。七、其它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2、本协议签订后,由代理方交一份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备案;3、本协议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行生效,全部招标代理工作完成,且施工中标通知书发出并5/30结清款项后自动失效;4、本协议书一式五份,委托人两份,代理人两份,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备案一份。委托人: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二00年月日二00年月日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话:地址:地址:招投标合同管理【第二篇】甲方:乙方:附件监理服务范围1工程概况(1)地理位置描述;(待定)(2)工程内容描述:(待定)2服务的目的在_____(工程名称)施工期间,监理工程师将负责按施工合同进行施工监理,包括工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安全等行政管理,处理与施工合同有关的一切事务,为工程按时,高质量完成提供优质服务。3服务的期限监理服务的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项目的保修6/30期结束时止。非监理服务原因造成的延期,业主按附加服务向监理工程师支付报酬。4正常服务(1)制备监理所需的准则、核对单、表格和证书等。(2)建立监理程序和行政管理系统。(3)参与编制施工招标文件、编制标底,协助评标与合同谈判。(4)审查施工图纸及施工图预算,参与技术交底和施工图会审。(5)协助业主做好开工前的一切准备工作。(6)实施监理确保监理组织能有效地和顺利地进行监理包括:批准承包商委派的管理、骨干人员施工计划与材料来源;合理安排出图及时颁布施工图纸;审查批准承包商的工程图纸;严格检查放线与施工测量质量控制与材料和工程试验;工程进度的控制与评估;执行现场材料与工程量的计算,编写有关记录与报告;签发变更命令、评估变更,确定未标价工程的费率,指派计日工或决定要求的替代;制备并颁发付款证书,签从工程的完成;根据操作工艺与技术规范的要求检查工程的施工情况;检查工程进度;7/30核对承包商的帐目、发票、索赔及其它呈报;保存付款记录;监督承包商的安全和工程保护情况;安排与承包商的每周会议,以审查图纸、工程进度和其它有关事务保存经有关方签字的会议记录;审查承包商提交的发票、索赔和其它报告井作出答复;在帐目、索赔、问题、争议与分歧等方面协助业主处理或在需要时作出决定,需要仲裁,协助业主为任何法律行动制备支持文件;保存与合同计划不符或更改的记录,提供一套已标明修改处的主图作为竣工图纸的基础;督促审查承包商各阶段提交的竣工资料及全套竣工资料;编写并保存月度进度报告;定期编写进度和财务状况报告(季度、半年由年度)以及工程完工时的竣工报告。5附加服务(待定)附件.业主提供的人员、设备、设施及其他服务《业主根据条件提供或监理工程师提出要求》附件报酬与支付1支付条件本合同为人一月合同,按监理工程师实际执行服务花费的时间计算。如服务时间一个月,按日历日计算,一个月按308/30个日历日。费用按本附件第六条规定的相应费率计算。2动员预付款2.1动员预付款的支付在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开工时间28天内,业主应向监理工程师支付_____的款额作为动员预付款,该款额相当于除应急暂定款、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以外服务费用的5%。2.2动员预付款的偿还动员预付款按月度应付发票上的数额的10%扣回,直至完成全部动员预付款。2.3支付的方法业主向监理工程师支付动员预付款的方法应为监理工程师的银行向业主提供可接受的不可撤销银行信贷。这是业主支付动员预付款的条件之一。3价格调整单价按每年_月_日工程所在地有关部门颁发的有关价格格数进行调整。4税收本合同实施过程按工程所在国或地区现行的法律与法规监理工程师应缴纳的一切税收由监理工程师负责。本合同实施过程按工程所在国或地区的现行法律与法规业主应缴纳的所有税收由业主负责。5最终支付不迟于本服务完成后的28天内,监理工程师应将如下第9/30六条所述的费用,连同本合同所实际产生的由签收的发票证明的最后申请提交业主审批,业主据此审批并向监理工程师支付余下费用。6费用估计6.1职业服务的报酬姓名职务人月数月价估计费用6.2住宿费6.3交通费6.4杂费6.3应急暂定款甲方:乙方:年月日:招投标合同管理【第三篇】合同编号: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招标人:_________投标人:_________为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行为,保障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药品流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国务院纠风办等六部委局制定的《医10/30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合同。第一条投标人提供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及有关质量的规定和要求。第二条投标人必须提供经营的有效证件及所供药品的生产经营许可证、质量标准、价格单等招标人所需的真实允许销售的相关文件和手续,首批供货时上述文件必须提供。第三条投标人首批所供药品须提供真实的省或市药检所检测的检测报告书,每批产品须附该产品合格证;进口药品应附上供货单位质量检验报告书及进口药品注册证。如因药品质量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负全部责任。第四条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供药品不得超过生产日期3个月,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供药品不得超过生产日期6个月;有有效期的药品距失效期的时间不得少于其规定有效期的三分之一。投标人提供药品10件以下为1个批号,50件以下应不超过2个批号,50件以上应不超过4个批号,各批号的出厂日期相隔不得超过1个月。第五条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标准(1)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投标人提供的全部药品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11/30书。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合同的要求,包括招标人后来提出的特殊要求。第六条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和期限(1)如果招标人确认需要进行药品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通知投标人。如果投标人同意进行药品质量检验,或者通过检验证明药品存在质量问题,则进行药品质量检验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检验在投标人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行。(2)招标人在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投标人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药品,不得影响招标人的临床用药。(3)招标人如果发现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有当地药检部门的检验报告),有权在其它入围药品中选择替代药品。上述决定必须在7日内报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第七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1)自招标人收到合同项下最后一批配送药品后,按规定结算时间招标人应付清全部价款。招标人和投标人可根据不同的结算条件协商确定中标药品价格优惠比率。该优惠比率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变更。(2)招标人按月与投标入结算到期价款。12/30(3)招标人按照药品购销合同规定的方式,同投标人结算价款。(4)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对已交易药品的发票和有关单证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已经履行的证明。(5)结算时间为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配送的药品售出3个月结算相应价款。第八条本合同解除条件1.违约终止合同:发生下列情况招标人在采取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招标人可向投标人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1)投标人来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招标人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药品;(2)投标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3)招标人认定投标人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严重违法行为。招标人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可以购买评标时其他中标品种或入围品种,并在7日内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并报卫生行政部门。投标人应对购买替代药品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